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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广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Table of Contents

  1. 通信网
    1. 通信网的构成
      1. 通信网的概念
      2. 通信网的构成要素
      3. 通信网的基本结构
      4. 通信网的类型及拓扑结构
    2. 通信传送网的内容
      1. 传输介质
      2. 多路复用技术
      3. SDH传送网
      4. 光传送网
      5. 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
    3. 业务网和支撑网功能及特点
      1. 业务网的相关内容
      2. 支撑网相关内容
  2. 光传输系统
    1. 光纤通信系统的构成
      1. 光纤通信系统
      2. 光传输媒质
      3. 光传输设备
      4. 光通信系统传输网技术体制
      5. 光波分复用(WDM)
    2. SDH设备的构成及功能
      1. SDH的基本网络单元
      2. SDH网络节点接口
      3. 基本网络单元的连接
    3. DWDM设备的构成及功能
      1. DWDM工作方式
      2. DWDM系统主要网元及其功能
      3. DWDM设备在传送网中的位置
    4. PTN特点及应用
      1. 分组传送网(PTN)的技术特点
      2. 分组传送网(PTN)的分层结构
      3. PTN的功能平面
      4. PTN的关键技术
  3. 微波和卫星传输系统
    1. SDH数字微波系统构成
      1. 微波通信的基本概念
      2. SDH数字微波中继通信系统的组成
      3. 数字微波站的基本组成
    2. 微波信号的衰落及克服方法
      1. 电磁波衰落的分类
      2. 电磁波衰落对微波传输的影响
      3. 克服电磁衰落的一般方法
    3. 卫星通信网络结构及工作特点
      1. 卫星通信系统
      2. VSAT卫星通信网
  4. 移动通信系统
    1. 移动通信系统的构成
      1. 移动通信特点
      2. 移动通信的发展历程
      3. 移动通信网络频段分配
      4. 移动通信网络构成
    2. CDMA和GSM网络特点
      1. GSM移动通信系统
      2. CDMA通信系统
    3. 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
      1. CDMA2000网络特点
      2. TD-SCDMA网络特点
      3. WCDMA网络特点
    4. 移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1. 高速互联网接入
      2. 无线音乐业务
      3. 手机游戏
      4. 移动支付业务
      5. 移动定位
      6. 可视电话业务
      7. 手机电视
      8. 视频点播
      9. 手机办公与手机商务
    5.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特点
      1. 4G无线通信目标
      2. 4G系统网络结构
      3. 4G关键技术
      4. 4G的主要优势
      5. 4G技术标准
  5. 交换系统
    1. 交换系统分类及特点
      1. 电路交换
      2. 报文交换
      3. 分组交换
    2. 电路交换设备的功能及构成
      1. 电话交换机的任务、功能及组成
      2. 程控数字交换机功能
      3. 程控数字交换机构成
    3. 分组交换技术的应用及特点
      1. X.25分组交换
      2. 帧中继
      3. 异步传输模式(ATM)
      4. 路由器
      5. 多协议标记交换(MPLS)
  6. 其他通信网
    1. 用户接入网类型及应用
      1. 接入网功能
      2. 有线接入网
      3. 无线接入网
    2. 数字数据网的构成及应用
      1. 数字数据网的特点
      2. DDN的组成和一般结构形式
      3. DDN网络业务类别
    3. 计算机网络的内容
      1. 计算机网络的功能
      2. 计算机网络的分类
      3. 计算机网络的组成
      4. IP电话
    4.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1. 物联网(IOT)的特征
      2. 物联网技术
      3. 物联网技术框架结构
      4. 物联网的应用
  7. 通信电源系统
    1. 通信电源系统的要求及供电方式
      1. 通信电源系统要求
      2. 通信电源系统的供电方式
    2. 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1. 交流供电系统
      2. 直流供电系统
      3. 接地系统
      4. 集中监控系统
    3. 通信电源系统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1. 蓄电池的工作特点及主要指标
      2. 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4. 通信用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内容
      1. 太阳电池的特点
      2. 硅太阳电池的工作原理
      3. 太阳电池供电系统的组成
  8. 光(电)缆特点及应用
    1. 单模和多模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1. 光纤结构和类型
      2. 光纤通信的工作窗口
      3. 光纤分类
      4. 多模光纤
      5. 单模光纤
    2. 光缆的分类及特点
      1. 光缆的种类
      2. 光缆的特点
      3. 光缆的型号
    3. 通信电缆的分类及特点
      1. 通信电缆的种类
      2. 全色谱全塑电缆的型号及规格
      3. 双屏蔽数字同轴电缆
      4. 五类双绞电缆的分类、特点
  9. 广播电视系统
    1. 广播电视技术基础
      1. 广播电视的基本概念
      2. 声音广播基础知识
      3. 电视广播基础知识
    2. 广播电视系统组成
      1. 广播电视系统基本组成
      2. 广播电视系统的分类
      3. 模拟广播电视系统
      4. 数字广播电视系统
    3. 广播电视技术发展趋势
      1. 数字音频广播和高清晰度电视
      2. 广播电视的数字化
      3. 广播电视的网络化
      4. 发射设备的固态化和自动化
      5. 建立广播电视监测体系
  10. 广播电视中心关键技术
    1. 广播中心技术
      1. 技术用房声学指标
      2. 技术用房的声学要求
      3. 技术用房的声学处理
    2. 电视中心技术
      1. 广播电视中心系统要求
      2. 广播中心工艺
      3. 电视中心工艺
    3. 广播声学技术
      1. 声音广播的相关声学知识
      2. 5.1声道环绕立体声
    4. 演播室灯光技术
      1. 电视照明的电光源
      2. 演播室灯具
      3. 电器调光设备
  11. 广播电视传输和监测系统
    1.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与系统
      1.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概述
      2. 中短波广播发射技术
      3. 模拟电视发射技术
      4. 数字电视发射技术
      5. 调频广播发射要求
      6. 天馈线系统
      7. 辅助设备
    2.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技术与系统
      1. 有线电视系统的技术要求
      2. 数字有线电视的传输模式
    3.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技术与系统
      1. 传输系统的组成
      2. 卫星广播电视的特点
      3. 频段划分和传输标准
      4. 直播卫星广播电视系统组成
    4.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
      1. 概述
      2.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的组成
      3.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
  12. 机房设备及天馈线安装要求
    1. 机房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1. 铁件安装
      2. 电缆走道及槽道安装
      3. 机架设备安装
      4. 缆线及电源线的布放
      5. 设备的通电检查
      6. 设备的割接、拆旧、搬迁、换装
    2. 机房设备的抗震防雷接地及环境要求
      1. 通信设备的抗震措施
      2. 通信设备的防雷措施
      3. 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
    3. 天馈线系统的安装要求
      1. 天馈线系统安装前的准备
      2. 天线安装要求
      3. 馈线安装要求
      4. 塔放系统和室外单元
  13. 传输和交换系统的测试
    1. 传输系统测试
      1. 传输设备网元级测试
      2. 传输设备系统级测试
    2. 交换系统测试
      1. 交换机硬件测试
      2. 系统检查测试
      3. 工程初验测试项目
  14. 移动通信系统的测试和优化
    1. 移动通信系统的测试内容
      1.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的测试
      2. 移动通信设备的网络测试
    2. 移动通信系统的网络优化要求
      1. 网络优化的概念
      2. 网络优化的分类
      3. 网络优化步骤
      4. 网络优化的内容与性能指标
  15. 微波通信和卫星通信系统调测
    1. SDH微波设备及系统调测
      1. 微波设备单机调测(以SDH数字微波为例)
      2. 中继段测试项目
      3. 系统测试
      4. 网管系统的功能检查
    2. 卫星通信系统测试及入网验证测试
      1. 单机测试
      2. 地球站天线系统测试
      3. 地球站系统联测
      4. 卫星链路开通测试
      5. 入网验证测试程序
      6. 验证测试项目
  16. 电源施工技术
    1. 电源施工安装工艺和技术要求
      1. 配电设备的安装
      2. 电池架的安装
      3. 蓄电池安装
      4. 太阳电池组装方式
      5.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6. 风力发电系统的安装
      7. 馈电母线安装和电源线、信号线布放
      8. 接地装置安装
    2. 电源系统加电检验和电池充放电要求
      1.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2. 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 直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4. 直流—直流变换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5. 逆变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6. 开关整流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7. 太阳能电源控制架和太阳电池检验
      8. 发电机组试机
      9. 蓄电池的充放电
  17. 通信线路施工技术
    1. 线路工程施工通用技术
      1. 光(电)缆线路路由复测
      2. 光缆的单盘检验与配盘
      3. 电缆单盘检验与配盘
      4. 光(电)缆的曲率半径
      5. 光(电)缆的敷设
      6. 光(电)缆接续、测试
    2.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1. 立杆
      2. 拉线
      3. 避雷线及地线
      4. 架空吊线
      5. 架空光(电)缆敷设
      6. 架空光(电)缆的保护
      7. 敷设墙壁光(电)缆
    3. 直埋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1. 挖填光电缆沟
      2. 直埋光(电)缆敷设安装及保护
      3. 光(电)缆线路标石及水线标志牌的埋设
      4. 光缆线路对地绝缘
    4. 管道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1. 管孔选用
      2. 清刷管道和人手孔
      3. 子管敷设
      4. 管道光(电)缆敷设
    5.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技术
      1. 综合布线系统
      2. 施工准备
      3. 金属管与线槽的敷设技术要求
      4. 线缆的布放要求
      5. 线缆测试
    6. 气流敷设光缆技术
      1. 硅芯管道的敷设
      2. 硅芯管道光缆敷设——气流吹放光缆
      3. 气吹微缆技术
  18. 通信管道施工技术
    1. 通信管道施工技术
      1. 划线定位
      2. 开凿路面与开挖管道沟槽
      3. 管道基础
      4. 管道敷设
      5. 管道包封
      6. 管道沟槽回填
    2. 人(手)孔与通道施工技术
      1. 人(手)孔、通道的位置选择
      2. 人(手)孔、通道的开挖
      3. 人(手)孔、通道基础
      4. 墙体
      5. 上覆
      6. 附件
      7. 回填
  19. 广播电视专业工程施工技术
    1.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施工技术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机房的要求
      2.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要求的复核
      3.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的布线
      4.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设备安装
      5.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的调试
    2. 广播电视发射工程施工技术
      1. 工艺安装
      2. 天馈线系统安装
      3. 系统联调和测试
      4. 发射机的防雷与接地
    3.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工程施工技术
      1. 前端系统的安装
      2. 干线系统的敷设
      3. 分配系统的安装
      4. 防雷与接地
      5. 系统的调试
    4.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工程施工技术
      1.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组成
      2. 接收天线的安装
      3. 天线的安装
      4. 接收天线的调试
    5. 广播电视建筑声学施工技术
      1. 专用录音场所
      2. 常见的声学处理措施
      3. 录音室和演播室的空调和给排水的声学要求
      4.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要求
    6. 演播室灯光施工技术
      1. 演播室灯光
      2. 灯具的支撑悬吊装置
      3. 配电设施
      4. 演播室灯光施工特点
      5. 设备安装
      6. 系统调试
    7. 广播电视工程供配电要求
      1. 电视中心供配电特点
      2. 电视中心供配电系统要求
  20. 通信工程建设程序
    1. 通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1. 建设程序包括的主要阶段
      2. 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2. 通信建设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
      1. 制定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项目管理人员;
      2.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汇总拟采购的设备和专用主要材料的技术资料;
      3. 选择设计单位,准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订货合同编制;
      4. 选择项目的主要材料供货来源;
      5. 落实项目施工所需的各项报批手续,此项目常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6. 落实施工现场环境的准备工作(完成机房建设,包括水、电、暖等的供应);
      7. 落实特殊工程验收指标审定工作
  21. 通信工程施工准备
    1. 通信工程施工的现场准备
      1. 施工现场准备的一般要求
      2. 光(电)缆线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3. 管道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4. 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5. 其他准备工作
    2. 通信工程施工的技术准备
      1. 准备相关资料
      2. 施工图设计审核
      3.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 安全技术交底
      5. 新技术的培训
    3. 通信工程的工作分解
      1. 工作分解结构的概念
      2. 工作分解的作用
      3. 工作分解的原则
      4. 通信与广电工程的工作分解方法
      5. 工作分解结构的表示方法
    4. 通信工程的资源配置
      1. 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资源的种类
      2. 施工资源配置的原则
      3. 施工资源的配置方法
  22. 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 工程概况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3. 组织结构
      4. 施工方案
      5. 工程管理目标及控制计划
      6. 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7. 对建设单位的其他承诺
    2.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 工程概况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3. 组织结构
      4. 施工方案
      5. 工程管理目标及控制计划
      6. 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7. 对建设单位的其他承诺
    3. 广播电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3. 工程主要施工特点
      4. 施工部署
      5. 施工进度计划
      6. 工程项目划分
      7. 施工方案
      8. 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
      9. 检测试验
      10. 劳动力配备计划
  23.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1. 合理划分施工工序
      1. 通信与广电工程工序特点
      2. 工序划分的注意事项
    2.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1. 进度计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2. 编制进度计划的依据
      3.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步骤
    3. 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1. 施工进度影响因素的辨识
      2. 施工进度影响因素的分析评价
    4. 合理调整施工进度
      1. 进度监测
      2. 进度比较
      3. 进度偏差分析
      4. 工程进度调整
  24.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
    1. 施工成本的影响因素分析
      1. 施工项目成本的构成
      2. 分析施工项目成本的原则
      3. 分析施工项目成本影响因素的方法
    2. 施工成本控制措施
      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
      2. 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成本控制
      3. 加强财务与核算管理
      4. 加强技术管理
    3. 施工成本预算的编制
      1. 工程项目分解
      2. 设置成本科目
      3. 成本计算
      4. 施工成本预算分析
  25.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1.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 明确安全管理的范围
      2.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
      3.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特点确定安全管理内容
      4. 安全管理工作应分阶段进行
      5. 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
    2.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
      1. 编制好安全控制计划
      2.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 检查安全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
      4. 重点检查事故隐患
      5. 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
    3.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1. 危险源的识别要求
      2. 工程中常见的危险源
      3. 风险评价要求
    4. 制定相关安全控制措施
      1. 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原则
      2. 施工现场应制定的安全控制措施
    5. 应急预案编制及事故的分析处理
      1.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2. 事故的分析处理
  26.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1.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规范
      1. 依法承揽及分包工程
      2. 建立质量责任制
      3. 做好项目施工前质量策划及设备器材的检验工作
      4. 按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
      5. 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6. 提供竣工资料及工程返修、保修
    2. 施工重要过程的控制
      1. 重要过程的概念
      2. 重要过程的识别
      3. 重要过程的控制
    3. 通信工程质量控制点
      1. 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点
      2. 线路工程质量控制点
      3. 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点
    4. 广播电视工程质量控制点
      1. 工艺施工特点
      2. 质量控制点
    5. 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
      1.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2. 影响质量因素的控制要点
    6. 施工质量控制对策在工程中的应用
      1. 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2. 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3. 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4.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27.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1. 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
      2. 质量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3. 质量事故的调查
      4. 质量事故的处理
    2. 通信工程施工质量事故的防范
      1. 直埋光缆线路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2. 杆路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3. 市话电缆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4. 通信管道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5. 室内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6. 天、馈线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7. 铁塔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3.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及特点
      1. 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
      2. 常见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28.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1.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 现场工作区的管理
      2. 现场居住地的管理
      3. 现场周围的管理
      4. 现场物资的管理
      5. 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2. 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
      1.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
      2.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3. 识别施工现场环境因素
      4. 评价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5. 常见的环境因素
    3.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1. 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
      2. 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3. 对环境控制措施的解释
    4.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1.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
      2.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
      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 各专业环境保护应涉及的内容
  29. 通信与广电工程合同管理
    1. 合同风险的识别及防范
      1. 风险的识别方法
      2. 合同风险的种类
      3. 合同中风险的表现形式
      4. 防范和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
    2. 合同变更的处理
      1. 合同变更的起因
      2. 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3. 合同变更范围和处理程序
    3.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2. 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
    4. 施工索赔处理
      1. 索赔的概念
      2. 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及应具备的理由
      3. 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4. 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5.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6. 办理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7. 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的方法
      8.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和特点
  30. 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 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
      1. 概、预算定额的内容
      2. 概、预算定额的特点
      3. 概、预算定额的作用
      4.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的构成
    2. 通信工程费用定额
      1. 直接费
      2. 间接费
      3. 利润
      4. 销项税额
      5. 设备、工具购置费
      6. 工程建设其他费
      7. 预备费
      8. 建设期利息
    3. 通信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1.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2. 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3. 计量单位的取定要求
      4. 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4. 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1. 概、预算的定义
      2. 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3. 概、预算文件的组成
      4. 概、预算的编制程序
    5. 通信工程价款结算
      1. 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2. 工程预付款
      3. 工程进度价款的结算
      4.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5.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31.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1. 通信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编制
      1. 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编制要求
    2. 通信工程随工验收和部分验收
      1. 随工验收和部分验收的基本规定
      2. 通信建设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内容。
      3. 通信工程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程序
    3. 通信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备案工作要求
      1. 竣工验收的条件
      2. 竣工验收的依据
      3. 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要求
      4.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要求
    4. 通信工程质量保修的服务和管理
      1. 工程质量的保修服务
      2. 工程交付后的管理
  32. 通信工程建设市场管理
    1.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1. 资质等级划分
      2. 承包工程的范围
    2. 通信工程个人资格管理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个人应取得下列资格证书:
      2. 建造师注册证书
      3.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 特种作业操作证
  33.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1. 监督与管理的范围
      2.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方法
    2.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与程序
      1. 招标项目的范围及招标方式
      2.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3. 招标主体
      4. 招标文件
      5. 招标组织
      6. 开标组织
      7. 评标组织
      8. 中标和订立合同
      9. 违规及处罚
    3. 通信工程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1. 投标的条件
      2. 投标的程序
      3. 投标人的权利
      4. 对投标人的违规处罚
  34.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
    1.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1.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2.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责
      3.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
    2.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1.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
      2.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3.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1. 对建设单位申报质量监督的要求
      2. 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
      3. 备案工作要求
  35.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
    1. 通信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及要求
      1.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2.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要求
      3.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2. 通信工程监理项目划分及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1.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专业划分和监理内容
      2.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阶段划分及其监理工作内容
      3.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常用方法
  36. 通信设施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 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
      1.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配套设置电信设施的规定
      2. 对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
      3. 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规定
    2. 保证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的规定
      1.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2. 保护网络及信息安全的规定
      3. 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及使用要求
      4. 违反《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3. 保证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1. 保证已建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2. 对通信线路的保护要求
    4. 电信建设工程违规处罚的规定
      1. 对电信建设各方主体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2. 对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处罚
      3. 对工程参与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管理的规定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界定
      2. 管理要求
      3. 安全责任
      4. 监督管理
      5. 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37. 通信建设工程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1. 通信行政处罚原则
      1. 通信行政处罚的要求
      2. 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
      3.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4. 罚款应注意的问题
    2.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
      1. 简易程序
      2. 一般程序
      3. 听证程序
    3.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规定
      1. 对建设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2. 对其他工程参建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3.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要求
  38.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 广播电视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规定
      1. 一级资质标准
      2. 二级资质标准
      3. 三级资质标准
      4. 承包工程范围
    2.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规定
      1.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39.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规定
    1.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的要求
      1. 一般要求
      2. 电磁辐射保护要求
      3.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4. 噪声控制要求
      5. 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置要求
    2.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1. 《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2638-1990的相关规定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规定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
  40.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
    1. 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要求
      1. 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要求
      2. 交换设备的接地电阻要求
      3. 通信线路防雷与防强电
      4. 其他要求
    2.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1. 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
      2. 通信线路工程
      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4. 通信钢塔桅
      5.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
      6.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3. 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要求
      1. 通信网络的安全要求
      2. 设施安全间距的规定
      3.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的规定(2017版似乎已删除)
      4. 电信生产楼的安全规定
    4. 通信局站选址及节能要求
      1. 环境安全要求
      2. 通信安全的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3. 防电磁波辐射的要求
      4. 环境干扰要求
      5. 与其他设施的隔距要求
      6. 保证通信卫星地球站天气特性的要求
      7. 对通信局(站)节能的规定
    5. 通信工程抗震防灾要求
      1.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
      2. 通信设备安装的抗震要求
      3. 通信设备的抗地震性能检测
    6. 通信工程环境保护要求
      1. 通用要求
      2. 对噪声及其他污染源的防控要求
    7. 通信网互联互通及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
      1. 通信设备入网及业务互通的规定
      2. 同步基准信号的有关规定
      3. 专用电话网接入公用电话网的规定
      4. 共建共享要求
    8. 邮电建筑防火要求
      1. 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划分
      2. 建筑构造和平面布置
      3.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4. 电信枢纽楼的消防要求
  41. 广播电视项目建设标准
    1.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场地选择要求
      1. 广播电视中心
      2.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
      3.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
      4. 地面无线广播遥控监测站
      5. 广播电视地球站
    2.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设计防火要求
      1. 建筑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2. 建筑和构件
      3. 规范中其他防火要求
      4. 广播电视中心的防火要求
    3.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抗震和环境保护要求
      1. 抗震的基本规定
      2. 设防类别规定
      3. 广播电视发射台电磁辐射防护规范
      4.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电磁辐射防护
    4.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接地和防雷要求
      1. 中短波发射台
      2. 调频、电视发射台
      3. 有线电视系统
      4.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5. 微波工程
      6. 广播电视地球站
    5.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1. 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2.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3.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组织
      4. 其他事项
  42.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
    1.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1. 通信线路工程
      2. 微波通信工程
      3. 传输设备工程
      4. 交换工程
      5. 卫星地球站工程
      6.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7. 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
      8. 本地网工程
      9. 接入网工程
      10. 通信管道工程
      11. 通信电源工程
      12. 综合布线工程
      13. 信息化工程
      14. 铁路信号
      15. 广播中心工程
      16. 电视中心工程
      17.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工程
      18. 调频广播和电视发射台工程
      19. 有线电视传输工程
      20. 卫星传输工程
      21. 其他广电工程
    3.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通信网

通信网的构成

通信网的概念

通信网是由一定数量的节点(包括终端节点、交换节点)和连接这些节点的传输系统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按约定的信令或协议完成任意用户间信息交换的通信体系。用户使用它可以克服空间、时间等障碍来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
通信网上任意两个用户间、设备间或一个用户和一个设备间均可进行信息的交换。交换的信息包括用户信息(如语音、数据、图像等)、控制信息(如信令信息、路由信息等)和网络管理信息三类。

通信网的构成要素

实际的通信网是由软件和硬件按特定方式构成的一个通信系统,每一次通信都需要软硬件设施的协调配合来完成。从硬件构成来看,通信网由终端节点、交换节点、业务结点和传输系统构成,他们完成通信网的基本功能:接入、交换和传输。软件设施则包括信令、协议、控制、管理、计费等。他们主要完成通信网的控制、管理、运营和维护,实现通信网的智能化。

  1. 终端节点

    最常见的终端节点有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视频终端、智能终端和用户小交换机。
    其主要功能有:

    1. 用户信息的处理:主要包括用户信息的发送和接收,将用户信息转换成适合传输系统传输的信号以及相应的反变换。

    2. 信令信息的处理:主要包括产生和识别连接建立、业务管理等所需的控制信息。

  2. 交换节点

    交换节点是通信网的核心设备,最常见的有电话交换机、分组交换机、路由器、转发器等。交换节点负责集中、转发终端节点产生的用户信息,但它自己并不产生和使用这些信息。其主要功能有:

    1. 用户业务的集中和接入功能,通常由各类用户接口和中继接口组成。

    2. 交换功能,通常由交换矩阵完成任意入线到出线的数据交换。

    3. 信令功能,负责呼叫控制和连接的建立、监视、释放等 。

    4. 其他控制功能,路由信息的更新和维护、计费、话务统计、维护管理等。

  3. 业务节点

    最常见的业务节点有智能网中的业务控制节点(SCP)、智能外设、语音信箱系统,以及Internet上的各种信息服务器等。它们通常由连接到通信网络边缘的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组成。其主要功能是:

    1. 实现独立于交换节点的业务的执行和控制。

    2. 实现对交换节点呼叫建立的控制。

    3. 为用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有差异的服务。

  4. 传输系统

    传输系统为信息的传输提供传输信道,并将网络节点连接在一起。其硬件组成应包括:线路接口设备、传输媒介、交叉连接设备等。
    传输系统一个主要的设计目标就是提高物理线路的使用效率,因此通常都采用了多路复用技术,如频分复用、时分复用、波分复用等。

通信网的基本结构

任何通信网络都具有信息传送、信息处理、信令机制、网络管理功能。因此,从功能的角度看,一个完整的现代通信网可分为相互依存的三部分:业务网、传送网、支撑网。

  1. 业务网

    业务网负责向用户提供各种通信业务,如基本语音、数据、多媒体、租用线、VPN等,构成一个业务网的主要技术要素包括网络拓扑结构、交换节点设备、编号计划、信令技术、路由选择、业务类型、计费方式、服务性能保证机制等,其中交换节点设备是构成业务网的核心要素。采用不同交换技术的交换节点设备通过传送网互连在一起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业务网。业务网交换节点的基本交换单位本质上是面向终端业务的,粒度很小,例如一个时隙、一个虚连接。业务网交换节点的连接在信令系统的控制下建立和释放。

  2. 传送网

    传送网独立于具体业务网,负责按需为交换节点/业务节点之间的互连分配电路,为节点之间信息传递提供透明传输通道,它还具有电路调度、网络性能监视、故障切换等相应的管理功能。构成传送网的主要技术要素有:传输介质、复用体制、传送网节点技术等,其中传送网节点主要有分插复用设备(ADM)和交叉连接设备(DXC)两种类型,它们是构成传送网的核心要素。
    传送网节点也具有交换功能。传送网节点的基本交换单位本质上是面向一个中继方向的,因此粒度很大,例如SDH中基本的交换单位是一个虚容器(最小是2Mb/s),而在光传送网中基本的交换单位则是一个波长(目前骨干网上至少是2.5Gb/s)。传送网节点之间的连接则主要是通过管理层面来控制建立或释放的,每一个连接需要长期维持和相对固定。

  3. 支撑网

    支撑网负责提供业务网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信令、同步、网络管理、业务管理、运营管理等功能,以提供用户满意的服务质量。支撑网包含同步网、信令网、管理网三部分。

    1. 同步网处于数字通信网的最低层,负责实现网络节点设备之间和节点设备与传输设备之间信号的时钟同步、帧同步以及全网的网同步,保证地理位置分散的物理设备之间数字信号的正确接收和发送。

    2. 信令网在逻辑上独立于业务网,它负责在网络节点之间传送与业务相关或无关的控制信息流。

    3. 管理网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时和近实时监视业务网的运行情况,采取各种控制和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通信的服务质量。

通信网的类型及拓扑结构

  1. 通信网的类型

    1. 按业务类型分,可分为电话通信网(如PSTN、移动通信网等)、数据通信网(如X.25、Internet、帧中继网等)、广播电视网等。

    2. 按空间距离和覆盖范围分,可分为广域网、城域网和局域网。

    3. 按信号传输方式分,可分为模拟通信网和数字通信网。

    4. 按运营方式分,可分为公用通信网和专用通信网。

    5. 按通信的终端分,可分为固定网和移动网。

  2. 通信网的拓扑结构

    在通信网中,所谓拓扑结构是指构成通信网的节点之间的互连方式。基本拓扑结构有:网状网、星形网、环形网、总线型网、复合型网等。

    1. 网状网是一种完全互连的网,网内任意两节点间均由直达线路连接。网络可靠性高,线路利用率低,网络成本高

    2. 星形网又称辐射网,与网状网相比,增加了一个中心转接节点,其他节点都与转接节点有线路相连。降低了传输链路的成本,提高了线路的利用率,网络的可靠性差

    3. 复合型网是由网状网和星形网复合而成的。它以星形网为基础,在业务量较大的转接交换中心之间采用网状网结构

    4. 总线型网属于共享传输介质型网络,总线型网中的所有节点都连至一个公共的总线上,任何时候只允许一个用户占用总线发送或接送数据。需要的传输链路少,节点间通信无需转接节点,控制方式简单,增减节点也比较方便,网络服务性能的稳定性差,节点数目不宜过多,网络覆盖范围也较小

    5. 环形网中所有节点首尾相连,组成一个环。环网可以是单向环,也可以是双向环。

通信传送网的内容

传送网为各类业务网提供业务信息传送手段,负责将节点连接起来,并提供任意两点之间信息的透明传输,同时也完成带宽的调度管理、故障的自动切换保护等管理维护功能,由传输线路、传输设备组成的传送网络也称之为基础网。

传输介质

传输介质是指信号传输的物理通道。任何信息在实际传输时都会被转换成电信号或光信号的形式在传输介质中传播,信息能否成功传输则依赖于两个因素:传输信号本身的质量和传输介质的特性。
传输介质分为有线介质和无线介质两大类,在有线介质中,电磁波信号会沿着有形的固体介质传输,有线介质目前常用的有双绞线、同轴电缆和光纤;在无线介质中,电磁波信号通过地球外部的大气或外层空间进行传输,大气或外层空间并不对信号本身进行制导,因此可认为是在自由空间传输。无线传输常用的电磁波段主要有无线电、微波、红外线灯。

多路复用技术

  1. 基带传输系统

    基带传输是在短距离内直接在传输介质传输模拟基带信号。在传统电话用户线上采用该方式。基带传输的优点是线路设备简单,在局域网中广泛使用;缺点是传输媒介的带宽利用率不高,不适于在长途线路上使用。

  2. 频分复用传输系统

    频分复用(FDM)是将多路信号经过高频载波信号调制后在同一介质上传输的复用技术。每路信号要调制到不同的载波频段上,且各频段保持一定的间隔,这样各路信号通过占用同一介质不同的频带实现了复用。
    主要缺点:传输的是模拟信号,需要模拟的调制解调设备,成本高且体积大;由于难以集成,故工作的稳定度不高;由于计算机难以直接处理模拟信号,导致在传输链路和节点之间有过多的模数转换,从而影响传输质量。目前FDM主要用于微波链路和铜线介质上,在光纤介质上该方式更习惯被称为波分复用。

  3. 时分复用传输系统

    TDM是将模拟信号经过调制后变为数字信号,然后对数字信号进行时分多路复用的技术。TDM中多路信号以时分的方式共享一条传输介质,每路信号在属于自己的时间片中占用传输介质的全部带宽。
    时分复用技术可以利用数字技术的全部优点:差错率低,安全性好,数字电路高度集成,以及更高的带宽利用率。目前主要有两种时分数字传输体制:准同步数字体系(PDH)和同步数字体系(SDH)。

  4. 波分复用传输系统

    WDM本质上是光域上的频分复用技术
    波分复用器(合波器)
    波分解复用器(分波器)
    一个WDM系统可以承载多种格式的“业务”信号,如ATM(异步转移模式)、IP、TDM或将来有可能出现的信号。WDM系统完成的是透明传输

SDH传送网

  1. 特点

    SDH传送网是一种以同步时分复用和光纤技术为核心的传送网结构,它由分插复用、交叉连接、信号再生放大等网元设备组成,具有容量大、对承载信号语义透明以及在通道层上实现保护和路由的功能。

    1. SDH是一个独立于各类业务网的业务公共传送平台,具有强大的网络管理功能。

    2. SDH采用同步复用和灵活的复用映射结构;由全球统一的网络节点接口,使得不同厂商设备间信号的互通、信号的复用、交叉链接和交换过程得到简化。

    3. SDH主要有如下优点:标准统一的光接口;强大的网管功能。

  2. 帧结构

    SDH帧结构是实现SDH网络功能的基础,便于实现支路信号的同步复用、交叉连接和SDH层的交换,同时使支路信号在一帧内的分布是均匀的、有规则的和可控的,以利于其上、下电路。

    1. SDH帧结构一125μs为帧同步周期,并采用了字节间插、指针、虚容器等关键技术。SDH系统中的基本传输速率是STM-1,其他高阶信号速率均由STM-1的整数倍构造而成。

    2. 每个STM帧由段开销(SOH)、管理单元指针(AU-PTR)和STM净负荷三部分组成,段开销用于SDH传输网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指配(OAM&P),它又分为再生段开销(Regenerator SOH)和复用段开销(Multiplexer SOH)。段开销是保证STM净负荷正常灵活地传送必须附加的开销。

    3. STM净负荷是存放要通过STM帧传送的各种业务信息的地方,它也包含少量用于通道性能监视、管理和控制的通道开销(POH)。

    4. 管理单元指针AU-PTR则用于指示STM净负荷中的第一个字节在STM-N帧内的起始位置,以便接收端可以正确分离STM净负荷。

光传送网

  1. 光传送网(OTN)特点

    OTN是一种以密集波分复用(DWDM)与光通道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传送网结构,它由光分插复用、光交叉连接、光放大等网元设备组成,具有超大容量、对承载信号语义透明及在光层面上实现保护和路由的功能。

    1. DWDM技术可以不断提高现有光纤的复用度,在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满足用户对带宽持续增长的需求;DWDM技术独立于具体的业务,同一根光纤的不同波长上接口速率和数据格式相互独立,可以在一个OTN上支持多种业务。

    2. OTN可以保持与现有SDH网络的兼容性;SDH系统只能管理一根光纤中的单波长传输,而OTN系统既能管理单波长,也能管理每根光纤中的所有波长;随着光纤的容量越来越大,采用基于光层的故障恢复比电层更快、更经济。

  2. OTN的分层结构

    OTN是在传统SDH网络中引入光层发展而来的,其分层结构如表1L411012所示。
    光层负责传送电层适配到物理媒介层的信息,在ITU-T G.872建议中,它被细分成三个子层,由上至下依次为:光信道层(OCh)、光复用段层(OMS)、光传输段层(OTS)。相邻层之间遵循OSI参考模型定义的上、下层间的服务关系模式。

    1. 光信道层负责为来自电复用段层的各种类型的客户信息选择路由、分配波长,为灵活的网络选路安排光信道连接,处理光信道开销,提供光信道层的检测、管理功能,它还支持端到端的光信道(以波长为基本交换单元)连接,在网络发生故障时,执行重选路由或进行保护切换。

    2. 光复用段层保证相邻的两个DWDM设备之间的DWDM信号的完整传输,为波长复用信号提供网络功能,包括:为支持灵活的多波长网络选路重配置光复用段;为保证DWDM光复用段适配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光复用段开销的处理;光复用段的运行、检测、管理等。

    3. 光传输段层为光信号在不同类型的光纤介质上(如G.652、G.655等)提供传输功能,同时实现对光放大器和光再生中继器的检测和控制。通常会涉及功率均衡问题、EDFA增益控制、色散的积累和补偿等问题。

  3. 网络节点

    实现光网络的关键是要在OTN节点实现信号在全光域上的交换、复用和选路,目前在OTN上的网络节点主要有两类:光分插复用器(OADM)和光交叉连接器(OXC)。

    1. 光分插复用器OADM主要是在光域实现传统SDH中的SADM在时域中实现的功能,包括从传输设备中有选择地下路去往本地的光信号,同时上路本地用户发往其他用户的光信号,而不影响其他波长信号的传输。与电ADM相比,它更具透明性,可以处理不同格式和速率的信号,大大提高了整个传送网的灵活性。

    2. 光交叉连接器OXC的主要功能与传统SDH中的SDXC在时域中实现的功能类似。不同点在于OXC在光域上直接实现了光信号的交叉连接、路由选择、网络恢复等功能,无需进行OEO转换和电处理,它是构成OTN的核心设备。

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

ASON是一种由用户动态发起业务请求,自动选路,并由信令控制实现连接的建立、拆除,能自动、动态完成网络连接,融交换、传送为一体的新一代光网络。ASON的基本设想是在光传送网中引入控制平面,以实现网络资源的按需分配从而实现光网络的智能化。

  1. ASON的特点

    ASON相对传统SDH具备以下特点:

    1. 支持端到端的业务自动配置

    2. 支持拓扑自动发现

    3. 支持Mesh组网保护,增强了网络的可生存性

    4. 支持差异化服务,根据客户层信号的业务等级决定所需要的保护等级

    5. 支持流量工程控制,网络可根据客户层的业务需求,实时动态地调整网络的逻辑拓扑,实现了网络资源的最佳配置。

  2. ASON的功能结构

    ASON网络由智能网元、TE链路、ASON域和SPC(Soft Permanent Connection软永久链接)组成。

  3. ASON的组成

    ASON主要由以下三个独立的平面组成。

    1. 控制平面:由一组通信实体组成,负责完成呼叫控制和连接控制功能,通过信令完成连接的建立、释放、监测和维护,并在发生故障时自动恢复连接。

    2. 传送平面:就是传统SDH网络,它完成光信号传输、复用、配置保护倒换和交叉连接等功能,并确保所传光信号的可靠性。

    3. 管理平面:完成传送平面、控制平面和整个系统的维护功能,能够进行端到端的配置,是控制平面的一个补充,包括性能管理、故障管理、配置管理和安全管理功能。

  4. ASON的接口

    ASON在逻辑上可以有用户—网络接口(UNI)、内部网络—网络接口(I-NNI)和外部网络—网络接口(E-NNI)。

业务网和支撑网功能及特点

业务网的相关内容

  1. 电话网

    通信网提供固定电话业务、移动电话业务、VoIP、会议电话业务和电话语音信息服务业务等。该类业务不需要复杂的终端设备,所需带宽小于64kbit/s,采用电路或分组方式承载。

    1. 固定电话网是目前覆盖范围最广,业务量最大的网络,分为本地电话网和长途电话网。本地电话网由端局、汇接局和传输链路组成,长途电话网由长途交换局和传输链路组成。电话交换局是电话网中的核心,采用数字程控交换设备,每一路电话编码为64kbit/s的数字信号,占据一次群中的某一时隙,在信令的控制下进行时隙交换,从而和各个不同的用户相连。

    2. 移动电话网由移动交换机、基站、中继传输系统和移动台组成。移动交换局和基站之间通过中继线相连,基站和移动台之间为无线接入方式。移动交换局对用户的信息进行交换,并实现集中控制管理。大容量的移动通信网络形成多级结构,为了均匀负荷,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在某些方向上产生的话务拥塞,在网络中设置移动汇接局。

    3. IP电话网通过分组交换网传送电话信号。在IP电话网中,主要采用语音压缩技术和语音分组交换技术。传统电话网一般采用的A律13折线PCM编码技术,一路电话的编码速率为64kbit/s,或者采用μ律15折线编码方法,编码速率为52kbit/s。IP电话采用共轭结构算术码本激励线性预测编码法,编码速率为8kbit/s,再加上静音检测,统计复用技术,平均每路电话实际占用的带宽仅为4kbit/s,节省了带宽资源。IP电话用分组的方式来传送语音,在分组交换网中采用了统计复用技术,提高了对于传输链路和其他网络资源的利用率。

  2. 数据通信网

    数据通信网由数据终端、传输网络、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设备等组成,通过网络协议的支持完成网中各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其功能是对数据进行传输、交换、处理,可实现网内资源共享。
    数据通信网包括分组交换网、数字数据网、帧中继网、计算机互联网,这些网络的共同特点都是为计算机联网及其应用服务的。

    1. X.25分组交换网

      X.25分组交换网是采用分组交换技术的可以提供交换链接的数据通信网络。电信网络内部的很多信息,如交换网、传输网的网络管理数据都通过X.25网络进行传送。
      缺点是协议处理复杂,信息传送的时间延迟较大,不能提供实时通信,因此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2. 数字通信网(DDN)

      DDN是为计算机联网提供固定或半固定的连接数据通道。
      DDN的主要设备包括数字交叉连接设备、数据复用设备、接入设备和光纤传输设备。通过数字交叉连接设备进行电路调度、电路监控、网络保护,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传输电路。

    3. 帧中继网

      帧中继是在X.25网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数据通信网。特点是取消了逐段的差错控制和流量控制,把原来的三层协议处理改为二层协议处理,从而减少了中间节点的处理时间,同时传输链路的传输速率也有所提高,减少了信息通过网络的时间延迟。
      帧中继网由帧中继交换机、帧中继接入设备、传输链路、网络管理系统组成。提供较高速率的交换数据连接,在时间响应性能方面较X.25有明显的改进,可在局域网互联、文件传送、虚拟专用网等方面发挥作用。

    4. 计算机互联网

      计算机互联网是一类分组交换网,采用无连接的传送方式,网络中的分组在各个节点被独立处理,根据分组上的地址传送到他的目的地。互联网主要由路由器、服务器、网络接入设备、传输链路等组成。路由器是网络中的核心设备,对各分组起到交换的功能,信息通过逐段传说直接传送到相应的目的地,互联网采用IP协议把信息分解形成由IP协议规定的IP数据包,同时对地址进行分配,按照分配的IP地址对分组进行路由选择,实现对分组的处理和传送。
      计算机互联网是业务量发展最快的数据通信网络,所提供的各类应用,如视频点播、远程教育、网上购物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新的变化。

  3. 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

    ISDN是由电话综合数字网演变而成,提供端到端的数字连接,以支持一系列广泛的业务,为用户提供一组标准的多用途用户—网络接口。ISDN有窄带和宽带两种。

    1. 窄带ISDN向用户提供的由基本速率(2B+D,144kbit/s)和一次群速率(30B+D,2Mbit/s)两种接口。基本速率接口包括两个能独立工作的B信道(64kbit/s)和一个D信道(16kbit/s),其中B信道一般用来传输语音、数据和图像,D信道用来传输信令或分组信息。宽带可以向用户提供155Mbit/s以上的通信能力。

      1. ISDN(2B+D)业务

      2. ISDN(30B+D)业务

    2.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是在ISDN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支持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速率的业务,包括速率不大于64kbit/s的窄带业务(如语音、传真),宽带分配型业务(广播电视、高清晰度电视),宽带交互型通信业务(可视电话、会议电视),宽带突发型业务(高速数据)等。B-ISDN的主要特征是以同步转移模式(STM)和异步转移模式(ATM)兼容方式,在同一网络中支持范围广泛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的应用。

支撑网相关内容

一个完整的电信网除有以传递电信业务为主的业务网之外,还需有若干个用来保障业务网正常运行、增强网路功能、提高网路服务质量的支撑网路。支撑网是现代电信网运行的支撑系统。支撑网中传递相应的监测和控制信号,包括公共信道信令网、同步网、电信管理网等。

  1. 信令网

    信令网是公共信道信令系统传送信令的专用数据支撑网,一般由信令点(SP),信令转接点(STP)和信令链路组成。信令网可分为不含STP的无级网和含有STP的分级网。无级信令网信令点间都采用直连方式共奏,又称直连信令网。分级信令网信令点间可采用准直连方式工作,又称非直连信令网。

  2. 同步网

    同步网是现代电信网运行的支持系统之一,为电信网内所有电信设备的时钟(或载波)提供同步控制信号。数字网内任何两个数字交换设备的时钟速率差超过一定数值时,会使接收信号交换机的缓冲存储器读、写时钟有速率差,当这个差值超过某一定值时就会产生滑码,以致造成接受数字流的误码或失步。同步网的功能就在于使网内全部数字交换设备的时钟频率工作在共同的速率上,以消除或减少滑码

    1. 数字网同步和数字同步网

      1. 在数字通信网内,使网中各个单元使用某个共同的基准时钟频率,实现各网元时钟间的同步,称为网同步。数字网同步的方式很多,其中准同步方式是指在一个数字网中各个节点,分别设置高精度的独立时钟,这些时钟产生的定时信号以同一标称速率出现,而速率的变化限制在规定范围内,故滑动率是可以接受的。通常国际通信时采用准同步方式。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国内数字网同步都采用主从同步方式。

      2. 数字同步网用于实现数字交换局之间、数字交换局和数字传输设备之间的同步,它是由各节点时钟和传递频率基准信号的同步链路构成的。数字同步网的组成包括两个部分,即交换局间的时钟同步和局内各种时钟间的同步。

    2. 同步网的等级结构

      我国国内数字同步网采用由单个基准时钟控制的分区式主从同步网结构。主从同步方式是将一个时钟作为主(基准)时钟,网中其他时钟(从时钟)同步于主时钟。
      我国数字同步网的等级分为4级。

      1. 第一级是基准时钟(PRC),由铯原子钟组成,它是我国数字网中最高质量的时钟,是其他所有时钟的定时基准。

      2. 第二级是长途交换中心时钟,装备GPS接收设备及有保持功能的高稳定时钟(受控铷钟和高稳定度晶体时钟),构成高精度区域基准时钟(LPR),该时钟分为A类和B类。设置于一级(C1)和二级(C2)长途交换中心的大楼综合定时供给系统(BITS)时钟属于A类时钟,它通过同步链路直接与基准时钟同步,设置与三级(C3)和四级(C4)长途交换中心的大楼综合定时供给系统时钟属于B类时钟,它通过同步链路受A类时钟控制,间接地与基准时钟同步。

      3. 第三级时钟是有保持功能的高稳定度晶体时钟,其频率偏移率可低于二级时钟。通过同步链路与二级时钟或同等级时钟同步。设置在汇接局(Tm)和端局(C5)。需要时可设置大楼综合定时供给系统。

      4. 第四级时钟是一般晶体时钟,通过同步链路与第三级时钟同步,设置于远端模块、数字终端设备和数字用户交换设备。

    3. 大楼综合定时供给系统(BITS)和定时基准的传输

      1. BITS是指在每个通信大楼内,设有一个主钟,它受控于来自上面的同步基准(或GPS)信号,楼内所有其他时钟与该主钟同步。主钟等级应该与楼内交换设备的时钟等级相同或更高。BITS由五部分组成:参考信号入点、定时供给发生器、定时信号输出、性能检测及告警。我国在数字同步网的二、三级节点设BITS,并向需要同步基准的各种设备提供定时信号。

      2. 定时基准由三种传输模式:

        1. 第一种是采用PDH 2Mbit/s专线,即在上下级BITS之间用PDH 2Mbit/s专线传输定时基准信号2.048Mbit/s。

        2. 第二种是采用PDH 2Mbit/s带有业务的电路,即在上级的交换机已同步于该楼内的BITS时,利用上下级交换机之间的2Mbit/s中继电路传输定时基准信号。

        3. 第三种是采用SDH线路码传输定时基准信号。上级SDH端机的G.813时钟同步于该楼内的BITS,通过STM-N线路码传输到下级SDH端机,提取出定时信号(2.048Mbit/s)送给下级BITS。

  3. 电信管理网

    电信管理网是为保持电信网正常运行和服务,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所建立的软、硬件系统和组织体系的总称,是现代电信网运行的支撑系统之一,是一个综合的、智能的、标准化的电信管理系统。一方面对某一类网络进行综合管理,包括数据的采集,性能监视、分析、故障报告、定位以及对网络的控制和保护;另一方面对各类电信网实施综合性的管理,即首先对各种类型的网络建立专门的网络管理,然后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对各专门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1. 电信管理网的主要功能是:根据各局间的业务流向、流量统计数据有效地组织网络流量分配;根据网络状态,经过分析判断进行调度电路、组织迂回和流量控制等,以避免网络过负荷和阻塞扩散;在出现故障时根据告警信号和异常数据采取封闭、启动倒换和更换故障部件等,尽可能使通信及相关设备恢复和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随着网络不断地扩大和设备更新,维护管理的软硬件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完善和集中,从而使维护管理更加机动、灵活、适时、有效。

    2. 电信管理网主要包括网络管理系统、维护监控系统等,由操作系统、工作站、数据通信网、网元组成,其中网元是指网络中的设备,可以是交换设备、传输设备、交叉连接设备、信令设备。数据通信网则提供传输数据、管理数据的通道,它往往借助电信网来建立。

光传输系统

光纤通信系统的构成

光纤通信系统

  1. 光纤通信是以光波作为载频、以光导纤维(简称光纤)作为传输媒介、遵循相应的技术体制的一种通信方式。最基本的光纤通信系统由光发射机、光纤线路(包括光缆和光中继器)和光接收机组成。

  2. 光纤通信系统通常采用数字编码、强度调制、直接检波等技术。所谓编码,就是用一组二进制码组来表示每一个有固定电平的量化值。强度调制就是在光端机发送端,通过调制器用电信号控制光源的发光强度,使光强度随信号电流线性变化(这里的光强度指单位面积上的光功率)。直接检波是指在光端机接收端,用光电检测器直接检测光的有无,再转化为电信号。光纤作为传输媒介,以最小的衰减和波形畸变将光信号从发送端传输到接收端。为了保证通信质量,光信号经过光纤一定距离的衰减后,进入光中继器,由光中继器对已衰落的光信号脉冲进行补偿和再生。

光传输媒质

  1. 光纤是光通信系统最普遍和最重要的传输媒质,由单根玻璃纤芯、紧靠纤芯的包层、一次涂覆层以及套塑保护层组成。纤芯和包层由两种光学性能不同的介质构成。

  2. 光在光纤中传播,会产生信号的衰减和畸变,其主要原因是光线中存在损耗和色散。损耗和色散是光纤最重要的两个传输特性,它们直接影响光传输的性能。

    1. 光纤传输损耗:光纤自身的损耗主要有吸收损耗和散射损耗。散射损耗主要包含瑞利散射损耗、非线性散射损耗和波导效应散射损耗。在光纤通信系统中还存在非光纤自身原因的一些损耗,包括连接损耗、弯曲损耗和微弯损耗等。

    2. 光纤传输色散:色散是光脉冲信号在光线中传播,到达输出端时发生的时间上的展宽。

光传输设备

光传输设备主要包括:光发送机、光接收机、光中继器。

  1. 光发送机:光发送机的作用是将数字设备的电信号进行电/光转换,调节并处理成为满足一定条件的光信号后送入光纤后传输。光源是光发送机的关键器件,它产生光纤通信系统所需要的载波;输入接口在电/光之间解决阻抗、功率及电位的匹配问题;线路编码包括码型转换和编码;调制电路将电信号转变为调制电流,以便实现对光源输出功率的调节。

  2. 光接收机:光接收机的作用是把经过光纤传输后,脉冲幅度被衰减、宽度被展宽的弱光信号转变为电信号,并放大、再生恢复出原来的信号。

  3. 光中继器:光中继器的作用时将通信线路中传输一定距离后衰弱、变形的光信号恢复再生,以便继续传输。再生光中继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光-电-光中继器;另一种是光-光中继器。

光通信系统传输网技术体制

  1. 准同步数字体系(PDH)的弱点

    1. 只有地区性的数字信号速率和帧结构标准,没有世界性标准。

    2. 没有世界性的标准光接口规范。

    3. 复用结构复杂,缺乏灵活性,上下业务费用高,数字交叉连接功能的实现十分复杂。

    4. 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OAM)主要靠人工的数字信号交叉连接和停业务测试,复用信号帧结构中辅助比特严重缺乏,阻碍网络OAM能力的进一步改进。

    5. 由于复用结构缺乏灵活性,使得数字通道设备的利用率很低,非最短的通道路由占了业务流量的大部分,无法提供最佳的路由选择。

  2. 同步数字体系(SDH)的特点

    1. 使三个地区性标准在STM-1等级以上获得统一,实现了数字传输体制上的世界性标准。

    2. 采用了同步复用方式和灵活的复用映射结构,使网络结构得以简化,上下业务十分容易,也使数字交叉连接的实现大大简化。

    3. SDH帧结构中安排了丰富的开销比特,使网络的OAM能力大大加强。

    4. 有标准光接口信号和通信协议。光接口成为开放性接口满足多厂家产品环境要求,降低了联网成本。

    5. 与现有网络能完全兼容,还能容纳各种新的业务信号,即具有完全的后向兼容性和前向兼容性。

    6. 频带利用率较PDH有所降低。

    7. 宜选用可靠性较高的网络拓扑结构,降低网络层上的人为错误、软件故障乃至计算机病毒给网络带来的风险。

光波分复用(WDM)

  1. 光波分复用是将不同规定波长的信号光载波在发送端通过光复用器(合波器)合并起来送入一根光纤进行传播,在接收端再由一个光解复用器(分波器)将这些不同波长承载不同信号的光载波分开。

  2. 采用WDM技术可以充分利用单模光纤的巨大带宽资源(低损耗波段)在大容量长途传输时可以节约大量光纤。另外,波分复用通道对数据格式是透明的,即与信号速率及电调制方式无关,在网络发展中,是理想的扩容手段,也是引入宽带新业务的方便手段。

  3. 根据需要,WDM技术可以有多种网络应用形式,如长途干线网、广播式分配网络、多路多址局域网络等。可利用WDM技术选路,实现网络交换和恢复,从而实现透明、灵活、经济且具有高度生存性的光网络。

  4. 依据通道间隔和应用的不同,光波分复用有稀疏波分复用(CWDM)和密集波分复用(DWDM)之分。一般CWDM的信道间隔为20nm,而DWDM的信道间隔为0.2nm到1.2nm。

SDH设备的构成及功能

SDH传输网是由一些基本的SDH网络单元(NE)和网络节点接口(NNI)组成,通过光纤线路或微波设备等连接,进行同步信息接收/传送、复用、分插和交叉连接的网络。它具有全世界统一的网络节点接口,从而简化了信号的互通以及信号的传输、复用、交叉连接和交换的过程;有一套标准化的信息结构等级,称为同步传送模块STM-N(N=1,4,16,64…),并具有一种块状帧结构,允许安排丰富的开销比特(即网络节点接口比特流中扣除净负荷后的剩余字节)用于网络的OAM。

SDH的基本网络单元

  1. 终端复用器(TM):TM是SDH基本网络单元中最重要的网络单元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将若干个PDH低速率支路信号复用成STM-1帧结构电(或光)信号输出,或将若干个STM-n信号复用成STM-N(n<N)光信号输出,并完成解复用的过程。

  2. 分插复用器(ADM):ADM是SDH传输系统中最具特色,应用最广范的网络单元。ADM将同步复用和数字交叉连接功能集于一体,能够灵活地分插任意群路、支路和系统各时隙的信号,使得网络设计有很大的灵活性。ADM除了能完成与TM一样的信号复用和解复用功能外,他还能利用其内部时隙交换实现带宽管理,允许两个STM-N信号之间的不同VC实现互联,且能在无需解复用和完全终接的情况下接入多种STM-n和PDH支路信号。更重要的是在SDH保护环网结构中,ADM是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网元节点,利用它的时隙保护功能,可以使得电路的安全可靠性大为提高,在1200kM的SDH保护环中,任意一个数字段由于光缆或中继系统原因,电路损伤业务时间不会大于50ms。

  3. 再生中继器(REG):再生中继器的功能是将经过光纤长距离传输后,受到较大衰减和色散畸变的光脉冲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进行放大、整形、再定时、再生成为规范的电脉冲信号,经过调制光源变换成光脉冲信号,送入光纤继续传输,以延长通信距离。

  4. 同步数字交叉连接设备(SDXC):SDXC是SDH网的重要网元,是进行传送网有效管理、实现可靠的网络保护/恢复,以及自动化配线和监控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功能是实现SDH设备内支路间、群路间、支路与群路间、群路与群路间的交叉连接,还兼有复用、解复用、配线、光电互转、保护恢复、监控和电路资料管理等多种功能。实际的SDH保护环网系统中,常常把数字交叉连接的功能内置在ADM中,或者说ADM设备具有数字交叉连接功能,其核心部分是具有强大交叉能力的交叉矩阵。除此之外,SDXC设备与其附属的接口设备也可以单独组网,将各条没有构成SDH保护环的链状电路接入SDXC网,建成一个SDXC独立保护网,利用接入的一部分冗余电路,经过SDXC网络的自动运算,找出最合适最经济的路由,使得接入的重要业务,能够得到如SDH保护环网中电路一样的保护。

SDH网络节点接口

网络节点接口(NNI)表示网络节点之间的接口。规范一个统一的NNI标准,基本出发点在于,使其不受限于特定的传输媒质,不受限于网络节点所完成的功能,同时对局间通信或局间通信的应用场合也不加以限定。SDH网络节点接口不仅可以使三种地区性PDH序列在SDH网中实现统一,,而且在建设SDH网和开发应用新设备产品时可使网络节点设备功能模块化、系列化、并能根据电信网络中心规模大小和功能要求灵活地进行网络配置,从而使SDH网络结构更加简单、高效和灵活,并在将来需要扩展时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基本网络单元的连接

  1. 网络拓扑结构

    1. 现形:把涉及通信的每个节点串联起来,而首尾节点开放,通常也称链型网络结构。

    2. 星形:涉及通信的所有节点中有一个特殊的点与其余的所有节点直接相连,而其余节点之间互不相连,该特殊点具有连接和路由调度功能。

    3. 环形:把涉及通信的所有节点串联起来,而且首尾相连,没有任何节点开放。

    4. 树形:把点到点拓扑单元的末端点连接到几个特殊点,这样即构成树形拓扑,他可以看成是线形拓扑和星形拓扑的结合。这种结构存在瓶颈问题,因此不适合提供双向通信业务。

    5. 网孔型:把涉及通信的许多点直接互连,即构成网孔型拓扑。如果将所有节点都直接互连,则构成理想的网孔型。在网孔型拓扑结构中,由于各节点之间具有高度的互联性,有多条路由的选择,可靠性极高,但结构复杂,成本高。在SDH网中,网孔结构中各节点主要采用DXC,一般用于业务量很大的一级长途干线。

  2. 网络组网实例及网络分层

    1. 再生段:再生中继器(REG)与终端复用器(TM)之间、再生中继器与分插复用器(ADM)或再生中继器与再生中继器之间,这部分段落称再生段。再生段两端的REG\TM和ADM成为再生段终端(RST)。

    2. 复用段:终端复用器与分插复用器之间以及分插复用器与分插复用器之间称为复用段。复用段两端的TM及ADM称为复用段终端(MST)。

    3. 数字段:两个相邻数字配线架(或其等效设备)之间用于传送一种规定速率的数字信号的全部装置构成一个数字段。

    4. 这里还涉及另一个概念,即数字通道。与交换机或终端设备相连的两个数字配线架(或其等效设备)间用来传送一种规定速率的数字信号的全部装置便构成一个数字通道,它通常包含一个或多个数字段。

DWDM设备的构成及功能

DWDM工作方式

  1. 按传输方向的不同可分为双纤单向传输系统、单纤双向传输系统

    1. 双纤单向传输系统:所有光通道同时在一根光纤上沿同一方向传送,反向光信号的传输由另一根光纤来完成,同一波长在两个方向上可以重复利用。

    2. 单纤双向传输系统:光通路在同一根光纤上同时向两个方向传输,所用波长相互分开,以实现彼此双方全双向有通信联络。由于两个方向传输的信号不交互产生四波混频(FWM),因此其总的FWM比双纤单向少。缺点是该系统需要采用特殊的措施对付光反射,且当需要进行光信号放大时,必须采用双向光纤放大器。

  2. 从系统的兼容性方面考虑可分为集成式系统、开放式系统

    1. 集成式DWDM系统:集成式系统是指被承载的SDH业务终端必须具有标准的光波长和满足长距离传输的光源,只有满足这些要求的SDH业务才能在DWDM系统上传送。因此集成式DWDM系统各通道的传输信号的兼容性差,系统扩容时也比较麻烦,因此实际工程较少采用。

    2. 开放式DWDM系统:对于开放式波分复用系统来说,在发送端和接收端设有光波长转换器(OTU),它的作用是在不改变光信号数据格式的情况下(如SDH帧结构),把光波长按照一定的要求重新转换,以满足DWDM系统的波长要求。现在DWDM大多数采用的是开放式系统。

      这里所谓的“开放式”是指在同一个DWDM系统中,可以承载不同厂商的SDH系统,OTU对输入端的信号波长没有特殊的要求,可以兼容任意厂家的SDH信号,而OUT输出端提供满足标准的光波长和长距离传输的光接口。

DWDM系统主要网元及其功能

目前商用DWDM系统波道数可达160波,若传输10Gbit/s系统,整个系统总容量就有1.6Tbit/s。

  1. 光合波器(OMU):其功能是将不同波长的光信号耦合在一起,传送到一根光纤里进行传输。这就要求合波器插入损耗及其偏差要小,信道间串扰小,偏振相关性低。合波器主要类型有介质薄膜干涉型、布拉格光栅型、星形耦合器、光照射光栅和阵列波导光栅(AWG)等。

  2. 光分波器(ODU):光分波器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与光合波器相互对立,光合波器在系统的发送端,而光分波器在系统的接收端,所起的作用是将耦合在一起的光载波信号按波长,将各波道的信号相互独立地分开,并分别发送到相应的低端设备。对其要求和其主要类型与光合波器类同。

  3. 光波长转换器(OTU):根据其所在DWDM系统中的位置,可分为发送端OTU、中继器使用OTU和接收端OTU。发送端OTU主要作用是将终端通道设备送过来的宽谱光信号,转换为满足WDM要求的窄谱光信号,因此其不同波道OTU的型号不同。中继器使用OTU主要作为再生中继器用,除执行光/电/光转换、实现3R功能外,还有对某些再生段开销字节进行监视的功能,如再生段误码监测B1。接收端OTU主要作用是将光分波器送过来的光信号转换为宽谱的通用光信号,以便实现与其他设备互联互通。因此一般情况下,接收端不同波道OTU是可以互换的(收发合一型的不可互换)。根据波长转换过程中信号是否经过光/电域的变换,又可将光波长转换器分为两大类:光-电-光波长转换器和全光波长转换器。

  4. 光纤放大器(OA):光纤放大器是一种不需要经过光/电/光变换而直接对光信号进行放大的有源器件。它能高效补偿光功率在光纤传输中的损耗,延长通信系统的传输距离,扩大用户分配网覆盖范围。

    光纤放大器在WDM系统中的应用主要有三种形式。在发送端光纤放大器可以用在光发送端机的后面作为系统的功率放大器(BA),用于提高系统的发送光功率。在接收端光纤放大器可以用在光接收端机前面作为系统的预放大器(PA),用于提高信号的接收灵敏度。光纤放大器作为线路放大器时可用在无源光纤段之间以抵消光纤的损耗、延长中继长度,称之为光线路放大器(LA)。

  5. 光分插复用器(OADM):其功能类似于SDH系统中的ADM设备,将需要上下业务的波道采用分插复用技术终端至附属的OTU设备,直通的波道不需要过多的附属OTU设备,便于节省工程投资和网络资源的维护管理。工程中的主要技术要求是通道串扰和插入损耗。

  6. 光交叉连接器(OXC):光交叉连接器是实现全光网络的核心器件,其功能类似于SDH系统中的SDXC,差别在于OXC是在光域上实现信号的交叉连接功能,它可以把输入端任一光纤(或其各波长信号)可控地连接到输出端的任一光纤(或其各波长信号)中去。通过使用光交叉连接器,可以有效地解决现有的DXC的电子瓶颈问题。

DWDM设备在传送网中的位置

同SDH设备一样,DWDM设备也是构成传送网的一部分,就目前的技术和应用状况来看,在传送网中SDH和DWDM之间是客户层与服务层的关系。相对于DWDM技术而言,SDH、ATM和IP信号都只是DWDM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信号;而从层次上看,DWDM系统更接近于物理媒介层——光纤,并在SDH通道层下构成光通道层网络。
从WDM系统目前的发展方向来看,由于WDM波长存在可管理性差、不能实现高效和灵活的组网等缺陷,它逐渐向OTN和ASON的转变和升级。相应的,传送网在拓扑结构上分为光、电两个层面,而WDM只是光网络层的核心网元。

PTN特点及应用

PTN(分组传送网,Packet Transport Network),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从广义的角度讲,只要是基于分组交换技术,并能够满足传送网对于运行维护管理(OAM)、保护和网管等方面的要求,就可以称为PTN。分组传送网是保持了传统技术的优点,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丰富的操作维护,快速的保护倒换,同时又增加了适应分组业务统计复用的特性,采用面向连接的标签交换,分组的Qos机制以及灵活动态的控制的新一代传送网技术。前期,通信业界一般理解的PTN技术主要包括T-MPLS和PBB-TE。近期,由于PBB-TE技术仅支持点到点和点到多点的面向连接传送和线性保护,不支持面向连接的多点到多点之间业务和环网保护,采用PBB-TE技术的厂商和运营商越来越少,中国已经基本上将PTN和T-MPLS/MPLS-TP画上了等号。

分组传送网(PTN)的技术特点

PTN是面向分组的,支持传送平台基础特性的下一代传送平台,其最重要的两个特性是分组和传送。PTN以IP为内核,通过以太网为外部表现形式的业务层和WDM等光传输媒质设置一个层面,为用户提供以太网帧、MPLS(IP)、ATM VP和VC、PDH、FR等符合IP流量特征的各类业务。其不仅保留了传统SDH传送网的一些基本特征,同时也引入了分组业务的基本特征,主要特点如下:

  1. 可扩展性:通过分层和分域提供了良好的网络可扩展性;

  2. 高性能OAM机制:快速的故障定位、故障管理和性能管理等丰富的OAM能力;

  3. 可靠性:可靠的网络生存性,支持多种类型网络快速的保护倒换;

  4. 灵活的网络管理:不仅可以利用网管系统配置业务,还可以通过智能控制面灵活地提供业务;

  5. 统计复用:满足分组业务突发性要求必备的高效统计复用功能;

  6. 完善的QoS机制:提供面向分组业务的QoS机制,同时利用面向连接的网络提供可靠的QoS保障;

  7. 多业务承载:支持运营级以太网业务,通过电路仿真机制支持TDM、ATM等传统业务;

  8. 高精度的同步定时:通过分组网络的同步技术提供频率同步和时间同步方式。

分组传送网(PTN)的分层结构

PTN网络结构分为通道层、通路层和传输媒介层三层结构,网络分层结构如图1L4111024,其通过GFP架构在OTN、SDH和PDH等物理媒质上。三个子层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分述如下:

  1. 分组传送通道层:其封装客户信号进入虚通道(VC),并传送VC,实现提供客户信号点到点、点到多点和多点到多点的传送网络业务,包括端到端OAM、端到端性能监控和端到端的保护。在T-MPLS协议中该层被称作TMC层。

  2. 分组传送通路层:其封装和复用虚电路及虚通道进入虚通路(VP),并传送和交换VP,提供多个虚电路业务的汇聚和可扩展性(分域、保护、恢复、OAM等),通过配置点到点和点到多点虚通路(VP)链路来支持VC层网络。在T-MPLS协议中该层被称作TMP层。

  3. 传送网络传输媒介层:包括分组传送段层(PTS)和物理媒介。段层提供了虚拟段信号的OAM功能。在T-MPLS协议中该层被称作TMS层。

PTN的功能平面

PTN的功能分为传送平面、管理平面和控制平面三层。具体功能分述如下:

  1. 传送平面:提供点到点(包括点到多点和多点到多点)双向或单向的用户信息传送,也同时提供控制和网络管理信息的传送,并提供信息传送过程中的OAM和保护恢复功能,即传送平面完成分组信号的传输、复用、配置保护倒换和交叉连接等功能,并确保所传信号的可靠性。

  2. 管理平面:采用图形化网管进行业务配置和性能告警管理,业务配置和性能告警管理同SDH网管使用方法类似。管理平面执行传送平面、控制平面以及整个系统的管理功能,同时提供这些平面之间的协同操作。管理平面执行的功能包括:性能管理、故障管理、配置管理、计费管理和安全管理。

  3. 控制平面:PTN控制平面中提供路由和信令等特定功能的一组控制单元组成,并由一个信令网络支撑。控制平面单元之间的互操作性和单元之间通信需要的信息流可通过接口获得。控制平面的主要功能包括:通过信令支持建立、拆除和维护端到端连接的能力,通过选路为连接选择合适的路由;网络发生故障时,执行保护和恢复功能;自动发现邻接关系和链路信息,发布链路状态(如:可用容量和故障等)信息以支持连接建立、拆除和恢复。

PTN的关键技术

PTN独有的统一、开放结构,可以帮助运营商的网络从电路向分组传送演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技术。

  1. 通用分组交叉技术:为适应融合业务的新需求,PTN引入一项名为“通用交换”的新技术。通用交换结构用到了一种被称为“量子交换”的理论,在此交换结构中,业务流被分割成“信息量子”(一种比特块),借助成熟的专用集成电路技术并基于特定网络的u,信息量子可以从一个源实体交换到一个或多个目的实体。该技术能够使传送设备实现各种类型的交换功能,从真正的交叉连接到各种QoS级别的统计复用,从尽力而为到可保证的服务。它彻底解决了传统MSTP设备数据吞吐量不足、纯以太网交换设备不能有效地传送高QoS业务的缺陷。

    PTN通过统一的传送平台来简化网络,通用的交换平台将业务处理和业务交换相互分离,将与技术相关的各种业务处理功能放置在不同的线卡上,而与技术无关的业务交换功能置于交换板卡上。采用通用交换板的概念,运营商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灵活配置不同业务的容量(如仅通过更换不同的线卡就可以实现)。“全业务交换传送平台”能够满足所有传送需求,融合了数据、电路和光层传送功能,完全的业务扩展能力,符合网络转型的趋势。

  2. 可扩展性技术:分组传送网同沟分层和分域来提供可扩展性。

    通过分层提供不同层次信号的灵活交换和传送,同时其可以架构在不同的传送技术上(比如:SDH、OTN或以太网)。这种分层的模型摒弃了传统面向传输的网络概念,适于以业务为中心的网络概念。分层模型不仅使分组传送网成为独立于业务和应用的、灵活可靠的、低成本的传送平台,可以适应各式各样的业务和应用需求,而且有利于传送网本身逐渐演进为盈利的业务网。
    网络分层后,每一层依然比较复杂,地理上可以覆盖很大范围,在分层的基础上,从地域上PTN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分离部分,及分域。一个世界范围的分组传送网络可以分成多个小的子网,整个网络还可以按照运营商来分域,大的域可以又有多个小的子域。

  3. 运营管理和维护技术:PTN建立面向分组的多层管道,将面向无连接的数据网改造成面向连接的网络。该管道可以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或智能的控制面建立,该分组的传送通道具有良好的操作维护型和保护恢复能力。

    PTN定义特殊的OAM帧来完成OAM功能,这些功能包括与故障相关、与性能相关和保护方面相关的功能。故障相关方面提供基于硬件处理的OAM功能、性能和告警管理,提供类似SDH的告警实现机制(如LOS、AIS、RDI、Eth-SD等);性能相关方面提供传送层面端到端的性能监视,基于流、VLAN、端口等的帧丢失率、帧时延、帧时延抖动等性能;保护特性上典型要求是50ms的保护倒换时间,端到端的通道保护以及群路线路保护和节点保护。

  4. 多种业务承载和接入:PTN最内层的电路层所承载的业务包括ATM、FR、IP、MPLS、Ethernet和TDM,外层的通道层可以提供伪线和隧道等传送管道类业务。PTN可以独立或与IP网络相互配合均可以组成端到端的多业务伪线,使PTN具有各种业务接入能力。PTN使用PWE3提供TDM、ATM/IMA、ETH的统一承载,可以实现对运营商前期已建网络投资的保护和网络运营成本的节约。

    PTN具有内嵌电缆、光纤和微波等各种接入技术,可以灵活地实现快速部署,有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电缆接口包括TDM E1、IMA E1、xDSL、FE和GE等;光纤接口包括FE、GE、10GE和STM-n等;微波接口包括Packet Microwave。

  5. 网络级生存性技术:PTN利用传送平面的OAM机制,为选定的工作实体预留了保护路由和带宽,不需要控制平面的参与就可以提供小于50ms的保护,主要包括线性保护和环网保护。

    线性保护倒换包括1+1、1:1和1:N方式,支持单向、双向、返回和非返回倒换模式。环网保护支持的转向和环回机制,类似于SDH复用段共享保护环,在环上建立保护和工作路径。

  6. QoS保证技术:PTN采用差分服务机制实现业务区别对待,将用户的数据流按照QoS的要求来划分等级,任何用户的数据流都可以自由进入网络,当网络出现拥塞是,级别高的数据流在排队和占用资源时比级别低的数据流有更高的优先权。传统的差异服务QoS策略是在网络的每个节点都根据业务QoS信息进行调度处理,由于缺乏资源预留,因此在超出带宽要求时就丢弃报文;而PTN是针对整个网络来进行,采用端到端的QoS策略,在网络中根据业务流预先分配合理带宽,在网络的转发节点上根据隧道优先级进行调度处理,实现端到端的QoS。

  7. 频率和时间同步技术:目前,PTN系统普遍采用的时钟同步方案,有基于物理层的同步以太网技术、基于分组包的TOP技术和IEEE1588v2精确时间协议技术三种方案。前两种技术都只能支持频率信号的传送,不支持时间信号的传送;IEEE1588v2技术采用主从时钟方案,对时间进行编码传送,时戳的产生由靠近物理层的协议层完成, 利用网络链路的对称性和时延测量技术,实现主从时钟的频率、相位和时间的同步。利用这些技术,PTN可以实现高质量的网络同步,已解决3G基站回传中的时间同步问题,利用PTN提供的地面链路传送高精度时间信息,将大大降低基站对卫星的依赖程度,减少用于同步系统的天馈系统建设投资。

微波和卫星传输系统

SDH数字微波系统构成

微波通信的基本概念

微波通信(Microwave Communication),是使用波长在1nm~1m(频率在300MHz~300GHz)之间的电磁波——微波进行空间传输的一种通信方式。
目前微波通信所用的频段:L波段(1.0~2.0GHz)、S波段(2.0~4.0GHz),C波段(4.0~8.0GHz)X波段(8.0~12.4GHz)、Ku波段(12.4~18GHz)、K波段(18~26.5GHz)。
由于微波频率极高、波长很短,因此只能在大气对流层中像光波一样作直线传播,即所谓的视距传播,其绕射能力弱,传播中遇到不均匀的介质时,将产生折射或反射现象。
一般来说由于地球曲面的影响以及空间传输的损耗,每隔50km左右,就需要设置中继站,将电波放大转发而延伸。这种通信方式,也称为微波中继通信。长距离微波通信干线可以经过几十次中继而传至数千公里,仍可保持很高的通信质量。

SDH数字微波中继通信系统的组成

一条SDH数字微波通信系统由端站、枢纽站、分路站及中继站组成。一条SDH数字微波通信系统的波道配置一般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主用波道和一个备用波道组成,简称N+1。

  1. 终端站处于微波传输链路两端或分支传输链路终点。终端站的基本任务是:在发信时,将复用设备送来的基带信号,通过调制器变为中频信号送往发信机进行上变频,使之成为微波信号,然后再通过天线发射给对方站;在收信时,由天线接收到的对方站微波信号,送往微波接收机,进行下变频后的中频信号传给解调器,通过解调器还原的基带信号送到复用设备。这种站可上、下全部话路,具有波道倒换功能,可作为数字微波网管的中心站或次中心站。

  2. 分路站处在微波传输链路中间。分路站的任务是:接收或发送该站相邻两个站的微波信号,通过微波收、发信机进行下变频或上变频,经调制解调器送往复用设备。复用设备将两个方向送来的信号分出或插入一部分话路,而另一部分进行交叉连接转发。总之,分路站既要完成信号转发任务,又要分出或插入一部分话路功能。分路站可以上、下话路,具有波道倒换功能,可以作为数字微波网管的中心站,也可用作受控站。

  3. 枢纽站是指位于微波传输链路中部,具有两个以上方向数字微波电路汇接点,可上、下话路,具有波道倒换功能的微波站点,可作为数字微波网管中心站或次中心站。

  4. 中继站处在微波传输链路中部。中继站的任务是:对收到的已调信号解调、判决、再生,转发至下一方向的解调器。经过它可以去掉传输中引入的噪声、干扰和失真,这体现出数字通信的优越性。中继站可分为基带转接站、中频转接站、射频有源转接站和射频无源转接站。这种站不上、下话路,不具备波道倒换功能,具有站间公务联络和无人值守功能。

数字微波站的基本组成

一个完整的微波站由天线、馈线及分路系统、收发信机设备、调制解调设备、复用设备、基础电源及其自动控制设备等组成。

  1. 天馈线和分路系统

    一般情况下,在微波站内采用收发共用天线和多波道共用天线,这就要求微波天馈线系统除了含有用来接收或发射微波信号的天线及传输微波信号的馈线外,还必须有极化分离器、波道的分路系统等。常用的天线类型为卡塞格林天线,从天线至分路系统之间的连接部分称为馈线系统。

    1. 微波天线的基本参数为天线增益、半功率角、极化去耦、驻波比。由于微波天线大部分采用抛物面式天线,所以天线还应采取一定的抗风强度和防冰雪的措施。

    2. 馈线有同轴电缆型和波导型两种形式。一般在分米波段(2GHz),采用同轴电缆馈线,在厘米波段(4GHz以上频段)因同轴电缆损耗较大,故采用波导馈线。波导馈线系统又分为圆波导馈线系统、椭圆软波导馈线系统和矩形波导馈线系统。馈线系统中还配有密封节、杂波滤除器、极化补偿器、极化旋转器、阻抗变换器、极化分离器等波导器件。

    3. 收、发信波道分路系统在馈线和收信机射频输入及发信机射频输出接口之间,其作用是将不同波道的信号分开。分路系统由环形器、分路滤波器、终端负荷及连接用波导节、波道同轴转换等组成。

  2. 微波收发信机

    微波收发信机是数字微波通信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发信机是将已调中频信号变为微波信号,并以一定的功率送往天馈线系统,一般由功率放大器、上变频器、发信本振等主要单元组成,其主要指标有输出功率、频率稳定度、自动发信功率控制范围(AT-PC)。收信机的主要功能是将接收到的微波信号经过低噪声放大、混频、中放、滤波和均衡后变为符合性能标准的中频信号,其主要指标有本振频率稳定度、噪声系数、收信机最大增益、自动增益控制范围(AGC)。

  3. 调制解调器

    在SDH数字微波通信系统中,其调制常用脉冲形式的基带序列对中频70MHz或140MHz的信号进行调制,然后再变换为微波信号进行传输,多采用多进制编码的64QAM、128QAM、256QAM和512QAM的调制方式。

  4. 复用设备

    复用设备完成不同接口速率数据流的复用和交叉连接,然后通过传输线送至中频调制解调器(IF Modem),通过调制解调器再到微波收发信机。

  5. 基础电源

    基础电源为浮充制式蓄电池直流供电,标称电压为-48V,正极接地。蓄电池应是密封防爆式的。当蓄电池开始放电时,会发出远端告警信号。
    柴油发电机组和开关电源具备自动启动和倒换性能,并具有远端遥测、遥信和遥控功能。

微波信号的衰落及克服方法

电磁波衰落的分类

在微波通信的传播途径中,电磁波经常会受到大气中对流、平流、湍流以及雨雾等现象的影响。同时,地面反射对电磁波传播的影响,会使得发信端到收信端之间的电磁波被散射、折射、吸收或被地面反射。这些影响就使得收信电平随时间而变化,这种收信电平随时间起伏变化的现象,叫做电波传播的衰落现象。
数据传播的主要原因是由上述大气和地面效应引起的,从衰落发生的物理原因来看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大气吸收现象

    分子是由带电的粒子组成,这些粒子都有固有的电磁谐振频率,当通过这些物质的微波频率接近他们的谐振频率时,这些物质对微波就产生共振吸收。
    一般来说,水蒸气最大吸收峰值在波长为13mm处,氧分子的最大吸收峰值在波长为5mm处,对于频率较低的电磁波站距在50km以上,大气的衰耗和自由空间衰耗相比较可以忽略不计。

  2. 雨雾引起的散射衰落

    雨雾中的大小水滴会使电磁波产生散射,从而造成电磁波能量损失,产生散射衰落。衰落的程度主要与电磁波的频率和降雨强度有关:频率越高及降雨量越大,衰落就越大。一般来说,频率在10GHz以下,雨雾造成的衰落不太严重,通常50km站距的衰耗只有几个分贝,10GHz以上频段,中继站之间的距离主要受到降雨衰耗的限制。

  3. 闪烁衰落

    对流层中的大气湍流形成一些不均匀小块或层状物使电解常数ε与周围不同,并能使电磁波向周围辐射,这就是对流层反射。在接收端天线可收到多径传来的这种散射波,他们之间具有任意振幅和随机相位,可使收信点场强发生衰落,这种衰落属于快衰落。其特点是持续时间短,电平变化小,一般不足以造成通信中断。

  4. K型衰落(多径衰落)

    K型衰落又叫多径衰落。是由直射波与地面反射波(或在某种情况下的绕射波)到达收信端时,因相位不同发生相互干涉而造成的微波衰落。其相位干涉的程度与行程差有关,因此称为K型衰落。这种衰落尤其是微波线路经过海面、湖泊或平滑地面时显得特别严重,甚至会造成通信中断。因地面影响产生的反射衰落以及因大气折射产生的绕射衰落,当其衰落程度随时间变化时均属于K型衰落。

  5. 波导型衰落

    由于气象条件的影响,大气中不均匀结构可能产生K<0的情况,将使电磁波通过时产生超折射现象,这种现象称为大气波导。只要,微波射线通过大气波导,而收、发信天线在波导层下面,则接收点的场强除了直射波和地面反射波外,还可能收到波导层边界的反射波,形成严重的干涉型衰落。这种衰落发生时,往往会造成通信中断。

电磁波衰落对微波传输的影响

电磁波衰落对微波传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得接收端收信电平出现随机性的波动,这种波动有如下两种情况:

  1. 在信号的有用频带内,信号电平各频率分量的衰落深度相同,这种衰落被称为平衰落,发生平衰落时,当收信电平低于收信机门限时,造成电路质量严重恶化甚至中断。

  2. 信号电平各频率分量的衰落深度不同这种衰落成为频率选择型衰落,产生这种衰落时,接收的信号电平不一定小,但其中一些频率分量幅度过小,使信号波形失真。大容量数字微波对这种衰落反应敏感,由波形失真形成码间串扰,使误码率增加。严重时造成电路中断。

克服电磁衰落的一般方法

  1. 利用地形地物削弱反射波的影响。可以选择适当的地形或其他附加物来阻挡反射波进入接收端,从而减小反射波的影响。

  2. 将反射点设在反射系数较小的地面。适当地选取天线的高度,常常可以将反射点移动到反射系数较小的区域。例如反射点从水面移至森林或凹凸不平的地面,以减小反射系数,从而减小进入接收端的反射波。

  3. 利用天线的方向性。有时收发天线均很高,而反射点又处于途径中间的开阔地或水面上,这种情况很难用上面两种方法来减小反射波的影响,可以调整其天线角度,减小反射波进入接收端的成分,用损失部分接收电平的方法来减小衰落及反射的影响。

  4. 用无源反射板克服绕射衰落。当路由中存在较高障碍物时,为了克服在大气折射时产生绕射衰落,可以改变天线方向。使用无源反射板或背对背天线可使电波绕过障碍物。

  5. 分集接收。采用不同的接受方法接收同一信号,以便在接收端使衰落影响减小。一般常用的分集接收方法有两种:频率分集和空间分集。以往采用的波道备用的方法就是频率分集接收。目前采用最多的是空间分集。利用不同高度的两副或多副天线,接收同一频率的信号,以达到克服衰落的目的。此时,到达不同高度天线上的反射波行程差不同,因此当某副天线发生衰落时,另一幅天线不一定同时产生衰落。采用适当地信号合成方法可以克服衰落的影响。

    分集接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衰落,如对雨雾吸收性衰落等只有增加发射功率,缩短站距,适当改变天线设计才能克服。高性能的微波信道还要把空间分集和自适应均衡技术配合使用,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中断时间。实践表明,多种措施同时采用可以达到最佳的抗多径衰落效果。

卫星通信网络结构及工作特点

卫星通信系统

卫星通信系统是将通信卫星作为空中中继站,将地球上某一地面站发射来的无线电信号转发到另一个地面站,从而实现两个或多个地域之间的通信。卫星通信系统由通信卫星、地球站、跟踪遥测指令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卫星通信线路是由发端地球站、上行传播路径、卫星转发器、下行传播路径、和收端地球站组成。通信卫星是一个设在空中的微波中继站,卫星中的通信系统称为卫星转发器,其功能是:收到地面发送来的信号(称为上行信号),进行变频、放大、转换、均衡等处理后再发回地面(这时的信号称为下行信号)。在卫星通信时,上行信号和下行信号的频率是不同的,这是为了避免在卫星通信天线中产生同频率干扰。

  1. 卫星通信系统的分类方法

    卫星通信系统的分类方法很多,按距离地面的高度可分为静止轨道卫星、中地球轨道卫星和近地球轨道卫星。

    1. 静止轨道卫星(GEO)距离地面35780km,卫星运行周期24h,相对于地面位置是静止的。

    2. 中地球轨道卫星(MEO)距离地面1500~20000km,卫星运行周期4~12h,相对于地面位置是移动的。

    3. 低地球轨道卫星(LEO)距离地面500~1500km,卫星运行周期2~4h,相对于地面位置是移动的。

  2. 卫星通信的特点

    1. 卫星通信作为现代通信的重要手段之一,与其他通信方式相比有其独特的优点:

      1. 通信距离远,建站成本与距离无关,除地球两极外均可建站通信。

      2. 组网灵活,便于多址连接。只要在卫星天线波束的覆盖区域内,所有地面站都可以利用卫星作为中继站进行相互通信。

      3. 机动性好。卫星通信不仅能作为大型地面站之间的远距离通信,而且还可以为车载、船载、地面小型机动终端以及个人终端提供通信,迅速组网,能在短时间内将通信延伸至新的区域。

      4. 通信线路质量稳定可靠。卫星通信的电磁波主要在大气层以外的宇宙传播,而宇宙空间可以看作均匀介质,电磁波传播比较稳定,且不受地形和地物如沙漠、丛林、沼泽等自然条件影响,传输信号稳定可靠。

      5. 通信频带宽,传输容量大,适合多种业务传输。卫星通信使用微波频段(300MHz~300GHz),所用的带宽传输容量比其他频段大得多。目前卫星通信带宽可达500~1000MHz,一个卫星的容量可达上万条话路,并可以传输高分辨率的图像信息。

      6. 可以自发自收进行监测。当收、发端地球站处于同一个覆盖区域时,本站同样可以收到自己发出的信号,从而可以监视判断本站传输是否正常。

    2. 卫星通信也存在以下缺点:

      1. 保密性差。卫星具有广播特性,一般容易被窃听。因此,不公开的信息应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2. 电波的传播时延较大,存在回波干扰。利用静止卫星通信时,信号由发端地面站经卫星转发到收端地球站,单程传输时延约为0.27s,会产生回波干扰,给人感觉又听到自己反馈回来的声音,因此必须采取回波抵消技术。

      3. 存在日凌中断和星蚀现象。在每年春分和秋分前后数日,太阳、卫星和地球在同一直线上,卫星位于太阳和地球中间,地球站天线对准卫星的同时,也对准了太阳,太阳的强大噪声干扰,每天会造成几分钟通信中断,这种现象称为日凌中断。另外,当卫星进入地球的阴影区,会造成卫星的日蚀,在卫星通信上,称之为星蚀。

  3. 卫星通信网络的结构

    1. 星形

    2. 网格型

    3. 混合型

  4. 卫星系统的工作过程

    1. 在一个卫星通信系统中,各地球站的各个已调载波的发射或接收通路,经过卫星转发器可以组成很多条单跳或双跳的双工或单工卫星线路。卫星系统的全部通信任务,就是分别利用这些线路来实现的。单工即单方向工作;双工线路就是两条共用一个卫星但方向相反的单工线路的组合。在静止卫星通信系统中,大多是单跳工作,但也有双跳工作的,即发送的信号要经过两次卫星转发后才被对方接收,如图1L411033-2。

    2. 卫星通信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多址工作方式。常用的多址方式有频分多址、时分多址、空分多址和码分多址,各种多址方式各具特征。

      1. 频分多址方式(FDMA):把卫星转发器的可用射频频带分割成若干互不重叠的部分,分别分配给各地球站所要发送的各载波使用。

      2. 时分多址方式(TDMA):把卫星转发器的工作时间分割成周期性的互不重叠的时隙,分配给各站使用。

      3. 空分多址方式(SDMA):卫星天线有多个窄波束(又称电波束),他们分别指向不同的区域地球站,利用波束在空间指向的差异来区分不同地球站。

      4. 码分多址方式(CDMA):各站所发的信号在结构上各不相同,并且相互具有准正交性,以区别地址,而在频率、时间、空间上都可能重叠。

VSAT卫星通信网

VSAT是英文“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甚小口径终端)的缩写,简称小站。VSAT卫星通信是指利用大量小口径天线的小型地球站与一个大型地球站协同工作组成的卫星通信网。通常,可以通过它进行单向或双向数据、语音、图像及其他业务通信,它在卫星通信领域占有重要地位。VSAT系统可工作于C波段或Ku波段,终端天线口径小于2.5m,由主站对网络进行监测和控制。VSAT网络组网灵活、独立性强,网络结构、网络管理、技术性能、设备特点等可以根据用户要求进行设计和调整。

  1. VSAT网络的主要特点

    1. 设备简单,体积小,耗电少,造价低,安装、维护和操作简单,集成化程度高,智能化(包括操作智能化、接口智能化、支持业务智能化,信道管理智能化等)功能强,可无人操作。

    2. 组网灵活,接续方便,独立性强,一般作为专用网,用户享有对网络的控制权。网络结构模块化,易于扩展和调整网络结构。可以适应用户业务量的增长以及用户使用要求的变化。

    3. 通信效率高,性能质量好,可靠性高,通信容量可以自适应,适用于多种数据率和多种业务类型,既能够传输综合业务,便于向ISDN过渡。

    4. 可以建立直接面对用户的直达电路,他可以与用户终端直接接口,避免了一般卫星通信系统信息落地后还需要地面线路引接的问题。

    5. VSAT站很多,但各站的业务量较小。

    6. 有一个较强的网管系统,互操作性好,可使用不同标准的用户跨越不同地面网而在同一个VSAT网内进行通信。

  2. VSAT网络结构

    VSAT网络主要由通信卫星、网络控制中心、主站和分布在各地的用户VSAT小站组成。

    1. 通信卫星可以是专用卫星,但大多数都是租用INTELSAT或卫星转发器。

    2. 网络控制中心是主站用来管理、监控VSAT专用长途卫星通信网的重要设备,主要由工作站、外置硬盘、磁带机等设备构成。

    3. 主站主要由本地操作控制台(LOC)、TDMA终端、接口单元、射频设备、馈源及天线等构成。主要任务是:对VSAT卫星通信网各VSAT小站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全网各VSAT小站的软件进行升级;对全网的各种业务电路进行分配与管理;完成各VSAT小站与局域网之间的数据传输交换。

    4. VSAT小站是用户终端设备,主要由天线、射频单元、调制解调器、基带处理单元、网络控制单元、接口单元等组成,其可直接与电话机、交换机、计算机等各种用户终端连接。在VSAT网络中的主要结构有:星形网络、网形网络、混合网络。

      1. 星形网络,各VSAT仅与主站卫星直接联系,VSAT之间不能通过卫星相互通信。主站是星型网络的中心,便于实施对网络的控制和管理,即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网络结构。

      2. 网形网,网络中的各VSAT彼此之间可以通过卫星直接沟通,它是无中心的、分散的网络结构。网络中各VSAT均具有双向传输功能。

      3. 混合网,在传输实时要求高的业务时,采用网形结构,而在传输实时性要求不高的业务时,采用星形结构;当进行点对点通信时采用网形结构,当进行点对多点通信时采用星形结构。

移动通信系统

移动通信系统的构成

移动通信特点

  1. 移动通信是指通信双方或至少一方在移动中进行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移动通信是有线通信网的延伸,它由无线和有线两部分组成。无线部分提供用户终端的接入,利用有限的频率资源在空中可靠地传送语音和数据;有线部分完成网络功能,包括交换、用户管理、漫游、鉴权等,构成公众陆地移动通信网(PLMN)。

  2. 移动通信是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通信方式;无线电波传播存在严重的多径衰落;具有在互调、邻频、同频干扰条件下工作的能力;具有多普勒效应;终端用户的移动性。

移动通信的发展历程

  1. 第一代移动电话系统是模拟系统,采用了由贝尔实验室提出的蜂窝组网技术,在多址技术上采用频分多址技术(FDMA),频谱利用率低,设备成本高,业务种类少,保密性差,容量小,不能满足用户量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在世界许多地方得到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高级移动电话业务(AMPS)和英国的全接入移动通信系统(TACS)。

  2. 第二代移动电话系统是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20世纪80年代几乎同时出现了两种重要的通信体制,一种是TDMA,另一种是CDMA。TDMA体制的典型代表是欧洲的GSM系统,CDMA体制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的IS-95系统。

    全球移动通信(GSM)是1992年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统一推出的标准,采用数字通信技术、统一的网络标准,使通信质量得到保证,并可以开发出更多的新业务供用户使用。由于GSM相对模拟移动通信技术是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所以简称2G。
    后来出现的通用无线分组业务(GPRS)系统,是一种基于GSM系统的无线分组交换技术,提供端到端的、广域的无线IP连接。1989年美国高通公司首次进行了CDMA试验并取得成功,其容量经理论推导为AMPS容量的20倍。
    1995年香港和美国的CDMA公用网开始投入商用。我国于1998年开始CDMA商用化。

  3. IMT-2000支持的网络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相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格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可以支持高达2Mbit/s的传输速率,并形成了WCDMA、CDMA2000、TD-SCDMA三大主流标准三足鼎立的局面。其中欧洲的WCDMA和美国的CDMA2000分别是在GSM和IS-95 CDMA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唐电信代表中国提出的TD-SCDMA标准采用了TDD模式,支持不对称业务。1999年10月ITU-T最终通过了IMT-2000无线接口技术规范建议,确立了IMT-2000所包含的无线接口技术标准。

移动通信网络频段分配

系统、频段 上行频段 下行频段
GSM 900M频段 890~915MHz 935~960MHz
GSM 1800M频段 1710~1785MHz 1805~1880MHz
CDMA 800M频段 825~835MHz 870~880MHz
  主要工作频段 补充工作频段
3G(FDD) 1920~1980MHz/2110~2170MHz 1755~1785MHz/1850~1880MHz
3G(TDD) 1880~1920MHz/2010~2025MHz 2300~2400MHz
  主要工作频段
WCDMA 1940~1955MHz/2130~2145MHz
TD-SCDMA 1880~1900MHz/2010~2025MHz
CDMA2000 1920~1935MHz/2110~2125MHz

移动通信网络构成

  1. 2G移动通信系统的网络构成

    1. 移动交换子系统NSS

      移动交换子系统NSS主要完成话务的交换功能,同时管理用户数据和移动性所需的数据库。NSS子系统的主要作用是管理移动用户之间的通信和移动用户与其他通信网用户之间的通信。移动交换子系统主要由移动交换中心(MSC)、操作维护中心(OMC)以及移动用户数据库所组成。

      1. 移动交换中心(MSC)是公用陆地移动网(PLMN)的核心。MSC对位于它所覆盖区域中的移动台进行控制和完成话路接续的功能,也是公用陆地移动网(PLMN)与其他网络之间的接口。它完成通话接续、计费以及BSS和MSC之间的切换和辅助性的无线资源管理、移动性管理等功能。MSC从移动用户数据库中取得处理用户呼叫请求所需的全部数据。反之,MSC则根据移动台位置信息的新数据更新移动用户数据库。

      2. 移动用户数据库一般存储管理部门用于移动用户管理的数据、MSC所管辖区域中的移动台的相关数据以及用于系统的安全性管理和移动台设备参数信息。具体包括:移动用户识别号码、访问能力、用户类别、补充业务、用户号码、移动台的位置区信息、用户状态和用户可获得的服务、鉴权用户身份的合法性等内容,另外还具有对无线接口上的语音、数据、信令信号进行加密以及对移动设备的识别、监视、闭锁等功能。

    2. 操作维护子系统OSS

      操作维护子系统对整个网络进行管理和监控。通过它实现对网内各种部件功能的监视、状态报告、故障诊断等功能。

    3. 基站子系统BSS

      BSS子系统可以分为通过无线接口与移动台相连的基站收发信台(BTS)以及与移动交换中心相连的基站控制器(BSC)两个部分。BTS负责无线传输,BSC负责控制与管理。一个BSS系统由一个BSC与一个或多个BTS组成,一个BSC可以根据话务量需要控制多个BTS。

      1. 基站控制器(BSC)是基站系统(BSS)的控制部分,在BSS中起交换作用。BSC一段可与多个BTS相连,另一端与MSC和操作维护中心OMC相连,BSC面向无线网络,主要负责完成无线网络管理、无线资源管理及无线基站的监视管理;控制移动台和BTS之间无线连接的建立、接续和拆除等管理;控制完成移动台的定位、切换和寻呼,提供语音编码、码型变换和速率适配等功能,并能完成对基站子系统的操作维护功能。BSS中的BSC所控制的BTS数量随业务量的大小而有所改变。

      2. 无线基站(BTS)是基站子系统(BSS)的无线部分,BTS在系统中的位置处于MS与BSC之间,与BTS直接相关的是无线接口。基站(BTS)是由基站控制器BSC控制,服务于某个小区的无线收发信设备,完成BSC与无线信道之间的转换,实现BTS与移动台MS之间通过空中接口的无线传输以及相关的控制功能。

    4. 移动台MS

      MS是移动用户设备,它由移动终端和客户识别卡(SIM卡)组成。移动终端就是“机”,它可完成语音编码、信道编码、信息加密、信息的调制和解调、信息发射和接收等功能;SIM卡就是“人”,存有认证客户身份所需的所有信息,并能执行一些与安全保密有关的重要信息,以防止非法客户进入网路。SIM卡还存储与网络和客户有关的管理数据,只有插入SIM卡后移动终端才能接入进网。

  2. 3G移动通信系统的网络构成和工作模式

    1. 3G移动通信系统的网络构成

      3G移动通信系统主要由用户设备(UE)、无线接入网(UTRAN)和核心网(CORE Network)三部分组成。UTRAN由Node B和RNC构成;核心网由PS和CS组成。其中的主要接口有Uu接口、Iub接口、IuCS、IuPS接口。网络的结构如图1L411041-3。

      1. 用户设备(UE):通过Uu接口与网络设备进行数据交互,为用户提供电路域和分组域内的各种业务功能,包括普通语音、数据通信、移动多媒体、Internet应用。UE包括两部分:ME(The Mobile Equipment)提供应用和服务,USIM(The UMTS Subscriber Module)提供用户身份识别。

      2. 无线接入网(UTRAN):包括无线网络控制器RNC和一个或多个基站Node B,Node B和RNC之间通过Iub接口互连。在UTRAN内,不同的RNS通过Iur接口互联,Iur可以通过RNC之间的直接物理连接或通过传输网连接。Node B相当于GSM网络中的基站收发信台(BTS),他可采用FDD、TDD模式或双模式工作,每个Node B服务于一个无线小区,提供无线资源的接入功能。RNC相当于GSM网络中的基站控制器(BSC),提供无线资源的控制功能。

      3. 核心网(CORE Network):位于网络子系统内,由PS和CS组成,核心网的主要作用是把A口上来的呼叫请求或数据请求,接续到不同的网络上。主要涉及呼叫的接续、计费,移动性能管理,补充业务实现,智能触发等方面。其主体支撑在交换机。

    2. 3G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模式

      1. FDD是上行(发送)和下行(接收)的传输分别使用分离的两个对称频带的双工模式,需要成对的频率,通过频率来区分上、下行。

        WCDMA和CDMA2000采用FDD方式,需要成对的频率规划。WCDMA及宽带CDMA技术,其扩频码速率为3.84Mchip/s,载波带宽为5MHz,而CDMA2000的扩频码速率为1.2288Mchip/s,载波带宽为1.25MHz。另外,WCDMA的基站间同步是可选的,而CDMA2000的基站间同步是必需的,因此需要全球定位系统(GPS)。以上两点是WCDMA与CDMA2000最主要的区别。除此以外,在其他关键技术方面,例如功率控制、软切换、扩频码以及所采用的分集技术等都是基本相同的,只有很小的差别。

      2. TDD是上行和下行的传输使用同一频带的双工模式,根据时间来区分上、下行并进行切换,物理层的时隙被分为上、下行两部分,不需要成对的频率,上下行链路业务共享同一信道,可以不平均分配,特别适用于非对称的分组交换数据业务(如互联网)。

        TD-SCDMA采用TDD、TDMA/CDMA多址方式工作,扩频码速率为1.28Mchip/s,载波带宽为1.6MHz,其基站间必须同步,适合非对称数据业务。

CDMA和GSM网络特点

GSM移动通信系统

  1. 工作频段及频道间隔

    我国GSM通信系统采用900MHz和1800MHz两个频段。对于900MHz频段,上行的频带为890~915MHz,下行的频带为935~960MHz,双工间隔45MHz,工作带宽25MHz;对于1800MHz频段,上行频带1710~1785MHz,下行频带1805~1880MHz,双工间隔95MHz,工作带宽75MHz。
    相邻两频道间隔200kHz。每个频道采用时分多址接入(TDMA)方式,分为8个时隙,即8个信道(全速率)每个用户使用一个频道中的一个时隙传送信息。

  2. 频率复用

    GSM频率复用是指在不同间隔区域内,使用相同的频率进行覆盖。GSM无线网络规划基本上采用4×3频率复用方式,即每4个基站为一群,每个基站分成6个三叶草形60°扇区或三个120°扇区,共需12组频率。这种方式同频载干比C/I能够比较可靠地满足GSM标准。即C/I>12dB(GSM规范中一般要求大于9dB,工程中一般加3dB余量)。

  3. GSM采用的多址技术

    GSM通信系统采用的多址技术主要有频分多址技术(FDMA)和时分多址技术(TDMA)。FDMA是把可分配的频谱划分为许多单个无线电信道(发射和接收频对)每个信道可以传输一路语音或控制信息。TDMA是在一个宽带的无线载波上,按时隙划分为若干时分信道,每一用户占用一个时隙,只在这一指定的时隙内收(或发)信号。

  4. GSM信道

    GSM中的信道分为物理信道和逻辑信道。一个物理信道就是频宽200kHz,时长为0.577ms的物理实体。逻辑信道又分为业务信道和控制信道两大类。

    1. 业务信道(TCH):用于传送编码后的语音或客户数据。在上行和下行信道上,点对点(BTS对一个MS。或反之)方式传播。

    2. 控制信道:用于传送信令或同步数据。根据所需完成的功能又把控制信道定义成广播、公共及专用三种控制信道。广播信道(BCH)可细分为频率矫正信道(FCCH)、同步信道(SCH)、广播控制信道(BCCH);公共控制信道(CCCH)可细分为寻呼信道(PCH)、随机接入信道(RACH)、接入许可信道(AGCH);随路控制信道(DCCH)可细分为独立专用控制信道(SDCCH)、慢速随路控制信道(SACCH)、快速随路控制信道(FACCH)。

      1. 广播信道(BCH)

        1. 频率矫正信道(FCCH)

        2. 同步信道(SCH)

        3. 广播控制信道(BCCH)

      2. 公共控制信道(CCCH)

        1. 寻呼信道(PCH)

        2. 随机接入信道(RACH)

        3. 接入许可信道(AGCH)

      3. 随路控制信道(DCCH)

        1. 独立专用控制信道(SDCCH)

        2. 慢速随路控制信道(SACCH)

        3. 快速随路控制信道(FACCH)

  5. GSM通信系统的构成

    GSM通信系统主要由移动交换子系统(NSS)、基站子系统(BSS)、和移动台(MS)三大部分组成。其中NSS与BSS之间的接口为A接口,BSS与MS之间的接口为Um接口。GSM规范对系统的A接口和Um接口都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A接口和Um是开放的接口。

  6. 切换

    处于通话状态的移动用户从一个BSS移动到另一个BSS时,切换功能保持移动用户已经建立的链路不被中断。切换包括BSS内部切换、BSS间的切换和NSS间的切换。其中BSS间的切换和NSS间的切换都需要由MSC来控制完成,而BSS内部切换由BSC控制完成。

CDMA通信系统

  1. CDMA工作频段

    CDMA是用编码区分不同用户,可以用同一频率、相同带宽同时为用户提供收发双向的通信服务。不同的移动用户传输信息所用的信号用各自不同的编码序列来区分。
    我国CDMA通信系统采用800MHz频段:上行825~835MHz;下行870~880MHz。双工间隔45MHz,工作带宽10MHz,载频带宽1.25MHz,如表1L411042。

  2. CDMA多址方式

    1. CDMA给每一用户分配一个唯一的码序列(扩频码),并用它来对承载信息的信号进行编码。知道该码序列用户的接收机对收到的信号进行解码,并恢复出原始数据。由于码序列的带宽远大于所承载信息的信号的带宽,编码过程扩展了信号的频谱,从而也称为扩频调制。CDMA通常也用扩频多址来表征。

    2. CDMA按照其采用的扩频调制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序列扩频(DS)、跳频扩频(FH)、跳时扩频(TH)和复合式扩频等几种扩频方式。扩频通信系统具有抗干扰能力强、保密性好、可以实现码分多址、抗多址干扰、能精确地定时和测距等特点。

  3. CDMA信道

    CDMA IS-95A中主要有开销信道和业务信道两类信道。导频信道、寻呼信道、同步信道、接入信道统称为开销信道。
    导频信道、寻呼信道、同步信道、业务信道构成前向信道;接入信道、业务信道构成反向信道。

  4. CDMA通信系统的构成

    CDMA系统同GSM等2G移动通信系统一样由移动交换子系统(含MSC,EIR,VLR,HLR,AUC)、基站子系统(含BSC和BTS)和移动台(MS)三大部分组成。其中NSS与BSS之间的接口为A接口,BSS与MS之间的接口为Um接口。

  5. CDMA切换

    与GSM的硬切换相比,CDMA移动台在通信时可能发生同频软切换、同频同扇区间的更软切换以及不同载频建的硬切换。
    所谓软切换是指移动台开始与一个新的基站联系时,并不立即中断与原基站间的通信,当与新的基站取得可靠通话后,再中断与原基站的通信。这使得CDMA相对GSM在切换成功率方面大大提高。

  6. CDMA的优点

    和TDMA相比,CDMA具有以下优点:

    1. 系统容量大。在CDMA系统中所有用户共用一个无线信道,当用户不讲话时,信道内的所有其他用户会由于干扰减小而得益。因此利用人类语音特点的CDMA系统可大幅降低相互干扰,增大其实际容量近3倍。CDMA数字移动通信网的系统容量,理论上比GSM大4~5倍。

    2. 系统通信质量更佳。软切换技术(先连接再断开)可以克服硬切换容易掉话的缺点。CDMA系统工作在相同的频率和带宽上,比TDMA系统更容易实现软切换技术,从而提高通信质量,CDMA系统采用确定声码器速率的自适应阈值技术,强有力的误码纠错,软切换技术和分离分多径分集接收机,可提供TDMA系统不能比拟的极高的数据质量。

    3. 频率规划灵活。用户按不同的序列码区分,不同CDMA载波可以在相邻的小区内使用,因此CDMA网络的频率规划灵活,扩展简单。

    4. 频带利用率高。CDMA是一种扩频通信技术,尽管扩频通信系统抗干扰性能的提高是以占用频带带宽为代价的,但是CDMA允许单一频率在整个系统区域内可重复使用,使许多用户共用这一频带同时进行通话,大大提高了频带利用率。

    5. 适用于多媒体通信系统。CDMA系统能更方便地使用多CDMA信道方式和多CDMA帧方式,传送不同速率要求的多媒体业务信息,处理方式和合成方式都比TDMA方式和FDMA方式灵活、简便,有利于多媒体通信系统的应用。

    6. CDMA手机的备用时间更长。低平均功率、高效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和先进的锂电池的结合显示了CDMA在便携式电话应用中的突破。用户可以长时间地使用手机接听电话,也可以在不挂机的情况下接收短消息。

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

在室内、室外和行车的环境中能够分别支持至少2Mbps、384kbps以及144kbps的传输速度。

CDMA2000网络特点

  1. 自适应调制编码技术。根据前向射频链路的传输质量,移动终端可以要求9种数据速率,最低为38.4kbps,最高为2457.6kbps。在1.25MHz的载波上能传输如此高速的速率,其原因是采用了高阶调制解调并结合了纠错编码技术。

  2. 前向链路快速功率控制技术。前向链路功率控制(FLPC)的目的就是合理分配前项业务信道功率,在保证通信质量的前提下,使其对相邻基站、扇区产生的干扰最小,也就是使前向信道的发射功率在满足移动台解调最小需求信噪比的情况下尽可能小。通过调整,技能维持基站同位于小区边缘的移动台之间的通信,又能在有较好的通信传输环境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前向发射功率,减少对相邻小区的干扰,增加前向链路的相对容量。

  3. 移动IP技术。CDMA2000提供了简单IP和移动IP两种分组业务接入方式。

    1. 简单IP(Simple IP)方式:类似于传统的拨号接入,分组数据业务节点(PDSN,Packet Data Serving Node)为移动台动态分配一个IP地址,该IP地址一直保持到该移动台移出该PDSN的服务范围,或者移动台终止简单IP的分组接入。当移动台跨PDSN切换时,该移动台的所有通信将重新建立,通信中断。移动台在其归属地和访问地都可以采用简单IP接入方式。

    2. 移动IP(Mobile IP)方式:移动台使用的IP地址是其归属网络分配的,不管移动台漫游到哪里,它的归属IP地址均保持不变,这样移动台就可以用一个相对固定的IP地址和其他节点进行通信了。移动IP提供了一种特殊的IP路由机制,使得移动台可以以一个永久的IP地址连接到任何链路上。

  4. 前向链路时分复用。CDMA2000充分利用了数据通信业务的不对称性和数据业务对实时性要求不高的特征,前向链路设计为时分复用(TDM)CDMA信道。对于前向链路,在给定的某一瞬间,某一用户将得到CDMA2000 EV-DO载波的全部功率,不管是传输控制信息还是传输业务信息,CDMA2000 EV-DO的载波总是以全功率发射。

  5. 速率控制。前向链路的发射功率不变,即没有功率控制机制。但是它采用了速率控制机制,速率随着前向射频链路质量而变化。基站不决定前向链路的速率,而是由移动终端根据测得的C/I值请求最佳的数据速率。

  6. 增强的电池续航能力。采用功率控制和反向电路的门控发射机制等技术延长手机电池续航能力,以降低能量消耗,使手机电池续航能力增强。

  7. 软切换。CDMA系统采用软切换技术“先连接再断开”,这样完全克服了硬切换容易掉话的缺点。

TD-SCDMA网络特点

时分双工(TDD,Time Division Duplex)

  1. TD-SCDMA系统中由于采用了TDD的双工方式,使其可以利用时隙的不同来区分不同的用户。同时由于每个时隙内同时最多可以有16个码字进行复用,因此同时隙的用户也可以通过码字来进行区分。每个TD-SCDMA载频的带宽为1.6MHz,使得多个频率可以同时使用,TD-SCDMA系统几何CDMA、FDMA、TDMA三种多址方式于一体,使得无线资源可以在时间、频率、码字这三个维度进行灵活分配,也使得用户能够被灵活地分配在时间、频率、码字这三个维度,从而降低系统的干扰水平。

  2. TD-SCDMA的同步技术包括网络同步、初始化同步、节点同步、传输信道同步、无线接口同步、Iu接口时间较准、上行同步等。其中网络同步是选择高稳定度、高精度的时钟作为网络时间基准,以确保整个网络的时间稳定。它是其他各同步的基础。初始化同步可以使移动台成功接入网络。节点同步、传输信道同步、无线接口同步和Iu接口时间较准、上行同步等,可以使移动台能正常进行符合QoS要求的业务传输。

  3. 功率控制是TD-SCDMA系统中有效控制系统内部的干扰电平,从而降低小区内和小区间干扰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TD-SCDMA系统中,功率控制可以分为开环功率控制和闭环功率控制,而闭环功率控制又可分为内环功率控制和外环功率控制。

  4. 智能天线技术,是在复杂的移动通信环境和频带资源受限的条件下达到更好的通信质量和更高的频谱利用率,受限的因素主要有多径衰落、时延扩展和多址干扰三个方面。为克服这些因素的限制,TD-SCDMA采用智能移动通信技术,智能天线技术作为TD-SCDMA系统的关键技术,在抵抗干扰,提高系统容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比于WCDMA系统,TD-SCDMA系统带宽较窄,扩频增益较小,单载频容量较小。智能天线是保证系统能够获得满码道容量的重要条件。

  5. TD-SCDMA系统中采用的联合检测技术是充分利用造成多址干扰(MAI)的所有用户信号及其多径的先验信息,把用户信号的分离当作一个统一的相互关联的联合检测过程来完成,从而具有优良的抗干扰性能,降低了系统对功率控制精度的要求,因此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上行链路频谱资源,显著地提高系统容量。

  6. TD-SCDMA系统的接力切换概念不同于硬切换与软切换。在切换之前,目标基站可以通过系统对移动台的精确定位技术,获得移动台比较精确的位置信息;在切换过程中,UE断开与原基站的连接后,能迅速切换到目标基站。接力切换可提高切换成功率,与软切换相比,可以克服切换时对临近基站信道资源的占用,能够使系统容量得以增加。

  7. 动态信道分配的引入是基于TD-SCDMA采用了多种多址方式CDMA、TDMA、FDMA以及空分多址SDMA(智能天线的效果)。当同小区内或相邻小区间用户发生干扰时,可以将其中一方移至干扰小的其他天线单元(不同的载波或不同的时隙)上,达到减小相互间干扰的目的。动态信道分配能够较好地避免干扰,使信道重用距离最小化,从而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无线资源,提高系统容量;能够灵活地分配时隙资源,可以灵活地支持对称及非对称的业务。

WCDMA网络特点

  1. 支持异步和同步的基站运行方式,组网方便、灵活,减少了通信网络对于GPS系统的依赖。

  2. 上行为BPSK调制方式,下行为QPSK调制方式,采用导频辅助的相干解调,码资源产生方法容易、抗干扰性好且提供的码资源充足。

  3. 发射分集技术,支持TSTD、STTD、SSDT等多种发射分集方式,有效提高无线链路性能,提高了下行的覆盖和容量。

  4. 适应多种速率的传输,可灵活地提供多种业务,并根据不同的业务质量和业务速率分配不同的资源,同时对多速率、多媒体的业务可通过改变扩频比和多码并行传送的方式来实现。上、下行快速、高效的功率控制,大大减少了系统的多址干扰,提高了系统容量,同时也降低了传输的功率。

  5. WCDMA利用成熟的GSM网络的覆盖优势,核心网络基于GSM/GPRS网络的演进,WCDMA与GSM系统有很好的兼容性。

  6. 支持开环、内环、外环等多种功率控制技术,降低了多址干扰、克服远近效应以及衰落的影响,从而保证了上下行链路的质量。

  7. 基于网络性能的语音AMR可变速率控制技术,通过对AMR语音连接的信源编码速率和信道参数进行协调考虑,合理有效利用系统负载,可以在系统负载轻时提供优质的语音质量,在网络负荷较重时通过控制AMR速率,降低一点语音质量来提高系统容量,特别是提升在忙时的系统容量,增加运营商的收入,使运营商的收入最大化。WCDMA也支持TFO/TrFO技术,提供语音终端对终端的直接连接,减少语音编解码次数,提高语音质量。

  8. 先进的无线资源管理方案。在软切换过程中提供准确的测量方法,软切换算法及切换执行功能;呼叫准入控制用一种合适的方法控制网络的接入实现软容量最大化;无线链监控在不同信道条件下使用不同的发射模式获得最佳效果;码资源分配用小的算法复杂度支持尽可能多的用户。

  9. 软切换采用了更软的切换技术。在切换上优化了软切换门限方案,改进了软切换性能,实现无缝切换,提高了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10. Rake接收技术。由于WCDMA带宽更大,码片速率可达3.84Mchip/s,因此可以分离更多的多径,提高了解调性能。

移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高速互联网接入

无线音乐业务

手机游戏

移动支付业务

移动定位

可视电话业务

手机电视

  1. 利用卫星广播网络方式

  2. 利用移动通信网络方式

  3. 利用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网络与移动通信网络相结合方式。

视频点播

手机办公与手机商务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特点

4G无线通信目标

  1. 提供更高的传输速率(室内100Mbps~1Gbps,室外步行数十至数百Mbps,车速为数十Mbps,信道射频带宽为数十MHz,频谱效率为几到数十bps/Hz)。

  2. 支持更高的终端移动速度(250km/h)。

  3. 全IP网络架构、承载与控制分离。

  4. 提供无处不在的服务、异构网络协同。

  5. 提供更为丰富的分组多媒体业务。

4G系统网络结构

4G移动系统网络结构可分为三层:物理网络层、中间环境层、应用网络层。物理网络层提供接入和路由选择功能,它们由无线和核心网的结合格式完成。中间环境层的功能有QoS映射、地址变换和安全性管理等。物理网络层与中间环境层及其应用环境之间的接口是开放的,它使发展和提供新的应用及服务变得更为容易,提供无缝高数据率的无线服务,并运行于多个频带。这一服务能自适应多个无线标准及多模终端能力,跨越多个运营者和服务,提供大范围服务。

4G关键技术

  1. OFDM多载波技术

  2. MIMO多天线技术

  3. OTDM链路自适应技术

  4. SA智能天线

4G的主要优势

  1. 通信速度更快

  2. 网络频谱更宽

  3. 通信更加灵活

  4. 智能性能更高

  5. 兼容性能更平滑

  6. 提供各种增值服务

  7. 实现更高质量的多媒体通信

  8. 频率使用效率更高

  9. 通信费用更加便宜

4G技术标准

  1. LTE

    LTE(Long Term Evolution,长期演进)项目是3G的演进,它改进并增强了3G的空中接入技术,采用OFDM和MIMO作为其无线网络演进的唯一标准。主要特点是在20MHz频谱带宽下能够下行100Mbps与上行50Mbps的峰值速率,相对于3G网络大大地提高了小区的容量,同时将网络延迟大大降低:内部单向传输时延低于5ms,控制平面从睡眠状态到激活状态迁移时间低于50ms,从驻留状态到激活状态的迁移时间小于100ms。并且这一标准也是3GPP长期演进项目。

  2. LTE-Advanced

    LTE-Advanced的正式名称为Further Advancement for E-UTRA,它满足ITU-R的IMT-Advanced技术征集的需求,是3GPP形成欧洲IMT-Advanced技术天的一个重要来源。LTE-Advanced是一个后向兼容的技术,完全兼容LTE,是演进而不是革命。LTE-Advanced的相关特性如下:
    带宽:100Mhz
    峰值速率:下行1Gbps,上行500Mbps
    峰值频谱速率:下行30bps/Hz,上行15bps/Hz
    针对室内环境进行优化
    有效支持新频段和大带宽应用
    峰值速率大幅提高,频谱效率有限的改进

  3. WiMax

  4. HSPA+

  5. WirelessMAN-Advanced

    是WiMax的升级版。IEEE 802.16m即为WirelessMAN-Advanced。最高可以提供1Gbps无线传输速率,还将兼容未来的4G无线网络。802.16m可在“漫游”模式或高效率/强信号模式下提供1Gbps的下行速率。该标准还支持“高移动”模式,能够提供1Gbps速率。其优势如下:
    提高网络覆盖,改建链路预算
    提高频谱效率
    低时延&QoS增强
    功耗节省
    目前的WirelessMAN-Advance有5种网络数据规格,其中极低速率为16kbps,低速率数据及低速多媒体为144kbps,中速多媒体为2Mbps,高速多媒体为30Mbps,超高速多媒体则达到了30Mbps~1Gbps。

交换系统

交换系统分类及特点

在通信网络中担负着建立信源和信宿之间信息连接桥梁的作用,其核心设备是交换机。

电路交换

  1. 工作原理

    电路交换是在通信网中任意两个或多个用户终端之间建立电路暂时连接的交换方式,暂时连接独占一条电路并保持到连接释放为止。利用电路交换进行数据通信或电话通信必须经历建立电路阶段、传送数据或语音阶段和拆除电路阶段三个阶段,因此电路交换属于电路资源预分配系统。电路交换系统有空分交换和时分交换两种交换方式。

    1. 空分交换,是入线在空间位置上选择出线并建立连接的交换。最直观的例子就是人工交换机话务员将塞绳的一端连接到入线塞孔,并根据主叫的要求把塞绳的另一端连接到被叫的出线塞孔上。空分交换基本原理可归纳为n条入线通过n/m接点矩阵选择到m条出线或某一指定出线,但接点在同一时间只能为一次呼叫利用,直到通信结束才释放。

    2. 时分交换,是把时间划分为若干互不重叠的时隙,由不同的时隙建立不同的子信道,通过时隙交换网络完成语音的时隙搬移,从而实现入线和出线间信息交换的一种交换方式。它是时分多路复用(TDM)技术在交换网络中的具体应用。

  2. 电路交换的特点

    电路交换的特点是可提供一次性无间断信道。当电路接通以后,用户终端面对的是类似于专线电路,交换机的控制电路不再干预信息的传输,也就是给用户提供了完全“透明”的信号通路。显然,在利用电路交换进行通信时,存在着两个限制条件:首先,在进行信息传送时,通信双方必须处于同时激活可用状态;其次,两个站之间的通信资源必须可用,而且必须专用。另外,电路交换还有其他一些特点:

    1. 呼叫建立时间长,并且存在呼损。在通信双方所在的两节点之间(中间可能有若干个节点)建立一条专用信道所花的时间成为呼叫建立时间。在电路建立过程中,若由于交换网繁忙等原因而使建立失败,对于交换网则要拆除已建立的部分电路,用户需要挂断重拨,这叫呼损。过负荷时呼损率增加,但不影响接通的用户。

    2. 对传送的信息不进行差错控制。电路连通后提供给用户的是“透明通道”,即交换网对用户信息的编码方法、信息格式以及传输控制程序等都不加以限制,但对通信双方来说,必须做到双方的收发速度、编码方法、信息格式以及传输控制等完全一致才能完成通信。

    3. 对通信信息不做任何处理,原封不动地传送(信令除外)。一旦电路建立后,数据以固定的速率传输。除通过传输通道形成的传播延迟以外,没有其他延迟。在每个节点上的延迟很小,因此延迟可以完全忽略。它适用于实时、大批量、连续地数据传输。

    4. 线路利用率低。从电路建立到进行数据传输,直至通信链路拆除,通道都是专用的,再加上通信建立时间、拆除时间和呼损,其线路利用率较低。

    5. 通信用户间必须建立专用的物理连接通路。通信前建立的连接过程只要不释放,物理连接就永久保持。物理连接的任一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引起通信中断。只有建立、释放时间短,才能体现高效率。

    6. 实时性较好。每一个终端发起呼叫或出现其他动作,系统都能够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报文交换

  1. 报文交换的原理

    报文交换又称为存储转发交换。与电路交换的原理不同,报文交换不需要提供通信双方的物理连接,而是将所接收的报文暂时存储。报文中除了用户要传送的信息以外,还有目的地址和源地址。交换节点要分析目的地址和选择路由,并在该路由上排队,等待有空闲电路时才发送到下一交换节点。报文交换可以进行速率、码型的变换,具有差错控制措施,可以发送多目的地址的报文,过负荷时会导致时延的增加。

  2. 报文交换的特点

    报文交换是交换机对报文进行存储—转发,它适合于电报和电子函件业务。

    1. 报文交换过程中,没有电路的接续过程,也不会把一条电路固定分配给一对用户使用。一条链路可进行多路复用,从而大大提高了链路的利用率。

    2. 交换机以“存储—转发”方式传输数据信息,不但可以起到匹配输入输出传输速率的作用,易于实现各种不同类型终端之间的互通,而且还能起到防止呼叫阻塞、平滑通信业务量峰值的作用。

    3. 不需要收、发两端同时处于激活状态。发端将报文全部发送至交换机存储起来,伺机转发出去,这就不存在呼损现象。而且也便于对报文实现多种功能服务,包括优先级处理、差错控制、信号恢复以及进行同报文通信等(同报文通信是指同一报文经交换机复制转发到不同的接收端的一种通信方式)。

    4. 传送信息通过交换网的时延较长,时延变化也大,不利于交互型实时业务。

    5. 对设备要求较高。交换机必须具有大容量存储、高速处理和分析报文的能力。

分组交换

  1. 分组交换原理

    分组交换的思想是从报文交换而来的,它采用了报文交换的“存储—转发”技术。不同之处在于:分组交换是将用户要传送的信息分割为若干个分组,每个分组中有一个分组头,含有可供选路的信息和其他控制信息。分组交换节点对所收到的各个分组分别处理,按其中的选路信息选择去向,以发送到能到达目的地的下一个交换节点。

  2. 分组交换方式

    为适应不同业务的要求,分组交换可提供虚电路方式与数据报方式两种服务方式。

    1. 虚电路方式

      虚电路方式是面向连接的方式,即在用户数据传送前,先通过发送呼叫请求分组建立端到端的虚电路;一旦虚电路建立后,属于同一呼叫的数据分组均沿着这一虚电路传输,最后通过呼叫清除分组来拆除虚电路。虚电路的连接方式有以下特点:

      1. 虚电路不同于电路交换中的物理连接,而是逻辑连接。虚电路并不独占线路,在一条物理链路上可以同时建立多个虚电路,以达到资源共享。虚电路有两种:通过用户发送呼叫请求分组来建立虚电路的方式称为交换虚电路;应用户预约,由网络运营商为之建立固定的虚电路,不需要在呼叫时临时建立虚电路而可直接进入数据传送阶段,称之为永久虚电路。

      2. 虚电路方式的每个分组头中含有对应于所建立的逻辑信道标识,不需进行复杂的选路;传送时,属于同一呼叫的各分组在同一条虚电路上传送,按原有的顺序到达终点,不会产生失序现象。虚电路方式对故障较为敏感,当传输链路或交换节点发生故障时,可能引起虚电路的中断,需要重新建立。

      3. 虚电路方式适用于较连续的数据流传送,如文件传送、传真业务等。

    2. 数据报

      1. 数据报不需要预先建立逻辑连接,称为无连接方式。

      2. 数据报方式的每个分组头中含有详细的目的地址,各个分组独立地进行选路;传送时,属于同一呼叫的各分组可从不同的路由转送,会引起失序。由于各个分组可选择不同的路由,对故障的防卫能力较强,从而可靠性较高。

      3. 数据报方式适用于面向事物的询问/响应型数据业务。

  3. 分组交换的特点

    1. 分组交换的主要优点

      1. 信息的传输时延较小,而且变化不大,能较好地满足交互型通信的实时性要求。

      2. 易于实现链路的统计,时分多路复用提高了链路的利用率。

      3. 容易建立灵活的通信环境,便于在传输速率、信息格式、编码类型、同步方式以及通信规程等方面都不相同的数据终端之间实现互通。

      4. 可靠性高。分组作为独立的传输实体,便于实现差错控制,从而大大地降低了数据信息在分组交换网中的传输误码率,一般可达10-10 以下。

      5. 经济性好。信息以“分组”为单位在交换机中进行存储和处理,节省了交换机的存储容量,提高了利用率,降低了通信的费用。

    2. 分组交换的主要缺点

      1. 由于网络附加的信息较多,影响了分组交换的传输效率。

      2. 实现技术复杂。交换机要对各种类型的分组进行分析处理,这就要求交换机具有较强的处理功能。

  4. 软交换(分组交换的应用之一)

    软交换是一种提供呼叫控制功能的软件实体,是在IP电话基础上由电路交换向分组交换演进的过程中逐步完善的,它采用分组交换作为其业务统一承载平台。作为分组交换网络与传统PSTN网络融合的全新解决方案,它支持所有现有的电话功能及新型会话式多媒体业务,它采用标准协议,如SIP、H.323、MGCP、MEGACO/H.248、SIGTRAN等,他提供了不同厂商设备间的互操作能力,它与一种或多种组件配套使用,如媒体网关、信令网关、特性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媒体服务器、收费/计费接口等。软交换技术是NGN中语音部分即下一代电话业务网(包括固定网、移动网)中的核心技术,它在NGN网络结构中的位置如图1L411051。

电路交换设备的功能及构成

电话交换机的任务、功能及组成

  1. 电话交换机的任务及功能

    电话交换机的基本任务是完成任意两个电话用户之间的通话接续。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交换机必须具有下列功能:呼叫检出、接收被叫号码、对被叫进行忙闲测试、向被叫振铃、向主叫送回铃音、被叫应答,接通话路、双方通话、及时发现话终、进行拆线、使话路复原。

  2. 电话交换机系统构成

    交换机系统由进行通话的话路系统和连接话路的控制系统构成。

    1. 话路系统包括用户电路、设备、交换网络、出中继器、入中继器、绳路及具有监视功能的信号。话路系统的构成方式有空分方式和时分方式两种。空分方式传送模拟信号,时分方式传送数字信号。

    2. 控制系统包括译码、忙闲测试、路由选择、链路选试、驱动控制、计费等设备。控制系统的控制方式有布线逻辑控制方式(简称布控方式)和存储程序控制方式(简称程控方式)。

      布控方式的控制电路很复杂,专用性较强,要想增加新的功能,开放新的业务,就必须改变电路,增加设备。程控方式是用预先存储在计算机中的程序来控制和处理交换接续,要改变交换系统功能,增加新业务,往往只要通过修改程序或数据就能实现。

程控数字交换机功能

程控数字交换机的特点是将程控、时分、数字技术融合在一起

  1. 程控数字交换原理

    程控数字交换机是直接交换数字化的语音信号。欲实现数字信号交换的目的,必须做到在不同话路时隙发送和接收信号。只有这两个方向的交换同时建立起来,才能完成数字语音信号的交换。实现这个功能要依靠数字交换设备。数字交换实质上就是把PCM系统有关的时隙内容在时间位置上进行搬移,因此也叫做时隙交换。
    数字交换网络由时间(T)接线器和空间(S)接线器组成,能够将任何输入PCM复用线上的任一时隙交换到任何输出PCM复用线上的任一时隙中去。采用时间(T)型接线器,可以在同一条PCM总线的不同时隙之间进行交换;采用空间(S)型接线器,可以在不同PCM总线的同一时隙之间进行交换;采用TST或STS型交换网络,可以在不同PCM总线的不同时隙之间进行交换。

  2. 程控数字交换机的基本功能

    程控数字交换机系统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包含检测终端状态、收集终端信息和向终端传送信息的信令与终端接口功能,交换接续功能和控制功能。

    1. 信令与终端接口功能

      交换机的终端有用户话机、计算机、话务台,以及与其他交换机相连接的模拟中继线和数字中继线。这些终端设备与交换机相连接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接口电路及信号方式。
      对于数字交换系统来讲,进入交换网络的必须是数字信号。这就要求接口电路应具有模/数(A/D)转换功能和数/模(D/A)转换功能。
      对于各种不同的外围环境要有不同的接口。如终端是模拟用户话机,就应有模拟用户接口。在模拟用户接口电路中应具有二/四线转换功能以及A/D和D/A的转换功能。若外围环境是连接的模拟中继线,就应有模拟中继接口。
      若终端是数字用户,就应有数字用户接口,若是数字中继线,就应有数字中继接口。在数字接口电路中,不需进行A/D和D/A变换,但对信息的传输速率要进行适配。
      为了建立用户间的信息交换通道,就要传递各自的状态信息。这些状态信息有呼叫请求与释放信息、地址信息和忙闲信息。它们都以信令的方式通过终端接口进行传递。所以不同的接口电路配以不同的信令方式。

    2. 交换接续功能

      对于电路交换而言,交换机的功能就是要为两个通话用户建立一条语音通路,这就是交换机的交换接续功能。
      交换接续功能是由交换网络实现的。空分交换机使用空分的交换网络,完成模拟信号的空间交换任务。数字交换机使用数字交换网络,通过语音存储器完成时隙交换任务。

    3. 控制功能

      上述的信令与接口功能和交换接续功能都是在控制功能的指令下进行工作的。控制功能可分为低层控制和高层控制。低层控制主要是指对连接功能和信令功能的控制即扫描与驱动;扫描用来发现外部事件的发生或信令的到来,驱动控制通路的连接、信令的发送或终端接口的状态变化。高层控制是指与硬件设备隔离的高一层呼叫控制,例如对所接收的号码进行数字分析,在交换网络中选择一条空闲的通路等。

程控数字交换机构成

为了完成上述功能,数字交换机的硬件系统应包括话路系统和控制系统。交换机的软件系统则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等。

  1. 硬件系统

    程控数字交换机硬件系统由话路系统、控制系统、外围设备组成。

    1. 话路系统

      由用户模块、远端用户模块、选组级(数字交换网络)、各种中继接口、信号部件等组成。用户模块是模拟用户终端与数字交换网络(选组级)之间的接口电路,由用户电路和用户集线器组成。用户模块的主要作用是对用户线提供接口设备,将用户话机的模拟语音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并将每个用户所发出的较小的呼叫话务量进行集中,然后送到数字交换网络,从而提高用户级和数字交换网络之间链路的利用率。

    2.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一般可分为三级:

      1. 第一级:电话外设控制级,它对靠近交换网络及其他电话外设部分进行控制。

      2. 第二级:呼叫处理控制级,它是整个交换机的核心,是将第一级送来的信息在这里分析、处理,又通过第一级发送命令来控制交换机的路由接续或复原。这一级的控制部分有较强的智能性,所以这级成为存储程序控制。

      3. 第三级:维护测试级,用于操作维护和测试,包括人—机通信功能。这一级要求更强的智能性,所以需要很多的软件控制。这三级的划分可以是“虚拟”的,只反映控制系统程序的内部分工;也可以是“实际”的,即分别设置专用或通用的处理机来分别完成不同的功能。

    3. 外围设备

      外围设备较多,主要有:

      1. 磁带机或磁盘机,可作为后备系统,用于存储统计数据、话单计费系统等。

      2. 维护终端设备,包括可视显示单元、键盘及打印设备,是日常维护管理的关键设备。

      3. 测试设备,包括局内测试设备、用户线路测试设备和局间中继线路测试设备等。

      4. 时钟,为了程控交换机和数字传输系统的协调工作,程控交换机系统必须配置时钟设备,为使各程控局时钟信号同步,在各程控局必须配置网同步设备。

      5. 录音通知设备,用于交换局中需要语音通知的业务(例如气象预报、空号或更改号用户的代答业务等)

      6. 监视告警设备,用于系统工作状态的告警装置,一般均设有可使(灯光)信号和可闻(警铃、蜂音)信号。

  2. 软件系统

    程控交换机的软件由运行软件和支援软件两大类组成。

    1. 运行软件

      运行软件是交换机在运行中直接使用的软件。它可分成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

      1. 系统程序是交换机硬件同应用程序之间的接口。它有内部调度程序、输入/输出处理程序以及资源调度和分配、处理机间通信管理、系统监视和故障处理、人—机通信等程序。

      2. 应用程序包含有呼叫处理、用户线及中继线测试、业务变更处理、故障检测、诊断定位等程序。

    2. 支援软件

      支援软件是用来开发、生成和修改交换机的软件,以及开通时的测试程序。支援软件包括编译程序,连接装配程序,调试程序以及局数据生成、用户数据生成等程序。
      为了保证交换机的业务不间断,则要求软件应具有安全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充性。交换机的软件不仅应能够完成呼叫处理功能,还应具有完善的维护和管理功能。

分组交换技术的应用及特点

分组交换也称包交换,是为了适应计算机通信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是数据通信的重要手段之一。分组交换技术常用的应用形式主要有:

X.25分组交换

公用分组交换网络是采用分组交换技术,给用户提供低速数据业务的数据通信网。1976年,CCITT正式公布了著名的X.25建议,为公用数据通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X.25建议是数据终端设备(DTE)与数据电路终端设备(DCE)之间的接口协议,它使得不同的数据终端设备能接入不同的分组交换网。由于X.25协议是分组交换网中最主要的一个协议,因此,有时把分组交换网又叫做X.25网。原CCITT也规定了分组交换网国际互联网间接口的X.75协议。很多厂商就在X.25或X.75的基础上制订了其网间协议。

帧中继

  1. 帧中继技术特点

    帧中继是分组交换网的升级换代技术。帧中继是以分组交换技术为基础,与X.25协议相比,帧中继仅完成物理层和数据链路层的功能,不再进行逐段流量控制和差错控制,在使用简化分组交换传输协议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网络传输效率,以帧为单位进行数据传输与交换。
    同X.25分组交换技术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

    1. 网络资源利用率高。帧中继技术继承了X.25分组交换统计复用的特点,通过在一条物理链路上复用多条虚电路,在用户间动态地按需分配带宽资源,提高了网络资源利用率。

    2. 传输速率快。帧中继技术大大简化了X.25通信协议,网络在信息处理上只检错、不纠错,发现出错帧就予以丢弃,将端到端的流量控制交给用户终端来完成,减轻了网络交换机的处理负担,降低了用户信息的端到端传输时延,提高了传输速率及数据吞吐量。

    3. 费用低廉。帧中继技术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优惠的计费政策,即按照承诺的信息速率(CIR)来收费;同时,允许用户传送高于CIR的数据信息,这部分信息在网络空闲时予以传送,拥塞时予以丢弃,传送不收费。

    4. 兼容性好。帧中继技术兼容X.25、CP/IP等多种网络协议,可为各种网络提供灵活、快速、稳定的连接。

    5. 组网功能强。帧中继技术不是以分组,而是以帧为单位进行数据传输。在帧中继技术中,帧的长度较长(可达4096Byte),在传送长度在1500Byte左右的较长帧局域网数据信息时,效率较高,适合于实现局域网互联。

  2. 帧中继交换机

    1. 帧中继交换机的分类

      在帧中继技术、信元中继技术和异步传输模式(ATM)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帧中继交换机的内部结构也在不断改变,业务性能进一步完善,并逐步向ATM过渡。目前,帧中继交换机大致有以下三类:

      1. 改装型X.25分组交换机。通过改装分组交换机和增加软件功能,使交换机具有发送和接收帧中继的能力。但此类交换机仍保留了第三层的一些功能,早期的帧中继交换机主要是这样做的。

      2. 采用全新的帧中继结构涉及的新型交换机。此类交换机指专门设计的、具有纯帧中继功能的交换机。

      3. 采用信元中继、ATM技术且支持帧中继接口的ATM交换机。此类交换机是最新型的交换机,采用信元中继或ATM技术,具有帧中继和ATM接口,内部完成ATM和FR的互通,在以ATM为主的骨干网络中起着用户接入的作用,实际上就是ATM接入交换机。

    2. 帧中继交换机的特性

      1. 帧中继交换机具有三种类型的接口:用户接入接口、中继接口和网管接口。其中,用户接口用于帧中继用户的接入,支持标注的FR UNI接口;中继接口用于和其他各交换机的连接,支持标准的FR NNI接口;网管接口用于网络的维护管理。

      2. 具有业务分级管理的功能,确保业务的提供。

      3. 具有宽带管理功能,根据连接的承诺信息速率按比例分配带宽,在不降低系统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输更多的数据。

      4. 具有用户线管理、中继管理、路由管理和永久虚电路(PVC)状态管理功能,支持永久虚电路(PVC)和交换虚电路(SVC)连接,具有自动节点间路由和连接管理能力。

      5. 具有拥塞管理功能,避免使网络设备处于一种拥塞的失控状态,确保网络连接在最优状态下运行。

      6. 具有信令处理能力,能完成FR UNI、FR NNI接口之间的信令处理和传输功能。

      7. 具有用户选用业务处理能力。交换机除提供基本业务(PVC、SVC)之外,还提供一些用户选用业务。

      8. 具有网管控制信息通信功能,能与网管中心之间互发信息,并具有转接其他交换机网管信息的能力。

      9. 具有网络同步能力,能够与其他网络互联/互通。

异步传输模式(ATM)

ATM通信网是实现高速、宽带传输多种语音业务的现代数据通信网形式之一。ATM是ITU-T确定用于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的复用、传输和交换模式技术。

  1. ATM在综合了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优点的同时,克服了电路交换方式中网络资源利用率低、分组交换方式信息时延较大和抖动的缺点,可以把语音、数据、图像和视像等各种信息进行一元化的处理、加工、传输和交换,大大提高了网络的效率。ATM构成的网络具有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在现代通信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 ATM提供高速、高服务质量的信息交换,灵活的带宽分配及适应从很低速率到很高速率的带宽业务。其交换技术的特点如下:

    1. 采用面向连接的工作方式,通过建立虚电路来进行数据传输,同时也支持无连接业务。

    2. 采用固定长度的数据包,信元由53个字节组成,开头5个为信头,其余48个为信息域,或称净荷。信头简单,可减少处理开销。

    3. ATM技术简化了网络功能与协议,取消了分组交换网络中逐段链路进行差错控制、流量控制的控制过程,将这些业务交由端到端之间的用户完成。网络流量控制与拥塞控制采用连接接纳控制(CAC)和应用参数控制(UPC)等合约式方法;并在网络出现拥塞时通过丢弃信元来缓解拥塞。

路由器

  1. 应用

    1. 路由器是网络层的互联设备,用于连接多个逻辑上分开的网络,在网络层将数据包进行存储转发。它只接收源站或其它路由器的信息。路由器是连接IP网的核心设备。

    2. 路由器主要用于网络连接,进行过滤、转发、优先、复用、加密、压缩等数据处理,以及配置管理、容错管理和性能管理等。

    3. 路由器的功能分为数据通道功能和控制通道功能。数据通道功能用于完成每一个到达分组的转发处理,包括路由查表、向输出端传送分组和输出分组调度;控制通道功能用于系统的配置、管理及路由表维护。

  2. 路由器组成及分类

    1. 路由器主要由输入/输出端口、交换机构、处理机组成。输入/输出端口连接与之相连的子网;交换机构在路由器内部连接输入与输出端口;处理机负责建立路由转发表。

    2. 由于应用场合的不同,路由器可分为骨干路由器、企业路由器和接入路由器。骨干路由器用于连接各企业网;企业路由器用于互连大量的端系统;接入路由器用于传统方式连接拨号用户。

多协议标记交换(MPLS)

  1. 标记交换

    标记交换是指标记路由器(LSR)根据标记转发数据。所谓标记是指一个数据头,它的格式是由网络的性质决定的。LSR只需读标记就可以进行转发,而无需读网络层的数据包头。
    MPLS基本网络结构由标记边缘路由器(LER)和标记路由器(LSR)组成。

  2. 多协议标记交换的技术特点

    MPLS支持多种协议,可使不同网络的传输技术统一在MPLS平台上,保证多种网络的互联互通。对上,他可以支持IPv4和IPv6协议,以后将逐步扩展到支持多种网络层协议;对下,它可以同时支持X.25、ATM、帧中继、PPP、SDH、DWDM等多种网络。MPLS是一种与链路层无关的技术。MPLS的流量控制机制主要包括路由选择、负载均衡、路径备份、故障恢复、路径优先级碰撞等,在流量控制方面更优于传统的IP网络。采纳ATM的结构传输交换方式,抛弃了复杂的ATM信令,无缝地将IP技术的优点融合到了ATM的高效硬件转发中,简化了控制过程。它支持大规模层次化的网络拓扑结构,具有极好的网络扩展性。

其他通信网

用户接入网类型及应用

接入网是指本地交换机与用户终端设备之间的实施网络,有时也称为用户网。接入网是由业务节点接口和相关用户网络接口之间的一系列传送实体组成的、为传送通信业务提供所需传送承载能力的实施系统,可经由维护管理接口进行配置和管理。其传送实体是线路设施和传递设施,可提供必要的传送承载能力,对用户信令是透明的,不作处理。接入网的接入方式可分为有线接入和无线接入。

接入网功能

接入网处于通信网的末端,直接与用户连接。它包括本地交换机与用户端设备之间的所有实施设备与线路,它可以部分或全部替代传统的用户本地线路网,可含复用、交叉连接和传输功能。

  1. 接入网的定界

    接入网所覆盖的范围由三个接口来定界,即网络侧经业务节点接口(SNI)与业务结点(SN)相连;用户侧经用户网络接口(UNI)与用户相连;管理方面则经Q3接口与电信管理网(TMN)相连。其中SN是提供业务的实体,是一种可以接入各种变换型和/或永久连接型通信业务的网络单元。

  2. 接入网的分层

    为了便于网络设计与管理,接入网按垂直方向分解为电路层、传输通道层和传输媒质层三个独立的层次,其中每一层为其相邻的高阶层传送服务,同时又使用相邻的低阶层所提供的传送服务。

    1. 电路层

      电路层涉及电路层接入点之间的信息传递,并独立于传输通道层。电路层直接面向公用交换业务,并向用户直接提供通信业务。按照提供业务的不同又可以区分出不同的电路层。

    2. 传输通道层

      传输通道层涉及通道层接入点之间的信息传递,并只支持一个或多个电路层,为其提供传送服务,通道的建立可由交叉连接设备负责。

    3. 传输媒质层

      传输媒质层与传输媒质(如光缆、微波等)有关,它支持一个或多个通道层,为通道层节点之间提供合适的通道容量。若作进一步划分,该层又可细分为段层和物理层。

    4. 以上三层相互独立,相邻层之间符合用户/服务者的关系。这里所说的服务者是指提供传送服务的层面,客户是指使用传送服务的层面。例如对于电路层与传输通道层来说,电路层为客户,传输通道层为服务者;而对于传输通道层与传输媒质层而言,传输通道层又变为客户,传输媒质层为服务者。

  3. 接入网的功能

    接入网的主要功能可分解为用户口功能(UPF)、业务口功能(SPF)、核心功能(CF)、传送功能(TF)和系统管理功能(AN-SMF)。

    1. 用户口功能

      用户口功能是将UNI的要求适配为核心功能和管理功能,即将电话、数据、传真、视像和多媒体等窄带和宽带接入业务进行A/D转换和信令转换、UNI的激活/去激活、UNI承载通路/容量的处理、UNI的测试和UPF的维护及管理与控制。

    2. 业务口功能

      业务口功能是将SNI的要求适配为公共承载信道,并处理接入网管理系统中选择的信息。SPF包括SNI功能的终接、将承载通路的要求和定时管理与操作要求映射进核心功能,还包括特定SNI所需的协议映射和SNI的测试、端口的维护及相关的管理与控制。

    3. 核心功能

      使各个用户承载通路要求或业务口承载通路要求适配为公用传送承载信道。该功能完成根据被要求的协议适配和通过接入网的传送复用进行协议承载处理。核心功能可分布在整个AN中,具体功能包括接入承载处理、承载通路的集中、信令与分组信息的复用、为ATM传送承载进行电路仿真以及管理和控制功能。

    4. 传送功能

      为AN不同地点之间公用承载通路的传送提供通道,同时也为所用传输媒质提供媒质适配、完成复用。具体功能有:复用、交叉连接、管理和物理媒质等。

    5. 系统管理功能

      协调AN内UPF、SPF、CF和TF的指配、操作和维护,同时也负责协调用户终端(经UNI)和业务结点(经SNI)的操作功能。具体功能有:配置与控制;指配协调、故障检测与指示;用户信息和性能数据收集;安全控制;协调UPF和SN(经SNI)的即时管理和操作;资源管理;经Q3接口与TMN通信接收监视/或控制。

有线接入网

有线接入网是用铜线(缆)、光缆、同轴电缆等作为传输媒介的接入网。目前主要有铜线接入网、光纤接入网、混合光纤/同轴电缆(HFC)接入网三类。

  1. 铜线接入网

    为了进一步提高铜线传输速率,在接入网中使用了数字用户线(DSL)技术,已解决高速率数字信号在铜缆用户线上的传输问题。常用的DSL技术有高速率数字用户线(HDSL)和不对称数字用户线(ADSL)技术。

    1. HDSL技术采用了回波抵消和自适应均衡技术,延长基群信号传输距离。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对用户线路的质量差异有较强的适应性。

    2. ADSL技术可以在一对普通电话线上传送电话业务的同时,向用户单项提供1.5~6Mbit/s速率的业务,并带有反向低速数字控制信道,而且,ADSL的不对称结构避免了HDSL方式的近端串音,从而延长了用户线的通信距离。

  2. 光纤接入网

    1. 光纤接入网采用光纤作为主要的传输媒介来取代传统的双绞线。由于光纤上传送的是光信号,因而需要在交换局将电信号进行电/光转换变成光信号后再在光纤上进行传输。在用户端则要利用光网络单元(ONU)进行光/电转换,恢复成电信号后送至用户终端设备。

    2. 根据承载的业务带宽不同,光纤接入网划分为窄带和宽带两种。

    3. 根据网络单元位置的不同,光纤接入网可以划分为光纤到路边(FTTC)、光纤到大楼(FTTB)、光纤到户(FTTH)光纤到办公室(FTTO或FTTZ)。

    4. 根据是否有电源,光纤接入网可以划分为有源光网络(AON,Active Optical Network)和无源光网络(PON,Passive Optical Network)。有源光网络又可分为基于SDH的有源光网络和基于PDH的有源光网络;无源光网络可分为窄带PON(TPON和APON)和宽带PON(EPON、GPON、10GPON)。

  3. 混合光纤/同轴电缆(HFC)接入网

    1. 混合光纤/同轴电缆接入网是一种综合应用模拟和数字传输技术、同轴电缆和光缆技术、射频技术、高度分布式智能型的接入网络,是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相结合的产物。

      HFC接入网可传输多种业务,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领域,尤其是目前,绝大多数用户终端均为模拟设备(如电视机),与HFC的传输方式能够较好地兼容。HFC接入网具有传输频带较宽、与目前的用户设备兼容、支持宽带业务、成本较低等特点。

    2. 混合光纤/同轴电缆(HFC)接入网可以简单归纳为窄带无源光网络(PON)+HFC混合接入、数字环路载波(DLC)+单向HFC混合接入和有线+无线混合接入三种方式。

无线接入网

  1. 固定无线接入

    固定无线接入是一种用户终端固定的无线接入方式。其典型应用就是取代现有有线电话用户环路的无线本地环路系统。这种用无线通信(地面、卫星)等效取代有线电话用户线的接入方式,因为它的方便性和经济性,将从特殊用户应用(边远、岛屿、高山等)过渡到一般应用。
    固定无线接入的主要技术有LMDS、3.5GHz无线接入、MMDS、固定卫星接入技术、不可见光无线系统等。

  2. 移动无线接入

    用户终端移动的无线接入有蜂窝通信网、移动卫星通信网和个人通信网三种类型。蜂窝通信网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公共地面移动通信系统,将其应用到接入网中,是首当其中的最佳选择;移动卫星通信网则是其在广域网或国际通讯网中应用之外的又一种应用;个人通信网是由数字移动网、ISDN和智能网综合而成的通信网,是未来接入网的理想手段。
    移动无线接入的主要技术由GSM、CDMA、WCDMA和蓝牙技术等。

数字数据网的构成及应用

数字数据网(DDN)是利用数字信道传输数据的一种传输网络。它的传输媒介有光缆、数字微波、卫星信道,用户端可用普通的电缆和双绞线。

数字数据网的特点

  1. DDN向用户提供的是半永久性的数字连接,沿途不进行复杂的软件处理,因此延时较小,避免分组交换网中传输时延大且不固定的缺点。DDN采用数字交叉连接装置,可根据用户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接通所需带宽的线路,信道容量的分配和接续在计算机控制下进行,且有较大的灵活性。

  2. DDN利用数字信道传输数据信号。与传统的模拟信道相比,DDN具有传输质量高、速度快、带宽利用率高等一系列特点。

    1. DDN是同步数据传输网,传输质量高,传输误码率可达10-11

    2. 传输速率高,网络时延小。由于DDN采用了同步传送模式的数字时分复用技术,用户数据信息根据事先约定的协议,在固定的时隙以预先设定的通道带宽和速率,顺序地传输到目的终端,免去了目的终端对信息的重组,减少了时延。

    3. DDN是任何规程都可以支持、不受约束的全透明传输网,可支持数据、图像、语音等多种业务。

    4. 网络运行管理简便。DDN将检错、纠错等功能放到智能化程度较高的终端来完成,因而简化了网络运行管理和监控的内容,这样也为用户参与网络管理创造了条件。

    5. DDN对数据终端设备的数据传输速率没有特殊的要求。按目前的技术水平,数据传输速率从45.5bit/s到1984kbit/s的数据终端都可以入网使用,而且用户所需的数据传输速率和信道带宽可根据需要灵活设置。

DDN的组成和一般结构形式

  1. DDN的组成

    1. 本地接入系统

      由用户设备、用户线和用户接入单元组成,其中的用户线和用户接入单元称为用户环路。

      1. 用户设备发出的信号是用户的原始信号,可以是脉冲形式的数据信号、音频形式的语音和传真信号、数字形式的数据信号等。它们共同特点是适合于在用户设备中处理,而不适合在用户线上传输。常用的用户设备有数据终端设备(DTE)、个人计算机、工作站、窄带语音和数据多路复用器、可视电话机等。

      2. 用户线指一般的市话用户适用的电缆或光缆。

      3. 用户接入单元的作用是把用户端送入的原始信号转换成适合在用户线上传输的信号形式(如频带信号或基带信号等),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几个用户设备的信号放在一对用户线上传输,以实现多路复用;然后由局端的相应设备或接口电路把它们还原成几个用户设备的信号或系统所要求的信号方式,再输入到节点进行下一步传输。网络接入单元可以是数据服务单元、信道服务单元和数据电路终端设备(DCE)。

    2. 复用及交叉连接系统

      1. 复用就是把多路信号集合在一起,共同占用一个物理传输介质。典型的复用方式有FDM和TDM两种。

      2. 数字交叉连接系统(DCS)用于通信线路的交叉、调度及管理。它由同步电路、交叉连接、和微机处理三个单元组成。同步电路为网络提供精确的定时信号,用于进行时隙校准;交叉连接负责完成时隙的交叉连接;微机处理用于管理内部和外部的操作。DCS的主要功能是维持操作系统,处理输入的命令和内部中断,监测内部出错及告警信号并作出反应,以及执行时隙交叉并监视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DCS采用单级时隙交换结构。由于没有中间交换环节,因而就不存在中间阻塞路径,使得它对任何数量的64kbit/s线路的交叉不会阻塞。DCS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对N×54kbit/s和2.048Mbit/s的线路进行交换,并可对任意通道进行测试。DCS可提供端到端的最优连接,使通信网的规划及传输线路的使用效率更高。

    3. 局间传输系统

      局间传输系统是指节点间的数字信道以及由各节点通过与数字信道的各种连接方式组成的网络拓扑。局间传输的数字信道通常是指数字传输系统中的基群(2.048Mbit/s)信道。网络拓扑结构是根据网络中各节点的信息流动流向,并考虑了网络的安全而组建的。网络安全是指对网络中的任意节点来说,一旦与和它相邻的节点相连接的一条数字信道发生故障或该相邻节点发生故障时,该节点会自动启用与另一节点相连的数字信道并联迂回,以保证原通信的正常进行。

    4. 网同步系统

      网同步系统的任务是提供全网络设备工作的同步时钟,确保DNN全网设备的同步工作。网同步分为准同步、主从同步和互同步三种方式。DDN通常采用主从同步方式。

    5. 网络管理系统

      DDN的网络管理包括用户接入管理、网络资源的调度、路由选择、网络状态的监控、网络故障的诊断、告警与处理、网络运行数据的收集与统计,以及计费信息的收集与报告等。

  2. DDN的一般结构形式

    DDN节点类型在组网功能方面可分为2M节点、接入节点和用户节点三种类型。

    1. 2M节点用于网上的骨干节点,执行网络业务的转换功能,并提供2Mbit/s(E1)接口,对N×64kbit/s的信号进行复用和交叉连接。

    2. 接入节点主要为DDN各类业务提供接入功能,对小于N×64kbit/s子速率信号复用和交叉连接;并提供帧中继业务和压缩语音/G3传真用户入网。

    3. 用户节点主要为DDN用户入网提供接口,并进行必要的协议转换。

    4. DDN一般为分级网,在骨干网中设置若干枢纽局(汇接局),枢纽局间采用网状连接,枢纽节点具有E1数字通道的汇接功能和E1公共备用数字通道功能。非枢纽节点应至少对两个方向节点连接,并至少与一个枢纽节点连接。根据网络的业务情况,DDN网可以设置二级干线网和本地网。

DDN网络业务类别

DDN网主要为用户提供专用电路,包括规定速率的点到点或点到多点的数字专用电路和特定要求的专用电路,以及帧中继业务和压缩语音/G3传真业务。

  1. 专用电路业务

    DDN为公用电信网内部提供中高速率、高质量点对点和点到多点的数字专用电路和租用电路业务。它应用于信令网和分组网上的数字通道,提供中高速数据业务、会议电视业务等。
    DDN提供的专用电路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定时开放的。对要求高可靠性的用户,网上具有一定的备用电路,在网络故障时将优先自动切换到备用电路。

  2. 虚拟专用网(VPN)业务

    数据用户可以租用公用DDN网的部分网络资源构成自己的专用网,即虚拟专用网。用户能够使用自己的网管设备对租用的网络资源进行调整和管理。

  3. 帧中继业务

    帧中继业务将不同长度的用户数据封装在一个较大的帧内,加上寻址和校验信息,其传输速度可达2.048Mbit/s。

  4. 语音/G3传真业务

    语音/G3传真业务是通过在用户入网处设置语音服务模块(VSM)来提供语音/G3传真业务。VSM的主要功能如下:

    1. 提供电话机和小交换机(PBX)连接的2/4线模拟接口;语音压缩编码(如采用ADPCM或其他编码方式),将每路语音信号复用在一条信道上。

    2. 每路语音占用速率为8kbit/s、16kbit/s、32kbit/s等。

    3. 使模拟接口的信令和复用信道上的信令相互转换。

    4. 对每条语音压缩电路可能要附加传递信令信息的通路。

    5. G3传真信号的识别和语音/G3传真业务的倒换控制等。

计算机网络的内容

计算机网络的功能

计算机网络的主要目的是共享资源,它的功能随应用环境和现实条件的不同大体如下:

  1. 可实现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是计算机网最有吸引力的功能,指的是网上用户能部分或全部地享受这些资源。通过资源共享,消除了用户使用计算机资源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也避免了资源的重复设置所造成的浪费。
    在计算机网络中,“资源”就是网络中所包含的硬件、软件和数据。硬件资源有处理机、内(外)存储器和输入输出设备等,它是共享其他资源的基础。软件资源是指各种语言处理程序、服务应用程序等。数据则包括各种数据文件和数据库中的数据等。

  2. 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

    一般来说,计算机网络中的资源是重复设置的,它们被分布在不同的位置上。这样,即使发生少量资源失效的现象,用户仍可以通过网络中的不同路由访问到所需的同类资源,不会引起系统的瘫痪现象,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

  3. 有利于均衡负荷

    通过合理的网络管理,将某时刻计算机上处于超负荷的任务分送给别的轻负荷的计算机去处理,达到均衡负荷的目的。这对地域跨度大的远程网络来说,充分利用时差因素来达到均衡负荷尤为重要。

  4. 提供了非常灵活的工作环境

    用户可在任何有条件的地点将终端与计算机网络连通,及时处理各种信息,做出决策。

计算机网络的分类

计算机通信网是一种地理上分散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多台计算机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在配有相应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操作系统等)的情况下实现资源共享的系统。正在广泛实施的国际互联网,就是一个全球性的计算机通信网。

  1. 按网络覆盖范围划分

    划分为局域网、城域网、广域网三大类,国际互联网属于广域网。

    1. 局域网的覆盖面小,传输距离常在数百米左右,限于一栋楼房或一个单位内。主机或工作站用10~1000Mbit/s的高速通信线路相连。网络拓扑多用简单的总线或环形结构,也可采用星形结构。

    2. 城域网的作用范围是一个城市,距离常在10~150km之间。由于城域网采用了具有有源交换元件的局域网技术,故网中时延较小,通信距离也加大了。城域网是一种扩展了覆盖面的宽带局域网,其数据传输速率较高,在2Mbit/s以上,乃至数百兆比特每秒,网络拓扑多为树形结构。

    3. 广域网其主要特点是进行远距离(几十到几千公里)通信,又称远程网。广域网传输时延大(尤其是国际卫星分组交换网),信道容量较低,数据传输速率在2Mbit/s~10Gbit/s之间。网络拓扑设计主要考虑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按网络拓扑结构划分

    1. 星形结构比较简单,容易建网,便于管理。但由于通信线路总长度较长,成本较高。同时对中心节点的可靠性要求高,中心节点出故障将会引起整个网络瘫痪。

    2. 环形结构没有路径选择问题,网络管理软件实现简单。但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要经过环路上的许多节点,容易因某个节点发生故障而破坏整个网络的通信。另外网络的吞吐能力交叉,适用于信息传输量不大的情况,一般用于局域网。

    3. 网形结构可靠性高,但所需通信线路总长度长,投资成本高,路径选择技术较复杂,网络管理软件也比较复杂。一般在局域网中较少采用。

    4. 树形结构是一个在分级管理基础上集中式的网络,适合于各种统计管理系统。但任意节点的故障均会影响它所在支路网络的正常工作,故可靠性要求较高,而且越高层次的节点,其可靠性要求越高。

    5. 总线型结构网络中,任何一节点的故障都不会使整个网络发生故障,相对而言,这种网络比较容易扩展。

计算机网络的组成

计算机网络要完成数据处理和数据通信两大功能,在结构上可以分成两部分:负责数据处理的计算机与终端;负责数据通信处理的通信控制处理机与通信线路。从计算机网络组成的角度看,典型的计算机网络从逻辑功能上可以分为资源子网和通信子网两部分。

  1. 资源子网

    资源子网由主机、终端及软件等组成,提供访问网络和处理数据的能力。主机负责数据处理,运行各种应用程序,它通过通信子网的接口与其他主机相连接。终端直接面对用户,为用户提供访问网络资源的接口。软件负责管理、控制整个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为用户提供各种实际服务。

  2. 通信子网

    通信子网由网络节点、通信链路及信号变换器等组成,负责数据在网络中的传输与通信控制。网络节点负责信息的发送和接收及信息的转发等功能,根据其作用不同,又可分为接口节点和转发节点。接口节点是资源子网和通信子网相连接的必经之路,负责管理和收发本地主机的信息;转发节点则为远程节点送来的信息选择一条合适的链路,并转发出去。通常,网络节点本身就是一台计算机,设置在主机与通信链路之间,以减轻主机的负担,提高主机的效率。通信链路是两个节点之间的一条通信通道,常被称为信道。信号变换器是提供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之间的变换。

IP电话

IP电话是基于因特网网络协议,并利用多种通信网进行实时语音通信的通信方式。IP通信网是基于多种通信网实现IP电话通信的通信网,是现代数据通信网的业务网之一。传统的电话网是通过电路交换网传送电话信号,IP电话则是通过分组交换网传送电话信号。在IP电话网中,主要采用语音压缩技术和语音分组交换技术,平均每路电话实际占用的带宽仅为4kbit/s。
受诸多因素影响,IP电话还面临着通信标准、承载网络与通话质量等问题。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IOT,Internet Of Things)

物联网(IOT)的特征

  1. 全面感知,即利用传感器、RFID等随时随地获取物体的信息

  2. 可靠传递,通过承载网,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递出去

  3. 智能处理,利用云计算、模糊识别等智能计算技术,对海量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对物体实施智能化的管理。

物联网技术

  1. 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

  2. 无线传感网络(WSN)技术

  3. IPv6技术

  4. 云计算技术

  5. 纳米技术

  6. 无线通信技术

  7. 智能终端技术

物联网技术框架结构

  1. 感知层:

  2. 网络层:

  3. 应用层:

  4. 公共技术:

物联网的应用

  1. 智能交通

  2. 智能电网

  3. 智能医疗

  4. 智能建筑

  5. 工业自动化

  6. 精细农牧业

  7. 生态监测

  8. 军事领域

通信电源系统

通信电源系统的要求及供电方式

通信电源系统要求

通信设备对电源的要求是:可靠、稳定、小型、高效。通信局(站)电源系统应有完善的接地与防雷措施,具备可靠的过压和雷击防护功能,电源设备的金属壳体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通信电源设备及电源线应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层,绝缘层包括有足够大的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通信电源设备应具有保护与告警性能。除此之外,对通信电源系统还有其他要求:

  1. 由于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通信设备中的大量应用,通信电源瞬时中断除了会造成整个通信电路的终端,还会丢失大量的信息。为了确保通信设备正常运行,必须提高电源系统的可靠性。由交流电源供电时,交流电源设备一般都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在直流供电系统中,一般采用整流设备与电池并联浮充供电方式。同时,为了确保供电的可靠,还采用由两台以上的整流设备并联运行的方式,当其中一台发生故障时,另一台可以自动承担为全部负载供电的任务。

  2. 各种通信设备要求电源电压稳定,不能超过允许变化范围。电源电压过高,会损坏通信设备中的元器件;电压过低,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交流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是标志其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由380/220V、50Hz的交流电源供电时,通信设备电源端子输入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值的-10%~+5%,频率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值的-4%~+4%,电压波形畸变率应小于5%。
    直流电源的电压和杂音是标志其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由直流电源供电时,通信设备电源端子输入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57~-40V,直流电源杂音应小于2mV,高频开关整流器的输出电压应自动稳定,其稳定精度应≤0.6%。

  3.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应正常工作,且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任何设备不应干扰别的设备正常工作,另一方面对外来的干扰有抵御能力,即电磁兼容性包含电磁干扰和对电磁干扰的抗扰度两个方面。

  4. 为了适应通信的发展,电源装置必须小型化、集成化,能适应通信电源的发展和扩容。各种移动通信设备和航空、航天装置更要求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移动的电源装置。

  5.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通信设备容量的日益增加,电源负荷不断增大。为了节约电能,提高效益,必须提高电源设备的效率,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太阳能电源和风力发电系统。

通信电源系统的供电方式

  1. 集中供电方式:由交流供电系统、直流供电系统、接地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组成。采用集中供电方式时,通信局(站)一般分别由两条供电线路组成的交流供电系统和一套直流供电系统为局内所有负载供电。交流供电系统属于一级供电。

  2. 分散供电方式:在大容量的通信枢纽楼,由于所需的供电电流过大,集中供电方式难以满足通信设备的要求,因此,采用分散供电方式为负载供电。直流供电系统可分楼层设置,也可以按各通信系统设置多个直流供电系统。但交流供电系统仍采用集中供电方式。

  3. 混合供电方式:在无人值守的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移动通信基站,通常采用交、直流与太阳能电源、风力电源组成的混合供电方式。采用混合供电的电源系统由市电、柴油发电机组、整流设备、蓄电池组、太阳电池、风力发电机等部分组成。

  4. 一体化供电方式:通信设备与电源设备装在同一机架内,由外部交流电源直接供电。如小型用户交换机,一般采用这种供电方式。

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交流供电系统

包括交流供电线路、燃油发电机组、低压交流配电屏、逆变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等部分。

  1. 市电应由两条供电线路引入,经高压柜、变压器把高压电源(一般为10kV)变为低压电源(三相380V)后,送到低压交流配电屏。

  2. 燃油发电机组是保证不间断电源供电时必不可少的设备,一般为两套。在市电中断后,燃油发电机自动启动,供给整流设备和照明设备的交流用电。

  3. 低压交流配电屏可完成市电和油机发电机的自动或人工转换,将低压交流电分别送到整流器、照明设备和空调装置等用电设施,并可监测交流电压和电流的变化。当市电中断或电压发生较大变化时,能够自动发出声、光告警信号。

  4. 在市电正常时,市电经整流设备整流后为逆变器内的蓄电池浮充充电。当市电中断时,蓄电池通过逆变器(DC/AC变换器)自动转换,输出交流电,为需要交流电源的通信设备供电。在市电恢复正常时,逆变器又自动转换由市电供电。

  5.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无论在市电正常或中断时,都可提供交流电源供电。工作原理同逆变器。逆变器实际上是交流不间断电源的一部分。

直流供电系统

由直流配电屏、整流设备、蓄电池、直流变换器(DC/DC)等部分组成。

  1. 直流配电屏:可接入两组蓄电池,其中一组供电不正常时,可自动接入另一组工作。同时,它还可以监测电池组输出的总电压、电池浮/均充电流和供电负载电流,可发出过压、欠压和熔断器熔断的声、光告警信号。

  2. 整流设备:输入端由交流配电屏引入交流电,其作用是将交流电转换成直流电,输出端通过直流配电屏与蓄电池和需供电的负载并联连接,并向他们提供直流电源。

  3. 蓄电池:处于整流器输出并联端。在市电正常时,由整流器浮/均充电,不断补充蓄电池容量,并使其保持在充足电量的状态。当市电中断时,蓄电池自动为负载提供直流电源,不需要任何切换。

  4. 直流变换器(DC/DC):可将基础直流电源的电压变换成通信设备所需要的各种直流电压,以满足负载对电源电压的不同要求。

接地系统

有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等,现一般采取将这四者联合接地的方式。

  1. 交流接地可保证相间电压稳定。

  2. 工作接地可保证直流通信电源的电压为负值。

  3. 保护接地可避免电源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受损而带电。

  4. 防雷接地可防止因雷电瞬间过压而损坏设备。

  5. 联合接地是将交流接地、直流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公用一组地网,由接地体、接地引入线、接地汇集排、接地连接线及引出线等部分组成,如图1L411072。这个地网是一个闭合的网状网络,地网的每个点都是等电位的。

  6. 机房内接地线的布置方式有两种形式,在较大的机房为平面型,在小型机房为辐射式。

集中监控系统

集中监控系统可以对通信局(站)实施集中监控管理,对分布的、独立的、无人值守的电源系统内各设备进行遥测、遥控、遥信,还可以检测电源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处理相关数据和检测故障,告知维护人员及时处理,以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设备的安全性。

通信电源系统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蓄电池的工作特点及主要指标

蓄电池由正负极板、隔板(膜)、电池槽(外壳)、排气阀或安全阀以及电解液(硫酸)五个主要部分组成。
目前,通信行业已广泛使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免维护电池)。但在一些中心机房,容量较大的电池组仍继续以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位置。

  1.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由正负极板、隔板、电解液、安全阀、外壳等部分组成。正负极板均采用涂浆式极板,具有很强的耐酸性、很好的导电性和较长的寿命,自放电速率也较小。隔板采用超细玻璃纤维制成,全部电解液注入极板和隔板中,电池内没有流动的电解液,顶盖上还备有内装陶瓷过滤器的气阀,它可以防止酸雾从蓄电池中逸出。正负极接线端子用铅合金制成,顶盖用沥青封口,具有全封闭结构。

    在这种阴极吸收式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中,负极板活性物质总量比正极多15%,当电池充电时,正极已充足,负极尚未到容量的90%,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正极会产生氧气,而负极不会产生难以复合的氢气。蓄电池隔板为超细玻璃纤维隔膜,留有气体通道,解决了氧气的传送和复合问题。在实际充电过程中,氧气复合率不可能达100%。如果充电电压过高,电池内会产生大量的氧气和氢气,为了释放这些气体,当气压达到一定数值,电池顶盖的排气阀会自动打开,放出气体;当气体压力降到一定值后,气阀能自动关闭,阻止外部气体进入。
    在该电池中,负极板上活性物质(海绵状铅)在潮湿条件下,活性很高,能够与正极板产生的氧气快速反应,生成水,同时又具有全封闭结构,因此在使用中一般不需要加水补充。

  2. 蓄电池的主要指标包括电动势、内阻、终了电压、放电率、充电率、循环寿命。

    1. 电池电动势(E):蓄电池在没有负载的情况下测得的正、负极之间的端电压,也就是开路时的正负极端子电压。

    2. 蓄电池的内阻(R):在蓄电池接上负载后,测出端子电压(U)和流过负载的电流(I),这时蓄电池的内阻(R)为(E-U)/I。蓄电池的内阻应包括:蓄电池正负极板、隔板(膜)、电解液和连接物的电阻。电池的内阻越小,蓄电池的容量就越大。

    3. 终了电压:是指放电至电池端电压急剧下降时的临界电压。如再放电就会损坏电池,此时电池端电压称为终了电压。不同的放电率由不同的终了电压,U=1.66+0.0175h。

    4. 放电率:蓄电池在一定条件下,放电至终了电压的快慢称之为放电率。放电电流的大小,用时间率和电流率来表示。通常以10小时率作为放电电流。即在10h内将蓄电池的容量放至终了电压。蓄电池容量的大小,随着放电率的大小而变化,放电率低于正常放电率时,可得到较大的容量,反之容量就减少。

    5. 充电率:蓄电池在一定条件下,充电电流的大小称为充电率。常用的充电率是10h率,及充电的时间需10h后,才达到充电终期。当缩短充电时间时,充电电流必须加大,反之,充电电流可减少。

    6. 循环寿命:蓄电池经历一次充电和放电,称为一次循环。蓄电池所能承受的循环次数称为循环寿命。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的寿命约为300~500次,,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循环寿命约为1000~1200次,使用寿命一般在10年以上。

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1. 放电:用大电流放电,极板的表层与周围的硫酸迅速作用,生成的硫酸铅颗粒较大,使其硫酸浓度变淡,电解液的电阻增大。颗粒较大的硫酸铅又阻挡了硫酸进入极板内层与活性物质电化作用,所以电压下降快,放电将会超过额定容量很多,成为深度过量放电,造成极板的硫酸化,甚至造成极板的弯曲、断裂等。用小电流放电,硫酸铅在电解液中生成的晶体较细,不会遮挡中间隔板,硫酸渗透到极板比较顺利,电压下降较少,不会造成深度充放电,有利于蓄电池的长期使用。

  2. 充电:充电终期电流过大,不仅使大量电能消耗,而且由于冒气过甚,会是电池极板的活性物质受到冲击而脱落,因此在充电终期采用较小的电流值是有益的。充电的终了电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充电电流的函数,蓄电池充电完成与否,不但要根据充电终了电压,还要根据蓄电池接受所需要的容量,以及电解液比重等来决定。

    浮充充电就是用整流设备和电池并联充电的工作方式,由整流设备浮充蓄电池供电,并补充蓄电池组已放出的容量及自放电的消耗。
    均衡充电,即过充电。因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有时会产生比重、容量、电压等不均衡的情况,应进行均衡充电,使电池都达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状态。均衡充电一般要定期进行。如果出现放电过量造成终了电压过低、放电超过容量标准的10%,经常充电不足造成极板处于不良状态、电解液里有杂质、放电24h未及时补充电、市电中断后导致全浮充放出近一半的容量等情况时,都要随时进行均衡充电。

通信用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内容

太阳电池的特点

  1. 太阳能电源的优点

    与其他能源系统相比较,太阳能电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清洁、静止、安全、可靠、无公害等优点。太阳能电源是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电效应,将光能转换成电能的电源系统。它既无转动部分,又无噪声,也无放射性,更不会爆炸,维护简单,不需要经常维护,容易实现自动控制和无人值守。太阳电池安装地点可以自由选择,搬迁方便,而不像其他电源系统相比,可以随意扩大规模,达到增容目的。

  2. 太阳能电源的缺点

    太阳能电源的能量与日照量有关,因此输出功率将随昼夜、季节而变化。太阳电池输出能量的密度较低,因此占地面积较大。

  3. 太阳电池种类

    1. 单晶硅太阳电池是目前在通信系统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硅太阳电池,其效率可达18%,但价格较高。为了降低价格,现已大量采用多晶硅或非晶硅作太阳电池。多晶硅太阳电池效率可达14%,非晶硅太阳电池效率可达6.3%。

    2. 砷化镓太阳电池抗辐射能力很强,目前主要用于宇航及通信卫星等空间领域。由于砷化镓太阳电池工作温度较高,可采用聚光照射技术,以获得最大输出功率。

    3. 硫化镉太阳电池有两种结构,一种是将硫化镉粉末压制成片状电池,另一种是将硫化镉粉末通过蒸发或喷涂制成薄膜电池,具有可绕性,携带、包装方便,工艺简单,成本低等特点,最高效率可达9%。但是由于其稳定性差,寿命短,同时又会污染环境,所以发展较慢。

硅太阳电池的工作原理

太阳光照射到晶体硅板上时,光子将能量提供给电子。当光照射到硅板的P-N结上时,就会产生电子-空穴对。由于受到内部电场的作用,电子流入N区,P区多出空穴,结果使P区带正电,N区带负电,在P区与N去之间产生电动势,使太阳能转换成了电能。
太阳电池是一种光电转换器,只能在有一定光强度的条件下,才会产生电。因此,在通信机房只配备太阳电池是不够的,还必须配有储能设备即蓄电池,才能完成供电任务。

太阳电池供电系统的组成

太阳电池供电系统的基本结构可分为直流、交流和直流—交流混合供电系统。

  1. 太阳电池直流供电系统由直流配电盘、蓄电池和太阳电池方阵等组成。在正常情况下,由太阳电池向通信设备供电并向蓄电池浮/均充电。在晚间和阴雨天,由蓄电池向通信设备供电。

  2. 太阳电池交流供电系统由交流配电盘、逆变设备、整流设备、UPS交流不间断电源、发电机组等组成。当长期阴雨季节,太阳电池和蓄电池容量都不足时,应由发电机组发电通过接在交流配电盘输出端的整流设备向通信设备供直流电并同时向蓄电池浮/均充电。

  3. 太阳电池的直流和交流供电系统都可以与市电联网供电,组成直流—交流混合供电系统。

光(电)缆特点及应用

单模和多模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光纤结构和类型

  1. 光纤的结构

    光纤是光导纤维的简称,是光传输系统的重要组成元素。光纤呈圆柱形,由纤芯、包层和涂覆层三部分组成。

    1. 纤芯位于光纤的中心部位,直径在4~50μm,单模光纤的纤芯直径为4~10μm,多模光纤的纤芯直径为50μm。纤芯的成分是高纯度二氧化硅,此外,还掺有极少量的掺杂剂,其作用是适当提高纤芯对光的折射率,用于传输光信号。

    2. 包层位于纤芯的周围,直径为125μm,其成分也是含有极少量掺杂剂的高纯度二氧化硅。在这里,掺杂剂(如三氧化二硼)的作用是适当降低包层对光的折射率,使之略低于纤芯的折射率,及纤芯的折射率大于包层的折射率,它使得光信号封闭在纤芯中传输。

    3. 光纤的最外层为涂覆层,包括一次涂覆层、缓冲层和二次涂覆层。一次涂覆层一般使用丙烯酸酯、有机硅或硅橡胶材料;缓冲层一般为性能良好的填充油膏;二次涂覆层一般多用聚丙烯或尼龙等高聚物。涂覆层的作用是保护光纤不受水汽侵蚀和机械擦伤,同时增加光纤的机械强度与可弯曲性,起着延长光线寿命的作用。涂敷后的光纤外径约为2.5mm。

  2. 光纤的折射率分布

    有两种典型的情况,一种是纤芯和包层折射率沿光纤半径方向均匀分布,而在纤芯和包层交界面上的折射率呈阶梯形突变,这种光纤成为阶跃折射率光纤。另一种是纤芯的折射率沿光纤半径方向不均匀分布,随纤芯半径方向坐标增加而逐渐减少,一直渐变到等于包层折射率值,这种光纤称为渐变折射率光纤。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纤芯的折射率大于包层的折射率,这也是光信号在光纤中传输的必要条件。

  3. 光在光纤中的传播

    阶跃折射率光纤——锯齿形传播途径
    渐变折射率光纤——类似于正弦波的光折射线

光纤通信的工作窗口

光纤损耗系数随着波长而变化。为获得低损耗特性,光纤通信选用的波长范围在800~1800nm,并称800~900nm为短波长波段,主要有850nm一个窗口;1300~1600nm为长波长波段,主要有1310nm和1550nm两个窗口。实用的低损耗波长是:第一代系统,波长为850nm,最低损耗为2.5dB/km,采用石英多模光纤;第二代系统,波长为1310nm,最低损耗为0.27dB/km,采用石英单模最低色散光纤;第三代系统,波长为1550nm,最低损耗为0.16dB/km,采用石英单模最低损耗与适当色散光纤。上述三个波长称为三个工作窗口。如图1L411081。

光纤分类

按制造光纤所用的材料可分为:石英系光纤、多组分玻璃光纤、塑料包层石英芯光纤、全塑料光纤、氟化物光纤;
按传输模数可分为:多模光纤、单模光纤;
按工作波长可分为;短波长光纤、长波长光纤、超长波长光纤;
按套塑结构可分为:紧套光纤、松套光纤;
按最佳传输频率窗口可分为:常规型单模光纤、色散位移型单模光纤;
按折射率分布情况可分为:阶跃型光纤、渐变型光纤

多模光纤

光纤的几何尺寸远大于光波波长时,光纤传输的过程中会存在着几十种乃至上百种传输模式,这样的光纤称为多模光纤。由于不同的传播模式具有不同的传播速度与相位,因此,经过长距离传输会产生模式色散。模式色散会使多模光纤的带宽变窄,降低传输容量,因此,多模光纤只适用于低速率、短距离的光纤通信,目前数据通信局域网大量采用多模光纤。表1L411081-1(P72)为多模光纤型号特性表。

分类代号 特性 芯径直径(μm) 包层直径(μm) 材料
A1a 渐变折射率 50 125 二氧化硅
A1b 渐变折射率 62.5 125 二氧化硅
A1c 渐变折射率 85 125 二氧化硅
A1d 渐变折射率 100 140 二氧化硅
A2a 突变折射率 100 140 二氧化硅
A2b 突变折射率 200 240 二氧化硅
A2c 突变折射率 200 280 二氧化硅
A3a 突变折射率 200 300 二氧化硅芯塑料包层
A3b 突变折射率 200 380 二氧化硅芯塑料包层
A3c 突变折射率 200 230 二氧化硅芯塑料包层
A4a 突变折射率 980~990 1000 塑料
A4b 突变折射率 730~740 750 塑料
A4c 突变折射率 480~490 500 塑料

“A1a”可简化为“A1”。

单模光纤

当光纤的几何尺寸较小,与光波的波长在同一数量级,如芯径在4~10μm范围,光纤只允许一种模式(基模)在其中传播,其余的高次模全部截止,这样的光纤称为单模光纤。单模光纤避免了模式色散,适用于大容量、长距离传输。

  1. 单模光纤分类

    按ITU-T建议分类,单模光纤目前可以分为G.652、G.653、G.654、G.655、G.656、G.657六种,另外,还可按IEC标准分类。我国标准(GB/T)对光纤类别型号命名等采用了IEC的规定,二者是一样的。目前,G.656单模光纤还处在研发阶段,尚未投入商用。

  2. 几种单模光纤的特点和应用

    1. G.652标准单模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参数指标如表1L411081-2(P73)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参数</td>
          <td class="org-left">G.652A</td>
          <td class="org-left">G.652B</td>
          <td class="org-left">G.652C</td>
          <td class="org-left">G.652D</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截止波长λ<sub>c</sub></td>
          <td class="org-left">≤1260nm</td>
          <td class="org-left">≤1260nm</td>
          <td class="org-left">≤1260nm</td>
          <td class="org-left">≤1260n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衰减</td>
          <td class="org-left">1310nm:≤0.5dB/km;1550nm:≤0.4dB/km</td>
          <td class="org-left">1310nm:≤0.4dB/km;1550nm:≤0.35dB/km;1625nm:≤0.4dB/km</td>
          <td class="org-left">1310~1625nm:≤0.4dB/km;1383±3nm:≤0.4dB/km;1550nm:≤0.3dB/km</td>
          <td class="org-left">1310~1625nm:≤0.4dB/km;1383±3nm:≤0.4dB/km;1550nm:≤0.3dB/k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色散</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300~1324nm,色散值0.093ps/(n㎡·km)</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300~1324nm,色散值0.093ps/(n㎡·km)</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300~1324nm,色散值0.093ps/(n㎡·km)</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300~1324nm,色散值0.093ps/(n㎡·k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光缆的偏振模色散</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50ps/(km)<sup>0.5</sup></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20ps/(km)<sup>0.5</sup></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50ps/(km)<sup>0.5</sup></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20ps/(km)<sup>0.5</sup></td>
          </tr>
          </tbody>
          </table>
      
          G.652D单模光纤是一种新型光纤,它采用了新的工艺技术,将1383nm波长吸收损耗衰减降低到0.32dB/km的水平,增加光纤使用带宽近100nm,从而实现了1260~1625nm波段的全波通信。同时,对光纤的特性也进行了优化,使光纤具有衰减低、色散小、性能稳定等特点,并且具有优越的“偏振模色散系数”。由于该光纤将普通光纤(G.652B单模光纤)1383nm处的水封衰减降低到0.32dB/km的水平,增加光纤使用带宽近100nm,满足了CWDM技术的需要,可以不需要激光器制冷、波长锁定和精确镀膜等复杂技术,大大降低了运营设备成本,更加适合城域网建设的需要。
      
      2.  G.653色散位移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除了在日本等国家干线网上有应用外,在我国干线网上几乎没有应用。
          在1550nm的色散为零,不利于多信道的WDM传输。用的信道数较多时,信道间距较小,这时就会发生四波混频(FWM)导致信道间发生串扰。如果光纤线路的色散为零,FWM的干扰就会十分严重;如果有微量色散,FWM干扰反而还会减小。
      
          1.  光纤截止波长≤1250nm
      
          2.  模场直径:1550nm处的模场直径是(7.8~8.5)±0.8μm。
      
          3.  衰减:衰减系数最大值在1310nm窗口,A级为0.40dB/km,B级为0.45dB/km,C级为0.55dB/km。
      
          4.  偏振模色散(PMD)系数最大值为0.3ps/(km)<sup>0.5</sup>
      
      3.  G.654截止波长位移光纤
      
          也叫衰减最小光纤,该种光纤在1550nm处的衰减最小。
          主要应用于长距离数字传输系统,如海底光缆。
      
          1.  零色散波长在1310nm附近,截止波长移动到了较长的波长,所以该光纤被称为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2.  工作波长为1550nm,在该波长附近的衰减最小。
      
          3.  零色散点在1300nm附近,但在1550nm窗口色散较大,约为17~20ps/(nm·km)。
      
          4.  光纤截止波长:1350nm<λ<sub>c</sub> <1600nm
      
          5.  模场直径:1550nm处的模场直径是(9.5~10.5)±0.7μm。
      
          6.  衰减:衰减系数最大值在1550nm窗口,A级为0.19dB/km,B级为0.22dB/km。
      
          7.  色散:1550nm色散系数最大值为20ps/(nm·km);1550nm零色散斜率最大值为0.07ps/(nm<sup>2</sup>·km)。
      
          8.  偏振模色散(PMD)系数最大值为0.3ps/(km)<sup>0.5</sup>。
      
      4.  G.655非零色散位移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G.655单模光纤的性能指标如表1L411081-3(P74)
          G.655光纤是为适于DWDM的应用而开发的。目前的G.655A、B两类光纤的各项指标要求都比以前提高了。也就是说,新的G.655A光纤不仅能支持200GHz及其以上间隔的DWDM系统在C波段的应用,同时也已经可以支持以10Gbit/s为基础的DWDM系统。新的G.655B光纤可以支持以10Gbit/s为基础的100GHz及其以下间隔的DWDM系统在C和L波段的应用。G.655C型光纤既能满足100GHz及其以下间隔的DWDM系统在C、L波段的应用,又能支持N×10Gbit/s系统传送3000km以上距离,或支持40Gbit/s系统传送80km以上距离。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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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参数</td>
          <td class="org-left">G.655A</td>
          <td class="org-left">G.655B</td>
          <td class="org-left">G.655C</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截止波长λ<sub>c</sub></td>
          <td class="org-left">≤1450nm</td>
          <td class="org-left">≤1450nm</td>
          <td class="org-left">≤1450n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模场直径</td>
          <td class="org-left">在1310nm处为(8.6~9.5)±0.7μm</td>
          <td class="org-left">在1310nm处为(8.6~9.5)±0.7μm</td>
          <td class="org-left">在1310nm处为(8.6~9.5)±0.7μ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色散</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530~1565nm,0.1ps/(n㎡·km)≤D≤0.5ps/(n㎡·km)</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530~1565nm,0.1ps/(n㎡·km)≤D≤10.0ps/(n㎡·km)</td>
          <td class="org-left">零色散波长范围:1530~1565nm,0.1ps/(n㎡·km)≤D≤10.0ps/(n㎡·k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光缆的偏振模色散</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50ps/(km)<sup>0.5</sup></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50ps/(km)<sup>0.5</sup></td>
          <td class="org-left">M为20段光缆,Q=0.01%时,PMD<sub>Q</sub>≤0.50ps/(km)<sup>0.5</sup></td>
          </tr>
          </tbody>
          </table>
      
      5.  G.657接入网使用的弯曲损耗不敏感的单模光纤的特点及应用
      
          最大特点是对弯曲损耗不敏感。对于A类光纤,在以15mm半径缠绕10圈时,1550nm的微弯损耗最大值为0.25dB;在以10mm为半径缠绕1圈时,1550nm的微弯损耗最大值为0.75dB。B类光纤的微弯损耗值比这个还低些。
          分为A和B两大类。其中A类光纤与G.652D光纤能完全兼容,B类则不要求与G.652D光纤兼容。为了能与目前馈线光缆和配线光缆中广泛使用的G.652D光纤相兼容,我国入户光纤(FTTH,Fiber To The Home)均以G.657A光纤为主。G.657A光纤的属性如下:
      
          1.  光纤截止波长λ<sub>c</sub>≤1260nm。
      
          2.  模场直径:1310处的模场直径为(8.6~9.5)±0.4μm。
      
          3.  衰减:在1550nm处的衰减值为0.3dB/km。
      
          4.  色散系数:1300~1324nm波长范围,色散系数为0.092ps/(nm·km)。
      
          5.  偏振模色散(PMD)系数最大值为0.2ps/(km)<sup>0.5</sup>。

      光缆的分类及特点

      光缆的种类

      光缆,是以一根或多根光纤或光纤束制成符合光学、机械和环境特性的结构。由缆芯、护层和加强芯组成。
      按结构:层绞式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骨架式光缆
      按敷设方式:架空光缆、管道光缆、直埋光缆、隧道光缆、水底光缆
      按光纤的套塑方法:紧套光缆、松套光缆、束管式光缆、带状多芯单元光缆
      按使用环境:室外光缆、室内光缆、特种光缆——海底光缆、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光纤复合地线光缆(OPGW)、缠绕光缆、防鼠光缆等
      按网络层次:长途光缆、市话光缆、接入光缆
      按加强件配置方法:中心加强构件光缆(层绞式、骨架式等)、分散加强构件光缆(束管两侧加强光缆、扁平光缆等)、护层加强构件光缆(束管钢丝铠装光缆、PE细钢丝综合外护层光缆)、钢管结构的微缆
      按光纤种类:多模光纤光缆、单模光纤光缆;
      按光纤芯数多少:单芯光缆、多芯光缆
      按护层材料性质:普通光缆、阻燃光缆、尼龙防蚁防鼠光缆等
      目前工程中常用的光缆有:室(野)外光缆、室(局)内光缆、软光缆、设备内光缆、海底光缆。

      光缆的特点

      1. 层绞式结构光缆

        层绞式光缆结构是由多根二次被覆光纤松套管或紧套管绕中心金属加强构件绞合成圆整的缆芯,缆芯外先纵包复合铝带并挤上聚乙烯内护套,再纵包阻水带和双面覆膜皱纹钢(铝)带加上一层聚乙烯外护层组成。埋式光缆还增加铠装层。层绞式光缆中容纳的光纤数量多,光缆中光纤余长易控制;光缆的机械、环境性能好,适用于直埋、管道和架空。层绞式光缆结构的缺点是光缆结构、工艺设备较复杂,生产工艺环节繁琐,材料消耗多。

      2. 束管式结构光缆

        中心束管式光缆是由一根二次光纤松套管或螺旋形光纤松套管,无绞合直接放在缆的中心位置,纵包阻水带和双面涂塑钢(铝)带,两根平行加强圆磷化碳钢丝或玻璃钢圆棒位于聚乙烯护层中组成的。按照松套管中放入的是分离光纤、光纤束还是光纤带,中心束管式光缆分为分离光纤的中心束管式光缆、光纤带中心束管式光缆等。
        中心束管式光缆结构简单、制造工艺简介;对光缆的保护优于其他结构的光缆,耐侧压,因而提高了网络传输的稳定性;光缆截面小,重量轻,特别适宜架空敷设;在束管中,光线数量灵活。缺点是光缆中的光纤数量不宜过多(分离光纤为12芯、光纤束为36芯、光纤带为216芯),光缆中光纤余长不易控制,成品光缆中松套管会出现后缩等。

      3. 骨架式结构光缆

        骨架式光缆在我国仅限于干式光纤带光缆,即将光纤带以矩阵形式置于U型螺旋骨架槽中,阻水带以绕包方式缠绕在骨架上,阻水带外再纵包双面覆塑钢带,刚带外再挤上聚乙烯外护层。
        骨架式光缆对光缆具有良好的保护性能,侧压强度好;结构紧凑、缆径小,适用于管道布放;光纤密度大,可上千芯至数千芯;施工接续中无需清除阻水油膏,接续效率高。缺点是制造设备复杂、工艺环节多、生产技术难度大。

      4. 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

        蝶形引入光缆又称作皮线光缆、皮纤,光缆中的光纤数一般为1芯、2芯或4芯,也可以是用户要求的其他芯数。常用的光纤类别有以下三种:

        1. B1.1—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2. B1.3—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3. B6—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

        在光缆中对称放置两根相同的加强构件作为加强芯。加强构件可以是金属材料,也可以是非金属材料。护套材料一般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材料或聚氯乙烯材料。光缆的标准制造长度一般为500m、1000m及2000m,订货长度可协商确定。
        蝶形引入光缆主要用于光缆线路的入户引入段,即光纤到户(FTTH)、光纤到办公室(FTTO)和光纤到楼宇(FTTB)等。住宅用户接入蝶形引入光缆宜选用单芯缆;商务用户接入蝶形引入光缆可按2~4芯缆设计。

      光缆的型号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TD/T908-2000
      光缆型号由型式代号和规格代号构成。

      1. 光缆型号组成格式如图1L411082-1(P77)

      2. 型号的组成内容、代号及意义

        1. 光缆的形式

          由五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均用代号表示,如图1L411082-2。其中结构特征指缆芯结构和光缆派生结构。光缆形式代号见表1L411082-1。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分类</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加强构件</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结构特征</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护套</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外护层</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GY—通信用室(野)外光缆</td>
          <td class="org-left">(无符号)—金属加强构件</td>
          <td class="org-left">D—光纤带结构</td>
          <td class="org-left">Y—聚乙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见表1L411082-3</td>
          </tr>
      
      
          <tr>
          <td class="org-left">GM—通信用移动式光缆</td>
          <td class="org-left">F—非金属加强构件</td>
          <td class="org-left">(无符号)—光纤松套被覆结构</td>
          <td class="org-left">V—聚氯乙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GJ—通信用室(局)内光缆</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J—光纤紧套被覆结构</td>
          <td class="org-left">U—聚氨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GS—通信用设备内光缆</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无符号)—层绞结构</td>
          <td class="org-left">A—铝—聚乙烯粘接护套(简称A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GH—通信用海底光缆</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G—骨架结构</td>
          <td class="org-left">S—钢—聚乙烯粘接护套(简称S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GT—通信用特殊光缆</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缆中心管(被覆)结构</td>
          <td class="org-left">W—夹带平行钢丝的钢—聚乙烯粘接护套(简称W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T—油膏填充式结构</td>
          <td class="org-left">L—铝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无符号)干式阻水结构</td>
          <td class="org-left">G—钢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R—充气式结构</td>
          <td class="org-left">Q—铅护套</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C—自承式结构</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B—扁平形状</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E—椭圆形状</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Z—阻燃</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body>
          </table>
      
      2.  外护套的代号
      
          当有外护层时,它可包括垫层、铠装层和外被层的某些部分和全部,其代号用两组数字表示(垫层不需要表示);第一组表示铠装层,它可以是一位或两位数字,见表1L411082-2;第二组表示外被层或外套,它应是一位数字,见表1L411082-3。
          铠装层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right">代号</td>
          <td class="org-left">铠装层</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0</td>
          <td class="org-left">无铠装</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td>
          <td class="org-left">绕包双钢带</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td>
          <td class="org-left">单细圆钢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3</td>
          <td class="org-left">双细圆钢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td>
          <td class="org-left">单粗圆钢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4</td>
          <td class="org-left">双粗圆钢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5</td>
          <td class="org-left">皱纹钢带</td>
          </tr>
          </tbody>
          </table>
      
          被层或外套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right">代号</td>
          <td class="org-left">外被层或外套</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td>
          <td class="org-left">纤维外被</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td>
          <td class="org-left">聚氯乙烯套</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td>
          <td class="org-left">聚乙烯套</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td>
          <td class="org-left">聚乙烯套加覆尼龙套</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5</td>
          <td class="org-left">聚乙烯保护管</td>
          </tr>
          </tbody>
          </table>
      
      3.  规格
      
          光缆的规格是由光纤和导电芯线的有关规格组成的。
      
          1.  规格组成的格式见图1L411082-3。光纤的规格与导电芯线的规格之间用“+”号隔开。
      
          2.  光纤规格的构成
      
              光纤规格由光纤数和光纤类别组成。如果同一根光缆中含有两种和两种以上规格(光纤数和类别)的光纤时,中间应用“+”号联结。
      
              1.  光纤数的代号
      
                  光纤数的代号用光缆中同类别光缆的实际有效数目的数字表示。
      
              2.  光纤类别的代号
      
                  光纤类别采用光纤产品的分类代号表示,按IEC等标准规定,用大写A表示多模光纤,用大写B表示单模光纤,再以数字和小写字母表示不同种类型光纤。多模光纤代号见表1L411081-1。
      1. 光缆型号实例

        1. 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皱纹钢带、聚乙烯护层、油膏填充式结构的通信用室外光缆,包含12芯50/125μm二氧化硅渐变型多模光纤光缆的型号应表示为:GYTA53 12A1a。

        2. 金属加强构件、骨架填充式、铝—聚乙烯粘结护套、油膏填充式结构通信用室外光缆,包含24芯“非零色散位移型”单模光纤,光缆的型号应表示为:GYGTA 24B4。

      通信电缆的分类及特点

      通信电缆的种类

      通信电缆可按辐射和运行条件、传输的频谱、电缆芯线结构、绝缘结构以及护层类型等几个方面来分类。
      按敷设方式和运行条件:架空电缆、直埋电缆、管道电缆、水底电缆
      按传输频谱:低频电缆、高频电缆
      按电缆芯线结构:对称电缆、不对称电缆
      按电缆的绝缘材料:实心聚乙烯电缆、泡沫聚乙烯电缆、泡沫实心皮聚乙烯绝缘电缆、聚乙烯垫片绝缘电缆
      按电缆护层:塑套电缆、钢丝钢带铠装电缆、组合护套电缆

      全色谱全塑电缆的型号及规格

      1. 市话全塑电缆的型号及规格

        1. 全塑电缆型号

          通常按电缆用途,芯线结构,导线材料,绝缘材料,护套材料以及外护层材料等的不同,分别以不同的汉语拼音字母及数字表示,称为电缆的型号。详见图表1L411083-1(P79)。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分类代号</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导体代号</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绝缘层代号</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内护层</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特征</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外护层</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派生</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H(市话电缆)</td>
          <td class="org-left">T(铜,一般省略)</td>
          <td class="org-left">Y(实心聚烯烃绝缘)</td>
          <td class="org-left">A(涂塑铝带粘结屏蔽聚乙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T(石油填充)</td>
          <td class="org-left">23(双层防腐钢带绕包铠装聚乙烯外被层)</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HP(配线电缆)</td>
          <td class="org-left">L(铝)</td>
          <td class="org-left">YF(泡沫聚烯烃绝缘)</td>
          <td class="org-left">S(铝、钢双层金属带屏蔽聚乙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G(高频隔离</td>
          <td class="org-left">33(单层细钢丝铠装聚乙烯外被层)</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HJ(局用电缆)</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YP(泡沫实心聚烯烃绝缘)</td>
          <td class="org-left">V(聚氯乙烯护套)</td>
          <td class="org-left">C(自承式)</td>
          <td class="org-left">43(单层粗钢丝铠装聚乙烯外被层)</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53(单层钢带皱纹纵包铠装聚乙烯外被层)</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left">553(双层钢带皱纹纵包铠装聚乙烯外被层)</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body>
          </table>
      
      2.  常用全塑电缆规格代号的意义
      
          一般常用全塑电缆规格代号排在电缆型号的后面,常用数字表示。
          对于星绞式电缆,其排列顺序为:星绞组数×每组心线数×导线直径(mm),如50×4×0.5—100对电缆。
          对于对绞式电缆,其排列顺序为:心线对数×每对心线数×导线直径(mm),如100×2×0.5—100对电缆。
      
      3.  电缆型号实例
      
          1.  广泛用于架空、管道、墙壁的典型型号为HYA、HYFA、HYPA三大类。
      
              如HYFA—400×2×0.5型号的电缆的读法是400对线径为0.5mm的铜芯线,泡沫聚烯烃绝缘涂塑铝带粘结屏蔽聚乙烯护套市话电缆。
      
          2.  在本地网中大多使用石油膏填充的全塑电缆,主要用于无需进行充气维护或对防水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主要型号为:HYAT、HYFAT、HYPAT、HYAGT以及与以上相匹配的铠装电缆。
      
              如HYAGT—600×2×0.4电缆的读法是:600对线径为0.4mm的铜芯线,实心聚烯烃绝缘涂塑铝带粘结屏蔽聚乙烯护套石油填充高频隔离市话电缆。
      1. 全色谱全塑双绞通信电缆的结构

        凡是电缆的芯线绝缘层、缆心包带层和护套,均采用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制成的,就称为全塑电缆。全塑市话电缆属于宽频对称电缆,广泛用于传送语音、电报和数据等业务电信号。

        1. 全色谱双绞线通信电缆的芯线由纯电解铜制成,一般为软铜线。其部颁标称线径有:0.32mm、0.4mm、0.5mm、0.6mm、0.8mm五种,此外,曾出现过0.63mm、0.65mm、0.7mm、0.9mm的线径,现已逐步减少。

        2. 芯线的绝缘材料有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等高分子聚合物塑料(聚烯烃塑料),新鲜的绝缘形式分为:实心绝缘、泡沫绝缘、泡沫/实心绝缘。

        3. 绝缘后的芯线采用对绞形式进行扭绞,即由a、b两线构成一对。线组内绝缘芯线的色谱分为普通色谱和全色谱两种。普通色谱:标志线对为蓝/白,其他线对为红/白,这种电缆现在已使用不多。全色谱:由十种颜色两两组合成25个组合(即一个基本单元U),a线颜色为白、红、黑、黄、紫;b线颜色为蓝、橙、绿、棕、灰。在一个基本单元U中,全色谱线对编号见表1L411083-2。

          全色谱线对编号与色谱

          <colgroup>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right">线对序号</td>
          <td class="org-left">a线颜色</td>
          <td class="org-left">b线颜色</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绿</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棕</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5</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灰</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6</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7</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8</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绿</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9</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棕</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灰</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1</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d class="org-left">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2</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d class="org-left">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3</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d class="org-left">绿</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4</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d class="org-left">棕</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d class="org-left">灰</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6</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d class="org-left">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7</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d class="org-left">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8</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d class="org-left">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9</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d class="org-left">棕</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d class="org-left">灰</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1</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d class="org-left">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2</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d class="org-left">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3</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d class="org-left">绿</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4</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d class="org-left">棕</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5</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d class="org-left">灰</td>
          </tr>
          </tbody>
          </table>
      
      4.  全塑电缆由线对按缆芯形成原则组合而成。缆芯有同心式缆芯和单位式缆芯。当缆芯的层数较多时,同芯式缆芯的成缆不方便,故同芯式缆芯只用于部分小对数(50对以下)的全塑电缆。大于100对的电缆的缆芯都采用单位式缆芯,即以25对为基本单元,超过25对的电缆基本电源按一定的原则组合成S单元(超单元1是指50对为一个S单元)或SD单元(超单元2是指100对为一个SD单元)。基本单元、S单元、SD单元都用规定颜色的扎带捆扎,然后按缆芯的成缆原则成缆。100对以上的电缆加有预备线对(用SP表示),预备线对的数量一般为标称对数的1%,但最多不超6对。预备线对的序号与色谱见表1L411083-3(P80)。
      
          全色谱单位式市话电缆预备线对序号与色谱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预备线对序号</td>
          <td class="org-left">a线颜色</td>
          <td class="org-left">b线颜色</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1</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2</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3</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4</td>
          <td class="org-left">白</td>
          <td class="org-left">紫</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5</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黄</td>
          </tr>
      
      
          <tr>
          <td class="org-left">SP6</td>
          <td class="org-left">红</td>
          <td class="org-left">黑</td>
          </tr>
          </tbody>
          </table>
      
      5.  在全塑电缆的缆芯之外,重叠包覆非吸湿性的电介质材料带(如聚乙烯或聚酯薄膜带等),以保证缆芯结构的稳定和改善电气、机械、物理等性能。
      
      6.  屏蔽层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全塑电缆的金属屏蔽层介于塑料护套和缆芯包带之间。其结构有纵包和绕包两种。屏蔽层类型有裸铝带、双面涂塑铝带、铜带(较少使用)、钢包不锈钢带、高强度硬性钢带、裸铝—裸钢双层金属带、双面涂塑铝—裸钢双层金属带七种。其中裸铝带、双面涂塑铝带两种是本地网中用得最多的屏蔽层类型,其他类型均用于一些特殊场合。全塑电缆的护套在屏蔽层外面。护套有单层护套、双层护套、综合护套、粘接护套(层)、特殊护套(层)五大类型。
      1. 自承式电缆的结构

        自承式全塑电缆(HYAC、HYPAC)由同心式结构和葫芦形结构两种,常用的HYAC型自承式全塑电缆为葫芦形结构。HYAGC型自承式全塑电缆,是专为高频隔离用的PCM电缆。

        1. 导线是退火裸铜线,直径分别为0.32、0.4、0.5、0.6、0.7、0.8、0.9mm;按照全色谱标准标明绝缘线的颜色,并把单根绝缘线按不同节距扭绞成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串音,同时还采用规定的色谱组合,以便识别线对。

        2. 缆芯结构以25对为基本位,超过25对的电缆按单元组合,每个单元用规定色谱的单元扎带包扎、以便识别不同单元。100对以上的电缆加有1%的预备线对。

        3. 屏蔽层采用轧纹金属带纵包于缆芯包带的外面并两边搭接牢固。屏蔽层的金属带表面涂覆塑料薄膜,便于与护套粘接,以防止屏蔽层受到腐蚀。

        4. 护套为黑色低密度聚乙烯,可根据需要采用双护套。

        5. 吊线为7股钢绞线,标称直径为6.3mm和4.75mm两种,其抗张强度分别不小于3000kg和1800kg,吊线用热塑材料涂敷,以防钢丝锈蚀。

      双屏蔽数字同轴电缆

      1. 双屏蔽数字同轴电缆型号示例

        双屏蔽数字同轴电缆SZYV-75-x-2的型号示意如图1L411083-2(P81)。

      2. 技术要求:

        电缆的安装敷设温度为-5~+50℃,储存和工作温度为-30~+70℃。电缆安装与运行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最大外径的7.5倍。
        在同轴电缆的中心部位有一铜导体,塑料层提供中心导体和网状金属屏蔽之间的绝缘。金属屏蔽帮助阻挡来自荧光灯、电机和其他计算机的任何外部干扰。尽管同轴电缆安装比较困难,但它具有很高的抗信号干扰能力,它所支持的网络设备之间的电缆长度比双绞线电缆长。

      五类双绞电缆的分类、特点

      常用的双绞电缆分100Ω和150Ω两类。100Ω电缆分为三类、四类、五类及六类/E级几种。150Ω双绞电缆目前只有五类一种。

      1. 五类4对100Ω非屏蔽双绞电缆

        这种电缆是美国线缆规格为24(直径为0.511mm)的实心裸铜导体,以氟化乙烯做绝缘材料,传输频率达100MHz。线对色谱及序号如表1L411083-4所示。电气特性如表1L411083-5(P82)所示。
        五类4对双绞电缆线对编号及色谱

      <colgroup>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right">线对序号</td>
      <td class="org-left">色谱</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1</td>
      <td class="org-left">白/蓝//蓝</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2</td>
      <td class="org-left">白/橙//橙</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td>
      <td class="org-left">白/绿//绿</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td>
      <td class="org-left">白/棕//棕</td>
      </tr>
      </tbody>
      </table>
      1. 五类4对100Ω屏蔽双绞电缆

        这种电缆是美国线缆规格为24(直径为0.511mm)的实心裸铜导体,以氟化乙烯做绝缘材料,内有一根0.511mmTPG漏电线,传输频率达100MHz。线对色谱及序号、电气特性均与五类4对100Ω非屏蔽双绞电缆相同。

      2. 五类4对屏蔽双绞电缆

        它是由4对双绞线和一根0.404mmTPG漏电线构成,传输频率为100MHz。线对色谱及序号与五类4对100Ω非屏蔽双绞电缆相同;电气特性如表1L411083-6(P82)所示。

      3. 五类4对非屏蔽双绞电缆软线

        它是由4对双绞线组成,用于高速数据传输,适用于扩展传输距离,应用于互联或跳接线。传输频率为100MHz。线对色谱及序号与五类4对100Ω非屏蔽双绞电缆相同;电气特性如表1L411083-7(P83)。

      4. 超五类双绞电缆

        超五类双绞电缆与普通的五类双绞电缆相比,它的近端串音、衰减和结构回波损耗等主要指标都有很大的提高。它的优点是:能够满足大多数应用的要求,并且满足低综合近端串扰的要求;由足够的性能余量,给安装和测试带来方便。在100MHz的频率下运行时,为应用系统提供8dB近端串扰的余量,应用系统设备受到的干扰只有普通五类双绞电缆的1/4,使应用系统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广播电视系统

      广播电视技术基础

      广播电视的基本概念

      广播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泛指通过无线和有线方式向覆盖区域内数量不受限制的听众或观众传送声音或电视节目的过程,如声音广播、电视广播和数据广播等,另一层是特指电视节目广播和声音节目广播,本书所提的“广播”均指声音节目广播。
      广播电视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广播电视地面传输系统,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系统和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不同方式,提供声音、图像和数据的广播服务或交互式服务,具有形象化、及时性、广泛性及交互性的特点。

      声音广播基础知识

      声音广播首先对声音进行声—电转换与处理,再将音频信号调制后以地面、卫星和有线广播方式传送给听众接收。
      模拟地面声音广播方式是将音频信号传送到广播发射机,通过调频或调幅方式将音频信号承载在电信号上,放大后经天馈线送到发射天线,向外发射无线电波。
      数字音频地面广播是将传送的模拟声音信号经过脉冲编码调制(PCM)转换成二进制数代表的数字式信号,然后进行音频信号的处理、压缩、传输、调制、放大、发射,以数字技术为手段,传送高质量的声音节目。所涉及的处理包括信源编码、信道编码、传输、调制和发射,以及接收的相反处理过程。其数字处理的系统,包括数字音频压缩编码、信道纠错编码、数字多路复用和传输的调制解调,如图1L411091。

      电视广播基础知识

      1. 电视基础知识

        电视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在发送端、用电视摄像机拍摄外界景物,经过摄像器件的光电转换作用,将景物内容的亮度和色度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相应的电信号,做适当处理后通过无线电波、卫星或有线信道传输出去;在接收端,用电视接收机接收电视信号,经相反处理通过显示装置的电光转换后,将电视信号按对应的空间关系转换成相应的景物画面,在屏幕上重现原始景物的彩色画面。
        彩色三要素是指彩色光的亮度、色调和饱和度。
        电视三基色指的是电视系统中实际应用的红、绿、蓝基色光,电视显示装置中采用的红、绿、蓝三色光源或发光材料,可称为显像三基色。

      2. 模拟电视基础

        模拟电视普遍采用隔行扫描方式。我国电视采用PAL制,图像帧扫描频率25Hz,场扫描频率50Hz,行扫描频率15625Hz,扫描光栅的宽高比为4:3.目前世界上存在的兼容制彩色电视制式有NTSC制、PAL制(逐行倒相制)和SECAM制三种。

      3. 数字电视基础

        1. 数字电视基本概念

          数字电视是继黑白电视、彩色电视之后的第三代电视。是从电视画面和伴音的摄录开始,经过剪辑、合成、存储等制作环节,再经过传输,直道接收显示的全过程,全部实现数字化和数字处理的电视系统,即将模拟信号图像和伴音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并进行数字处理、存储、控制、传输和接收的系统。

        2. 数字电视标准

          数字电视标准体系包括系统类标准(演播室、信源编码和信道传输)、设备与接口类标准(发射机、接收机)、业务与应用类标准(业务信息、电子节目指南、数据广播等)以及其他标准(频率规划、监测),涵盖节目制作到发射播出的各个环节。信道传输标准是数字电视重要基础标准。信道传输标准主要包括卫星、有线和地面三种。目前有四种不同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分别是美国的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ATSC标准、欧洲的数字视频广播DVB标准、日本的综合业务数字广播ISDB标准和我国的地面数字电视DTMB标准。

        3. 数字电视分类

          数字电视分为标准清晰度电视(SDTV)和高清晰度电视(HDTV)。我国的标准清晰度电视是指每秒25帧隔行扫描、每帧有效像素为720×576,宽高比为4:3的数字电视系统,图像质量与模拟电视系统相同。高清晰度电视指每秒25帧隔行扫描、每帧有效像素为1920×1080,宽高比为16:9的数字电视系统,图像质量接近35mm胶片的影像质量。

        4. 数字电视优点

          1. 信号电平稳定可靠、抗干扰能力强、传输距离远、质量高。

          2. 频谱利用率高。

          3. 数字化设备相对于模拟设备而言体积小、重量轻、能耗低和工作可靠。

          4. 易于实现条件接收,并能提供灵活多样的业务模式。

          5. 灵活友好的人机界面,使设备操作、调试、维护更为简单,易于实现智能化。

      广播电视系统组成

      广播电视系统基本组成

      如图1L411092-1
      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由节目制作、节目播出、节目传输、节目信号发射和节目信号检测与接收五个环节构成。节目制作是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第一个环节,通过采访和录制,获取声音和图像素材,再通过编辑和合成成为可供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节目播出是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第二个环节,是传播广播电视节目通道的起点,播出方式有录播、直播和转播三种。将节目信号经过主控设备,根据需要将一套或几套节目组合在一起,通过音频电缆、视频电缆光缆和微波设备等,送往广播电视发射台、卫星地面接收站和微波干线上的中继站、枢纽站和终端站。节目传输是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第三个环节,有地面无线、电缆光缆有线和卫星三种传输方式。节目信号发射是广播电视技术的第四个环节,把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调制在广播电视发射机的载波上,通过馈线送往天线向空中辐射出去。节目信号监测与接收是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第五个环节,信号检测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和测试设备,监听、监视和监测广播电视信号的质量,信号接收是用户终端用不同的接收设备显示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有集体接收和个体接收。

      广播电视系统的分类

      按广播电视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进行分类,广播电视系统可分为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系统、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系统和广播电视监测系统五大类。

      1. 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中心主要包括节目制作和节目播出,是整个广播电视系统的信号源部分,主要作用是利用必要的广播电视设备及技术手段,制作出符合标准的电视节目信号,并按一定的时间顺序(节目表)将其播出。

      2. 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利用架设在发射塔上的天线将不同波段的广播电视信号辐射到四面八方,用户利用接收天线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3.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系统:利用同轴电缆、光纤或混合光纤同轴电缆(HFC)以闭路传输方式把数字电视信号传送给千家万户。

      4.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系统:利用地球同步卫星上的转发器,将地球上行站发射的数字电视信号转发回地球。下行传输是指从同步卫星向地面接收端传输,上行传输是指从地球站向同步卫星传输。

      5.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可以核查广播电视覆盖情况,了解各类播出系统是否按批准的技术参数播出,监测空中无线电波秩序,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如实反映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效果。

      模拟广播电视系统

      一个全模拟信号的广播电视系统,可归纳由信源、变换器、信道、反变换器和接收终端组成。信源是产生和输出广播电视信号(如声音和图像)的设备,信号的最后归宿是接收终端或信宿,如收音机和电视接收机;变换器是把信源发出的信号进行加工处理,变成适合在信道上传输的信号,广播电视发射机和天线、卫星转发器、有线电视系统的调制器等均属于变换器;反变换器是把信道送来的广播电视信号按相反过程变换恢复成原始信号,供终端接收。
      在模拟广播电视系统中,传送的声音和图像信号都是在幅度和时间上连续变化的模拟信号,通过信道时,基本组成和结构不变,信道利用率低,抗干扰能力差,混入的噪声干扰不可消除,不易实现大规模集成。

      数字广播电视系统

      1. 系统基本模式

        基本模式如图1L411092-2所示,主要由信源、编码器、调制器、信道、解调器、同步单元和接收终端组成。
        信源、信道和接收终端与模拟系统的功能基本相同,编码器和调制器(有时含多路复用)组合在一起与模拟系统的变换器类同,解码器和解调器(有时含解复用)组合与反变换类同,但变换原理和对象完全不同。
        编码器的作用是将信源发出的模拟信号转换成有规律的、适应信道传输的数字信号,解码器的功能与之相反,是把代表一定节目信息的数字信号还原为原始的模拟信号,它们都包括两部分:信源编码、信道编码和信道解码、信源解码。信道编码是一种代码变换,主要解决数字信号传输的可靠性问题,又称抗干扰编码。调制器的作用是把二进制脉冲变换或调制成适合在信道上传输的波形,解调是调制的逆过程,从已调制信号中恢复出原数字信号送解码器进行解码。同步单元是使数字系统的收、发两端有统一的时间标准。噪声源是一个等效概念,研究信号在传输中的衰减和畸变。最终如何在受干扰的信号中恢复出原信号。

      2. 数字电视系统组成

        图1L411092-3是数字电视系统组成图。
        数字演播室将信号进行信源编码和音视频压缩,经过复用后形成一个单一的数据流,利用数据流信号调制发射信号,再经过卫星、有线或地面的传输,最后到终端显示设备。

      广播电视技术发展趋势

      数字音频广播和高清晰度电视

      数字音频广播和高清晰度电视是继调频广播和彩色电视后的第三代广播电视,是广播电视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特别是数字压缩编码技术与音视频技术的结合,一方面是广播电视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从根本上提高了声音和图像的质量,使消费者过的全新的视听感受,另一方面,广播电视的本质正在改变,数字技术促进了广播电视、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汇聚和融合,促进了音视频产品与通信和计算机的结合,形成了一系列交互式的多媒体产品。

      1. 数字声音广播

        如果将模拟调幅和模拟调频广播看作是第一代和第二代广播技术,那么数字音频广播可看作是第三代广播技术。数字广播包含数字音频广播、数字多媒体广播、数字调幅广播、卫星数字声音广播等方面。数字声音广播有以下优点:

        1. 高质量的声音信号,可达到CD质量的水平。

        2. 对多径传输抗干扰能力强,可保证高速移动状态下的接受质量。

        3. 发射功率小,覆盖面积大,频谱利用率高,降低频带带宽。

        4. 可附加传送数据业务。

      2. 高清晰度电视

        国际电联(ITU-R)定义高清晰度电视(HDTV)为:观看者在距图像显示屏高度的三倍距离处所看到图像质量,应达到或接近观看原始场景的感觉,亦即高清晰度电视的图像质量应等于35mm胶片的质量。高清晰度电视有以下特点:

        1. 图像清晰度高,垂直分解力增加一倍,每帧扫描行数1000行以上。

        2. 音频质量高,可支持4.1声道或5.1声道的数字环绕节目源。

        3. 抗干扰能力强,不受干扰、增益、相位错误和串音的影响。

        4. 传输码率高,10bit量化时,未压缩的HDTV码率为1485Mbps。

        5. 信号监视和分析的设备复杂。

      广播电视的数字化

      1. 广播电视中心的数字化

        广播电视中心的数字化,是指以数字系统为基础建立制作和播出系统,将图像、声音和相关信息全部作为数据进行处理,如数字演播室、数字摄录编辑设备、虚拟演播室、电脑动画、数字切换台、非线性编辑网、视频服务器、音频工作站、硬盘播出新闻节目制播网和硬盘存储系统等,逐步应用到节目制作和播出领域,使得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产生根本性的变化。

      2. 传输系统的数字化

        从数字卫星和数字有线电视切入,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向数字化的全面整体转换。发射具有抗干扰能力的直播卫星,解决边远地区节目收看问题。开展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传输,如高清晰度电视和数字声音广播。
        广播电视媒体的形态正在从传统的模拟形式向全面数字化转化,目前数字声音广播标准、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卫星电视传输标准和有线电视传输标准均已确定,标志着我国广播电视媒体发展进入了一个全面数字化的新阶段,通过不断吸收和融合新技术,拓展新业务,构成合理、完善、宽带、星网结合、天地交融的广播电视传输网,打造一个强大的全新媒体。

      广播电视的网络化

      1. 广播电视中心的网络化

        广播电视中心的资源共享将通过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和多媒体网络来完成,节目制作网以非线性编辑系统为中心,节目播出网以硬盘自动播出系统为中心,新闻节目制作和播出独立练成新闻制播网。
        广播电视中心的网络化,是以服务器为核心,利用网络来传送音视频数据和文件,实现自动化的方式和并行的工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得播出形式多样化,如实现视频点播、交互式广播和网上广播等。把不同功能的数字视音频工作站通过网络系统将广播电视节目的录制和播出连成一个主体的系统,覆盖广播电视中心的节目制作、节目播出、广告管理等环节,实现节目的共享、无带传输、网上调用和自动播出。

      2. 传输系统的网络化

        广播电视网可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包括中波短波广播、调频广播和由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组成的无线覆盖网,有线电视和有线广播组成的卫星覆盖网,随着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光纤技术和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覆盖网正在成为具有大容量、宽频带、双向性和智能化特点的新兴网络体系。
        全面实现国家、省级干线网和地方有线电视分配网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的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接入为主的有线电视分配网运营体系,建立数字广播电视节目平台和传输平台,实现节目广播上网,互相链接,信息资源共享,开展付费和交互式业务。

      发射设备的固态化和自动化

      随着数字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新材料、新元器件的发展,广播电视发射机也适应于数字声音广播和数字电视的发展方向,不断更新换代,向着一大(大功率)、三高(高效率、高质量、高稳定)和三化(固态化、数字化、自动化)的方向发展,尤其发射机的固态化使得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明显提高,同时有利于推进发射台播出控制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建立广播电视监测体系

      广播电视监测是指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如实反映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效果的过程。建立以国家广电总局监测台为主体,地方监测台为补充,本地与远程遥控相结合的现代化广播电视监测网,实现监测网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对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对外广播电视节目和外台对华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全方位的监测。

      广播电视中心关键技术

      广播中心技术

      技术用房声学指标

      当声能衰减到原值的百万分之一(即声能衰减60dB)所需的时间,称为混响时间。它的大小与房间溶剂、墙壁、地板和顶棚等材料的吸声系数有关。混响时间必须适中
      演播室或录音室的噪声包括室外噪声和室内噪声。室外噪声包括空气声和撞击声两种。室内噪声主要是摄像机和人员移动,以及空调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

      技术用房的声学要求

      演播室和录音室:一是应有适当地混响时间,并且房间中的声音扩散均匀;二是应能隔绝外面的噪声。演播室或录音室的混响采用自然地长混响和强吸收的短混响。前者用于供大型交响乐团演奏的录音室,在制作节目时不需要另外加人工延时和混响,混响时间约1.5s以上;后者用于一般录音室,混响时间约0.2~0.8s,由于混响时间短,声音显得非常“干”,必须加入人工的混响,以获得较好的音色和不同的艺术效果。
      控制室是利用调音控制台对演播室或录音室送来的节目信号进行放大、音量调整、平衡、音质修饰、混合、分路和特殊音频加工并监听,然后进行录音或送往主控制室播出的房间,通常演播室或录音室与相邻的控制室之间设有玻璃窗,以便工作人员彼此观察联系,控制室主要有调音台、录音设备、监听扬声器和音质处理设备等。控制室也要求有一定的空间和混响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监听节目的音质。

      技术用房的声学处理

      改变墙壁、顶棚的吸声材料以及铺设地毯,可以调整演播室或录音室的混响时间。使用吸声材料时,要注意各个频段的吸声要均匀,颜色也以灰暗色无反光为宜,并要考虑材料的机械强度和防潮、防火等性能。
      为降低演播室的噪声,在设计演播室时,尽量不在演播室房顶上设置设备人员出入频繁的房间,以避免脚步声、桌椅拖动声及墙壁、顶棚等受撞击或振动而将噪声传入室内。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在上层楼板上铺减振、吸声材料,如地毯加以解决。演播室或录音室也采取一定的隔声措施,一般应设在振动和噪声小的位置,墙壁、门、窗应做隔声处理,如墙体采用厚墙或双层墙,采用密封式的双层窗,录音室与控制室之间的观察窗应由不平行的三层玻璃制成,录音室入口采用特制的双层门,并留出3㎡以上的空间,即“声闸”。录音室顶棚与上一层楼板的地面之间,以及录音室地面与下一层楼板之间,需要用弹性材料隔开,与其他房间的地基间不应有硬性连接,采取浮筑式结构,形成“房中房”,隔绝噪声和振动。同时,对录音室的通风、采暖和制冷也要采取措施,消除发出的噪声。

      电视中心技术

      广播电视中心系统要求

      广播电视中心由节目制作、节目资源管理、节目播出控制和信号发送子系统组成。如图1L411102-1(P91)。
      广播电视中心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录制、编辑、调度、播出和传送等功能,包括节目制作和节目播控两大部分,前者是产生节目的发源地,是中心的主体,后者是节目交换、发送的总调度。中心的规模根据节目套数、节目性质、节目制作量和节目播出量而确定。主要由节目前期制作区、节目后期编辑加工区、新闻制作中心区、节目播出区、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和其他辅助用房等组成。

      广播中心工艺

      1. 广播中心概述

        广播中心主要设录音室、控制室、复制室、效果配音室、审听室、播出控制室、播出机房和节目资料库等。
        广播节目的制作可分为语言节目、文艺节目、多声道录音节目和现场实况转播节目等,需要通过前期素材采集、录音和后期的剪辑、编辑、复制等加工处理,最终形成完整的成品节目。
        广播节目的播出是根据广播节目表的安排,按顺序进行编排,以直播、录播和转播等形式,按时播出各种节目,同时将节目信号通过电缆、光缆或微波传送到广播发射台,也可以通过卫星远距离传送到广播发射台。

      2. 数字音频工作站

        数字音频工作站是一个由计算机中央处理器、数字音频处理器、软件功能模块、音频外设和存储器等部分所构成的用于音频领域的工作系统,它将众多操作繁琐的音频制作过程集成在多媒体电脑上完成,与传统的数字音频制作相比,省去了大量的周边设备和设备之间的连接、安装与调试,降低成本,简化操作。根据功能,数字音频工作站可分为节目录音制作工作站、节目编排工作站和自动化播出工作站。

      3. 广播中心的网络化

        广播中心的网络化是把不同功能的数字音频工作站通过网络系统将广播节目的录制和播出连成一个整体的系统,分为网络化节目制播系统、新闻业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化制播系统覆盖了节目录制、节目编排、节目播出和广告管理等环节,由数字音频工作站、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和大容量音频资料库等构成,可实现音频节目共享、无带传输、网上调用和自动播出。

      电视中心工艺

      1. 电视节目制作

        电视节目制作是根据节目内容即节目要求,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制作方法,制作出具有声音、图像和艺术效果的电视节目,可分为节目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两个阶段,前期拍摄主要为收集节目所需素材,例如,用摄像机进行现场采访(ENG,Electronic News Gathering)、用转播车录制大型歌舞及比赛(EFP,Electronic Field Production)和在演播室录制节目(ESP,Electronic Studio Production)。后期制作是将所得到的各种素材进行加工处理,例如,对素材进行编辑、加字幕、特技处理和配音等,最后制作成可以播出的符合要求的成品节目。

        1. 电视演播室

          电视演播室是利用光和声进行空间艺术创作的场所,一般分为大型(400㎡以上)演播室、中型(200㎡左右)演播室和小型(100㎡以下)演播室。演播室在设计和建造时就预先考虑到了彩色电视节目制作时的技术要求,具有良好的音响效果、完备的灯光照明系统及布景等,配备必要的节目制作设备,演播室节目制作是一种理想的电视节目制作方式,可制作出质量较高的电视节目。
          演播室内摄像机、传声器拾取的图像和声音信号和录像、录音设备上的节目素材,经过各种特技加工处理和编辑制作,形成完整的成品节目。演播室系统包括视频、音频、同步、编辑、告示和通话系统。如图1L411102-2。

        2. 虚拟演播室

          虚拟演播室是由计算机系统、电视摄像机、摄像机跟踪系统、虚拟场景生成系统和视频合成系统构成的电视节目制作系统,其实质是将计算机产生的虚拟三维场景与摄像机现场拍摄的演员(或节目主持人)表演的活动图像进行数字化的实时合成,使演员(节目主持人)的表演(前景)与虚拟场景(背景)达到同步的变换,从而实现前景与背景的完美结合。

        3. 电视节目编辑系统

          编辑是电视节目后期制作的核心,节目编辑分线性编辑系统和非线性编辑系统两大类,线性编辑系统的构成要件主要有磁带、编辑录像机和编辑控制器,非线性编辑系统是指使用盘基媒体进行存储和编辑的数字化视音频后期制作系统。基本系统组成如图1L411102-3(P93)。非线性编辑系统是一台配有专业视频处理卡的高性能计算机,可以实现录像机、切换台、特技机、图文制作系统、调音台、编辑控制器等多种传统设备的功能。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非线性编辑系统以单机制作过渡到网络制作阶段,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和内容资源的高效管理。从功能上分类,非线性编辑网络可以分为新闻节目非线性编辑制作网络和综合节目非线性编辑制作网络。

        4. 特技和图文动画创作系统

          1. 视频特技

            模拟特技是对模拟电视信号进行混合、扫换、键控、切换等画面过渡和画面合成的技术处理,产生预期的视频特技效果。模拟特技的屏幕效果主要是两路或两路以上信号的各种幅度比例的混合,以不同形状、不同大小和不同位置的分界线进行屏幕分割、组接画面的特技效果还不够丰富,局限性很大。

          2. 数字特技

            数字特技是把模拟视频信号变成数字信号后,存储在帧存储器中,通过对这些数字信号进行各种读写处理来得到各种数字效果。它能对图像本身进行尺寸、形状和亮度变化的处理,因而可对图像进行各种几何变换,如扩大、缩小、旋转、多画面、随意轨迹移动和多重冻结等,可对采集到的节目素材进行更充分的艺术再创作,制作出气氛活跃、风格新颖、艺术完美、寓意深刻的作品。

      2. 电视节目播出

        1. 电视节目播出系统的组成

          电视节目制作完成后,需要进行播出,即按照预先编排好的节目时间顺序,在播出机房用切换方式将电视节目的图像和伴音送往传输与覆盖地点。播出分为直播、录播和转播三种方式。
          数字播出系统主要由总控系统、播控系统、播控上载矩阵系统和硬盘系统等组成。采用以视频服务器为主的自动播出系统,主要由播出切换台、台标和时钟、字幕机、技术监测和应急开关等组成。
          总控系统负责对播控中心所有信号进行处理、检测和监视,对各类共用信号进行调度、分配和收录发,向播控系统提供外源信号,向各演播室提供返送信号和外源信号,实现多个演播室之间的现场直播和异地联播,向各技术区提供同步信号和标准时钟信号。
          播控中心担负着各个频道电视节目播出控制任务,每一个频道都用一个播出切换台进行播出节目切换,将播出节目信号按节目表安排的时间顺序传送给总控制室,由总控制室再送给发射台或卫星地球站等处。

        2. 电视节目的播出方式

          电视自动播出主要采用传统自动播出系统和硬盘播出系统两种。传统自动播出系统是以数字切换台为中心,自动播控软件也以它为主控对象,数字录像机作为节目源,用自动播出系统控制数字录像机与播出切换台协调动作,实现自动播出。数字播出系统是以视音频服务器为核心,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管理,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控制和管理信息,并对设备进行监控,通过高速视频网络传输节目素材,自动播出系统通过视音频服务器控制视音频服务器与切换台协调动作,实现数字播出。在播出系统中,可以选择硬盘播出、硬盘和磁带混合播出以及磁带播出三种方式的控制系统。

      3. 广播电视制播专网

        广播电视制播专网是集电文接收、卫星自动收录系统、新闻快速上载、新闻后期制作、节目后期非线性编辑和文稿编辑为一体的高速专用网络。制播专网按功能划分主要可分为广播电视综合节目制作、新闻制作、广播电视播出和媒体资产管理。媒体资产管理系统以大容量磁盘阵列、自动化数据流磁带库以及自动化光盘库构成了广播电视中心的数字媒体存储核心,其他系统通过光纤网络与之进行高速通信,存储或读出视音频节目素材或成品,进行传统磁带节目的上下载。广播电视播出部分包括硬盘播出和自动播出控制系统,多通道硬盘播出服务器放置在总控机房,可以完成各个频道的播出任务;自动播控工作站根据节目播出单自动控制录像机、播出视频服务器等节目源设备和播出切换台。广播电视综合节目制作系统和新闻制作系统根据自身的工艺特点分别组成两个物理子网,通过光纤网络与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建立高速数据联系。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电缆和室内多模光缆并行,双绞线电缆用于以太网数据的传送,光缆用于在视频工作站与FC磁盘阵列、自动化数据流磁带库等存储设备间建立起高速直接的光线数据通道。

      4. 媒体资产管理系统

        媒体资产管理系统是一个以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通过对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形成不同格式的数据化文件,再对其进行索引、分类和集中保存。用户通过授权,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他们想要的节目资料,进行播放、制作、交换、出售、传输、网上发布和宽带服务,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媒体资产”的价值,降低节目的制作成本,缩短节目的制作周期,提高节目的利用率。
        系统组成如图1L411102-4,主要包括数字化上载、编目信息标引、节目对象检索和媒体数据存储管理等子系统。系统有一套完整的媒体数据归档保存工作流程,当外部系统需要对库存数据进行再利用时,可利用系统的迁移策略和相关设备对目标数据进行回迁操作,并将迁出的数据重新导回外部应用网络中等待用户的调用。

      广播声学技术

      声音广播的相关声学知识

      1. 声音的基础知识

        声源具有方向性、反射和折射、衍射和散射等传播特性。声音的特性是由响度、音调和音色三个要素来描述的。
        人耳对3000~5000Hz的声音感觉最灵敏。声音的声压级越高,人耳的听觉相应越趋于平直。当改变放音系统的音量时,声音信号中各频率的响度也会改变,听起来觉得音色也起了变化。同一个放音系统,在低声级时会感觉音域变窄,单薄无力,在高声级放音时会感到频带变宽,声音柔和饱满。

      2. 立体声原理

        1. 双耳定位

          人的双耳能辨别声源的远近,对声音有纵深感,在室内主要是由于直达声与连续反射声之比不同引起的。
          用双耳收听可以判断声源的方向和远近,称为双耳定位。相比之下,确定方向相当准确,而确定远近的准确程度就差得多。双耳定位的重要依据是声音到达两耳的时间差。在室内的混响空间,定位只依赖最先到达两耳声音的时间差,以后继续到达的声音基本不起定位作用,这就是立体声节目的制作依据。

        2. 立体声的拾声

          双声道立体声采用两个传声器拾取声音,全部信号由这两个传声器共同拾取,然后产生左、右两个声道的信号。
          多声道拾声法是在一个混响时间很短的大型录音室中进行的,并将大型录音室用隔声屏隔成若干个小房间,将乐队按照乐器的种类分成若干组,使每个乐器组在一个小房间中演奏,并由各自的传声器拾声,分别经调音台的控制放大后,送往多声道录音机,分别记录在各条磁迹上。在后期加工时,音乐导演可以对各条磁迹的声音分别进行必要的延时,也可用人工混响法加入适当的混响或者对某些频率进行补偿,在最后合成双声道立体声时,将每一条磁迹上的乐器信号通过调音台上的声像移动器按不同比例分配到左、右声道中,这样就可以将各种乐器人为地定位,整个乐曲经 双声道放音时便能获得层次分明、立体感强的立体声。

        3. 立体声的听声

          在双声道立体声放音条件下,左右两只音箱应该对称地放置于听音室中线的两侧,间距在3~4.5m,与听音人的水平夹角在60°~90°之间,最佳听音角度是60°~70°。
          重放立体声时的最佳听声位置,是在以左、右扬声器连线为底边的等边三角形的顶点处。立体声听音房间的混响时间不应太长,也不应当有过多的声音发射,否则会干扰立体声声像的正确形成。控制混响时间可以在房间内安装窗帘或幕布等方法。在扬声器对面的墙上应挂上幕布,以减少反射。扬声器可以靠墙安放,但不要放在地面上或墙角处,以免由于反射而使低音过重,使高音的传播由于音箱过低而受到损失。通常,高音扬声器的高度应该和听声者的耳朵在同一水平面上,否则,高音会受到衰减。人耳对垂直面内声源的方位判断能力很差,所以在立体声放音时监听音箱应当置于人耳高度(约1.2m)附近,而不应当过分提高。听音室或立体声控制室的混响时间在0.3s左右,背景噪声满足噪声评价曲线NR-15。

      5.1声道环绕立体声

      多声道环绕立体声是在双声道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人们努力尝试在工作空间内创造三维的声像,利用摇移、混响、回声、重复和镶边等效果形成空间深度感。
      按照ITU-R BS.775-1建议书的规定,5.1声道环绕立体声的配置:在听音者前方设置L、C、R三只音箱,在侧后方设置SL与SR两只音箱,组成左、中、右和左环、右环5个声道,再加一个重低音声道LFE,组成5.1声道环绕立体声还音系统。在这种控制室或听音室内,以中置音箱C与最佳听音位为轴线,L和R分置两侧,与轴线夹角均为30°,SL与SR与轴线的夹角为110°,音箱声中心高度距地1.2m,5只音箱与最佳听音位距离相等。超低音没有方向性,位置没有严格的规定,但不要放在C位。
      5.1声道还音系统在声道隔离、动态范围、环绕声的立体化和全频带化等性能方面都给人以更强的“临场感”。
      在HDTV节目中,前方三只音箱可以在宽广的视听音域内保持声像和图像之间位置和方向上的一致性、中置音箱使前方区域的声像更稳定,并展宽了最佳听音位置。
      关于5.1声道环绕立体声的控制室的声学要求,与双声道立体声没有太大差异,混响时间仍可取0.3s或更短以下,前方不要有强反射声,后方尽量做成扩散声场。背景噪声满足NR-15曲线。

      演播室灯光技术

      电视照明的电光源

      1. 电视照明的电光源的要求

        1. 色温均匀稳定,显色性良好,调光改变工作电压,色温和显色指数也能稳定。

        2. 发光亮度高,且光通量稳定,效率高,热耗散低。

        3. 电光源电路简单,能瞬间重新点亮。

      2. 电视照明电光源的性能指标

        1. 额定电压和电流:指电光源按预定要求进行工作时所需要的电压和电流。

        2. 额定功率:指电光源在额定电压和电流下工作时所消耗的电功率。

        3. 光通量和发光效率:指单位时间内发出的光。

        4. 色温:表征光源所发出的可见光的颜色成分,即频谱特性的一个参量。电视演播室照明光源的色温为3200K。

        5. 显色性:描述待测试光源的光照射到景物上所产生的视觉效果与标准光源照明时的视觉效果相似性的一个概念,用显色指数Ra值表示。当Ra=100时,表示事务在灯光下显示出来的颜色与在标准光源下一致,显色性最好。

        6. 全寿命和有效寿命:从开始点亮到其不能工作时的全部累计点亮时间为全寿命,从开始点亮到其光通量下降到一定数值时的全部累计点亮时间为有效寿命。

      3. 电视照明灯具的分类:分为热辐射光源、气体放电光源和激光等类型。

      演播室灯具

      灯具是指固定电光源并通过特定的光学结构对其出射光线的方向和性质进行初步控制的器具,其作用一是支撑光源,二是对光源的出射光线进行控制,实现光通量的再分配、光束范围和光线软硬性质等的控制。一般分为聚光型灯具和散光型灯具两大类
      聚光型灯具是一种硬光型灯具,主要在内景照明中使用,如摄影棚和演播室等,可以模拟无云彩遮挡的阳光直射大地的日光效果,聚光型灯具的投射光斑集中、亮度高,边缘轮廓清晰、大小可以调节,光线的方向性强,易于控制,能使被摄物产生明显的阴影,照明时常用作主光、逆光、造型光和效果光。常见的聚光型灯具有菲涅耳聚光灯、回光灯、光束灯、追光灯、远射程聚光灯和投影聚光灯。
      散光型灯具是一种柔光型灯具,效果类似于阴天的天空散射光,散光型灯具投射的光斑发散,亮度低,边缘成像模糊,散射面积大,光线没有特定方向,可以用来减弱硬光型灯具所造成的阴影,掩饰物体表面的起伏和缺陷。照明时常用作辅助光、基础光和背景光。常见的散光型灯具有新闻灯、天幕灯、地排灯和三基色荧光灯。

      电器调光设备

      灯光控制器材是指对灯具发出的灯光的投射方向与范围、光线软硬和色温等性质进行二次控制的器材。常用的有挡光板、反光器材、柔光器材、色温滤色纸和专用的调光器材。

      1. 电器调光设备的概念

        电器调光设备主要是通过控制电光源的工作电流的方式,而实现对灯光强度的控制,其作用和功能如下:

        1. 满足不同场景对照度变化的要求。

        2. 进行场次预选,提高演播室利用效率。

        3. 延长电光源的使用寿命。

      2. 可控硅调光设备

        可控硅调光设备是通过调整与电光源串联的可控硅的选通脉冲的定时,改变流过电光源的工作电流,从而实现调光。可控硅是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可分为单向可控硅、双向可控硅,具有输出功率大、控制特性好、寿命长和体积小等优点,是目前演播室照明调光控制的主流元器件。

      3. 调光控制系统

        电视演播室几十甚至几百路灯光,集中到调光台进行调光控制,要求调光控制系统必须具备较好的集中控制功能,主要包括调光器和调光控制台,基本构成如图1L411104。
        电脑数字调光设备一般由电脑调光台、数字智能调光立柜及二者之间的信号连接线组成。现在的电脑调光台大多是通过控制调光立柜使其各个光路的输出电压在0~220V内变化,从而达到控制灯光亮度的目的。数字灯光控制系统具有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特点。

      4. 演播室灯光的技术要求

        针对电视图像的清晰度和彩色再现的特性,要求光源满足摄像机照度和色温条件,并具有良好的显色性。

        1. 对照度的要求

          通常摄像管式彩色摄影机的最佳照明条件是:镜头光圈在F4位置,照度2000lx,目前CCD彩色摄像机降低了对照度的要求,镜头光圈在F5.5位置,照度2000lx,电视演播室灯光配置应保持在摄像机的最佳照度,取1000~1500lx比较合适。

        2. 对色温和显色性的要求

          演播室光源色温应符合彩色摄像机的色温特性3200K,或在通过滤色镜调整到接近彩色摄像机所要求的色温范围。光源显色指数Ra应达到85以上,以获得良好的色再现效果。目前,多选用色温3200K、显色指数Ra达到97~99的卤钨灯作为演播室照明光源,但演播室内一定要避免混用不同色温的光源。

        3. 数字电视演播室对灯光的要求

          数字电视对照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智能化自动灯具电脑灯为数字化照明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案。数字高清摄像机的灵敏度大大提高,基本照度要求相比以前大大降低,同时新型的电脑灯采用了更大的光源功率和发光效率高的新的气体放电光源、新型的光学透镜和反光镜,这使得电脑灯的光输出得到极大的提高,可以满足现代电视灯光的各种要求。

      广播电视传输和监测系统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与系统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技术概述

      广播电视发射台的任务是利用广播电视发射机完成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发射机通过天线发射无线电波,供地面听众观众收听收视。广播电视发射台有直播台和转播台两种,将播控中心的广播电视节目用电缆或微波直接送到发射台播出,这样的发射台称为直播台。将播控中心的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微波干线、中短波传输到发射台播出,这样的发射台称为转播台。直播台在播控中心所在城市的郊区,转播台不在播控中心所在的城市,有些转播台建设在边疆地区。
      中波广播发射机频率范围为526.5~1606.5kHz,波长为570~187m,短波广播发射机频率范围为3.2~26.1MHz,波长为9.39~11.5m,调频广播发射机频率范围为87~108MHz。VHF的I、III波段电视发射机频率范围为48.5~72.5MHz和167~223MHz,UHF的IV、V波段电视发射机频率为470MHz和606~798MHz。

      中短波广播发射技术

      1.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基本结构

        如图1L411111-1(P100)。主要设备是广播发射机和天馈线系统,节目传送设备包括卫星地面接收站、微波机房、收转机房和光缆电缆信号解调机房。电源设备包括变电站和配电间(主备两套),冷却设备包括水冷系统和风冷系统,还有监测监听设备。

      2. 中短波广播发射的特点

        中波526.5~1606.5kHz,共划分120个频道,在此频段无线电波传播的特点是沿地面传播的地波衰减较小,可在几十公里至百余公里的范围内形成一个不稳定的地波服务区。在两个服务区之间,由于天波与地波相互干涉,形成一个严重的衰落区。由于地波传播稳定,场强高,抗干扰能力强,接收质量好,发射机功率要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小功率为主。
        短波3.2~26.1MHz,在此频段内地波不能形成有效服务区,而电波不能完全穿透电离层,被大约距地面130km以上的电离层所反射,在离短波发射机几百公里至几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形成服务区,因此短波频段适用于远距离的国际广播。
        中短波广播发射机测试项目中三大电声指标:非线性失真、音频频率响应和信噪比。其他技术指标:谐波失真、载波跌落、载波输出功率变化、频率容限、调幅度、整机效率、杂散发射和稳定性与可靠性等。

      模拟电视发射技术

      1. 电视发射机基本组成

        电视发射机普遍采用低电平中频调制方式,通过变频器上变频到某一特定频率的射频信号,然后进行功率放大到额定的功率,再馈送到天线发射出去。由于在进行功率放大时,图像和声音的射频信号可以通过两个信道分别放大,也可以通过一个通道共同放大,电视发射机在系统组成上分为分别放大式(双通道)电视发射机和共同放大式(单通道)电视发射机。

      2. 电视发射机的主要特点

        电视发射机采用残留边带幅度调制,有固定黑色电平,工作在超短波波段,信号有正极性调制和负极性调制,发射机功率用峰值功率和平均功率来描述,声音信号采用调频方式,声音载频和图像载频的差值是一个定值,可用整机的幅频特性来分析其传输特性。

      3. 电视发射机测试项目

        指标分类
        双通道或分放式发射机可按图像发射机指标和伴音发射机指标来分,单通道或合放式发射机可按一般特性和传输特性指标来分。

        1. 一般特性

          包括输入特性和输出特性,输入特性包括视频和音频输入端的电平和阻抗,输出特性包括输出功率、影声功率比、工作频段、载波稳定度、调制制式、输出负载阻抗、无用发射及已调信号波形的稳定性(输出功率变化和消隐电平变化)等。

        2. 传输特性

          包括图像通道传输特性和伴音通道传输特性,图像通道的传输特性包括线性失真、非线性失真和无用调制等,伴音通道的传输特性包括音频振幅—频率特性、音频谐波失真、调频杂音、内载波杂音、调幅杂音和交叉调制等。

      数字电视发射技术

      1. 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基本组成

        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完成从输入数据码流到射频信号发射的转换。输入数据码流经过扰码器(随机化)、前向纠错编码(FEC),然后进行比特流到星座符号流的星座映射,再进行交织后形成基本数据块,基本数据块与系统信息组合(复用)后经过帧体数据处理形成帧体,帧体与相应的帧头(PN序列)复接为信号帧(组帧),经过基带后处理转换为基带信号。该信号经过正交上变频在转换为UHF或VHF频段范围内的射频信号。地面数字发射机基本组成原理如图1L411111-2。
        调制器主要用于音、视频编码和数字预校正,它是电视发射机的核心部分。发射机的绝大部分技术指标由调制器决定。对于数字电视发射机来说,性能优良的中频非线性预校正电路将极大地改善采用AB类功放的发射机性能,目前大多采用前馈校正、折线校正、自适应校正技术。
        射频功率放大器内包括输入电平监测、前置级、推动级和放大输出级。末级放大器中主要采用感应输出管IOT、四极管包括双向四极管的单电子管以及全固态功率放大器。

      2. 数字电视发射机测试项目

        1. 性能要求

          包括工作频率、单频网模式频率调节步长、频率稳定度(三个月)、频率准确度、本振相位噪声、射频输出功率稳定度、输出负载的反射损耗、带肩、带内频谱不平坦度、带外频谱特性、调制误差率、邻频道内无用发射功率和邻频道外无用发射功率等。

        2. 功能要求

          包括工作模式、遥控器测功能和组网方式。

      调频广播发射要求

      1. 概述

        调频广播发射机的类型较少,过去有单声道调频发射机,现在主要是立体声调频发射机,调制方式包括单声道调制式,立体声调制式和多节目调制式,它将单声音频信号、立体声复合信号或双节目基带信号调制到发射机的载频,经功率放大后发射出去,实现调频的方法有直接调频和间接调频。立体声调频发射机方框图如图1L411111-3。

      2. 调频广播的特点

        线性失真小、没有串信现象、信噪比好、能进行高保真度广播、效率高、容易实现多工广播、覆盖范围有限和“门限”效应及寄生调频干扰。

      天馈线系统

      发射天线是一种将高频已调波电流的能量变为电磁波的能量,并将电磁波辐射到预定方向的装置,天线输入阻抗为一复数阻抗,不等于馈线的特性阻抗,馈线终端需与阻值等于馈线特性阻抗的负载相接,馈线才是行波状态,传输效率最高。因此,在馈线与天线之间加匹配网络,以便将天线的复数阻抗经匹配网络转换为馈线的特性阻抗。
      广播中波天线主要有垂直接地天线和定向天线,广播短波反射天线主要有水平对称振子天线、笼形天线和同相水平天线,接收天线主要有菱形天线和鱼骨天线,主要特性参数有天线方向性系数、天线效率、天线增益系数、天线仰角和天线工作频率范围。
      调频发射天线,由于其工作频段介于电视VHF的I、III波段之间,因此,电视VHF波段的电视发射天线可以直接在调频波段使用。不同的是,对于调频天线,允许电波采用水平、垂直和圆极化方式,而通常电视发射天线采用的是水平极化一种方式。常用的天线形式有蝙蝠翼天线、偶极子天线、双环、四环、六环天线和圆极化天线。
      馈线的主要指标是反射系数和行波系数,天线的主要特性参数有:天线方向性系数、天线效率、天线增益系数、天线仰角和天线工作频率范围。

      辅助设备

      1. 冷却系统

        发射机工作时,电子管散发的热量和一些大型射频元件散发的热量,需要用强制冷却的方式排出,常用的冷却方式有强制风冷、水冷和蒸发冷却。电子管在发射机中是一种能量转换器,在能量转换过程中,输入能量除大部分转换成输出能量外,剩余部分作为损耗,以热的形式释放,为此,要求电子管在正常运行中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热平衡,保持热平衡的方式称为冷却方式。

      2. 假负载

        当发射机需要调整和功率计需要校正时,假负载为发射机提供一个标准的负载电阻,并能承受发射机送来的全部功率。

      3. 调试监测和控制系统

        分为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两类,主要作用是测试发送设备技术指标,切换被传送的信号到发射机的输入端,对发射机进行开、关机等主要操作和对发射机主要工作状态和播出质量进行监测。

      4. 配电系统

        为了不间断地向各种设备供电,防止因断电造成停播,发射台一般有两路电源,用一备一,一般设有UPS系统和柴油发电装置。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技术与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的技术要求

      1. 有线电视系统组成

        有线电视CATV(Cable Television)是指用射频电缆、光缆、多路微波或组合来传输、分配和交换声音、图像、数据信号的电视系统。按频道利用情况可以分为邻频传输系统和非邻频传输系统,邻频传输系统又分为300MHz、450MHz、550MHz、750MHz和1000MHz系统,非邻频传输系统又分为VHF、UHF和全频道系统。
        有线电视传输是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传输,基本系统构成如图1L411112-1(P104)。

        1. 前端机房

          有线电视传输节目的总源头,其任务有两个,一是接收各种需要传输的信号,如卫星发射的信号、上级台站传输的光缆或微波信号、远地电视发射台的无线信号、当地电视台的射频或视频信号和有线台的自办节目信号等,二是将接收的各路信号进行滤波、变频、放大、调制和混合等一系列加工,使其适合在干线中传输。

        2. 干线传输系统

          介于前端机房和用户分配系统之间,其任务是把前端输出的高频电视信号和数据信号高质量地传输给用户分配系统,同时把系统末端的回传信号传输给前端。

        3. 用户分配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的最末端,其任务是把从前端传来的信号比较均匀地分配给千家万户。

      2. 数字有线电视的优点:

        1. 收视节目多,内容更丰富。

        2. 图像和伴音质量更好,伴音更为悦耳动听。

        3. 频谱资源的利用率更为充分。

        4. 开展双向与多功能业务成为可能。

        5. 电视信号的有条件接收变得更为容易。

      数字有线电视的传输模式

      1. 主要的传输方式有同轴电缆传输、光缆传输和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HFC)传输三种模式,其中HFC模式是我国最为普遍的结构形式,即干线部分为光缆,分配网部分为同轴电缆,二者结合点称为光结点。

      2. 数字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HFC)传输网络的组成

        1. 数字HFC前端一般由数字卫星接收机、视频服务器、编解码器、复用器、QAM调制器、各种管理服务器(如供用户点播节目用的视频点播服务器、供数据广播用的广播服务器、用户上网用的因特网代理服务器等)以及控制网络传输的设备组成,如图1L411112-2。

        2. 各部分的作用

          1. 信号输入部分

            信号输入部分的作用是接收来自不同传输系统的电视信号,并将它们转换为统一的格式送入信号处理部分。主要信号源有:卫星电视信号、来自数字式传输网络的数据流、来自本地电视节目源的一路或多路A/V信号和开路模拟电视信号。

          2. 信号处理部分

            信号处理部分的作用是对所有节目传输码流进行检查或监视、解扰、截取、复用以及对业务信息进行实时处理等,服务信息应随时更新,以保证正确引导机顶盒的正常工作,并且所有的应用数据均能正常地插入。

          3. 信号输出部分

            信号输出部分的作用是将信号处理部分输出的码流变成传输网络所需的信号格式。

          4. 系统管理部分

            系统管理部分的作用是对包括计费在内的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影视材料的管理和播出信息的安全保密管理等。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技术与系统

      传输系统的组成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是利用地球同步卫星进行节目传输,一颗大容量的卫星可以转播100~500套数字电视节目,系统组成如图1L411113-1所示。

      1. 系统的技术要求

        广播卫星必须是对地静止的,以便观众使用简单的、无需跟踪卫星而且定向性又强的接收天线,要求使用赤道同步卫星,要求卫星能精确地保持它在轨道上的位置和姿态。广播卫星必须有足够的有效辐射功率,以简化地面接收设备。广播卫星必须有足够长的使用寿命和可靠度,降低停播率,避免经常更换卫星所带来的停播。广播卫星的重量在保证工作需要的条件下尽量减轻,节约发射费用。

      2. 组成部分的作用

        1. 同步卫星和转发器:同步卫星相当于一座超高电视塔(约36000km),上面安装若干个工作在C波段或Ku波段的转发器和天线。转发器接收上行地球站发来的电视信号,经过处理后再向地球上的覆盖区转发。

        2. 测控站:卫星测控站的任务是测量、控制卫星的运行轨道和姿态,使卫星不仅相对于地球静止,而且使卫星天线的波束对准地球表面的覆盖区,保证其覆盖区域图不变。

        3. 地球接收站:地球接收站又称卫星接收系统,其作用是接收电视广播卫星转发下来的电视信号,并为集体接收、个体接收和有线电视网提供音视频信号或VHF/UHF射频信号,主要由接收天线和接收设备组成。

        4. 上行地球站:卫星电视上行地球站把节目制作中心送来的信号加以处理,经过调制、上变频和高功率放大,通过抛物面定向天线向同步卫星发射上行C波段或Ku波段信号,同时也接收该同步卫星下行转发的微弱电视信号,以监测卫星转播节目的质量。

      卫星广播电视的特点

      利用同步卫星进行通信和电视广播信号的覆盖,具有以下优点:覆盖面积大,同步卫星距地球35786km,安装电视转发器和天线后,覆盖面积相当大。转播质量高,由于覆盖面积大,远距离传送时可大大减少中间环节,图像和伴音的质量及稳定性容易得到保证。另外,同步卫星与地面接收站和发射站的相对位置固定不变,地面站省去结构复杂的跟踪设备,克服了电波由于传送距离变动而产生的多普勒效应,转播质量进一步提高。投资少、建设快、节约能源。

      频段划分和传输标准

      世界各国卫星电视广播普遍采用C频段3.7~4.2GHz和Ku频段11.7~12.75GHz,其中C频段的上行信号频率是6GHz左右,下行信号频率是4GHz左右,Ku频段的上行信号频率是14GHz,下行信号频率是12GHz左右。
      我国中央和地方所有上星电视节目传输采用的信道编码和传输标准是《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GB/T17700-1997(DVB-S)。“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节目传输采用的传输规范是《先进卫星广播系统-卫星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与调制:安全模式》GD/JN01-2009(ABS-S)。以DVB-S为例,卫星传输系统对MEPG-2数据流的处理包括:传输复用适配和用于能量扩散的随机化处理、外码编码、卷积交织、内码编码、调制前的基带成型处理和调制方式。

      直播卫星广播电视系统组成

      1. 卫星广播电视工作过程

        如图1L411113-2(P107)。
        地球同步轨道上的直播卫星及其地面卫星控制中心、工作站完成对卫星运行的测控和管理。卫星电视信号源包括摄像机、磁带、光盘、服务器和综合业务信息源。广播电视中心通过一个或多个上行站,将卫星电视信号送上直播卫星。直播卫星上的有效载荷包括通信、转发器和天线等部分,用于直接接收、变换和发射。直播卫星的服务舱用于装载有效载荷并为有效载荷提供电源、温度环境控制和轨道、姿态的指向控制,确保卫星及其天线波束相对地面系统正确位置的稳定性,确保有效载荷长期地在轨运行。地面上可以采取家庭直接收视、集体收视、有线收转和无线收转等接收方式,并通过电信网或Internet与用户管理中心联系。

      2. DVB-S直播数字卫星电视系统

        如图1L411113-3。

        1. 前端系统:按MPEG-2标准对需要传送的视音频信号进行压缩编码,然后将多套节目用动态统计复用技术合成一个串行码流,在有限的卫星转发器频带上传送更多的节目。

        2. 传输和上行系统:传输和上行系统的任务是进行信道编码、调制、上变频与功放,利用抛物面天线将信号传输到直播卫星上。

        3. 直播卫星:为保证直播卫星覆盖区内有足够的信号场强,采用大功率的直播卫星。

        4. 用户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系统负责登记和管理用户资料、购买和包装节目、制定节目计费标准及对用户进行收费、市场预测和营销、管理有条件接收系统。

        5. 用户接收系统:用户接收系统由一个小于1m的小型蝶形卫星接收天线和综合接收解码器及智能卡组成。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

      概述

      广播电视监测是指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如实反映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效果的过程。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可以准确及时地反应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传输效果,可以核查广播电视覆盖情况,可以了解各类播出系统是否按批准的技术参数播出,可以监测空中无线电波秩序,提供不断提高和改善广播电视播出质量和有效覆盖的科学数据,建立广播电视技术质量自我监督机制。
      广播电视监测工作的任务:

      1. 监测广播电视覆盖效果。

      2. 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及播出技术质量。

      3. 监测广播电视信号接收效果。

      4. 监测广播电视频段无线电波秩序和网络频道秩序。

      5. 监测境外电台对我国广播的播出动态等。

      6. 监测频谱负荷。

      7. 与有关国家或地区交换监测资料。

      8. 监测电波传播情况。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的组成

      1. 无线广播电视监测网

        无线广播电视监测网对我国对内、对外的无线广播、地面电视传输和覆盖网进行监测,主要由数据分析处理中心、监测台、遥控站(点)组成。

      2. 卫星电视广播监测系统

        卫星电视广播监测系统对中央和地方所有上星电视节目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卫星电视节目的内容、质量,卫星电视播出系统运行状况,上行发射特性等。主要功能是监测、显示、控制、测量,存储记忆、数据分析处理、查询(本地和远程)和异态报警等功能。主要由接收天线、接收解码机、显示器、存储系统、测量系统、网络传输系统、控制系统、软件模块和报警系统等组成。

      3. 有线电视监测系统

        有线电视广播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安全监测、质量监测、内容监测。有线电视监测系统由全国监测中心、省级(省、计划单列市)检测分中心和地方检测终端组成。

      4. 省级监测分中心的作用

        省级监测分中心与国家广电总局监测中心之间,通过国家干线网进行数据的交换。有线电视前端机房的监测数据,通过省级广电SDH骨干网通道,实时发送到省级监测分中心。中央监测中心的控制指令和监测列表,通过省级监测分中心下达到对应的前端监测机。前端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和图像,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及监测任务列表,实时发送到省级监测分中心和中央监测中心。省级监测分中心存储所辖范围内的监测数据,中央监测中心的数据库中储存所有全国监测点的关键数据和各类分析报表数据。省级监测分中心主要负责监控数据的汇集、本地存储、本地预处理、本地报警获取和事故处理、数据上报、数据通信与加密以及接收中央的指令等功能。中央监测中心负责接收全国各分中心经过过滤的数据、分析报表,管理省级监测分中心,向省级监测分中心下达指令,接收故障报警、集中监测全国监测终端运行情况等。

      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

      1. 无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

        1. 广播电视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通过与各直属监测台联网(DDN、PSTN等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并具备遥控各监测站(点)的能力,成为整个监测网的管理核心。

        2. 直属监测台

          直属监测台除完成日常广播监测工作外,对所辖的遥控站和数据采集点进行远程管理。

        3. 遥控监测站

          无人值守,通过与各直属监测台联网(DDN或PSTN等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完成对当地广播效果的监测。

        4. 中波数据采集点

          无人值守,通过与各直属监测台联网(PSTN等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完成对单机发射功率1kW以上中波台的“三满(满功率、满时间、满调幅)”的监测。

      2. 有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

        有线电视监测网具有安全监测、质量监测和内容监测三大功能。是一个集成化较高的自动监测系统工程,系统技术涵盖了数据处理、数据采集、GIS显示、流媒体采集压缩、安全监控,工程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系统监测功能的需求、系统软件结构的划分、系统硬件的选型及功能配置,同时还要进行监测机房的建设、监测前端的设备生产与安装。

      3. 卫星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

        卫星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系统、信号解调系统、卫星电视监测系统、集中显示系统、信号采集编码系统、音视频信号切换系统、现场音响系统、集中存储系统、网络系统、监测数据处理与管理维护系统、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供电、环境的温湿度、接地和防雷装置等。

      机房设备及天馈线安装要求

      机房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铁件安装

      铁件安装前,应检查材料质量。不得使用生锈、污渍、破损的材料。铁件安装或加固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平面图的要求。安装的立柱应垂直,垂直偏差应不大于立柱全长的1‰;铁架上梁、连固铁应平直无明显弯曲;电缆支架应端正,距离均匀;列间撑铁应在一条直线上,铁件对墙加固处应符合设计图要求;吊挂安装应牢固、垂直,一列有多个吊挂时,吊挂应在一条直线上。

      电缆走道及槽道安装

      电缆主走道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左右偏差不得超过50mm。水平走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垂直走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走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走线架应保证电气连通,就近连接至室内保护接地排,接地线宜采用35m㎡黄绿色多股铜芯电缆。

      机架设备安装

      1. 竖立机架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平面图的要求,并根据设计图纸的尺寸,画线定位。需加固底座或机帽的,宽和高的尺寸应与机架尺寸相符,总体高度应与机房整体机架高度一致,漆色同机架色泽。底脚螺栓安装数量应符合机架底脚孔洞数量的要求,机架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调整机架垂直度时,可在机架底脚处放置金属片,最多只能垫机架的三个底脚。一列有多个机架时,应先安装列头首架,然后依次安装其余各机架,整列机架前后允许偏差为3mm,机架之间的缝隙上下应均匀一致。机门安装位置应正确,开启灵活。机架、列架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2. 子架安装

        子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保证子架接线器插接件的电气接触良好。

      3. 机盘安装

        安装前应核对机盘的型号是否与现场要求的机盘型号、性能相符。安插时应依据设计中的面板排列图进行,各种机盘要准确无误地插入子架中相应的位置。插盘前必须戴好防静电手环,有手汗者要戴手套。

      4. 零附件安装

        光、电、中继器设备机架,DDF、ODF架等所配置的各种零附件应按厂家提供的装配图正确牢固安装。ODF上活接头的安装数量和方向要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DDF的端子板、同轴插座应牢固,不松动。

      5. 安装分路系统、馈管

        安装前,应核对环形器的工作频段及环形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螺钉穿行方向应对准天线所在方向,螺钉必须上齐全,波导口应加固紧密,与外接波导口连接应自然、顺直、不受力。安装馈管时必须使用专用力矩扳手,防止用力过大使馈管变形。

      6. 安装波导充气机和外围控制箱

        波导充气机和外围控制箱采用壁挂式安装时,设备底部应距室内地面1.5m,原则上尽可能靠近走线架安装,以便于布线。烟雾、火情探头应装在机房棚顶上;门开关告警应装在门框内测,压接点松紧位置应合适。

      7. 安装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

        总配线架底座位置应与成端电缆上线槽或上线孔洞相对应。跳线环安装位置应平滑、垂直、整齐。总配线架滑梯安装应牢固可靠,滑轨端头应安装挡头,防止滑梯滑出滑道。滑轨拼接应平正,滑梯滑动应平稳,手闸应灵敏。

      缆线及电源线的布放

      1. 电缆布放

        1. 电缆的规格、路由走向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电缆排列必须整齐,外皮应无损伤。

        2. 电源线和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信号电缆、用户电缆、与中继电缆应分离布放。电源线、地线及信号线也应分开布放、绑扎,绑扎时应使用同色扎带。

        3. 电缆转弯应均匀圆滑,转弯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0倍。

        4. 线缆在走线架上要横平竖直,不得交叉。从走线架下线时应垂直于所接机柜。

        5. 布放走道电缆可用麻线绑扎。用于绑扎的麻线必须浸蜡,绑扎后的电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布放槽道电缆可以不绑扎,槽内电缆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电缆进出槽道部位和电缆转弯处应用塑料皮衬垫,防止割破缆皮,出口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

        6. 同一机柜不同线缆的垂直部分的扎带在绑扎时应尽量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

        7. 使用扎带绑扎时,扎带扣应朝向操作侧背面,扎带扣修剪平齐。

      2. 光纤布放

        1. 槽道内光纤应顺直、不扭绞,拐弯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

        2. 槽道内光纤应加套管或线槽进行保护,无套管保护处应用扎带绑扎,但不宜过紧。

      3. 电源线敷设

        1. 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不得有接头。

        2. 馈电采用铜(铝)排敷设时,铜(铝)排应平直,看不出有明显不平或锤痕。

        3. 铜(铝)排馈电线正极应为红色油漆标志,负极应为蓝色标志,保护地应为黄色标志,涂漆应光滑均匀,无漏涂和流痕。

        4. 胶皮绝缘线作直流馈电线时,每对馈电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有统一红蓝标志。

        5. 电源线末端必须有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

      4. 电缆端接

        1. 电缆或信号线的焊接点应端正、光滑、无凹陷、无凸泡、无虚焊、不松动。焊剂应用松香酒精溶液,严禁使用焊油,焊好后应用酒精棉球擦洗干净。

        2. 采用绕接的信号线应使用绕线枪,绕接时的刮线长度应一致,不伤线,绕线应紧密不叠绕,线径为0.4~0.5mm时绕6~8圈,0.6~1.0mm时绕4~6圈。

        3. 采用卡接方式的卡线钳应垂直接线端子,压下时发出回弹响声说明卡接完成,同时多余线头应自动剪断。

      设备的通电检查

      1. 通电前的检查

        1. 卸下架内保险和分保险,检查架内电源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无松动。

        2. 机架电源输入端应检查电源电压、极性、相序。

        3. 机架和机框内部应清洁,有无焊锡(渣)、芯线头、脱落的紧固件或其他异物。

        4. 架内无断线混线,开关、旋钮、继电器、印刷电路板齐全,插接牢固。

        5. 开关预置位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6. 各接线器、连接电缆插头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7. 接线端子插接应正确无误。

      2. 通电检查

        1. 1、接通列保险,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正常,有无告警。

        2. 2、接通机架总保险,观察有无异样情况。

        3. 3、开启主电源开关,逐级接通分保险,通过眼看、耳听、鼻闻注意有无异味、冒烟、打火和不正常的声音等现象。

        4. 4、电源开启后预热一小时,无任何异常现象后,开启高压电源,加上高压电源应保持不跳闸。

        5. 上述机架加电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种信号灯、电表指示应符合要求,如有异常,应关机检查。安装机盘时,如发现个别单盘有问题,应换盘试验,确认故障原因。加电检查时,应戴防静电手环,手环与机架接地点应接触良好。

      设备的割接、拆旧、搬迁、换装

      1. 设备的割接

        1. 应对新安装的设备进行测试,保证其满足入网要求。

        2. 布放好新旧设备之间的连接线。

        3. 编写割接报告,报建设单位批准。

        4.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协助,按计划割接。

        5. 新设备割接入网后,及时做好测试工作。

      2. 拆除旧设备

        1. 拆除旧设备时,不得影响在用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应先拆除电源线、信号线。拆除时应使用缠有绝缘胶布的扳手,并将拆下的缆线端头作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3. 各种线缆拆除后应分类盘好存放,最后拆除机架。

      3. 设备的搬迁、换装与割接

        1. 在用设备搬迁、换装、割接前应制定详细的搬迁、换装、割接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批,申请停电路时间,提前做好新机房的天馈线系统、电源系统、走线架及线缆的布放准备工作。

        2. 设备的迁装、换装及电路割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协助进行,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迁装、换装旧设备在搬迁前应进行单机、通道等主要指标测试,并做好原始记录。迁装后应能达到原水平。

      机房设备的抗震防雷接地及环境要求

      通信设备的抗震措施

      1. 机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上梁、立柱、连固铁、列间撑铁、侧旁撑铁等加固成网,构件之间应按设计图要求连接牢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2. 通信设备顶部应与列架上梁可靠加固,设备下部应与不可移动的地面加固,整列机架间应使用连接板连为一体。

      3. 机房的承重房柱应采用“包柱”的方式与机房加固件连为一体。

      4. 列间撑铁间距应在2500mm左右,靠墙的列架应与墙壁加固。

      5. 地震多发地区的列架还应考虑与房顶加固。

      6. 铺设有活动地板的机房,机架不能加固在活动地板上,应加工与机架截面相符并与地板高度一致的底座,若多个机架并排,底座可做成与机架排列长度相同的尺寸。

      7. 抗震机架要求横平竖直,连接牢固。

      8. 墙终端一侧,如是玻璃窗户无法加固时,应使用长槽钢跨过窗户进行加固。

      9. 加固材料可用50mm×50mm×5mm角钢,也可用5号钢槽或铝型材,加工机架底座可采用50mm×75mm×6mm角钢,其他特殊用途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加固。

      通信设备的防雷措施

      1. 天馈线避雷

        1. 通信局(站)的天线必须安装避雷针,避雷针必须高于天线最高点的金属部分1m以上,避雷针与避雷引下线必须良好焊接,引下线应直接与地网线连接。

        2. 天线应该安装在45°避雷区域内,如图1L412012。

        3. 天线馈线金属护套应在顶端及进入机房入口处的外侧作保护接地。

        4. 出入站的电缆金属护套,在入站处作保护接地,电缆内芯线在进站处应加装保安器。

        5. 在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架空低压电力线等。

        6. 通信局(站)建筑物上的航空障碍信号灯、彩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力电缆,或将电源线穿入金属管内布放,其电缆金属护套或金属管道应每隔10m就近接地一次。电源芯线在机房入口处应就近对地加装保安器。

      2. 供电系统避雷

        1. 交流变压器避雷

          1. 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为负载供电。当电力变压器设在站外时,宜在上方架设良导体避雷线。

          2. 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侧均应各装一组避雷器,避雷器应尽量靠近变压器装设。

        2. 电力电缆避雷

          1. 当电力变压器设在站内时,其高压电力线应采用地埋电力电缆进入通信局(站),电力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铠装层的电力电缆或者其他护套电缆穿钢管埋地引入通信局(站)。

          2. 电力电缆金属护套两端应就近接地。在架空电力线路与地埋电力电缆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的接地端子、电力电缆金属护层、铁脚等应连在一起就近接地。

          3. 地埋电力电缆与地埋通信电缆平行或交叉跨越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采用架空交、直流电力线引出通信局(站)。

          4. 通信局(站)内的工频低压配电线,宜采用金属暗管穿线的布设方式,其竖直部分应尽可能靠近墙,金属暗管两端及中间应就近接地。

        3. 电力设备避雷

          1. 通信局(站)内交直流配电设备及电源自动倒换控制架,应选用机内有分级防雷措施的产品,及交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防雷措施。

          2. 在市电油机转换屏(或交流稳压器)的输入端、交流配电屏输入端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应分别对地加装避雷器,在整流器输入端、不间断电源设备输入端、通信用空调输入端均应按上述要求增装避雷器。

          3. 在直流配电屏输出端应加浪涌吸收装置。

      3. 太阳电池、风力发电机组、市电混合供电系统防雷措施。

        1. 装有太阳电池的机房顶平台,其女儿墙应设置避雷带,太阳电池的金属支架应与避雷带至少在两个方向上可靠连通,太阳电池和机房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2. 太阳电池的输出地线应采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缆线,其金属护套在进入机房入口处应就近与房顶上的避雷带焊接连通,芯线应在机房入口处对地就近安装相应电压等级的避雷器。

        3. 安装风力发电机组的无人站应安装独立的避雷针,且风力发电机和机房均应处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避雷针的引下接地线、风力发电机的竖杆及拉线接地线应焊接在同一联合接地网上。

        4. 风力发电机的引下电线应从金属竖杆里面引下,并在机房入口处安装避雷器,防止感应雷进入机房。

        5. 通信局(站)的接地方式,应按联合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建筑物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4. 接地系统的检查

        1. 接地系统包括室内部分,室外部分及建筑物的地下接地网。

        2. 接地系统室外部分包括建筑物接地、天线铁塔接地以及天馈线的接地,其作用是迅速泄放雷电引起的强电流,接地电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接地线应尽可能直线走线,室外接地排应为镀锡铜排。

        3. 为保证接地系统有效,不允许在接地系统中的连接通路设置开关、熔丝类等可断开器件。

        4. 埋设于建筑物地基周围和地下的接地网是各种接地的源头,其露出地面的部分称作接地桩,各种接地铜排要经过截面不小于90m㎡的铜导线连接至接地桩。

        5. 接地引入线长度不应超过30m,采用的材料应为镀锌扁钢,截面积应不小于40mm×4mm。

        6. 室外接地点应采用刷漆、涂抹沥青等防护措施防止腐蚀。

      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

      1. 机房温度要求

        1. 不同用途的机房,温度要求各不相同。

        2. 在正常情况下,机房温度是指在地板上2.0m和设备前方0.4m处测得的数值。

        3. 一类通信机房的温度一般应保持在10~26℃之间;二类通信机房的温度一般应保持在10~28℃之间;三类通信机房的温度一般应保持在10~30℃之间。

      2. 机房湿度要求

        1. 机房湿度是指在地板上2.0m和设备前方0.4m处测得的数值,此位置应避开出、回风口。

        2. 一类机房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40%~70%之间;二类机房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20%~80%之间(温度≤28℃,不得凝露);三类机房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20%~85%之间(温度≤30℃,不得凝露)。

      3. 机房防尘要求

        1. 对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房),直径大于0.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350粒/L;直径大于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3.0粒/L。

        2. 对于一类、二类机房,直径大于0.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3500粒/L;直径大于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3.0粒/L。

        3. 对于三类机房和蓄电池室、变配电机房,直径大于0.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18000粒/L;直径大于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应≤300粒/L。

      4. 机房抗干扰要求

        1.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0.15~1000MHz时,应≤126dB。

        2.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应≤800A/m(相当于10Oe)。

        3. 应远离11万伏以上超高压变电站、电气化铁道等强电干扰。

        4. 应远离工业、科研、医用射频设备干扰。

        5. 机房地面可使用防静电地漆布或防静电地板。

      5. 机房照明要求

        1. 机房应以电气照明为主,应避免阳光直射入机房内和设备表面上。

        2. 机房照明一般要求有正常照明、保证照明和事故照明三种。正常照明是指由市电供电的照明系统;保证照明是指由机房内备用电源(油机发电机)供电的照明系统;事故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而备用电源尚未供电时,暂时由蓄电池供电的照明系统。

        3. 一类、二类机房及IDC机房照明水平面照度最低满足500lx,水平面照度指距地面0.75m处的测定值;三类机房照明水平面照度最低应满足300lx,水平面照度指距地面0.75m处的测定值;蓄电池室照明水平面照度最低应满足200lx,水平面照度指地面的测定值;发电机机房和风机、空调机房照明水平面照度最低应满足200lx,水平面照度指地面的测定值。

      6. 机房载荷要求

        1. 设备安装机房地面载荷大于6kN/㎡(600kg/㎡)。

        2. 总配线架低架(每直列800线以下)不小于8kN/㎡,高架(每直列1000线以上)不小于10kN/㎡。

      天馈线系统的安装要求

      天馈线系统安装前的准备

      1. 所安装的天线、馈线运送到安装现场,应首先检查天线有无损伤,配件是否齐全,然后选择合适的组装地点进行组装。在组装过程中,应禁止天线面着地受力,避免损伤天线表面。馈源的安装应轻拿轻放,不能受力,使馈源变形。

      2. 检查吊装设备。卷扬机、手推绞盘、手搬葫芦等所使用的安装工具必须安全完好,无故障隐患;钢丝绳、棕绳、麻绳等没有锈蚀、磨损、断股等不安全因素。

      3. 依据设计核对天线的安装位置、方位角度,确定安装方案,布置安装天线后放尾绳,制定安全措施,划定安装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4. 检查抱杆和铁塔连接支架的所有螺栓,进行安装前紧固,以防止抱杆不牢固,造成安装测试后引起天线偏离固定位置,造成传输故障。同样,对于移动天线支架、卫星天线支架在安装前,也应仔细检查所有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完好。

      5. 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风力达到4级时,禁止在铁塔上吊装天线。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

      天线安装要求

      1. 基站天线

        1. 基站天线的安装位置及加固方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安装应稳定、牢固、可靠。

        2. 天线方位角和俯仰角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 天线的防雷保护接地系统应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4. 天线应处于避雷针下45°角的保护范围内。

        5. 天线安装间距(含与非本系统天线的间距)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全向天线的收、发水平间距应不小于3m。在屋顶安装时,全向天线与避雷器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小于2.5m,智能天线水平隔离距离应大于2m。

        6. 全向天线离塔体间距应不小于1.5m。

      2. 微波天线、馈源

        1. 安装方位角及俯仰角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垂直方向和水平方位应留有调整余量。

        2. 安装加固方式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加固应稳定、牢固,天线与座架(或挂架)间不应有相对摆动。水平支撑杆安装角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水平面与中心轴线的夹角应小于或等于25°;垂直面与中心轴线的夹角应小于或等于5°,加固螺栓必须由上往下穿。

        3. 组装式天线主反射面各分瓣应按设备出厂说明书相应顺序拼装,并使天线主反射面接缝平齐、均匀、光滑。

        4. 主反射器口面的保护罩应按设备出厂说明书技术要求正确安装,各加固点应受力均匀。

        5. 天线馈源加固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馈源极化方向和波导接口应符合工程设计及馈线走向的要求,加固应合理,不受外加应力的影响。与馈线连接的接口面应清洁干净,电接触良好。

        6. 天线调测要认真细心,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当站距在45km以内时,接收场强的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允许在1.5dB之内;当站距大于45km时,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允许在2dB之内。

      3. 卫星地球站天线、馈源

        1. 天线构件外覆层如有脱落应及时修补。

        2. 天线防雷接地体及接地线的电阻值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3. 各种含有转动关节的构件应转动灵活、平滑且无异常声音。

        4. 天线驱动电机应在安装前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和通电转动试验,确认正常后再进行安装。

        5. 馈源安装

          1. 馈源安装必须在干燥充气机和充气管路安装完毕,并可以连续供气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2. 馈源安装后应及时密封并充气。充气机的气压和启动间隔要求应符合馈源及充气机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免损坏馈源窗口密封片。充气后应作气闭实验,应无泄漏。

        6. 极化分离器及合路器的安装

          1. 安装前检查连接极化器的直波导应无变形,内壁应洁净,无锈斑。

          2. 在施工中,严禁任意调整极化分离器及合路器。安装时,应整体与馈源及其他波导器件连接。如限于结构特点必须拆开安装时,应在拆卸前做好标记,重新安装时准确按原标记恢复。

          3. 安装过程中严防异物掉进馈源系统,严禁手扶馈源内壁。

      4. GPS天线

        1. GPS天线安装方位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 GPS天线应安装在较开阔的位置上,并保持垂直,离开周围金属物体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应保证周围遮挡物对天线的遮挡小于或等于30°,天线竖直向上的视角应大于或等于120°。

        3. GPS天线应处在避雷针顶点下倾45°保护范围内。

      馈线安装要求

      1. 移动基站馈线系统和室外光缆

        1. 馈线的规格、型号、路由走向、接地方式等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馈线进入机房前应有防水弯,防止雨水进入机房。馈线拐弯应圆滑均匀,弯曲半径应大于或等于馈线外径(d)的20倍(软馈线的弯曲半径应大于或等于其外径的10倍),防水弯最低处应低于馈线窗下沿,如图1L412013。

        2. 馈线衰耗及驻波比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 馈线与天线连接处、与软跳线连接处应有防雷器;馈线在室外部分的外保护层应接地,接地线一端铜鼻子与室外走线架或接地排应可靠连接,另一端接地卡子卡在开剥外皮的馈线外隔离层铜网上,应保持接触牢靠并做防水处理,电缆和接地线应保持夹角小于或等于15°;接地线方向应指向接地点方向,并保持没有直角弯和回弯。馈线长度在10m以内时,需两点接地,两点分别在靠近天线处和靠近馈线窗处;馈线长度在10~60m以内时,需三点接地,三点分别在靠近天线处、馈线中部和靠近馈线窗处;馈线长度超过60m,每增加20m,应增加一处接地。

        4. 室外光缆布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冗余部分应整齐盘绕,并固定在抱杆上。

        5. 光缆布放时,禁止用力拉拽和弯折,禁止打开光缆接头上的保护盖和触摸纤芯。

        6. 室内设备上方垂直部分应使用尼龙搭扣缠绕,尼龙搭扣间距宜为10~20cm;室内走线架上应采用扎带绑扎方式。

        7. 室外部分应采用皮线绑扎方式,先松紧适度地沿光缆缠绕3~5圈,再将缠绕好的光缆固定在室外走线架每根横档上,皮线绑扎结扣应设置在走线架背面,结扣需修剪整齐。

        8. 光缆从室外进入室内,可独立使用一个馈线孔,入室前应作防水弯,防水弯应与同期进入机房的馈线弯曲一致。

        9. 光缆绑扎应顺直、整齐、美观,无交叉和跨越现象。

        10. 光缆端头插接室外单元设备时,应对齐设备上的卡槽,再轻缓地将端头推入,并将光缆固定。

        11. 光缆两端应安装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统一、清晰、明了。标识牌应用扎带挂在正面容易看见的地方,应保持美观、一致。

      2. 微波馈线系统

        1. 微波路由走向、安装加固方式和加固位置等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 馈线出入机房时,其洞口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加固和采取防雨措施;馈线与天线馈源、馈线与设备的连接接口应能自然吻合,馈线不应承受外力。

        3. 馈线安装好后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接好地线,并做好防腐处理;馈线系统安装完后应做密封性试验,馈线保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安装的硬波导馈线应横平竖直、稳定、牢固、受力均匀,加固间距为2m左右,加固点与软波导、分路系统的间距为0.2m左右。同一方向的两条及两条以上的硬波导馈线应互相平行。

        5. 安装的软波导馈线的弯曲半径和扭转角度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的椭圆软波导馈线两端椭矩变换处必须用矩形波导卡子加固,以便椭圆软馈线平直地与天线馈源、设备连接,达到自然吻合。椭圆软波导应用专用波导卡子加固,其水平走向的加固间距约为1m,垂直走向的加固间距约为1.5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加固点。

      3. 卫星地球站馈线系统

        1. 同轴电缆及波导馈线的走向、连接顺序及安装加固方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馈线应留足余量,以适应天线的转动范围。

        2. 波导馈线连接前应先将其位置调好,使法兰盘自然吻合,先用销钉定位,装好密封橡皮圈,然后再用螺栓连接紧固。加固时,除可略向上托以消除因重力下垂以外,不允许波导馈线在其他方向受力(如向下压或向左右扳)。装好的波导馈线接头的橡皮圈不得扭绞或挤出槽外。当法兰盘不能自行吻合时,禁用螺栓强行拉紧合拢,以免波导管受附加应力而损伤。

        3. 同轴电缆馈线转弯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电缆直径的12倍,LDF4-50同轴电缆转弯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125mm;室外同轴电缆接头应有保护套,并用硅密封剂密封。

        4. 波导馈线和低损耗射频电缆外导体在天线附近和机房入口处应与接地体作良好的电气连接。

        5. 矩形波导馈线自身应平直,其走向应与设备边缘及走线架平行。

        6. 椭圆软波导转弯时,长、短轴方向的曲率半径均应符合馈线设计要求,扭转角不得大于馈线设计允许值。

      塔放系统和室外单元

      1. 塔顶放大器和室外单元的安装位置和加固方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 塔顶放大器和室外单元的各种缆线宜分层排列,避免交叉,余留的缆线应整齐盘放并固定好。

      3. 塔顶放大器和室外单元与馈线、天线之间应匹配良好,做好可靠连接后,接头处应做防水、防雷处理。

      4. 连接到塔顶放大器和室外单元的室外光缆接头(航空头),必须按照接头上的卡槽固定好位置,并按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5. 电源线从室内防雷箱布放至天面室外防雷箱,路由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绑扎在走线架横档上。

      6. 室内部分用扎带扎固的,应采用下面平行上面交叉方式,扎带头朝向应一致,扎带松紧应适度。

      7. 室外部分可用皮线绑扎,先用皮线将电源线缠绕3~5圈(圈数保持一致),然后绑扎在室外走线架横档上,每档均应做绑扎。皮线结扣应留在走线架背面,结扣需修剪整齐。

      8. 电源线

        1. 电源线必须整根布放,绑扎应整齐美观,无交叉和跨越现象。

        2. 电源线在进入机房前应做防水弯。

        3. 电源线室外部分应做防雷接地,接地方式和位置与馈线接地要求相同。(接地线一端铜鼻子与室外走线架或接地排应可靠连接,另一端接地卡子卡在开剥外皮的电源线外隔离层铜网上,应保持接触牢靠并做防水处理,电缆和接地线应保持夹角小于或等于15°;接地线方向应指向接地点方向,并保持没有直角弯和回弯。电源线长度在10m以内时,需两点接地,两点分别在靠近天线处和靠近馈线窗处;电源线长度在10~60m以内时,需三点接地,三点分别在靠近天线处、馈线中部和靠近馈线窗处;电源线长度超过60m,每增加20m,应增加一处接地。)

        4. 电源线应绑扎标牌,标牌内容应统一、清晰、明了。

        5. 制作电源线终端头时,开剥长度一致,且不应伤及芯线,连入接线端子处不得露铜。

      传输和交换系统的测试

      传输系统测试

      传输系统测试是检验传输设备网络性能好坏的一个重要手段。

      传输设备网元级测试

      1. SDH设备测试

        1. 平均发送光功率:是指发送机耦合到光纤的伪随机数据序列的平均功率在S参考点上的测试值。测试所用仪表主要有图案发生器、光功率计,其中图案发生器不是必需仪表,仅当一些设备需要在输入口送信号,输出口才能发光时选用。测试连接图及S参考点定义见图1L412021-1(P120)

        2. 发送信号波形(眼图):发送信号波形是以发送眼图模框的形式规定了发送机的光脉冲形状特征,包括上升、下降时间,脉冲过冲及振荡。测试所用仪表主要有通信信号分析仪(高速示波器),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2。

        3. 光接收机灵敏度和最小过载光功率:指输入信号处在1550nm区,误码率达到10-12 时设备输入端口处的平均接收光功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测试所用仪表有SDH传输分析仪(包括图案发生器、误码检测仪)、可变衰耗器及光功率计,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3。

        4. 抖动测试

          抖动(定时抖动的简称)定义为数字信号的特定时刻(如最佳抽样时刻)相对其理想参考时间位置的短时间偏离。抖动测试主要仪表有SDH分析仪(含抖动模块),连接如图1L412021-4。主要测试项目如下:

          1. 输入抖动容限及频偏:是指SDH设备接口输出端在不产生误码的情况下,允许输入端信号携带抖动(或频率偏移)的最大极限值。

          2. 输出抖动:也称固有抖动,是指SDH设备的支路和群路端口,在输入端正常无人为抖动和频偏输入的情况下,输出端所产生的最大抖动。

          3. SDH设备的映射抖动和结合抖动:映射抖动是指由于SDH设备解复用侧支路映射而在PDH支路输出口产生的抖动;结合抖动是指SDH设备解复用测由于支路映射和指针调整结合作用而在PDH支路输出口产生的抖动。

          4. 再生器抖动转移特性:指设备输出信号的抖动与所加输入信号的抖动之比依抖动频率变化的关系。一般用抖动传递函数来表示。

      2. 波分复用设备测试

        1. 波长转换器(OTU)测试

          波长转换器(OTU)测试项目如下,与SDH设备测试项目基本一致的,在此不再叙述,仅列项目。

          1. 平均发送光功率

          2. 发送信号波形(眼图)

          3. 光接收机灵敏度和最小过载光功率

          4. 输入抖动容限

          5. 抖动转移特性

          6. 中心频率与偏移:是指在参考点Sn,发射机发出的光信号的实际中心频率,该值应当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工作的实际中心频率与标称值的偏差称为中心频率偏离,一般该值不应超出系统选用信道间隔的±10%。测试主要仪表为多波长计或光谱分析仪,测试连接图如图1L412021-5。

          7. 最小边模抑制比:指在最坏的发射条件时,全调制下主纵模的平均光功率与最显著边模的光功率之比。测试主要仪表为光谱分析仪。

          8. 最大-20dB带宽:指在相对最大峰值功率跌落20dB时的最大光谱宽度。测试主要仪表为光谱分析仪。

        2. 合波器(OMU)

          主要测试仪表由可调激光器光源、偏振控制器、光功率计。连接如图1L412021-6。主要测试项目如下:

          1. 插入损耗及偏差:是指穿过OMU器件的某一特定光通道所引起的功率损耗,插入损耗偏差则是插入损耗测试值与插入损耗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

          2. 极化相关损耗:指的是对于所有的极化状态,在合波器的输入波长范围内,由于极化状态的改变造成的插入损耗的最大变化值。

        3. 分波器(ODU)

          主要测试仪表有可调激光器光源、偏振控制器、光功率计和光谱分析仪,主要测试项目如下:

          1. 插入损耗及偏差:插入损耗是指穿过ODU器件的某一特定光通道所引起的功率损耗,插入损耗偏差则是插入损耗测试值与插入损耗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6a。

          2. 极化相关损耗:指的是对于所有的极化状态,在分波器的输入波长范围内,由于极化状态的改变而造成的插入损耗的最大变化值。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6b。

          3. 信道隔离度:分波器中,每个输出端口对应一个特定的标称波长λj(j=1,2,…,n),从第i路输出端口测得的该路标称信号的功率Pii),与第j路输出端口测得的串扰信号从λi(j≠i)的功率Pji)之间的比值,定义为第j路对第i路的隔离度,用dB表示为10lg(Pi/Pj)。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7(P122)。

          4. 中心波长与偏差:当需要进行高精度的测试时,可使用多波长计代替光谱分析仪进行测量。

        4. 光纤放大器(OA)测试

          主要测试仪表由光谱分析仪和光功率计,主要测试项目如下:

          1. 输入光功率:是指当光纤放大器的输出信号光功率在规定的输出功率范围内,并使其性能能够保障时,光纤放大器输入信号光功率。工程中只做记录。

          2. 输出光功率:是指当光纤放大器的输入信号光功率在规定的输出功率范围内,并使其性能能够保障时,光纤放大器输出信号光功率。工程中只做记录。

          3. 噪声系数:是指光信号在进行放大的过程中,由于放大器的自发辐射(ASE)等原因引起的光信噪比的劣化值,用dB度量。计算公式为:

            噪声系数(dB)=输入光信号的信噪比(dB)-输出光信号的信噪比(dB)

          4. 光监测信道(OSC)的光功率、工作波长及偏差。

      3. PTN设备测试

        1. PDH、SDH接口性能测试

          此类端口测试方法和内容与SDH设备测试项目和指标要求相同。

        2. 以太网接口性能测试

          测试方法与SDH、WDM相同的仅列出项目。

          1. 平均发送光功率

          2. 接收灵敏度和最小过载光功率

          3. 吞吐量:是指设备可以转发的最大数据量,通常表示为每秒钟转发的数据量。测试仪表为以太网网络分析仪。

          4. 时延:是设备对数据包接收和发送之间延迟的时间,单机测试的数据主要体现网络节点设备的性能。

          5. 过载丢包率:是指设备在不同负荷下转发数据过程中丢弃数据包占应转发包的比例,不同负荷通常指在典型数据包长下从吞吐量测试到端口标称速率。

          6. 背靠背:指端口工作在最大速率时,在不发生报文丢失的前提下,被测设备可以接收的最大报文序列的长度,反应设备对于突发报文的容纳能力。

        3. ATM接口性能测试

          ATM的功能和性能主要测试端口环回功能、交换容量、信元传送优先级、信元丢弃优先级和最大流量测试。

      传输设备系统级测试

      传输设备系统级测试主要包括系统性能指标测试和系统功能验证两部分。具体测试项目如下:

      1. 系统误码测试:包括SDH、PDH各速率接口的数字通道误码测试,DWDM光通道误码测试。测试主要仪表有SDH分析仪(包括图案发生器、误码检测器)。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8。

      2. 系统输出抖动测试:包括OTU和SDH、PDH各速率接口的输出抖动(无输入抖动时的输出抖动)。测试连接如图1L412021-9。

      3. DWDM光信噪比测试。主要测试仪表有光谱分析仪。

      4. SDH、PTN系统复用段和通道保护倒换业务中断时间测试。

      5. PTN系统以太网接口主要包括链路时延和长期丢包率测试,ATM接口包括信元丢失率和信元差错率测试。

      6. 设备冗余保护功能验证。

      7. 交叉连接设备功能验证:是指交叉连接设备的功能、容量、交叉连接响应时间等功能项目的验证。

      8. 网管功能验证:按照设备采购合同中的条款,逐项检查网管系统对网元的管理能力和对整个系统的管理能力,故障处理和报告功能等。验证方法:主要通过网管提供的各项测试手段来进行验证。

      交换系统测试

      交换机硬件测试

      1. 加电测试前的检查内容

        1. 交换机架、配线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接地。

        2. 列架、机架及各种配线架应接地良好,接地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程控交换设备的标称直流工作电压应为-48V,直流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57~-40V。

        4. 各机架标识应齐全正确;各种电路板数量、规格、接线及机架的安装位置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相符;各机架所有的熔丝规格应符合要求,各功能单元电源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设备的各种选择开关应置于初始位置;设备内部的电源布线、接线处应牢固、正确,无接地现象;设备的供电电源线、地线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端应牢固、正确。

      2. 硬件检查测试

        1. 各硬件设备的检查测试应按厂家提供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2. 应逐级对设备进行加电。加电时,应保证保险螺口旋转到位,空气开关应放置正确位置。设备加电后,所有机架的输出电压均应符合规定。

        3. 相关设备内的风扇装置应运转良好。

        4. 各种外围终端设备应齐全,接线及自测应正常。

        5. 交换机的各级可闻、可见告警信号装置应工作正常、告警准确。

        6. 交换系统配置的时钟同步装置应安装正确,接口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级交换中心配备的时钟等级和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 联机计费系统、交换集中监控系统应连接正确。

        8. 装入测试程序,通过人机命令,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确保硬件系统无故障,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系统检查测试

      交换系统的系统检查测试项目主要包括:系统的建立功能、系统的交换功能、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系统的信号方式及网络支撑。

      1. 系统的建立功能测试项目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程序、交换数据自动/人工再装入、系统自动/人工再启动。

      2. 系统的交换功能测试项目包括市话本局及出、入局(包括移动局)呼叫,市话汇接呼叫,与各种用户交换机的来去话呼叫,国内、国际长途来、去(转)话呼叫(人工、半自动、全自动),市—长、长—市局间中继电路呼叫及局间指定呼叫,计费功能,检查计费数据符合计费要求、观察计费准确率,非话业务,特种业务呼叫,新业务性能,对于SSP应测试智能网功能以及ISDN、ADSL功能。

      3. 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测试项目包括软件版本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人机命令核实,告警系统测试,话务观察和统计,例行测试,中继线和用户线的人工测试,用户数据、局数据生成规范化检查和管理,故障诊断,冗余设备的自动倒换,输入、输出设备性能测试。

      4. 系统的信号方式及网络支撑测试项目包括用户信号方式(模拟、数字),局间信令方式(随路、共路),系统的网同步功能,系统的网管功能。

      工程初验测试项目

      工程初验测试项目主要有:可靠性测试、障碍率测试、性能测试、局间信令与中继测试、接通率测试、维护管理和故障诊断、数字网的同步与连接、传输指标测试。

      1. 可靠性测试包括分群设备的可靠性、分散设备的可靠性、处理机再启动指标、初验测试期间软件测试故障、长时间通话测试。

      2. 障碍率测试包括对本局、局间环测、长途、特服、新业务号的呼叫测试,测试障碍率可采用模拟呼叫法,并可用服务观察的抽样统计进行核对,然后统计得出障碍率。

      3. 性能测试

        交换系统的基本性能测试项目主要有;市话呼叫测试;国内、国际长途呼叫测试;特种业务和录音通知测试;非话业务测试。

        1. 市话呼叫测试内容包括:本局呼叫、出入局呼叫、汇接中继呼叫、释放控制性能、各种用户小交换机来去话呼叫、用户新业务性能、集中用户交换机功能呼叫和市话计费差错率,对关口局及有特殊要求的端局还应测试详单计费、中继线计费、黑白名单及鉴权等功能。

        2. 国内、国际长途呼叫测试内容包括:自动和半自动呼叫、国内和国际长途去话呼叫、长途自动转接以及长话计费性能测试。

        3. 特种业务和录音通知包括:在用户电路上,接入用户传真机进行文字传真;在用户电路上,接入调制解调器,传送速率为2400bit/s的数据,比特差错率(误码率)不大于1×10-5 ;在ISDN的用户电路上,按2B+D的方式,接入语音和数据多个终端,对ISDN功能进行测试;作为传输终端,应不被其他呼叫插入或中断。

      4. 局间信令与中继测试

        1. 局间信令测试

          各级数字程控交换机与各种交换机之间所采用的局间信令或接口配合方式应符合《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5076-2014的有关规定。各种局间信令或接口配合的有关测试检查项目、指标以及测试方法等,宜与厂家共同协商制定测试方案。No.7信令网是个独立的网络,其验收测试程序应单独制定方案。

        2. 中继测试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中继电路进行呼叫测试。

          1. 市话中继测试的内容应包括位间超时、拨号中弃、久叫不应、中继忙、被叫应答、一方先挂释放、呼叫空号等项目。

          2. 市话、长市、长途电路测试均应按路由(直达、迂回或最终路由)、信令方式(数字、模拟)、电路群(卫星、光缆、微波等),分别对指定号码进行呼叫测试,测试应包括来话和去话。

          3. 长市中继测试的内容应包括长途全自动和半自动来(去)话等项各种正常及不正常接续。

      5. 接通率测试

        1. 局内接通率测试

          用模拟呼叫器进行大话务量呼叫,至少将60个主叫和60个被叫,集中接入系统的数个用户级上,使其在接近满负荷状况下进行模拟运行,呼叫总数为10万次,统计局内接通率;同时通过服务观察2万次的呼叫记录,统计局内接通率,两者的指标应达到99.96%以上。

        2. 局间接通率测试

          在话务清闲时,用人工呼叫方法或使用模拟中继呼叫器对每个直达出入局的指定测试号码各呼叫200次。数字局间接通率应达到98%以上。
          上述对局内、局间接通率的测试方法和指标,也适用于长途交换系统的局内接通率测试和长途电路接通率测试。

      6. 维护管理和故障诊断测试

        1. 人机命令进行测试

        2. 告警系统及其功能测试

        3. 话务统计、话务观察

        4. 局数据表的检查和修改

        5. 用例行测试的各种命令对用户线和用户电路、中继线和中继电路、公用设备、信号链路、交换网络进行定时、延时测试

        6. 验证系统控制台和测量台的维护管理功能

        7. 故障处理和诊断

        8. 系统建立和应急启动功能测试

        9. 验证系统的人机命令记录、事件报告记录及通行字功能。

      7. 数字网的同步与连接测试内容

        各级程控交换系统设备所配备的时钟等级和时钟性能参数必须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相符合;交换设备所配备的时钟必须按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步网规划实施同步连接,以便通过输入同步定时链路直接或间接跟踪于国家一级基准时钟PRC或区域基准时钟LPR;各级交换设备至少应接收两路同步定时信号(一主一备),其信号传输要尽量选取不同的物理路由或不同的传输系统。严禁从低级局(或可能形成定时环回的同级局)来的数字链路上获取同步定时信号,以免同步系统发生混乱;检查验证同步定时链路连接正确,跟踪基准时钟性能良好。

      8. 传输指标测试

        程控交换机的传输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传输指标测试也可在设备出厂前在工厂进行,并由厂家提供测试合格记录。

      移动通信系统的测试和优化

      移动通信系统的测试内容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的测试

      1. 基站侧的本机测试

        1. 基站站点参数表

          基站站点参数表主要是基站工程参数表,在基站本机测试时需要对基站的站点参数表进行采集及核对,保证每个参数的真实有效,以便后期对基站的正常工作及基站维护、网络优化提供基本保障。
          激战工程参数表包含基站的工程参数信息,包括站名、站号、配置、基站经纬度、天线高度、天线增益、天线半功率角、天线方位角、俯仰角、基站类型等。这些参数大部分在网络设计、规划阶段已经确定,这时需要对这些数据核实检查,保证参数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对于一些由于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过的参数,应进行修改登记,确保基站工程参数表内容为当前实际最新参数。

        2. 基站测试

          基站测试应包含基站基带部分测试、基站本机单板测试和基站天馈线部分测试三部分。

          1. 基站基带部分测试包含基站发射机测试与接收机测试

            基站发射机测试需要对发射频率偏差、相位误差、载波功率电平、功率/时间包络图、调制频谱及杂散辐射电平进行测试。
            基站接收机测试需要对参考灵敏度、同频干扰保护比及邻频干扰保护比进行测试。
            设备在出厂时,大部分参数已经进行了测试。但由于在运输、安装中的颠簸及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老化现象,基站射频部分应重新进行检测、功率校准及线性调整。
            目前大部分基站的定标发射功率为20W,基站射频部分功率过小,会严重影响基站的覆盖范围;而功率过大,会由于无线上下行链路的不平衡造成基站覆盖范围与有效使用范围不一致。
            应定期对基站发射机与接收机部分检查,避免由于功率偏移造成基站覆盖范围变化。

          2. 基站本机单板测试包括按照各个基站设备厂家要求所进行的基站各个板件的调测与数据的检查。

            为防止基站设备老化等原因引起的发射指标下降而造成电磁环境恶化,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应定期对基站设备进行测试,并通过调测及时发现出现故障或有故障隐患的板件,避免对网络带来危害。

          3. 基站天馈线部分测试包括天馈线驻波比(VSWR)测试及天馈线系统的增益计算。

            在移动通信中,驻波比表示馈线与天线的阻抗匹配情况。在不匹配时,发射机发射的电波将有一部分反射回来,在馈线中产生反射波。反射波到达发射机最终变为热量消耗掉,接收时也会因为不匹配造成接收信号不好。驻波比太高时,除了将部分功率损耗为热能,减少效率,减少基站的覆盖范围,严重时还会对基站发射机及接收机造成严重影响。天馈线驻波比的测试应按照要求使用驻波比测试仪,要求驻波比小于等于1.5
            VSWR=((发射功率)0.5+(反射功率)0.5)/((发射功率)0.5-(反射功率))
            由于各个基站的馈线长度不同、馈线型号及天线型号有可能不同,应计算各个基站天馈线系统的增益,并依据此式计算和调整各个基站基带射频的发射功率,保证各个基站的天线输出功率保持一致,保证基站的覆盖范围,为后期的网络优化提供保障。
            基站测试工作应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基站设备在运行和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难以避免的情况,因此,定期的基站测试工作是保证网络质量的有力保障。

      2. 交换侧的测试

        交换侧的测试应包含交换系统功能检验与交换子系统设备性能指标测量

        1. 交换系统功能检验包含以下13项内容。

          1. 系统建立功能: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自动/人工再装入及系统自动/人工再启动。

          2. 系统信号方式:包括No.7信号方式的检测、随路信号方式的检测及No.7信号与随路信号的配合检测。

          3. 基本业务处理功能:拨打各种业务类别电话。

          4. 补充业务功能:包括呼叫转接类、呼叫限制类、号码识别类及呼叫完成类补充业务。

          5. 短消息与语音信箱业务。

          6. 传真。

          7. 承载业务。

          8. 移动性管理功能:包括位置更新、切换功能。

          9. 安全管理功能:包括鉴权功能、HLR/EIR中的鉴权维护功能与MSC/VLR中的鉴权维护功能。

          10. 计费功能:包括基本计费、立即计费、实时计费、计费差错率与计费文件处理。

          11. 维护管理功能:包括人机命令、数据处理、系统告警、系统实时控制、诊断及再启动、设备主、备倒换及服务观察。

          12. 话务统计功能:包含呼叫次数及话务量统计、平均占用时间统计、话务拥塞统计、服务质量统计与移动性能统计(切换统计、位置登记统计、鉴权统计)。

          13. 系统网络管理:包括网络状态监视、VLR监测、HLP/AUC监测、数据接口、接受并执行指令及故障报告。

        2. 移动交换子系统设备性能指标测量

          1. 接通率:在开局前应用模拟呼叫器和人工拨打进行大话务测试,包括对局内和局间(移动局和本地局)接通率的测试。局内接通率应达到99.96%,局间接通率应达到98%。

          2. 局间中继测试:正常通话、久叫不应、中继忙、呼叫空号等性能应良好。

          3. 同步检验:时钟基本功能、同步设备倒换(自动或人工)功能及时钟频率偏移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4. 2Mbit接口参数。

      移动通信设备的网络测试

      移动通信设备的网络测试主要是针对网络性能进行验证测试,测试内容包含网络性能统计测量、路测和拨打测试三项工作。网络性能验证测试可以为网络优化提供参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网络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1. 网络性能统计测量

        网络性能统计测量是指通过网络操作管理中心(OMC)对关系到网络性能质量相关的统计指标进行统计测量,借以反映整个网络的性能。常用的重要指标包含话务掉话比、网络负荷、掉话率、话务量、切换成功率、坏小区比例、拥塞率、系统接通率等。
        通过对网络性能的统计测量,可以更好地掌握目前的网络现状,建立切合网络现状的话务模型,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步的具体优化工作,对以后的网络扩容及网络规划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2. 路测(DT)

        路测(Drive Test)是借助测试软件、测试手机、GPS、电子地图及测试车辆等工具沿特定路线进行无线网络参数和语音质量测定的测试形式。通过收集在移动过程中移动台呼叫及通话过程中的信令消息,借此反映当前移动过程中的网络覆盖、信号质量、接通率等一系列问题。路测得到的数据借助后台软件分析,对网络进行评估和分析查找问题,并通过优化来进行处理。

      3. 拨打测试(CQT)

        CQT测试是在测试区域选择多个测试点,在每个点进行一定数量的呼叫,通过呼叫接通情况及测试者对通话质量的评估,分析网络运行质量和存在的问题。CQT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网络的状况。选点原则:大型城市宜选50个测试点,中型城市宜选30个测试点,小型城市选20个测试点。测试点应按照地理、话务楼宇功能等因素综合考虑,均匀分布。市区内应选择机场(或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商业娱乐中心、宾馆以及高话务密度地区10个室内测试点。选点时,应结合客户服务中心记录用户对网络质量的投诉情况,城市已投入使用的最高层建筑、最大商业中心等多层建筑也应列入选点范围。

      移动通信系统的网络优化要求

      网络优化的概念

      移动通信的网络优化就是对正式投入运行的网络进行参数采集、数据分析,找出影响网络运行质量的原因,并通过对网络进行参数和资源调整和采取某些技术手段,使得网络达到更加运行状态、现有网络资源获得最佳效益,同时还要对网络今后的维护及规划建设提出合理建议。移动通信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覆盖、容量、质量三者之间的矛盾,网络优化的方法之一就是平衡这三者之间的矛盾,网络优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平衡的过程。网络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网络发展的始终,它随着对用户服务的不断升级而不断深入。

      网络优化的分类

      1. 从网络的结构方面来划分,移动通信的网络优化可分为无线网络优化和交换网络优化两个方面:

        1. 无线网络优化主要指与空中接口部分相关的设备和设备相关参数的优化。由于无线电波传播受障碍物的阻碍及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变化,影响最初网络设计时无线覆盖模型,所以,必须根据无线环境优化无线设备,以达到网络覆盖的要求。这个过程主要是对基站子系统无线资源参数及小区参数进行微调。

        2. 交换网络的优化涉及调整交换侧的容量和参数两项内容。在网络优化过程中,应根据新的网络的承载情况对其重新做出调整。

      2. 从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的时间顺序方面来划分,移动通信优化可分为网络新建后的工程优化和运行维护中的专业网络优化两类。

        1. 网络建设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就是覆盖和质量问题。由于无线环境覆盖不足,出现部分区域无信号或信号较弱,导致呼叫困难、掉话、语音质量差,所以满足覆盖是工程优化中的重要方面。在优化时,需要优化调整覆盖的方向和覆盖的深度,以适应用户的需求。

        2. 随着网络的成熟,覆盖问题得到解决,但用户不断地增加,网络表现为容量和质量之间的矛盾突出。运行维护中,需要专业的优化队伍对网络的资源和相关参数再次平衡,消除矛盾。

      网络优化步骤

      1. 网络数据收集

        网络数据的收集工作包括:收集网络的整体运行性能指标和数据、了解优化区域的地形分布、分析客户的话务模型分布、清楚基站站点位置分布、收集天馈线资料、规划小区频率、配置硬件资源及交换资源等,另外还要收集手机用户投诉并结合手机用户的感知情况,正确做出资源和参数的建议和整改方案。

      2. 优化工具准备

        优化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优化工作中必须的硬件及软件的正常使用。一般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准备工作。

        1. 网络优化所需硬件包括:适当数量的笔记本电脑、路测使用的车辆及装备、路测使用的仪表及相关电源等外设、测试所用的手机及相关电源和外设、天线调整工具(如扳手、电调天线专用工具等)、安全工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2. 网络优化所需软件包括:前台路测专用软件、后台路测分析软件、地图专用软件、网络基站的地理位置信息及基站的硬件资源等、信令仪及相关跟踪分析软件、远端机近端登陆OMCR或OMP的软件、网络运行指标数据的提取即话务统计及分析专用软件、其他如个人自编的相关的软件等工具。

      3. 网络话务统计分析

        通过对话务统计,罗列出系统中一项或多项指标差的基站和相关系统的主要参数,通过对其进行分析,找出不合理的设置,重新对其进行设置并验证,使指标趋于合理。

      4. 路测(DT)及室内CQT测试,测试数据分析

        通过路测和CQT测试,了解真实的无线环境,并按照设计覆盖的区域进行调整。通过路测,可以判断无线小区实际覆盖的范围,观察信令接续流程,检查邻区关系及切换参数,验证天馈系统实际的安装情况,全面了解网络状态。通过路测和CQT测试,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路测(DT)时,应使用车辆、仪器仪表及测试手机,对网络的测试数据进行测试记录。测试内容包括所测地域的信号覆盖范围、接收信号场强分布、切换区域及切换点、掉话点、语音质量、误帧率或误码率等。
        CQT主要是对室内或某个测试点进行一定数量的呼叫,通过分析所记录的数据来评估通话质量以及特殊地点的切换方式,解决网络中存在的点的方面的问题,已解决客户投诉。

      5. 参数修改及结果验证

        通过整合话务统计及路测的分析结果,提出系统参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包括邻区关系调整、小区覆盖范围调整、基站的发射功率和天线高度、下倾角及方位角调整、频率规划或PN码规划、小区话务分担等内容。调整方案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调整方案实施后,要迅速重新进行话务指标统计跟踪,及时对比指标的变化情况,同时需要对无线环境进行路测验证。可能需要反复调整和测试,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网络优化的内容与性能指标

      系统的参数调整内容很多。从NSS侧来看,主要应提高交换的效率,适当增加交换容量和调整中继数量;从BSS侧来看,主要包含基站或天线的位置、方位角或下倾角、增加信道数、小区参数等。
      从移动终端感知来讲,网络指标主要包括掉话率、呼叫建立成功率、语音质量、上下行速率等。
      网络优化应主要从掉话、无线接通率、切换、干扰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掉话分析

        掉话分析主要是通过话务统计分析,找出掉话的原因是属于无线的掉话,还是系统内部参数的设置不当引起系统内部处理失败的系统掉话。分析时,可以通过了解参数设置如切换参数、切换门限等找出掉话的原因,有时还需要根据用户反映,进行路测和CQT呼叫质量测试等手段的配合,通过分析信号场强、信号干扰、参数设置找出掉话原因。

      2. 无线接通率分析

        影响接通率的主要因素是业务信道和控制信道的拥塞,以及业务信道分配中的失败。解决办法是进行话务的均衡和话务分担,或者增加该站的容量资源。话务不均衡的原因表现在基站天线挂高、俯仰角和发射功率设置不合理,小区过覆盖、超远覆盖或由于地形原因及建筑物原因造成覆盖不足。这些都影响手机的正常起呼和被叫应答。另外,小区参数设置不合理也会对无线接通率产生影响。

      3. 切换分析

        严格意义上来讲,切换同邻区列表关系紧密。分析时,应首先检查定义的邻区关系的准确程度,接下来需要检查目标小区是否由于硬件问题、拥塞或传输及交换故障导致无法指派;同时,还需要检查无线环境是否可能导致干扰,使得切换的信令不畅,手机无法占用系统所分配的信道;另外,还需检查是否与切换参数和相邻小区的定义有关。

      4. 干扰分析

        无线信道的干扰是无线通信环境的大敌。GSM是干扰受限系统,干扰会增加误码率,降低语音质量。严重超过门限的,还会导致掉话。一般规定误码率应在3%以内,大于10%将无法正常解码还原声音。GSM对载波干扰设置门限,同频道载干比应≥9dB,邻频道载干比应≥-9dB。CDMA和TD-SCDMA是自干扰系统,具有较强的抗多径干扰和抗窄带干扰的能力。对于CDMA和TD-SCDMA系统,干扰会降低系统的容量,很强的多径干扰和窄带干扰会严重影响网络的指标。WCDMA也是干扰受限系统,网络的质量与容量与背景噪声有关。对于上述干扰,可以通过话务统计分析、用户反映及采用扫频仪等实际路测跟踪来排查。

      微波通信和卫星通信系统调测

      SDH微波设备及系统调测

      微波设备单机调测(以SDH数字微波为例)

      1. SDH微波接收设备测试

        SDH微波接收设备测试项目包括:

        1. 接收机门限电平;

        2. 自动增益控制范围;

        3. 收信机本振频率偏差;

        4. 收信机中频输出电平。

      2. SDH微波发信设备单机测试

        SDH微波发信设备单机测试项目包括:

        1. 发信机输出功率;

        2. 发信机中频输入电平:用功率计在调制器中频输出口测试的中频电平就是发信机中频输入电平;

        3. 发信机ATPC控制范围;

        4. 发信机本振频率的偏差:用频率计在收信本振源输出口测试其频率;

        5. 发信机三阶交调(IM3在额定发射功率时测试)。

      3. 天馈线系统测试

        天馈线系统测试项目包括天线方向、交叉极化鉴别率(XPD)、馈线电压驻波比。

        1. 天线方向调整

          根据相邻微波站的实际方位和天线海拔高度差,计算出天线方位角和俯仰角的数值,在水平面和垂直面内调整天线方向。
          注意:天线方向调整必须在没有严重衰落的时间内(如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左右)进行。场强不够的原因主要有仪表校准不对,接触不良;水平或垂直方位不是最佳位置;塔高不够,站间有阻挡;中间有大片水面,传播不好等。如站距长或接收机灵敏度不够高,可用微波机架发送信号。

        2. 交叉极化鉴别率(XPD)的调整

          在本站用射频信号发生器发送单频信号至发信天线垂直(或水平)口,在对端站将频谱分析仪接至收信天线的垂直(或水平)极化端口,记下相应的接收信号电平(Pr1)。
          将频谱分析仪接至收信端天线的水平(或垂直)极化端口,旋转馈源的方向,使该正交极化端口的接收电平至最小点Pr2。则天线的极化鉴别率=Pr1-Pr2,一般应大于38dB。

        3. 馈线电压驻波比测试

          馈线电压驻波比测试配置如图1L412041(P133)。

      中继段测试项目

      中继段测试项目包括中频幅频特性和中频群时延响应特性测试、收信接收场强、分集接收系统绝对时延差(DADE)的测试和调整、交叉极化(XPIC)改善度测试和调整。

      系统测试

      1. 保护倒换功能的验证

        保护倒换功能的验证包括人工模式保护倒换功能的验证、自动倒换功能的验证和波道倒换优先级的验证三项内容。

        1. 人工模式保护倒换功能验证

          这项测量的目的是验证每个主波道的业务信号可以被人工倒换到备用波道上,人工模式撤销时,系统返回主用波道;验证当备用波道不具备倒换条件时(或者其性能恶化到低于规定的限值,或者备用波道已被人工关闭时),不容许主波道倒换到备用波道。

        2. 自动倒换功能验证

          通过在逻辑分析仪上观察有关的控制信号,来确定波道保护要求登记(即产生保护请示信号的时刻)与通道中的实际倒换动作(即产生倒换控制信号的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该时间间隔取决于通过监控通道的传输时延以及中继站的数目等。
          以类似的方式逐渐减小波道1上的BER值,直至保护倒换设备启动从备用波道回到主波道的倒换。

        3. 波道倒换的优先级验证

          对没有优先级的波道应验证先到先服务的原则。对有优先级的波道,在测试期间,应保证所有波道都处于工作状态,验证时应先模拟优先级较低的波道(例如波道X)出现故障而切换到备用波道。在此条件下,以相同方法使优先级较高的波道也出现故障。然后验证波道X是否从备用波道退出而由第二各波道所代替。
          另外还应验证当一个波道出现故障并占用了备用波道时,另一个波道(其优先级与前一个出现故障的波道相同或低于前一个波道)的故障对备用波道的占用没有影响。验证过程中,对所有可能的波道组合重复以上测量。

      2. 数字微波通道的测试

        1. 误码性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检查在正常传播情况下的误码率、测量电平余量、进行长期工作的误码统计。

        2. SDH设备输出端最大固有抖动的测试:测试点应在接收机的基带数字出口处。

        3. SDH网络输入端抖动容限的测试:测试点应在接收机的基带数字入口处。

        4. 联络公务信道的测试:包括区间公务和直达公务拨打实验两项内容。公务应能到达指定站点,并且通话时无明显噪声。

        5. 倒换段无损伤倒换调整测试。

      网管系统的功能检查

      SDH微波网络管理是电信管理网(TMN)中的一个子集,他负责对SDH微波的各网络单元(NE)进行管理,采用分布管理过程,一般分为网元层、网元管理层、网络管理层。具备的功能如下:

      1. 故障、告警和维护管理功能

        要求SDH微波网络管理系统对已开通的SDH微波网络的运行状态进行巡查、监视,对告警信息、故障信息进行定位,并具有告警信息和屏蔽功能,可用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的告警等级,并具备闻铃告警功能。

      2. 系统配置功能

        系统配置包括系统组织、控制和保护状态,安装配置参数数据的提供和修改。除此之外,还应具有网络配置数据采集,网元状态和控制,网元的软件下载和通道建立。能支持各种环路的配置管理的设置、存储、检索和改变保护倒换的参数;实际网络的配置应能按请求并以图形方式在网管设置屏幕上完成。

      3. 性能管理功能

        性能管理是对SDH微波网管系统的网元进行性能评估,并能给出分析报告,实现网络的性能监视、分析和控制管理。能存储和报告15min和24h这两类性能事件数,并能报告“当前”和“近期”两种性能监视数据。

      4. 统计功能

        SDH微波通道网管系统内微波设备的数据、保护切换事件的发生次数、持续时间、传输性能劣化时的告警事件等数据参数进行存贮,按小时、天、周、月、年等时间间隔分类型打印和显示,对不同类型事件进行统计检索。

      5. 安全管理功能

        安全管理是网络正常有效运行的保证手段,其功能包括:操作者合法性的审定,访问控制合法性的鉴权,数据输出权利的核定,并能对系统各级操作员、管理者的权限和责任区进行设定、监视和实施控制,信息可以索引,能保证数据的机密、完整性。

      卫星通信系统测试及入网验证测试

      地球站测试分为单机测试、分系统测试、卫星链路开通测试等几项测试内容。单机测试即对卫星系统中各设备的性能指标测试;对分系统指标测试称为分系统测试在两个地球站之间是否能建立起某种业务电路连接,检验这种连接的最初测试称为开通测试。这三类测试是相互关联的,递进的。构成分系统的设备首先要满足单机指标的要求,才能建立分系统;当某一地球站想要与另一地球站建立新的业务连接时,首先这个地球站内的各个分系统都需满足分系统指标要求,此时方可进行与另一个站的开通测试。

      单机测试

      单机测试是对某一设备单机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是一项最基本的指标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高功率放大器测试、输出功率和增益测试、输出噪声和杂散测试、低噪声放大器测试、增益—频率特性测试、互调失真测试(三阶互调、互调失真特性)、变频器测试、幅频特性测试、群时延特性测试、相位噪声测试等。

      地球站天线系统测试

      地球站天线系统测试可分为馈源系统测试和天线入网验证测试。

      1. 馈源测试是用来检验馈源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指标。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天线系统是否能通过入网验证测试。

      2. 天线入网验证测试是卫星组织为保证卫星系统正常运转,有效地利用卫星资源,对一个新建或天线经过改造的地球站在使用卫星前,必须进行的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做出是否批准该地球站入网运行的决定。

        天线入网验证测试主要包括天线增益测试、天线方向图测试、交叉极化隔离度测试。

        1. 天线增益测试是天线的一个重要性能指标。

        2. 天线发射方向图是入网验证的强制性项目,是检验天线发射旁瓣特性的一个手段。测量天线方向图时,必须使用天线增益数值。

        3. 交叉极化隔离度是让被测站天线在正确跟踪卫星条件下,测出天线收发频段的在轴隔离度。其计算公式为:

          隔离度=20lg[主极化分量功率/交叉极化分量功率]
          我国现行的国标对于国内卫星系统的交叉极化隔离度的要求是:天线在轴方向交叉极化隔离度应≥33dB,天线偏轴1°~10°的旁瓣交叉极化隔离度应≥10dB。

      地球站系统联测

      系统测试是指将地球站射频、中频、基带的设备用电缆、波导以及一些必要的部件(如合成器、功分器、衰减器、耦合器以及负载等)连接起来,进行恰当的调整,使其各部分能够相互配合工作,并对连接好的设备进行测试。地球站系统联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上行系统联测应测试上行系统电平与频率调整测试、中频—射频幅度/频率特性、中频—射频群时延特性、寄生辐射与带外辐射、上行互调辐射、EIRP能力和上行功率及频率稳定度、上行相位噪声;下行系统联测应测试下行系统电平与频率调整测试、射频—中频频率响应、群时延特性、下行相位噪声;基带—射频—基带环路测试。

      卫星链路开通测试

      一个地球站的卫星链路开通测试的测试方法共有3种:

      1. FLU完全测试:是在一个发信站和一个或多个收信站之间的一个新的单一或多址载频上,进行初次开通时的测试;

      2. ELU存在载频测试:是在一个发信站已与其他站发生业务的情况下,一个新的接受站接受此载频的初次开通测试;

      3. ALU简略测试:是在一个载频只是作为一种临时业务时,所进行的卫星链路测试。对于载频重新安置、业务转换或一些紧急情况下所开通的载频,应进行此类测试。

      入网验证测试程序

      卫星通信网是由若干个地球站经过卫星通信线路连接而成。在地球站入网前,必须验证该站在各方面是否符合必备的工作特性,并保证与空间段(指卫星及地球站有关射频的传输通道)的适当接口,维持网的正常运行。入网验证就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对地球站的必备特性进行测试和认证的过程。只有在入网验证测试中合格的地球站才能获准进入卫星通信网商业运行。卫星通信网运行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入网申请予批准、验证测试与认证以及开通测试等阶段。地球站的入网验证测试应在监测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下,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1. 测试前,由被测站按照正常途径申请电路,调通至监测管理中心的勤务专线。

      2. 被测站应该完成站内设备测试,并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3. 被测站应该具备其精度经监管管理中心认可的测试仪表。

      4. 正式入网验证测试前,被测站应该将本站收发支路馈线损耗、定向耦合及天线转速等参数通报监测管理中心。

      5. 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监管中心安排测试时间,并向被测站提供天线指向参考值和所用转发器参数,之后,可实施以下项目测试:线收、发方向图、线收、发增益、地球站的品质因数G/T值、全向有效饱和输出功率EIRP和上行频率稳定度。

      验证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为天线测试和站内测试两大部分。一般先进行站内测试,再进行天线系统测试,以测试计划为准。在进行天线系统测试时,可用卫星信标信号或用测试站发射测试载波信号两种方式,一般以测试站发射测试载波信号为主。
      用户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中规定的测试条件、测试要求以及操作要求进行,保证所获得的测试结果真实有效。
      根据各卫星公司对地球站入网验证的要求不同,参加入网验证的卫星地球站的类型不同,测试项目也不同。卫星通信地球站测试项目见表1L412042。
      天线测试系统:

      测试类型 一类、二类卫星通信地球站测试项目 备注
      天线测试系统 发射天线方向图测试 强制要求
      天线测试系统 发射天线隔离度测试 强制要求
      天线测试系统 发射天线增益测试 强制要求
      天线测试系统 接收天线方向图测试 非强制要求
      天线测试系统 接收天线隔离度测试 非强制要求
      天线测试系统 接收天线G/T值测试 强制要求

      站内测试:

      测试类型 一类、二类、三类卫星通信地球站测试项目 备注
      站内测试 杂波测试 强制要求
      站内测试 交调测试 强制要求
      站内测试 各种业务调制特性测试 强制要求
      站内测试 载波功率稳定度测试 强制要求
      站内测试 载波频率稳定度测试 强制要求

      电源施工技术

      电源施工安装工艺和技术要求

      配电设备的安装

      各种电源设备的规格、数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配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其偏差应不大于10mm。柜式设备机架安装时,应用4只M10~M12的膨胀螺栓与地面加固,机架顶部应与走线架上梁加固。
      设备工作地线要安装牢固,防雷地线与机架保护地线安装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设备安装必须按抗震要求加固。

      电池架的安装

      电池架的材质、规格、尺寸、承重应满足安装蓄电池的要求,电池架排列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电池铁架安装后,各个组装螺钉及漆面脱落处都应补喷防腐漆。铁架与地面加固处的膨胀螺栓要事先进行防腐处理。
      蓄电池架应按要求采取防震措施加固。

      蓄电池安装

      所安装电池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并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入网许可证。
      电池各列要排放整齐。前后位置、间距适当。电池单体应保持垂直与水平,底部四角应均匀着力,如不平整,应用耐酸橡胶垫实。安装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时,电池标志、比重计、温度计应排在外侧(维护测)。安装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时,应用万用表检查电池端电压和极性,保证极性正确连接。
      安装蓄电池组时,应根据馈电母线(汇流条)走向确定蓄电池正、负极的出线位置。
      酸性蓄电池不得与碱性蓄电池安装在同意电池室内。

      太阳电池组装方式

      太阳电池组装方式有平板式和聚光式两种,目前通信电源系统主要采用的是平板式。这种太阳电池方阵是由若干个太阳电池子阵组成,并且是固定安装,能按季节调整向日角度。它采用了透射力强的玻璃(95%以上的透射力)作为罩面。

      1. 太阳电池的基础建筑要求

        太阳电池方阵架的基础、位置、尺寸、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太阳电池基础宜布置在机房屋顶或室外地面上,周围应无数木、遮挡物。电池输出线进入室内控制架的预埋穿线孔管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 太阳电池方阵安装

        太阳电池方阵采光面应按设计规定方向进行安装。多列方阵之间应有足够空间。太阳电池支架所用金属材料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太阳电池支架四周维护走道净宽应不少于800mm,电池板组之间距离应不少于300mm,电池板块之间不少于50mm,太阳电池支架的仰角应能人工或自动调整。
        太阳电池支架应有良好的接地和防雷措施。

      3. 太阳电池板安装

        太阳电池极板之间的电源连线以及进入室内太阳电池组合电源架的太阳电池组输出线应采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缆线,应布放整齐,走向合理,其金属护套在进入机房入口处前应就近接地,并且芯线应安装相应电压等级的避雷器。
        太阳电池极板安装完毕后,在天气晴朗或正常情况下,检查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1. 发电机组安装

        机组安装应稳固,地脚螺栓应采用“二次灌浆”预埋,预埋位置应准确,螺栓规格为M18~M20,外露一致,一般露出螺母3~5丝扣。
        机组与底座之间要按设计要求加装减振装置。安装在减振器上的机组底座,其基础应采用防滑铁件定位措施。
        对于重量较轻的机组,基础可用4个防滑铁件进行加固定位。对于2500kg以上的机组,在机器底盘与基础之间,须加装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抗震器减振。
        油机的油泵、油箱、水泵、水箱安装应牢固平直。油箱、水箱要按设计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燃油管路安装应平直,无漏油、渗油现象。
        应按要求对柴油发电机的机组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2. 排烟管路安装

        排烟管路应平直、弯头少,管路短。烟管水平伸向室外时,靠近机器侧应高于外伸侧,其坡度应在0.5%左右,离地高度一般应不少于2.5m。排烟管的水平外伸口应安装丝网护罩,垂直伸出口的顶端应安装伞形防雨帽。

      3. 其他管路的安装

        输油管路安装时,油泵与油管连接处应采用软管连接。在正常油压下不应有漏油、渗油现象。
        冷却水管路安装时,要平直、牢固、倾斜度应不大于0.2%,且与流向一致。在正常压力下,不应有漏水、渗水现象。
        风冷柴油机进风管和排风管的安装应平直,高度应符合要求。吊挂要牢固,接头处应垫石棉线或石棉垫,不得漏气。同时还应装有防尘等措施。
        埋于地下的钢管应采取防腐措施,穿越其他设备及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以保护。

      4. 管路涂漆

        管路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应涂一层防锈底漆和2~3层面漆。管路喷涂油漆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管:天蓝色或白色;
        水管:进水管浅蓝色,出水管深蓝色;
        油管:机油管黄色,燃油管棕红色;
        排气管:银粉色。
        在管路分支处和管路的明显部位应标红色的流向箭头。

      风力发电系统的安装

      通信电源系统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的额定发电功率多数为1kW级至10kW级,主要安装用拉索固定的柱式或桁架式风力机。通信用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安装之前,应该做好各种必要的准备工作。

      1. 塔架基础

        塔架基础包括拉索、地锚和基础。塔架基础的类型和规模由将要安装的风力发电机组的尺寸和高度来确定,应符合设计要求。需要混凝土基础的,该项土建工程必须在安装机组开始前21天完成。较小的风力发电机组不需要特殊的基础结构,但为了保证合适的拉索拉力,不同的土壤条件需要不同的地锚设计,安装时应该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安装地锚时,应使地锚的指向与风力机立柱成45°角,并与地面保持100~200mm距离。

      2. 装配塔架

        装配塔架应按照塔架或机组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进行;应使用高强度构件,所有构件均需做防腐处理;如果需要将电源线放置在塔架内,应在塔架装配的同时进行布线;对提升塔架用的拉索要做好标记。

      3. 安装风力发电机组

        风力发电机主要由轮毂、叶片、发电机、尾翼等部分组成。安装步骤及要求如下:

        1. 电气连接。塔架中的电气线路通常经由一组汇流排连接到机舱,通常情况下,汇流排安装在风力机的回转体上。连接电气线路前,首先应核对各种电路的连线端子,然后为发电机回路和控制线路作标记。完成电气连接后,继续进行塔架里的布线,以确保在把风力机装上塔架过程中电路的安全性。

        2. 安装主机座。如果机舱与塔架之间设有主机座,应先将主机座安放在塔架顶端。安装时,须注意主机座与塔架中心对准,并旋紧固定螺栓以防止机舱振动。

        3. 装配机头。按照说明书和图纸要求将轮毂、发电机和尾舵等组件、部件装配到一起。

        4. 进行塔架内布线和测试。在安装风力机叶片之前应完成控制器的接线,这样可以通过手动方式让交流发电机旋转,以测试交流发电机的相序或直流发电的极性。在发电机、控制器和整流器处都需标出电源线的相序或正负极,以备检查。

        5. 安装风力机叶片。使轮毂朝上,开始安装叶片。注意测量各叶片间的角度和叶间距离,尽量减少安装误差,确保各叶片的节距和角度完全相等。任何微小的误差都会给机组带来振动和噪声。

        6. 按照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安装整流罩,并将尾舵固定在尾翼杆上。

        7. 安装尾翼。按照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将尾翼安装在机舱后部。许多风力机使用尾翼作为偏航的方法。在连接回转轴承时要特别小心,对轴承的任何损坏都可能使风力机在遇到高风速时因无法收拢尾舵而限速。

      4. 竖立塔架

        竖立塔架是最后一个工序。操作步骤如下:

        1. 防止涡轮机转子旋转。在提升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机组叶片转动。

        2. 将牵引侧的拉索移至地锚。注意保护好每个钢缆和钢缆夹,在移动时保持每条钢缆上的张力。

        3. 保持塔架水平,检验塔架是否在所有方向上都是垂直的。对拉索张力做最后的调整,以确保塔架垂直度。

        4. 收紧拉索。

        5. 应在4~5个星期内检查拉索张力情况,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整。

      馈电母线安装和电源线、信号线布放

      1. 馈电母线安装

        母线安装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安装牢固,保持垂直与水平,每米偏差应不大于5mm。穿过墙洞两侧的母线应分别用支撑绝缘子与墙体两侧加固。母线在上线柜内安装时,应有支撑绝缘子与上线柜固定,母线在走线架上安装时,应有支撑绝缘子与走线架固定。
        母线在槽道中必须平行、水平安装,靠近设备侧为正极,靠近走道侧为负极。母线在走线架连固铁上必须上下水平安装,下端为正极,上端为负极。
        在有抗震要求的地区,母线与蓄电池输出端必须采用“软母线”连接条进行连接,穿过同层房屋防震缝的母线两侧,也必须采用“软母线”连接条连接。“软母线”连接条两侧的母线应与对应的墙壁用绝缘支撑架固定。

      2. 布放电源和信号线

        布放电源线必须是整条线料,外皮完整,中间严禁有接头和急弯。沿地槽布放电源线时,电缆不宜直接与地面接触,可用橡胶垫垫底。
        电源线穿越上、下楼层或水平穿墙时,应预留“S”弯,孔洞应加装口框保护,完工后应用阻燃和绝缘板材料盖封洞口,其颜色应与地面或墙面基本一致。电源线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铠装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外径的12倍,塑包线和胶皮电缆不得小于其外径的6倍。

      3. 室外电缆的敷设

        室外直埋电缆敷设深度应根据工程设计而定。无规定时一般深度为600~800mm。遇有障碍物时或穿越道路时应敷设穿线钢管或塑料管保护。

      4. 电源线穿越钢管(或塑料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管径、壁厚、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管内应清洁、平滑。电源线穿越后,管口两端应密封。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

      接地装置安装

      1. 接地装置的安装

        新建局站的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装置的位置、接地体的埋深及尺寸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接地体埋深上端距地面不应小于0.7m。在寒冷地区应在冻土层以下。
        接地装置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引入线。这主要是因为裸铝易腐蚀,使用寿命短。

      2. 安装接地引入线

        接地引入线的长度不宜超过30m,其材料为热镀锌扁钢或圆钢,界面不宜小于40mm×4mm。接地体和接地体连接线连接处必须焊接牢固,对于所有接地装置的焊接点都要进行防腐处理。
        敷设的接地引入线在与公路、铁路、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引入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穿管加以保护。在有化学腐蚀的地方还应采取防腐措施。裸露在地面以上的部分,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3. 接地汇集装置安装

        接地汇集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端正,并应与接地引入线连接牢固,设置明显的标志。

      电源系统加电检验和电池充放电要求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设备通电前,应保证布线和接线正确,无碰地、短路、开路和假焊等情况;机内各种插件应连接正确;机架保护地线连接可靠;设备开关、闸刀转换灵活、松紧适度、灭弧装置完好,熔断器容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机内布线及设备非电子器件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技术指标规定,无规定时,应不小于2MΩ/500V。

      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内容包括:交流配电设备的避雷器件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能自动(或人工)接通、转换“市电”和“油机”电源,并发出声、光告警信号。“市电”停电时能自动接通事故照明电路。“市电”恢复供电时应能自动(或人工)切断事故照明电路。输入、输出电压、电流测试值应符合指标要求。事故、“市电”停电、过压、欠压、缺相等自动保护电路应能准确动作并能发出声、光告警信号。本地和远地监控接口性能应正常。

      直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直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内容包括:输入、输出电压、电流测试值应符合指标要求。可接入两组蓄电池,“浮—均”充电转换性能应符合指标要求。过压、过流保护电路和输出端浪涌吸收装置功能应符合指标要求,电压过高、过低、熔断器熔断等声光告警电路应工作正常。配电设备内部电压降应符合指标要求(屏内放电回路压降应不大于0.5V)。

      直流—直流变换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直流—直流变换设备通电测试检验内容包括:变换器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电流、稳压精度、输出杂音电平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应有限流性能;限流整定值可在105%~110%输出电流额定值之间调整;变换器事故、过压、开路、欠流、过流或短路等保护电路应动作可靠,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逆变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逆变设备通电测试检验内容包括:输入直流电压、输出交流电压、稳压精度、谐波含量、频率精度、杂音电流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市电与逆变器输出的转换时间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输入电压过高、过低、输出过压、欠压、过流、短路等保护电路动作应可靠,声、光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开关整流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1. 整流模块工作参数设置和检验

        通电前应检查交流引入线、输出线、信号线、机柜内配线连接应正确,所有螺钉不得松动,输入、输出应无短路。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接通交流电源,检查三相电压值应符合要求,观察通电后模块显示器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应对整流模块的工作参数进行设置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输入交流电压、电流;输出直流电压、电流;输出限流、均流特性;自动稳压及精度;浮充、均充电压和自动转换;输出杂音电平等。

      2. 监控模块告警门限参数设置和检验

        监控模块告警门限参数设置和检验的内容包括:交流输入过压、欠压、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压、欠压、输出过流、欠流告警;蓄电池欠压告警;蓄电池充电过流告警;负载过流告警;输出开、短路告警;模块熔丝告警。另外,自动保护电路应动作准确,声、光告警电路应工作正常。

      3. 其他性能的检验

        发电机组供电时应工作稳定,不振荡。浮充/均充方式应能自动转换,输出应能自动稳压、稳流。
        同型号整流设备应能多台并联工作,并具有按比例均分负载的性能,其不平衡度不应大于5%输出额定电流值。
        功率因数、效率和设备噪声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应能提供满足“三遥”性能要求的本地和远端监控功能接口。

      太阳能电源控制架和太阳电池检验

      1. 交流配电单元

        交流配电单元的检查内容包括:市电防雷装置应良好;当市电停电时,应能自动转换接通油机供电开关,并发出警示信号;交流输入、输出电压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2. 直流配电单元

        直流配电单元的检查内容包括:直流供电回路,电压降不得大于500mV(从蓄电池熔断器输入端到负载熔断器输出端);太阳电池方阵各组输入应能根据太阳电池能量大小自动接入或部分撤除;能自动为蓄电池浮、均充电;太阳电池能量不足时,蓄电池应能自动接入,为负载供电;太阳电池及蓄电池能量不足时,应能发出信号,启动“市电”或“油机”供电系统供电及浮、均充电。

      3. 整流模块

        整流模块的检查内容包括:输入电压、电流;输出电压、电流,浮、均充可调范围;限流;过压、过流、欠流指示;输出杂音;按“菜单”键和“确认”键,进行各种参数设置;经检测电器性能应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4. 系统监控器

        系统监控器的检查内容包括:当母线电压低于54V,太阳电池方阵应能逐组加入,直至54V停止;当母线电压高于56.6V时,太阳电池方阵应能自动逐组撤除,直至56.6V;当母线电压低于49.8V或蓄电池累计放出总量5%~10%时,应能自动启动“油机”或“市电”,使整流模块输出浮充电压,直到充满为止;当母线电压低于48V,或蓄电池累计输出容量10%~20%时,应能使整流模块输出均充电压,直到充满为止。

      发电机组试机

      发电机组试机应做试机前的检查空载试验、带载试验,监控开通后应能实现油机的自动启动、停机、自动调整输出电压、频率及故障显示、油位显示。

      蓄电池的充放电

      1.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初充电

        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单体电压、温度、极性与设计要求相符,无错极,无电压过低现象。充电前必须把油机启动与“市电”自动转换调整好。初充电期间(24h内)不得停电。如遇停电,必须立即启动发电机供电。新装蓄电池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充电电压应符合规定要求。

      2. 蓄电池放电试验

        放电测试应在电池初充电完毕、静置1小时后进行。放电用负载应安全可靠,易于调整。放电时应注意电流表指示,逐步调整负载,使其达到所需的放电电流值。初放电应符合电池出厂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无规定时,铅酸蓄电池以10小时率放电,放电3小时后,即可用电压降法测试电池内阻。电池内阻应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R=(E-U)/I
        放电至终了电压的快慢叫放电率。普通放电率可用时间表示,其中多数用10小时率作为正常的放电率。

      3. 放电的要求

        为了防止放电过量,初次放电的终了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70%,放电3h后的电池内阻应符合技术要求。放电完毕,在3h内应以10小时率进行二次充电,直至电流、比重和电压5~8h稳定不变,极板极剧烈地冒泡为止。

      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在使用前应检查各单体的开路电压,若低于2.13V或储存期以达到3~6个月,则应运用恒压限流法进行充电,充电电流应限制在0.1~0.3C或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电压宜取2.35V/单体,充电终期电压宜为2.23~2.25V/单体,若连续3h电压不变,则认为电池组已充足。初次放电应以出厂技术说明书规定进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应立即进行补充电。

      通信线路施工技术

      线路工程施工通用技术

      光(电)缆线路路由复测

      1. 光(电)缆线路路由复测的主要任务

        光(电)缆线路路由复测的主要任务包括:根据设计核定光(电)缆(或硅芯管)的路由走向及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环境条件及配套设施(包括中继站站址)的安装地点;核定和丈量各种敷设方式的地面距离,核定光(电)缆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湖泊及大型水渠、地下管线及其他障碍物的具体位置及技术措施;核定三防(防雷、防白蚁、防腐)地段的长度、措施及实施的可能性;核定沟坎保护的地点和数量;核定管道光(电)缆占用管孔位置;根据环境条件,初步确定接头位置;为光(电)缆的配盘、光(电)缆分屯及敷设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修改、补充施工图。

      2. 路由复测的原则

        复测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或由于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原因,必须变更施工图设计选定的路由方案或需要进行较大范围(500m以上范围)变动时,应与设计、建设(或监理)单位协商确定,并按建设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市区内光(电)缆埋设路由及在规划线内穿越公路、铁路位置如发生变动时,应报当地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光(电)缆线路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间距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规定。

      3. 路由复测的工作内容

        路由复测小组由施工单位组织,小组成员由施工、监理、建设(或维护)和设计单位的人员组成。实施过程中完成定线、测距、打标桩、划线、绘图、登记等工作。
        绘图时应核实复测的路由与施工图设计有无差异,路由变动部分应按施工图的比例绘出路由位置及路由两侧50m内的地形和主要建筑物;绘出“三防”设施的位置和保护措施、具体长度等。穿越较大的障碍物(铁路、河流及一、二级公路等)时,如位置变更应测绘出新的断面图。
        登记工作主要包括沿路由统计各测量点累计长度、局站位置、沿线土质、河流、渠塘、公路、铁路、树林、经济作物、通信设施及其他设施和沟坎加固等的范围、长度和累计数量。同时记录光(电)缆运输、施工车辆进入通路的资料(障碍分布及沿途交通情况等)。

      光缆的单盘检验与配盘

      1. 光缆的单盘检验

        单盘光缆检验应在光缆运达现场,分屯点后进行。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电)特性测试。

        1. 外观检查:检查光缆盘有无变形,护板有无损伤,各种随盘资料是否齐全。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皮有无损伤;对经过检验的光缆应作记录,并在缆盘上做好标识。外观检查工作应请供应单位一起进行。

        2. 光缆的光电性能检验

          光缆的光电特性检验包括光缆长度的复测、光缆单盘损耗测量、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观察和光缆内金属层间绝缘度检查等内容。

          1. 光缆长度复测应100%抽样,按厂家标明的折射率系数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测试光纤长度;按厂家标明的扭绞系数计算单盘光缆长度(一般规定光纤出厂长度只允许正偏差,当发现负偏差时应重点测量,以得出光缆的实际长度)。

          2. 光缆单盘损耗应用后向散射法(OTDR)法测试。测试时,应加1~2km的标准光纤(尾纤),以消除OTDR的盲区,并做好记录。

          3. 光纤后向散射曲线用于观察判断光缆在成缆或运输过程中,光缆是否被压伤、断裂或轻微裂伤,同时还可观察光纤随长度的损耗分布是否均匀,光纤是否存在缺陷。

          4. 光缆护层的绝缘检查除特殊要求外,施工现场一般不进行测量。但对缆盘的包装以及光缆的外护层要进行目视检查。

      2. 光缆配盘

        1. 光缆配盘要求合理准确。光缆配盘要在路由复测和单盘检验后,敷设之前进行。配盘应以整个工程统一考虑,以一个中继段为配置单元。靠近局站侧的单盘光缆长度一般不应少于1km,并应选配光纤参数好的光缆。配盘时应按规定长度预留,避免浪费,且单盘长度应选配合理,尽量做到整盘配置,减少接头。

        2. 配盘时应考虑光缆接头点尽量安排在地势平坦、稳固和无水地带。管道光缆接头应尽量避开交通道口;埋式与管道交界处的接头,应安排在人(手)孔内;架空光缆接头尽可能安排在杆旁或杆上。

        3. 光缆端别应按顺序配置,一般不得倒置。分支光缆的端别应服从主干光缆的端别。

        4. 光缆配盘时,如在中继段内有水线防护要求的特殊类型光缆,应先确定其位置,然后从特殊光缆接头点向两端配光缆。

      电缆单盘检验与配盘

      1. 电缆单盘检验

        电缆单盘检验的主要项目有:外观检查、环阻测试、不良线对检验、绝缘电阻检验和电缆气闭性能检验。

      2. 电缆配盘

        1. 根据制造长度配盘:在一定的地段配设一定长度的电缆,以避免任意截断电缆,避免增加接头,浪费材料。管道电缆配盘前,应仔细测量管道长度(核实及修正设计图纸所标数值),根据实际测量长度进行配盘(接头位置应安排在人孔内),合理计算电缆在人(手)孔中的迂回长度、电缆接头的重叠长度和接续的操作长度。

        2. 根据电缆结构配盘:同一地段应布放同一类型的电缆,并根据自然地势等情况,在必要的地段按设计配置不同结构的电缆(如铠装电缆等)。

      光(电)缆的曲率半径

      1.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1L412061-1和表1L412061-2的规定,其中D为光缆外径。

        光缆最小曲率半径标准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光缆外护层形式</td>
        <td class="org-right">无外护层或04型</td>
        <td class="org-right">53、54、33、34型</td>
        <td class="org-right">333型、43型</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静态弯曲</td>
        <td class="org-right">10D</td>
        <td class="org-right">12.5D</td>
        <td class="org-right">15D</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动态弯曲</td>
        <td class="org-right">20D</td>
        <td class="org-right">25D</td>
        <td class="org-right">30D</td>
        </tr>
        </tbody>
        </table>
        
        蝶形引入光缆最小曲率半径标准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光纤类别</td>
        <td class="org-left">静态(工作时)</td>
        <td class="org-left">动态(安装时)</td>
        </tr>
        
        
        <tr>
        <td class="org-left">B1.1和B1.3</td>
        <td class="org-left">30mm</td>
        <td class="org-left">60m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B6a</td>
        <td class="org-left">15mm</td>
        <td class="org-left">30m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B6b</td>
        <td class="org-left">10mm</td>
        <td class="org-left">25mm</td>
        </tr>
        </tbody>
        </table>
        1. 室外电缆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其外径的15倍

        光(电)缆的敷设

        光(电)缆敷设时,应按照A、B端敷设;敷设光(电)缆时,应考虑缆的牵引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光(电)缆接续、测试

        1. 光缆的接续

          1. 光缆接续的内容包括:光纤接续、金属护层和加强芯的处理、接头护套的密封及监测线的安装。光缆接续的一般要求为:光纤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端别、光纤纤序,并对端别及光纤纤序作识别标志。固定接头光纤接续应采用熔接法,活动接头光纤连接应采用成品光纤连接器。

          2. 光纤接续时,现场应采取OTDR监测光纤连接质量,并及时作好光纤接续损耗和光纤长度记录。光纤接头损耗应达到设计规定值。直埋光缆接续前后应测量光线金属护层的对地绝缘电阻,以确认单盘光缆的外护层是否完好和接头盒安装密封是否良好;光缆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必须固定牢固,金属构件在接头处一般应电气断开。预留在接头盒内的光纤应保证足够的盘绕半径,盘绕曲率半径应≥30mm,并无挤压、松动。带状光缆的光纤带不得有“S”弯。

        2. 光缆测试

          光缆测试包括单盘光缆测试、光缆接续现场监测及光缆中继段测试。单盘光缆测试在前面已有叙述。

          1. 在实际工程中,光线连接损耗的现场监测普遍采用OTDR监测法。该方法在精确测量接头损耗的同时,还能测试光纤单位长度的损耗和光纤的长度,观测被接光纤是否出现损伤和断纤。在工程中应推广使用远端环回监测法,光纤接头损耗的评价应以该接头的双向测试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2. 光缆中继段测试应在光纤成端接续和室外光缆接续全部完成、接头盒安放好、预留光固定完成,直埋光缆路面所有动土项目均已完工的前提下进行,测试内容包括中继段光纤线路衰减系数及传输长度、光纤通道总衰减、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偏振模色散(PMD)和光缆对地绝缘(直埋部分)。

            1. 中继段光纤线路衰减系数(dB/km)及传输长度的测试:在完成光缆成端和外部光缆接续后,应采用OTDR测试仪在ODF架上测量。光纤衰减系数应取双向测量的平均值。

            2. 光纤通道总衰减:光纤通道总衰减包括光纤线路自身损耗、光纤接头损耗和两端连接器的插入损耗三部分,测试时应使用稳定的光源和光功率计经过连接器测量,可取光纤通道任一方向的总衰减。

            3. 光纤后向散射曲线(光纤轴向衰减系数的均匀性):在光纤成端接续和室外光缆接续全部完成、路面所有动土项目均已完工的前提下,用OTDR测试仪进行测试。光纤后向散射曲线应有良好线型且无明显台阶,接头部位应无异常。

            4. 偏振模色散PMD测试:按设计要求测量中继段的PMD。

            5. 光缆对地绝缘测试:光缆对地绝缘测试应在直埋光缆接头监测标石引出线测量金属护层的对地绝缘,其指标为10MΩ·km,其中,允许10%的单盘不小于2MΩ。测量时一般使用高阻计,若测试值较低时应采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3. 电缆的接续与测试

          1. 全塑电缆芯线接续必须采用压接法(扣式接线子压接或模块式接线子压接)。电缆芯线的直接、复接线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全色谱电缆必须按色谱、色带对应接续。

          2. 电缆测试包括单盘电缆测试和电缆竣工测试。单盘电缆测试的要求已在前面有所叙述。电缆竣工测试内容有:环路电阻、工作电容、屏蔽层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近端串音衰耗。所测量的各种阻值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架空线路工程是将光(电)缆架设在杆路上的一种光(电)缆敷设方式,光缆的固定大都采用钢绞线支撑的吊挂方式。它具有投资省、施工周期短的优点,所以在省内干线及本地网工程中仍被广泛地运用。

        立杆

        1. 电杆洞深

          电杆洞深是根据电杆的类别、现场的土质以及项目所在地的负荷区决定的。光(电)缆线路工程的电杆洞深应符合设计或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

        2. 杆距

          一般情况下市区杆距为35~40m,郊区杆距为45~50m。光(电)缆线路跨越小河或其他障碍物时,可采用长杆档方式。在轻、中、重负荷区杆距超过70m、65m、50m时,应按长杆档标准架设。

        3. 立电杆的基本要求

          1. 直线线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中心线上。电杆中心与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不应大于50mm;除终端杆以外,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

          2. 角杆根部应在线路转角点内移,杆梢应向外角倾斜。水泥电杆的外倾值为100~150mm,木杆外倾值为200~300mm。因地形限制或装撑杆的角杆可不内移。

          3. 终端杆的杆梢应向拉线侧倾斜100~120mm。

        拉线

        1. 拉线程式的决定因素:拉线程式由杆路的负载、线路负荷、角深的大小、拉线的距高比等因素决定。

        2. 拉线的种类:拉线按作用分有角杆拉线、终端拉线、风暴拉线(四方拉线)和其他作用的拉线;按建筑方式分有落地拉线、高桩拉线、吊板拉线、V形拉线和杆间拉线。

        3. 拉线安装的基本要求

          1. 拉线地锚坑的洞深,应根据拉线程式和现场土质情况确定,应满足设计要求或《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的规定。洞深允许偏差应小于50mm。

          2. 标称距高比为1,受地形所限,距高比不得小于0.75,不得大于1.25。

          3. 一般地锚出土长度为300~600mm,允许偏差50~100mm;拉线地锚的实际出土点与规定出土点之间的偏移应≤50mm。地锚的出土斜槽应与拉线成直线;拉线地锚应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应与拉线垂直。

          4. 拉线的上、中把夹固、缠绕应符合设计或《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的要求。靠近电力设施及热闹市区的拉线,应根据设计规定加装绝缘子;人行道上易被行人触碰的拉线应设置拉线标识,应在距地面高2m的以下的部位用塑料管、或毛竹筒保护。

        避雷线及地线

        施工时,应按设计或验收规范的要求安装避雷线。在与10kV以上高压输电线交越处,两侧木杆上的避雷线安装应断开50mm间隙。避雷线的地下延伸部分应埋在离地面700mm以下,延伸线的延长部分及接地电阻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要求。

        架空吊线

        1. 架空吊线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吊线夹板距电杆顶的距离一般情况下应≥500mm,在特殊情况下应≥250mm。同一杆路同侧架设两层吊线时,两层吊线间距应为400mm。

        2. 线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与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以及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要求。

        3. 吊线在电杆上的坡度变更大于杆距的20%时,应加装仰角辅助装置或俯角辅助装置。辅助装置的规格应与吊线一致。角深在5~25m的角杆应加装角杆吊线辅助装置。

        4. 吊线原始垂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20℃以下安装时,允许偏差不大于标准垂度的10%;在20℃以上安装时,允许偏差不大于标准垂度的5%。

        5. 吊线在终端杆及角深大于25m的角杆上,应做终结;相邻杆档电缆吊线负荷不等或在负荷较大的线路终端杆前一根电杆应按设计要求做泄力杆,吊线在泄力杆应做辅助终结。

        架空光(电)缆敷设

        1. 应根据光(电)缆外径选用挂钩程式。挂钩的搭扣方向应一致,托板不得脱落。

        2. 光(电)缆挂钩的间距为500mm,允许偏差±30mm。光(电)缆在电杆两侧的第一支挂钩应各距电杆250mm,允许偏差±20mm。

        3. 架空光(电)缆敷设后应自然平直,并保持不受拉力、无扭转、无机械损伤状态。

        4. 光(电)缆在电杆上应按设计或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做弯曲处理,伸缩弯在电杆的两侧的挂钩间下垂200mm。

        5. 架空电缆接头应在近杆处,200对及以下电缆接头距电杆应为600mm,200对以上电缆接头距电杆应为800mm,允许偏差均为±50mm。

        架空光(电)缆的保护

        光(电)缆线路与强电线路平行、交越或与地下电气设备平行、交越时,其隔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光(电)缆线路进入交接设备时,可与交接设备共用一条地线,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若强电线路对光(电)缆线路的感应纵电动势以及对电缆和含铜芯线的光缆线路干扰影响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光(电)缆线路在郊区、空旷地区或雷击区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雷措施。在雷害严重地带敷设架空光(电)缆时,应装设架空地线,分线设备及用户终端应安装保护装置。架空线路于下方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装保护雷。

        敷设墙壁光(电)缆

        墙壁光(电)缆离地面高度应≥3m,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等应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净距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158-2015规定;墙壁光(电)缆与其他管线设施的最小间距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158-2015规定;吊线式墙壁光(电)缆的吊线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墙壁上支撑物的间距应为8~10m,终端固定物与第一只中间支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m。终端固定物距墙角应不小于250mm。卡挂饰墙壁光(电)缆沿墙壁敷设时,应在光缆上外套塑料管保护,卡钩必须与光(电)缆和保护管外径相配套。卡钩间距应为500mm,允许偏差±30mm,转弯两侧的卡钩距离应为150~250mm,两侧距离必须相等。

        直埋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挖填光电缆沟

        1. 直埋光(电)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或验收规范规定。

        2. 光(电)缆沟的截面尺寸应符合施工设计图要求,其沟底宽度随光(电)缆数目而变。

        3. 光(电)缆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或《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规定。

        4. 光缆沟的质量要求为五个字:直、弧、深、平、宽。即以施工单位所画灰线为中心开挖缆沟,光缆线路直线段要直,不得出现蛇形弯;转角点应为圆弧形,不得出现锐角;按土质及地段状况。缆沟应达到设计规定深度;沟底要平坦,不能出现局部梗阻、塌方或深度不够的问题;为了保证附属设施的安装质量,必须按标准保证沟底的宽度。

        5. 光(电)缆沟回填土时,应先回填300mm厚的碎土或细土,并应人工踏平。石质沟应在敷设前、后铺100mm后碎土或细土;待安装完其他配套设施(排流线、红砖、盖板等)后,再继续回填土,每回填300mm应夯实一次;第一次回填时,严禁用铁锹、镐等锐利工具接触光缆,以免损伤光缆。

        直埋光(电)缆敷设安装及保护

        1. 同沟敷设的光(电)缆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100mm;布放光(电)缆时应防止缆在地上拖放,特别是丘陵、山区、石质地带,应采取措施防止光(电)缆外护层摩擦破损;应保证光(电)缆全部贴到沟底,不得有背扣;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管材内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2. 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公路或乡村大道时,光缆应采用钢管或塑料管保护;穿越有动土可能的机耕路时,应采用铺红砖或水泥盖板保护;穿越有疏浚、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沟渠、水塘时,可采用半硬塑料管保护,并在上方覆盖水泥盖板或水泥砂浆袋。

        3. 光(电)缆线路在下列地点应采取保护措施。

          1. 高低差在0.8m及以上的沟坎处,应设置护坎保护。

          2. 穿越或沿靠山涧、溪流等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段,应设置漫水坡、挡土墙。

          3. 光(电)缆敷设在坡度大于20°,坡长大于30m的坡地,宜采用“S”型敷设。坡面上的缆沟有受水冲刷的可能时,可以设置堵塞加固或分流,一般堵塞间隔为20m左右。在坡度大于30°的地段,堵塞的间隔应为5~10m;在坡度大于30°的较长斜坡地段,应敷设铠装缆。

          4. 光(电)缆在桥上敷设时,应考虑机械损伤、振动和环境温度的影响,应采用钢管或塑料管等保护措施。

          5. 当光(电)缆线路无法避开雷暴严重地域时,应采用消弧线、避雷针、排流线等防雷措施。排流线(防雷线)应布放在光(电)缆上方300mm处,双条排流线(防雷线)的线间间隔应为300mm~600mm,防雷线的接头应采用重叠焊接方式并作防锈处理。

          6. 光(电)缆埋深不足时,可以采用水泥包封。

          7. 光(电)缆离电杆拉线较近时,应穿放不小于20m的塑料管保护。

        光(电)缆线路标石及水线标志牌的埋设

        1. 标石的埋设要求

          1. 埋设位置

            标石应埋设在光缆或硅芯管道的接头处、拐弯点、排流线起止点、同沟敷设光缆的起止点、光缆特殊预留点、与其他缆线交越点、穿越障碍物地点、硅芯管道段开点以及直线段市区每隔200m,郊区和长途每隔250m处均应设置标石。可以利用固定的标志来标识光缆位置时,可不埋设标石。
            标石应埋设在光(电)缆或硅芯塑料管的正上方。接头处的标石应埋设在线路接头处的路由上;转弯处的标石应埋设在线路转弯处两条直线段延长线的交叉点上。
            标石应当埋设在不易变迁、不影响交通与耕作的位置。当不宜埋设标石时,可在附近增设辅助标记,以三角定标方式标定光(电)缆或硅芯塑料管的位置。

          2. 埋设朝向

            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公路;监测标石应面向光(电)缆接头;转弯标石应面向光(电)缆转角较小的方向。

          3. 埋设方式

            标石按不同规格确定埋设深度,长度为1m的普通标石埋深600mm,出土400mm;长度为1.5m的长标石埋深800mm,出土700mm。标石周围土壤应夯实。

          4. 标号方式

            标石的颜色、字体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标石地面上的部分应统一刷白色,标石的符号、编号应为白底红色正楷字,字体应端正。
            标石的符号、编号应一致,长途光(电)缆及硅芯塑料管道的标石编号应以中继段为编号单元,按传输方向由A端至B端编排。除特殊行业按行业要求外,标石编写格式应符合1L412063(P151)的规定。

        2. 水线标志牌的埋设

          1. 禁止抛锚区域的划定

            敷设水底光(电)缆的通航河流应划定禁止抛锚区域,其范围应满足相关海事及航道主管部门的规定。无具体规定时,划定禁止抛锚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河宽小于500m时,上游禁区距光(电)缆弧线顶点应为50~200m,下游禁区距光(电)缆路由基线应为50~100m。

            2. 河宽为500m及以上时,上游禁区距光(电)缆弧线顶点应为200~400m,下游禁区距光(电)缆路由基线应为50~100m。

            3. 特大河流的上游禁区距光(电)缆弧线顶点应大于500m,下游禁区距光(电)缆路由基线应大于200m。

          2. 水线标志牌的安装位置

            在通航河流敷设水底光(电)缆,应在过河段的河堤或河岸上设置水线标志牌。水线标志牌的数量及设置方式应符合航道主管部门的规定。无具体规定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水面宽度小于50m的河流,在河流一侧的上下游河堤上各设置一块水线标志牌。

            2. 水面较宽的河流,在水底光(电)缆上、下游的河道两岸均设置一块水线标志牌。

            3. 河流的滩地较长或主航道偏向河槽一侧时,需在近航道处设置水线标志牌。

            4. 有夜航的河流应在水线标志牌上设置灯光设备。

          3. 水线标志牌的安装方式

            1. 水线标志牌应按设计要求或河流的大小采用单杆或双杆,并应在水线光(电)缆敷设前安装在设计确定的位置上;

            2. 水线标志牌应设置在地势高、无障碍物遮挡的地方,其正面应分别与上游或下游方向成25°~30°的夹角。

            3. 水线标志牌设置在土质松软的地区或埋深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加拉线,并应在水泥杆根部采取加装底盘、卡盘等加固措施。

        光缆线路对地绝缘

        1. 直埋光缆线路对地绝缘测试,应在光缆回填300mm后和光缆接头盒封装回填后进行。光缆线路对地绝缘监测装置应与光缆的金属护层、金属加强芯及接头盒进水检测电极相连接。

        2. 直埋光缆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测试,应根据被测试对地绝缘电阻测试值的范围,按仪表量程确定使用高阻计或兆欧表。选高阻计(500V·DC)测试时,应在2min后读数;选用兆欧表(500V·DC0测试时,应在仪表指针稳定后读数。

        3. 绝缘电阻的测试,应避免在相对湿度大于80%的条件下进行。

        4. 测试仪表引线的绝缘强度应满足测试要求,且长度不得超过2m。

        5. 对地绝缘电阻测试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埋设后的单盘直埋光缆,金属外护层对地绝缘电阻的竣工验收指标应不低于10MΩ·km,其中允许10%的单盘光缆不低于2MΩ。

        7. 埋设后的单盘直埋光缆,金属外护层对地绝缘电阻维护指标应不低于2MΩ。

        管道线路工程施工技术

        管孔选用

        合理选用管孔,有利于穿放光(电)缆和维护工作。选用管孔时,总原则是:先下后上,先侧后中,大对数电缆、干线光缆一般应敷设在靠下靠边的管孔。
        管孔必须对应使用。同一条光(电)缆所占用的孔位,在各个人手孔应尽量保持不变。

        清刷管道和人手孔

        清刷管道前,应首先检查设计图纸规定使用的管孔是否空闲,进、出口的状态是否完好;然后用低压聚乙烯塑料穿管(孔)器或预留在管孔中的光缆牵引铁线或电缆牵引钢丝绳加转环、钢丝刷、抹布清刷管孔。对于密封性较高的塑料管道,可采用自动减压式洗管技术,利用气洗方式清刷管孔。

        子管敷设

        1. 在管道的一个管孔内应布放多根塑料子管,每根子管中穿放一条光缆。在孔径90mm的管孔内,应一次性敷设三根或三根以上的子管。

        2. 子管不得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子管内应穿放光缆牵引绳。

        3. 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的要求,《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规定: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的长度一般为200~400mm。

        4. 子管在人(手)孔内应用子管堵头固定,本期工程已使用的子管应对子管口封堵。空余子管应用子管塞子封堵。

        管道光(电)缆敷设

        1. 敷设管道光(电)缆时,应在管道进、出口处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伤光电缆外护层。

        2. 管道光(电)缆在人(手)孔内应紧靠人(手)孔的孔壁,并按设计要求予以固定(用尼龙扎带绑扎在托架上,或用卡固法固定在孔壁上)。光缆在人(手)孔内子管外的部分,应使用波纹塑料软管保护,并予以固定。人(手)孔内的光缆应排列整齐。

        3. 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宜安装在常年积水的水位线以上的位置,并采用保护托架或按设计方法承托。

        4. 光缆接头处两侧光缆预留的重叠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续完成后的光缆余长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盘放并固定在人手孔内。

        5. 光(电)缆和接头在人孔内的排列规则如下:

          1. 光(电)缆应在托板或人(手)孔壁上排列整齐,上、下不得重叠相压,不得互相交叉或从人(手)孔中间直穿。

          2. 电缆接头应平直安放在托架中间,并考虑留有今后维护中拆除接头包管的移动位置。

          3. 在人(手)孔内,光(电)缆接头距离两侧管道出口处的光(电)缆长度不应小于400mm。

          4. 在人(手)孔内,接头不应放在管道进口处的上方或下方,接头和光(电)缆都不应阻挡空闲管孔,避免影响今后敷设新的光(电)缆。

          5. 人(手)孔内的光(电)缆应有醒目的识别标识或标志吊牌。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技术

        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是一个模块化、灵活性极高的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信息传输系统,是建筑物内的“信息高速公路”。他既能使语音、数据、图像通信设备和交换设备与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也能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电信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语音、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线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综合布线系统由不同系列的部件组成,其中包括传输介质(铜线或者光纤)、线路管理及相关连接硬件(比如配线架、连接器、插座、插头、适配器等)、传输电子线路和电器保护设备等硬件。
        综合布线系统可以划分为6个子系统,从大范围向小范围依次为: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管理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工作区(终端)子系统。

        1. 建筑群子系统

          连接各建筑物之间的传输介质和相关支持设备(硬件)组成了建筑群子系统。与建筑群子系统有关的硬件设备有光纤、同线缆、防止线缆的浪涌电压进入建筑物的电气保护设备和必要的交换设备。

        2. 干线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由设备间或者管理子系统与水平子系统的引入口之间的连接线缆组成,他提供建筑物的干线(馈电线)线缆的路由,是楼层之间垂直(水平)干线线缆的统称。

        3.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间是每一座建筑物安装进出线设备、进行综合布线及其应用系统管理和维护的场所。设备间可以摆放综合布线系统的建筑物进出线设备及语音、数据、图像等多媒体应用设备和交换设备,还可以有保险设备和主配线架。

        4. 管理子系统

          管理子系统一般设置在配线设备的房内,由配线间(包括设备间、中间交换间和二级交接间)的配线硬件、I/O设备及相关接插软线等组成。每个配线间和设备间都有管理子系统,它提供了与其他子系统连接的方法,使整个综合布线系统及其相连的应用系统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5. 水平子系统

          水平子系统是由每层配线间至信心插座的配线线缆和工作区子系统所用的信息插座等组成。它与垂直干线子系统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平子系统总是在一个楼层上,沿着大楼的地板或者顶棚布线,而垂直干线子系统大多是要穿越楼层垂直布线。

        6.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由用户的终端设备连接到信息点(插座)的连线所组成,它包括装配软线、连接和连接所需的扩展软线以及终端设备和I/O之间的连接部分。工作区子系统是和普通的用户离得最近的子系统。用户工作区的终端设备可以是电话、PC,也可以是一些专用仪器,比如传感器、检测仪器等。

        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1. 开工前,施工人员首先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内容及设计意图,检查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掌握图纸所提出的施工要求,明确综合布线工程和主体工程以及其他安装工程的交叉配合方式,以便及早采取措施,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破坏建筑物的强度,不破坏建筑物的外观,不与其他工程发生位置冲突。

          2. 熟悉和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施工和验收规范、技术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设备、材料厂商提供的资料,及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记录数据等。

        2. 工具准备

          根据综合布线工程施工范围和施工环境的不同,应准备不同类型和不同品种的施工工具。准备的工具主要有:室外沟槽施工工具,线槽、线管和桥架施工工具,线缆敷设工具,线缆端接工具,线缆测试工具等。

        金属管与线槽的敷设技术要求

        1. 金属管的敷设技术要求

          1.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金属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管径宜为15~25mm,直线布管30m处应设置暗线盒;敷设在混凝土、水泥里的金属管,其基础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以保证敷设后的线缆安全运行。

          2. 金属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水泥、砂浆渗入,保证敷设线缆时穿放顺利;金属管道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3. 建筑群之间的金属管的埋设深度应不小于0.7m;人行道下面敷设时,应不小于0.5m;金属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金属管的两端应有标记,标识建筑物、楼层、房间和长度;管道的埋深宜为0.8~1.2m。

          4. 在穿越人行道、车行道、电车轨道或铁道时,最小埋深应不小于有关标准规定;地下综合布线管道与其他各种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地下综合布线管道进入建筑物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2. 敷设金属线槽的技术要求

          1. 敷设金属线槽的技术要求

            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视环境而定,最大不应超过50mm;线槽水平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垂直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因超过3mm;线槽节与节之间应使用接头连接板拼接,螺钉应拧紧。两线槽拼接处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当直线段桥架超过30m或跨越建筑物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其槽内的线缆最小允许转弯半径的最大值;盖板应紧固;支吊架应保持垂直,整齐牢靠,无歪斜现象。

          2. 水平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

            预埋金属线槽支撑保护要求:在建筑物中预埋的线槽可为不同的尺寸,按一层或两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两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线槽直埋长度超过15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接力盒),以便布放线缆到此处的操作;拉线盒盖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并采取防水措施;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
            设置线槽支撑保护: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金属线槽敷设时,下列情况应设置支架或吊架:线缆接头处,间距3mm、离开线槽两端口0.5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弯处。

          3. 干线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

            线缆不得布放在电梯或管道竖井内;干线通道间应沟通;弱电间里的线缆穿过每层楼板孔洞宜为方形或圆形;建筑群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线缆的布放要求

        1. 线缆的布放要求

          线缆布放前应核对其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是否与设计规定相符;布放的线缆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挤压和损伤;在布放前,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标明起始和终端位置以及信息点的标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正确和牢固;信号电缆、电源线、双绞线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线缆应分离布放;布放线缆应有冗余,在二级交接间、设备间的双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应为3~6m,工作区应为0.3~0.6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线缆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果采用机械牵引,应根据线缆布放环境、牵引的长度、牵引的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2. 电缆布放中的注意事项

          1. 电缆拉伸不要超过电缆制造商规定的电缆拉伸张力。

          2. 应避免电缆过度弯曲。安装后的电缆弯曲半径不得低于电缆直径的8倍;对典型的六类电缆,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

          3. 应避免使电缆扎线带过紧而压缩电缆。压力过大会使电缆内部的绞线变形,影响其性能,一般会造成回波损耗处于不合格状态。

          4. 应避免电缆打结。

          5. 电缆护套拨开长度越小,越有利于保持电缆内部的线对绞距,实现最有效的传输通路。

        线缆测试

        线缆测试内容包括接线图测试、布线链路长度测试、衰减测试、近端串扰测试、衰减串扰比测试、传播时延测试、回波损耗测试等。

        气流敷设光缆技术

        传统的光缆敷设方式——牵引法敷设光缆的速度慢,且易造成缆线的机械损伤。“高压气流推进法”(简称气吹法)是通过光缆喷射器产生的一个轻微的机械推力和流经光缆表面的高速高压气流,使光缆在塑料管道(通常为高密度HDPE硅芯管道)内处于悬浮状态并带动光缆前进,从而减少光缆在管道内的摩擦损伤。

        硅芯管道的敷设

        硅芯管道的敷设及保护措施与直埋光电缆相似。这里介绍的内容是敷设硅芯管道与直埋光缆不同的特殊要求。
        直线段硅芯管道的路由要顺直,沟底要平坦,不得呈波浪形;沟坎处应平缓过渡,转角处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50/42mm、46/38mm塑料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550mm;40/30mm塑料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500mm。硅芯管道在布放之前,应先将两端口严密封堵,防止水、土及其他杂物进入管内。硅芯管道布放后,应尽快连接密封;对引入人(手)孔的管道应及时进行封堵;多根塑料管道同沟敷设时,排列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塑料管在人(手)孔内的余留长度应不小于400mm,以便于气流敷设光缆时设备与塑料管的连接;塑料管在河、沟、塘水底不得有接头,应整条敷设硅芯管;硅芯管在人(手)孔内,距上覆和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距两侧孔壁不得小于200mm;硅芯管之间的间隔应为15mm。人(手)孔的建筑地点应选择在地势平坦、地质稳固、地势较高的地方,应避开水塘、公路、沟、水渠、河堤、房基、规划公路、建筑物红线等地点。

        硅芯管道光缆敷设——气流吹放光缆

        1. 气流吹放光缆的原理

          光纤吹缆机在敷缆过程中,同时作用在光缆上的有拖拽器的牵引力、压缩空气的吹力和传送带的推力。因此需要空气压缩机来辅助吹缆机工作。
          空气压缩机产生压缩空气,通过输气软管送往吹缆机的密闭腔,硅芯管的引出端与吹缆机的密闭腔相通。牵引光缆用的拖拽器连同光缆置于管内,拖拽器周边橡胶与管内壁密封,形成的密闭容器与吹缆机的密闭腔相通。因此压缩空气产生的压力推动拖拽器牵引着光缆在管内前进。空气压缩机持续供气,以保证施加在拖拽器上的力基本恒定,从而保证施加在光缆上的力基本恒定。同时压缩空气向前流动,一方面施加力于光缆上推动光缆前进,另一方面使光缆在管中处于悬浮状态,减少了布放时光缆与子管内壁之间的摩擦,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光缆。
          空气压缩机产生的高压气体,经过连接软管快速送往吹缆机,驱动吹缆机的气压马达,带动上下两根传送带转动,光缆置于上下传送带之间,从而推动光缆前进。

        2. 气吹敷缆的技术要点

          1. 气吹敷缆必须选用适合工程特点的机型,压缩机出气口气压应保持在0.6~1.5MPa,气流量应大于10m3/min,气吹机的液压驱动推进(或气流驱动推进)装置的推进力应符合要求。

          2. 管道在吹缆前应进行保气及导通试验,确认管道无破损漏气或扭伤、无泥土等杂物后方可吹缆。

          3. 吹缆前应将润滑剂加入管内,加入量视管孔内壁光滑程度、管道径路的复杂程度、吹缆的长度、润滑剂的型号等而确定。润滑剂加入量直接关系到吹缆的长度及速度。

          4. 管道路径爬坡度较大的情况下,宜采用活塞气吹头敷设方法,以增加光缆前段的牵引力。

          5. 管道路径比较平坦,但有个别地段的管道弯曲度较大的情况下,宜采用无活塞气吹头敷设方法。

          6. 光缆在吹放过程中应不间断进行清洁处理,防止泥土、水随同光缆进入管内增大摩擦力。

          7. 光缆吹放速度宜控制在60~90m/min之间,不宜超过100m/min,否则施工人员不易操作,容易造成光缆扭伤现象。

          8. 光缆吹放过程中,遇管道故障无法吹进或速度极慢(10m/min以下)时,应先查找故障位置,处理后再进行吹放,以防止损伤光缆或气吹设备。

          9. 吹缆时,管道对端必须设专人防护,并保持通信联络,防止试通棒、气吹头等物吹出伤人。防护人员同时还应做好光缆吹出后的预留盘放工作。

          10. 光缆在吹放、“8”字预留盘放时,应确保安全。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规定的要求。

          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以确保人身、设备、光缆的安全。

        气吹微缆技术

        气吹微缆是一个全新的光缆网络施工概念,它是一种完整的电信网络体系结构的施工方法,它突破了现有的室外光缆布放技术的局限性。这项新技术是将专门设计的微型子管放入HDPE母管或已有的PVC母管中,然后按需要吹入微缆,中间可以大幅减少接续。此种施工技术适用于室外光缆网络的各个部分。

        1. 气吹微缆技术的运用

          1. 在长途网中,先将所需芯数的微管布放到一些硅芯管或其他子管中,以后按需求再次吹入微缆,这样可以保证光纤数量随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

          2. 在接入网中,先将微管进行简单的耦合通路,再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具有室外缆性能的微缆气吹入微管通路,这样不需接续就可完成分歧。按这种方法,接入网的容量将随需求数量和需求地点而变化,大大增加网络的灵活性。

        2. 气吹微缆的优点

          1. 更快的吹缆速度。

          2. 使用范围广,适用于室外光缆网络的各个部分(长途网、接入网)。

          3. 灵活的大楼布线和线路分歧。

          4. 光缆接头少,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改变光缆通道。

          5. 可以在不开挖的基础上随时对现有的管道进行扩容。

          6. 新的敷缆技术可以随时满足商业和客户对网络的需求。在有需求的地方可采用子母管分歧技术,将子母管分歧,光纤不需在分歧点进行接续。

          7. 初期建设成本低,投资随着需求的增长而增长。

        3. 微管

          1. 常用微管的规格:微管在网络中的专门作用是导入微缆,同时避免接续。微管由HDPE材料制成。JETnet常用微管规格有7/5.5mm和10/8mm两种。

          2. 微管的应用:

            1. 干线和接入层:一般采用10mm的微管,每根微管可容纳一根48或60芯的微缆。

            2. 接入层和到用户,一般采用7mm的微管,每根微管最大可容纳一根4~24芯微缆。

          3. 集束管

            这种管道的优点在于微管的密度高,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通道的空间。其截面如同蜂窝,所有的管束被集中在一种保护性外套中。集束管的规格有:
            5/3.5mm—1、2、4、7、12、19、24孔
            8/6mm—1、2、4、7、12孔
            10/8mm—1、2、4、5、7孔

        4. 微型光缆(简称微缆)

          微型光缆是接入网中关键的组成元素,其作用就是传输信息。微型光缆的光学传输指标与普通光缆相同,由于其外径比普通光缆细,所以简称为微缆。
          微缆有中心钢管式、全介质中心管式、松套式等结构。
          钢管结构的微缆中间是一根无缝焊接的防水钢管,光纤在填充了水凝胶的钢管内,钢管外施加了一层发泡HDPE护套。无缝焊接的钢管可防止水或其他物质渗入光纤。
          全介质结构的微缆是无金属缆,可防止介电干扰,中间填充水凝胶起到纵向防水的作用。

        5. 微管与微缆的吹放

          微管的吹放原理与微缆的吹放原理、气流吹放光缆的基本原理相似。

          1. 微管的吹放

            母管里能布放微管的数量:微管的横截面积(以微管的外径计算)的总和不得超出母管横截面积的一半。母管直径与微管的数量关系如表1L412066。

            <colgroup>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母管内径</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10mm微管</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7mm微管</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right">25</td>
            <td class="org-right">1</td>
            <td class="org-right">2</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32</td>
            <td class="org-right">3</td>
            <td class="org-right">6</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40</td>
            <td class="org-right">5</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50</td>
            <td class="org-right">7</td>
            <td class="org-right">14</td>
            </tr>
        
        
            <tr>
            <td class="org-right">63</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r>
            </tbody>
            </table>
        
            在吹管之前,应先用润滑剂将母管润滑一次;然后子管束加压至气吹的压力水平,以预防微管出现内爆。微管布放后,两端应使用防水封帽密封。
        
        2.  微缆的吹放
        
            微缆吹放时,其前端应拧上一个小巧、光滑的铜制或钢制螺母,防止光缆堵在微管里;然后,用矫直器矫直光缆。吹放时,可采用串联气吹法、中间点向两侧气吹法、缓冲式串联气吹法三种方式在不需要接续的情况下延长光缆的一次性气吹距离。

        通信管道施工技术

        通信管道施工技术

        通信管道按照其在通信管网中所处的位置和用途可分为进出局管道、主干管道、中继管道、分支管道和用户管道5类。目前常用的管材有水泥管、钢管、塑料管,塑料管又分为双壁波纹管、栅格管、梅花管、硅芯管、ABS管等。通信管道的施工一般分为划线定位、开凿路面、开挖管道沟槽、制作管道基础、管道敷设、管道包封、制作人(手)孔及管道沟槽回填等工序。

        划线定位

        通信管道应满足光电缆布放和使用要求,施工时应按照设计文件及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坐标、高程)进行路由复测、划线定位。划线定位时,应确定并划出管道中心线及人(手)孔中心的位置,并设置平面位置临时用桩及控制沟槽基础标高的临时水准点。临时用桩的间距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以20~25m为宜。临时确定的水准点间距以不超过150m为宜,应满足施工测量的精度要求。管道中心线、人(手)孔中心的位置误差不应超过规范要求,遇特殊情况变化较大时应报规划部门重新批准。通信管道应避免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不可避免时,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开凿路面与开挖管道沟槽

        划线定位以后,施工人员就可以按照管道中心线的位置,以管群宽度加上肥槽(施工面或放坡)为上口宽度开凿路面,向下开挖。开槽时,遇不稳定土壤、挖深超过2m或低于地下水位时,应进行必要的支护。

        管道基础

        1. 基础类别

          管道基础分为天然基础、素混凝土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基础。把原土整平、夯实后直接作为管道基础称为天然基础。在土质均匀、坚硬的情况下,铺设钢管管道和塑料管道时可采用天然基础。以混凝土作为管道基础的为素混凝土基础。在土质均匀、坚硬的情况下,一般采用素混凝土基础。在混凝土内增加钢筋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在土质松软、不均匀、有扰动等土壤不稳定的情况下,或与其他市政管线交叉跨越频繁的地段,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2. 基础要求

          1. 做混凝土基础时须按设计图给定的位置选择中心线,中心线左右偏差应小于10mm。

          2. 使用天然地基时,沟底要平整无波浪。抄平后的表面应夯打一遍以加强其表面密实度。

          3. 水泥管道混凝土基础的宽度应比管道孔群宽度宽100mm(两侧各宽50mm),塑料管道混凝土基础宽度应比管道孔群宽度宽200mm(两侧各宽100mm)。

          4.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配筋要符合设计要求,绑扎要牢固。需局部增加钢筋的混凝土基础,要查验基础加筋部位的准确位置。

          5. 混凝土管道基础施工时,两侧需支模板,模板内侧应平整并安装牢固。

          6. 浇灌混凝土基础时,应振捣密实,表面平整,无断裂、无波浪,混凝土表面不起皮、不粉化,接茬部分要做加筋处理,以保证基础的整体连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

          7. 在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地基的情况下,应采用具有较好防水性能的防水混凝土。

        管道敷设

        1. 水泥管道敷设

          1. 水泥管道的组合结构应构筑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基础坡度系数一般应在3‰~5‰或按设计要求。

          2. 管道敷设应按设计要求使用管材,管群程式、断面组合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3. 管块与基础及上下两层管之间,均应铺垫15mm厚M10干硬性水泥砂浆。

          4. 敷设管道的顺向水泥管块连接间隙应不大于5mm,顺向管块连接处应用棉纱布包缠并用素水泥浆刷匀、粘牢后,用1:2.5水泥砂浆抹管带。管带应做到不空鼓、不露纱布、表面平滑有光泽、无飞刺、无欠茬、不断裂。

          5. 并排及上下层管块的接头位置均应错开二分之一管长。

          6. 水泥管道进入人孔处应使用整根水泥管块。

          7. 并行管块之间的管缝应用M10铺管砂浆灌实,边缝、顶缝应用1:2.5水泥砂浆抹平,管群底脚应用1:2.5水泥砂浆抹50mm宽八字形。

          8. 敷设管道时,管块的两对角管眼应使用长1.5m长的拉棒对正。

          9. 管群进入人孔时,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不得小于300mm,底部距人孔基础不得小于400mm。

          10. 当日未敷设完的管道,应用砖砌体进行封堵,进入人孔的管道应用塑料管堵塞好,以防杂物、泥沙进入管孔。

          11.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弯管道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6m。

          12. 整体管道敷设完成,在回填后应进行试通。试通棒一般为85mm×900mm。

        2. 钢管管道敷设

          1. 敷设管道前,应按照图纸给定的位置,确定中心线。

          2. 钢管管道可采用天然地基。管道沟挖成后,应对沟底进行夯实、抄平,保证沟槽顺直。坡度系数一般应在3‰~5‰或按设计要求。

          3. 对有局部扰动的地基,在扰动部位应用3:7灰土夯实。

          4. 管道敷设时管群的断面组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钢管管道应使用经防腐处理过的管材。管道敷设前,应把管口打磨成坡边,且光滑无棱、无飞刺。

          6. 管道敷设时,两相邻钢管应错口连接,错口间隔应在200~300mm以上。两根钢管顺向连接时,应外套管箍(200~300mm)并焊接牢固。

          7. 管群敷设完毕后,每两米应使用扁铁捆扎,并焊接牢固。管群的接口部分应做80mm厚C15混凝土包封。

          8. 管群进入人孔墙体时,应凹进30~50mm,窗口抹成八字形,管群顶部距上覆不得小于300mm,底部距人孔基础不得小于400mm。钢管管道进入人孔时,单根尺寸应大于2m。

          9. 管道的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

          10. 使用有缝钢管时,钢管管缝应置于上方。

        3. 塑料管道敷设

          塑料管道分为双壁波纹管、栅格管、梅花管、硅芯管、ABS管管道。根据材质的不同,各种管道所用的部位也不同,敷设方法也不同。

          1. 双壁波纹管管道

            1. 按设计要求,选用同材质的双壁波纹管组成孔群,应敷设在平整、坚实、可靠的混凝土基础上,基础坡度系数一般在3‰~5‰或按设计要求。

            2. 敷设波纹管管道时,每隔两米应放置钢筋支架固定,层与层的间隔应为10~15mm,每层应用直径10mm钢筋隔开,中间缝隙应充填M10砂浆。

            3. 顺向的双壁波纹管应用套管插接,接口处应放置密封圈;管群各层、各列之间的接口应错开不小于300mm。进入人孔时的单根波纹管长度不小于2m。

            4. 需要敷设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同一段塑料管道严禁出现反向弯曲(即S形弯)。

            5. 一般情况下,双壁波纹管管道需要做混凝土包封保护,包封厚度一般为80~100mm。

            6.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

          2. 栅格管管道

            1. 敷设栅格管管道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材质、外径相同的栅格管组成孔群,直接铺设在天然地基上,地基坡度系数一般在3‰~5‰或按设计要求。

            2. 敷设栅格管时,层与层的相邻管材应紧密排列,每3m用塑料扎带捆扎牢固。

            3. 管群铺设要平直,不能出现局部起伏。跨越障碍时,可敷设弯管道。管材在外力的作用下自然弯曲,曲率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

            4. 顺向管道连接应采用套管插接,接口处抹专用胶水,管群层间接口应错开不小于300mm。

            5.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

          3. 梅花管管道

            1. 敷设梅花管管道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同材质的梅花管组成孔群,敷设在平整、坚实、可靠的混凝土基础上,基础坡度系数一般在3‰~5‰或按设计要求。

            2. 梅花管也可与其他管材合并使用,可敷设在水泥管道上,或与其他塑料管混合组成孔群。

            3. 顺向单根梅花管必须使用相同规格的管材连接。管道连接应采用套管插接,接口处应抹专用胶水。敷设两根以上管材时,接口应错开。

            4. 管群进入人孔时,管群顶部距上覆底不得小于300mm,底部距人孔基础顶不得小于400mm。单根梅花管长度在进入人孔时应不小于2m。

            5. 梅花管管道需要做混凝土包封保护时,包封厚度应为80~100mm。

            6.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m。

          4. ABS管管道

            1. ABS管可代替钢管使用,直接敷设在天然地基上,坡度系数一般在3‰~5‰或按设计要求敷设。

            2. 敷设方法同双壁波纹管。敷设完毕后可直接回填,不必做包封。

            3.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50m。

          5. 硅芯管

            1. 硅芯管可直接敷设在天然地基上。

            2. 在布放前应先检查两端口上的塑料端帽是否封堵严密;布放过程中,严禁有水、土、泥及其他杂物进入管内。

            3. 布放硅芯管时,硅芯管应从轴盘上方出盘入沟。硅芯管在沟底应顺直、无扭绞、无缠绕、无环扣和死弯。

            4. 同沟布放多根管时,管间应保持3mm间距,且每个2~5m应用尼龙扎带捆绑一次。

            5. 管群中的单根硅芯管接头应错开,接头应采用专用标准接头件,接头的规格应与硅芯管规格配套,接头件内的橡胶垫圈与两端的硅芯管要安放到位。接口处应不漏气,不进水。

            6. 硅芯管群进入人(手)孔时,应在人(手)孔外部做2m包封;在人(手)孔内部,应按设计要求留足余长,管口要进行封堵。

            7. 管道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000m。

        管道包封

        在管道敷设完毕后,若管道埋深较浅或管道周围有其他管线跨越时,应对管群采取包封加固措施,在管道两侧及顶部采用C15混凝土包封80~100mm。做混凝土包封时,必须使用有足够强度和稳定性的模板,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平整,拼缝紧密;在混凝土达到初凝后,拆除模板。包封的负偏差应小于5mm。
        浇筑混凝土时要做到配比准确、拌和均匀、浇筑密实、养护得体。侧包封与顶包封应一并连续浇筑。在管群外侧及顶部绑扎钢筋后再浇筑混凝土,为钢筋混凝土包封,一般用于跨越障碍或管道距路面的距离过近的部位。

        管道沟槽回填

        管道沟槽的回填,要从沟槽对应的两侧同时进行,以避免做好的管道受到过大的侧压力而变形移位。管道回填土时,首层应用细土填至管道顶部500mm处后进行夯实;再按300mm/层分部夯实至规定高度。管道沟槽回填后,要做必要的管孔试通。

        人(手)孔与通道施工技术

        人(手)孔、通道是组成通信管道的配套设施,按容量分为大号、中号、小号三类人孔,按用途分为直通、三通、四通和特殊角度的人孔;手孔的规格型号较多;通道一般建设在缆的数量较多的位置。人(手)孔、通道的结构分为基础、墙体和上覆三部分。

        人(手)孔、通道的位置选择

        1. 人(手)孔位置应符合通信管道的使用要求。在机房、建筑物引入点等处,一般应设置人(手)孔。

        2. 管道长度超过150m时,应适当增加人(手)孔。

        3. 管道穿越铁路、河道时,应在两侧设置人(手)孔。

        4. 小区内部的管道、简易塑料管道、分支引上管道宜选择手孔。

        5. 一般大容量电缆进局所,汇接处宜选择通道。

        6. 在道路交叉处的人(手)孔应选择在人行道上,偏向道路边的一侧;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或单位的门口、低洼积水地段。

        人(手)孔、通道的开挖

        1. 人(手)孔的开挖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定的位置进行,开挖宽度应等于人(手)孔基础尺寸+操作宽度+放坡宽度,开挖工作应自上而下进行。

        2. 高低型人孔,高台部分的地基原土不得扰动。遇不稳定土壤时,应全部开挖后再重新回填,并做人工处理,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3. 开槽时,遇不稳定土壤、挖深低于地下水位时,应进行必要的支护。

        人(手)孔、通道基础

        1. 人(手)孔基础一般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人(手)孔基础要采用具有较好防水性能的防水混凝土。

        2. 人(手)孔基础的规格、型号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或标准图集的要求;高程应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3. 基础的处理方法(制作方法)与前面所叙述的管道基础相同。

        4. 基础混凝土厚度一般为120~150mm。有特殊需要的,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5. 基础附件:在浇筑人(手)孔基础混凝土时,应在对准人(手)孔口圈的位置安装积水罐,并从墙体四周向积水罐做20mm泛水。

        6. 墙体砌筑完成后,基础应进行抹面处理,表面应平整光滑。

        墙体

        1. 在进行墙体施工前,应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基础的中心位置、管道进口方位及基础顶部高程进行一次复查核对。

        2. 基础混凝土的强度达到12kg/c㎡(常温下24h)时,方可进行墙体施工。

        3. 砌筑墙体钱,混凝土基础应清扫干净,砖块应用清水浇湿。

        4. 在进行墙体施工前,应根据人(手)孔中心和管道中心的位置,按设计图纸上规定的人(手)孔规格,放出墙位基线;然后,要先撂底摆缝,确定砌法。砌筑时应随时检查墙体与基础面是否垂直。

        5. 砌筑人(手)孔应采用M10水泥砂浆、MU10机砖砌体;用1:2.5水泥砂浆抹面,内壁厚度15mm,外壁厚度20mm,抹面应密实、不空鼓、表面光滑。

        6. 墙体与基础应垂直、砌面应水平,不得出现墙体扭曲。垂直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mm,顶部四周水平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0mm。

        7. 砌筑墙体的砖层之间必须压茬,内外搭接,上下错缝,不能出现通缝,砂浆饱满度应达80%,砖缝一般不能大于10mm。

        8. 人(手)孔内净高一般情况下为1.8~2.2m。遇有特殊情况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9. 管道进入人(手)孔窗口处应呈喇叭口形,管头应终止在砖墙体内,按设计规定允许偏差10mm,窗口要堵抹严密,外观整齐,表面平光。

        10. 管道进入人(手)孔墙体,对面管道高程应对称,一般情况下不能相错1/2管群;进入人(手)孔的主管道与分支管道应错开,分支的部分管道应高于主干管道。

        上覆

        1. 人(手)孔上覆到口圈,要用M10水泥砂浆砖砌筑不小于200mm、不超过800mm左右的口腔,人(手)孔口腔与上覆预留洞口应形成同心圆。口腔内部应抹灰,遇上覆搭接处要牢固,外侧抹八字。

        2. 人(手)孔上覆各部位尺寸应与人(手)孔墙壁上口尺寸相吻合。

        3. 人(手)孔上覆的底部应平光,厚度应均匀,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 人(手)孔上覆出入口及外缘各立面应与底部垂直,上部线条整齐。

        5. 人(手)孔在安装预制的上覆时,应在墙体与上覆的结合部抹找平层;两板缝之间用1:2.5砂浆堵抹严密,不漏浆;吊装环应用砂浆抹成蘑菇状。

        6. 上覆板应压墙200mm以上,与墙体的搭接处应里外抹八字角。八字角要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接茬,无毛刺,无断裂。

        7. 人(手)孔在现场浇筑制上覆时,钢筋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钢筋骨架放入模板后,应采取固定措施,以防浇筑混凝土变形、移位,在达到强度并养护后可拆模。同一模板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保持整体性。浇筑完毕后,表面应抹平,压头。

        附件

        1. 穿钉应根据不同型号的人(手)孔,按图集中规定的位置进行安装。穿钉应预埋出墙面50~70mm,上下穿钉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mm,间距偏差应不大于10mm,相邻两组穿钉间隔偏差应不大于20mm。

        2. 支架应紧贴墙面,用螺母固定在穿钉上,要牢固,螺母不松动。

        3. 拉力环应预埋在墙体里。拉力环应出墙面80~100mm,在墙体上的位置应与对面管道中心线对正,以对方管底为准向下200mm处。

        4. 人(手)孔口圈应按设计给定的高程安装,口圈应高出地面20mm,绿地或耕地内口圈应高出地面50~200mm,稳固口圈及口圈接口部位应用1:2.5水泥砂浆抹八字,外缘应用混凝土浇筑,口圈外缘应向地表作相应泛水。

        回填

        1. 人(手)孔回填土应按300mm分部夯实至规定高度。

        2. 人(手)孔坑槽的回填,要从对应的两侧坑槽同时回填,以避免已完成的人(手)孔受到过大的侧压力而变形移位。

        3. 人(手)孔回填后,应检查内壁是否有裂纹、移位现象。如发现,要及时返修。

        4. 管道与人(手)孔相接的肥槽部分,应用砖砌体填充至管道地基,确保管道的稳定性。

        广播电视专业工程施工技术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施工技术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机房的要求

        1. 不间断电源系统

          UPS本身具有整流、滤波、稳压等功能。放置UPS的房间应采用隔声材料,以降低UPS所发出的噪声。

          1. UPS系统的主要功能

            1. 交流稳压功能

            2. 瞬间电网断电的保护功能

            3. 后备直流供电的功能

            4. 一定的滤波功能

          2. UPS系统的基本要求

            1. 必须是在线式

            2. 必须保证没有任何干扰信号的漏放,确保不对电视设备的技术指标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3. 必须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配备一定的后备电池组,延长有效供电时间。

        2. 空调通风系统

          采用地下出风和房顶送风的方式最为合理,可以形成一个循环式的通风系统。出风口的位置不能正放在设备机架的上方,以防止出风口的冷凝水滴落损坏设备。
          精密空调是机房专用空调,具有恒温恒湿控制功能,制冷方式有下送风机组和上送风机组两种。无论是上送风或下送风,形成的流动风从机柜中流过,确保设备的有效散热。

        3. 地线系统

          接地有两种结构,一种是*网状接地*,另一种是*树状接地*。
          网状接地有着解决干扰、避免计算机误动作的优点。
          采用局部网状、整体树状相结合的方式为宜。即在分控机房内采用网状、机房与机房之间采用树状结构相连,地线采用截面为0.3mm×300mm的铜皮,集中一点接地。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要求的复核

        工艺用房系统设备安装之前,根据施工要求对以下各项进行检查:

        1. 该房间的土建内装修应已按设计完成。

        2. 照明、电源、门、窗、锁应齐全有效。

        3. 有关线管、线槽、地沟、竖井施工完毕。

        4. 各预留孔洞、预埋件、管路应正确到位。

        5. 接地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照明、室内降温设施符合要求。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的布线

        1. 工艺线管的敷设和出线盒的安装要求

          1. 线管和盒体位置准确无误,连接紧密牢固,电气连接可靠。

          2. 线管弯曲应符合设计对弯曲半径的要求,无明显折皱凹扁现象。

          3. 线管穿过建筑伸缩缝处加保护套,穿过双层隔声墙处应断开,两个口对准,断开处加软套管。

          4. 线管连接应采用螺纹或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5. 支架、吊架和桥架平直牢固整齐,线管内穿好钢丝,做好标记,并做好管口的保护。

          6. 线管或线槽及一切不作导体用的金属架等一定要与地线联通。

          7. 出线盒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不同用途的盒体放在一起时应及时协调好排位,要求高度相等,间距相等、排列整齐美观。

        2. 线缆的布放

          1. 对工艺部份所有需穿入线管预埋的线缆测通路、摇绝缘,做好标记备用。

          2. 对照施工图,对需要布放线缆的线管、线槽、线架、地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清洁干燥,管口光滑无刺,装好护口,线管畅通。

          3. 穿线时应注意避免用强力硬拉,以免拉断或拉细电缆。

          4. 线管内穿入多条线缆时,线缆之间不得相互拧绞,线间接头必须在手孔盒或接线盒等处连接,线管内中途不得留有线间接头。

          5. 线管不便于直接敷设到位时,采用金属软管连接,不得将线缆直接裸露。

          6. 在线槽、线架、地沟内布放线缆时,应将音视频信号线和电源线分别放在两侧,控制线居中布放,防止电磁噪声干扰。

          7. 布放线缆应排列整齐,不拧绞,尽量减少交叉点。不同电平的线缆应分类绑扎,防止引起干扰和反馈。

          8. 需要接续的线缆,在接续前检查线缆线向标记是否相符合。焊接时线缆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不得使用酸性焊剂焊接。焊接部位焊锡要饱满光滑,不得有虚焊现象,焊点要处理干净,接点处应采用相应的塑料套管做隔离、绝缘及保护。

          9. 线缆布放完成后,将线缆做好标记,并采取防护措施。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设备安装

        1. 机柜和控制台的安装要求

          所有工艺设备必须进行单机通电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1. 按设计要求正确地找出并划定电视工艺设备安装的基准线,将机柜就位。

          2. 并排安装的机柜应排列整齐,机柜之间采用螺栓紧固连接。机柜底座与地面之间的间隙,应采用金属垫片垫实,垫片应进行防腐处理。

          3. 机柜与底座之间应加绝缘垫和绝缘橡皮,防止产生干扰。

          4. 机柜与工艺地线相连接。

          5. 机柜单个独立安装与并列安装均应达到横平竖直,其垂直偏差应不大于机柜高度的1‰,水平方向上的偏差不大于机柜高度的2‰。

          6. 机柜上的设备安装与排列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面板要排列整齐,拧紧全部面板螺钉。带轨道的设备应推拉灵活,螺钉不能缺损,面板螺钉应是镀亮的,规格应统一。

          7. 机柜设备组合就位后,对机柜进行平直度调整,固定牢固。

          8. 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完整,无损伤。

        2. 设备接线要求

          1. 按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校对无误后进行系统组装接线。

          2. 所有接口要注意电平配合及各相电源线极的相序问题。

          3. 配线做到正确、可靠、整齐,所有接线用焊接或压接,不得使用酸性焊剂焊接

          4. 注意屏蔽线的接地和芯线的相序问题,信号插座相序必须一致。设备连线和插接要注意稳固安全,信号相序准确无误。

          5. 注意留足电缆的安装长度,连接完毕应进行校验并做好标记。

          6. 接插件上机前进行质量检查,以防止短路或接触不良损坏设备,造成事故。

        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的调试

        1. 调试准备

          1. 检查各类设备的型号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检查各类设备电源电压的选择是否与当地电压一致。

          3. 校验系统接线是否正确,有无短路、断路、松动或虚焊。

        2. 调试程序

          1. 加电前检查所有设备,电源开关应置于断开位置,衰减器应置于衰减最大位置。

          2. 从输入设备到输出设备按序逐台加电。

          3. 通电后注意观察各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开通半小时无异常现象后可进行试运行。

          4. 在试运行中检查各设备功能操作使用是否正常,各开关、旋钮是否起作用。调试时输入电平应由小逐渐加大,衰减器的衰减值应由大逐渐变小,直到全部系统正常运行。

          5. 单机调整完毕后,对系统指标进行统调。

          6. 各系统开通后,对全系统进行联调。

        广播电视发射工程施工技术

        工艺安装

        1. 发射机机箱安装

          1. 发射机各机箱安装位置应符合机房平面设计图纸的规定。

          2. 机箱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

          3. 各机箱必须对齐,前后偏差不得大于2mm。

          4. 机箱的底框应用地脚螺栓或膨胀螺栓与地面紧固。

          5. 各机箱应用螺栓连成一体,机箱箱体应分别用不小于50mm×0.3mm的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连接。

          6. 底框若加垫铁片时,铁片与底框外沿对齐,不得凸出或凹入。

          7. 安装后的机箱应平稳、牢固。

        2. 卫星传输音频信号源接收设备安装

          1. 卫星接收天线应架设在机房附近且前方无干扰又不影响周围环境的地方,天线底座平台宜用水泥混凝土浇筑或钢架支撑,平台大小应符合天线口径及当地抗风强度的要求,平台的安装平面应水平,卫星天线的立柱应垂直,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卫星天线的各转动部件应加注黄油,天线的方位角和俯仰角调整完毕后应紧固各调节螺钉。

          2. 卫星接收机应安装在室内相应的机柜中,连接卫星接收设备的电缆应可靠,中间不得有接续。

          3. 光纤传输音频信号源接收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4. 微波传输音频信号源接收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5. 音频信号源接收设备对节目传输机房有屏蔽要求时,节目传输机房的屏蔽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监控、监测、监听设备安装

          1. 监控、监测、监听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2. 监听音箱的分布安装应能使值班员易于监听多路播出节目。

          3. 监控、监测设备的显示屏应安装在便于值班员监视的位置。

        4. 大型电容器安装

          1. 电容器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和绝缘检查。

          2. 真空可调电容器在要求一端接地使用时其高压端与接地必须正确连接,可调动片必须接地。

          3. 电容器的陶瓷部分应用酒精或四氯化碳擦拭干净。

          4. 真空可调电容器安装时,应调节行程开关,使两端各留相应的余量。

          5. 电容器调谐传动机构中的万向接头、齿轮等经常活动的地方应加润滑油。

          6. 电容器串并联时,各连接片应四边垂直,四角圆滑,无尖锐毛刺,连接应可靠。

        5. 大型电感线圈安装

          1. 线圈间的距离应均匀。

          2. 短路接点与滑动头接触应良好,短路连线应安装在线圈圈内并应尽可能短。

          3. 电动、人工调谐的传动器、减速器应加润滑油,传动的关节处采用销钉连牢,不得有松动脱落现象。

        6. 高、低压成套配电柜和变压器、调压器安装

          1. 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2. 发射机电源变压器、调压器的连线,应符合下列安装规定:连线应用电缆,其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直,转弯角度一致:电缆两端应接铜接线端子,电缆芯与端子应焊接或压接牢固,并符合规范中“敷设低压电力电缆”的规定;电缆接线端子与设备上的端子连接时,应将螺母拧紧。

        7. 发射机冷却设备安装

          1. 发射机风冷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其噪声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风机安装时,应有减振措施,固定螺栓应加弹簧垫片;安装应稳固可靠,运行时不得有震动和摇摆。

          3. 风筒应用支架或吊架固定,相邻两架间距宜为2000mm,风筒不得漏风,风筒与风筒连接处应有橡胶垫圈(厚3~5mm),风筒有分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4. 发射机冷却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5. 水泵安装时,应有减震措施,固定螺栓应加弹簧垫片,安装应平稳、牢固,水泵运行时不得有震动和摇摆,其噪声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水冷系统的风冷散热器的风机安装,应符合前述风机安装的规定,风冷散热器进出风口及风道应畅通,不得堵塞。

          7. 水泵的进、出水管及阀门不得渗水、漏水,并用色标以示水流方向。

          8. 水冷系统安装后应清洗其水路,杂质、杂物不得残留在水路中。

        8. 馈筒、馈管、馈线安装

          1. 馈管分为硬馈管和软馈管,馈筒、硬馈管一般用作机房内部高频传输连接,软馈管一般用作机房到天线的高频传输连接。

          2. 安装馈筒时,馈筒检修孔应朝外。

          3. 馈筒、硬馈管安装应平直。馈筒、硬馈管直线段支撑点的间距不宜超过2500mm,拐弯处两边必须加支撑架。

          4. 馈筒、硬馈管内部不得有杂物和灰尘,绝缘子上不得有污迹。芯管用绝缘子支撑在馈筒、硬馈管的中心部位,平直通过,不得弯曲或下垂,芯管中心与馈筒、硬馈管轴线重合,馈筒的芯管中心最大偏移为3mm。

          5. 馈管卡环应用螺栓紧固,不留毛刺。

          6. 馈管连接端、馈管法兰盘及馈筒盖板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芯线连接应可靠。馈筒、馈管外导体两端应用符合载流量要求的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连接。

          7. 馈筒、馈管穿墙孔四周的缝隙应用防水材料封堵。

          8. 软馈管架空安装时,馈管应平直,馈管底部对地面的距离不得低于4000mm,馈管直线段悬挂点的间距不宜超过1500mm。

          9. 软馈管地沟安装时,应沿沟内安装金属支撑架,其间距不宜超过1500mm,馈管应放置在支撑架上,馈管底部距离沟底不小于300mm,馈管放置完毕后,地沟应加盖板。

          10. 软馈管转弯时,转弯曲率半径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不得直角转弯。

          11. 明式馈线安装应符合《中短波广播天线馈线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57-1995的有关规定。

          12. 高频电缆馈线安装应按软馈管安装要求执行。

        9. 并机网络安装

          1. 并机网络安装位置应符合机房平面设计图纸的规定。

          2. 并机网络机箱安装应符合规范中“发射机机箱安装”的规定。

          3. 并机网络冷却系统安装应符合规范中“发射机冷却系统安装”的有关规定。

        10. 天线切换开关安装

          1. 天线切换开关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2. 天线切换开关的箱体应用不小于50mm×0.3mm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连接。

        11. 假负载安装

          1. 假负载安装位置应符合机房平面设计图纸的规定。

          2. 假负载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安装图安装。

          3. 水冷、风水冷假负载电阻应全部浸入蒸馏水中,水面应高于电阻体20mm以上。

          4. 水冷、风水冷假负载的进、出水口与水管连接处其外壳应无渗水、漏水现象。

          5. 水冷、风水冷假负载的出风口不小于2000mm范围内应无风路阻挡物。

          6. 水冷、风水冷假负载安装后应清洗其水路,杂质、杂物不得残留在水路中。

          7. 假负载与发射机的连接馈管必须满足发射机功率等级要求。

          8. 假负载的箱体应用不小于50mm×0.3mm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连接。

        12. 天馈线调配网络安装

          1. 天馈线调配网络安装前,调配室应具备下列条件:调配室的位置、大小符合设计要求;屋顶、墙壁不得渗漏。天馈线引入孔应有防水措施,室外雨水不得经引入孔流入渗漏到调配室;调配室四周的墙壁、屋顶、地面敷设的高频屏蔽层,其尺寸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 调配网络所用元件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3. 从地网导线的汇集中心牢固焊接一条200mm×1mm紫铜带引进调配室内,作为调配室高频接地母线,调配室的屏蔽层应与高频接地母线焊接。

          4. 雷电泄放线圈接地端应用40mm×1mm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焊接,焊接应光滑牢固。

          5. 调配元件接地端应用厚1mm紫铜带与高频接地母线焊接,紫铜带的宽度视载流量而定。

          6. 调配网络输入端与馈线(管)引入端及调配网络输出端与天线引入端均应用紫铜管连接,紫铜管两端焊接特制的接线端子。紫铜管的直径视载流量而定。

          7. 馈线(管)终端的地线应用厚1mm紫铜带与调配室高频接地母线焊接,紫铜带的宽度视载流量而定。

          8. 各调配元件应按设计图纸安装。相邻电感元件应适当远离并垂直放置。元件间的连线应用满足载流量要求的紫铜带或紫铜管,连接端面应宽、平,端头应圆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元件安装应牢固,接线端子螺母应拧紧,不得有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网络组件有屏蔽要求的,应将组件安装在金属屏蔽箱里。

        13. 控制台安装

          1. 控制台机柜距周围的安装距离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2. 控制台机柜安装应符合“发射机机箱安装”的规定。

          3. 控制台上的音频阻抗变换器、音频衰减器、音频切换器、音频处理器、音频分离器及其他设备、部件等安装件,应安装稳固,不得松动和摇摆。

          4. 各电路连接应可靠,不得有接触不良现象。

          5. 控制台上各种按钮应动作准确。

          6. 发射机开启后,各种指示应正确。

        14. 敷设高频、音频、控制电缆

          1. 电缆的规格、敷设路由和方式应符合设计简约的规定。

          2. 电缆敷设前,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齐全、清晰;缆的外护套完整无损,电缆应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测量电缆的芯线对芯线、芯线对屏蔽层的绝缘电阻,其阻值应达到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3. 电缆敷设应顺直、无扭折、转弯须均匀圆滑,不得折成死角,并有一定余量。

          4. 在同一槽内敷设不同用途的电缆时,应分层或分开排列,不得相互交错或绞缠一起,出线位置应有编号,表明电缆去向。

          5. 线槽内必须干净,无砂石和其他杂物。

          6. 电缆芯线及屏蔽网与电路连接时,若采用焊接,应焊接牢固,锡面光滑;若采用压接,应焊好或压好接线端子,并与接线部位压接紧固;若采用插接,应做好插头,插接应可靠。

          7. 多根电缆同槽同向敷设时,应根据其用途和种类分组后,用线匝将其捆绑成束,并加以固定。

          8. 机房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的电缆敷设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的有关规定。

        15.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

          1. 电缆的规格、敷设路由和方式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2. 电缆敷设前,其检验除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3.2.12条的规定外,还应测量电缆的芯线对芯线、芯线对外皮的绝缘电阻,其阻值应达到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3. 10mm2 以下铜芯电缆的端头应用铜线接线端子焊接,线头必须插到孔底,应焊接牢固,焊锡均匀、饱满,焊面光滑,不得有残渣、气孔。10mm2 以上电缆的端头应用铜接线端子压接,铜接线端子的孔径应与线径一致,电缆芯与铜接线端子必须压紧,不得有裂纹、松动。

          4. 10mm2 以上电缆转弯时,其最小曲率半径为电缆外径的10倍。

          5. 电力电缆不得有中间接头,特殊情况设接头时,连接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在竣工技术文件中详细注明接头的位置。

          6. 电缆从槽内引出时,应用卡子固定在机架或墙壁上,放线必须平直,不得歪扭。线卡颜色应与机架颜色一致。

          7. 三芯电缆的芯线可用红、绿、黄三色标示电源的相序,四芯电缆较细的一根作为零线应用黑色。

          8. 高压电力电缆应按有关规范安装。

          9. 高、低压电力电缆可同槽敷设,但应分层布放。

          10. 敷设低压电力电缆同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关于电缆敷设的有关规定。

        天馈线系统安装

        5m以上为高空作业。
        施工、验收所用测量工具、仪器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施工用机具应为检验合格的产品。
        施工区:塔基为圆心,塔高为半径。
        施工区不得有高空输电线路
        施工禁区:塔基为圆心,塔高三分之一为半径
        施工禁区内不得设置起重装置及临时设施

        1. 架设拉绳式桅杆

          布置施工现场、预制拉绳、组装拉绳、架设拉绳式桅杆、安装附件。

          1. 桅杆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整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H/1500,局部弯曲不大于被测高度H/750,并有检测记录;拉绳初拉力应达到设计值,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偏差要求时,应少小于设计值但不大于设计值的5%并有记录。

          2. 组装单元塔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根据弦杆长度的偏差,选配组装单元节;单元节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元节杆件的连接螺栓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装前应拧紧所有杆件的连接螺栓。

          3. 吊装桅杆前,底座绝缘子内壁应擦拭干净,底座绝缘子安放应平稳垂直受力均匀,设计要求安装的临时保护设备应随底节安装,设计无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撞击和位移的保护措施。

          4. 架设桅杆塔节时,应使塔节的法兰螺孔重合,连接螺栓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螺栓的方向应一致,塔节连接螺栓应有防松措施,并拧紧后进行下一步的吊装。

          5. 架设桅杆时,应在两层正式拉绳之间,至少加一层临时拉绳;每层临时拉绳应固定在塔上同一高度,其绳径应与正式拉绳相近,临时拉绳的初拉力应与下层正式拉绳的初拉力相近。

          6. 吊装正式拉绳应使用卷扬机,地面人员配合送绳,拉绳与塔身保持一定距离,拉绳绝缘子应摆正,清除拉绳和绝缘子上的混土、杂草等,绝缘子应清干净,拉绳与桅杆连接固定后,用紧线器或手摇绞车收紧拉绳至安装拉力,拉绳按设计要求固定在地锚的锁具螺旋扣上;同时使用经纬仪观测塔身,调整桅杆的垂直度,锁具螺旋扣应有防松动措施。

          7. 安装桅杆拉绳时,各方位施加拉力应协调、均匀,严禁一方拉绳抢先收紧,拉绳与地锚锁具螺旋扣的连拉固定方式及绳卡的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调整、收紧拉绳时,塔上人员要下到地面。

          8. 架设完成将扒杆放置地面后,应自下而上调整拉绳的初拉力和桅杆的垂直度,调整时在拉绳上挂拉力表、拉绳初拉力和桅杆垂直度应同时符合设计要求;调整后的索具螺旋扣应留有松紧量并采取防松动措施和涂防腐脂。

          9. 桅杆及构件架设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连接固定螺栓重新拧紧一遍;损坏的防腐层应用防腐效果接近的方法予以修复。

          10. 悬挂天线幕的桅杆,应适当向反方向倾斜,挂好天线幕的桅杆应将倾斜部分调整过来,桅杆的整体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 中波桅杆笼子线网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支撑环安装应水平,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安装应垂直,初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与支撑环压接固定应牢固,拉线端子与桅杆连接应紧固,导电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底部连接固定方式及绳卡的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锁具螺旋扣应留有松紧量并采取防松动措施和涂防腐脂。

          12. 拉绳式桅杆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并填写拉绳式桅杆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 架设自立式钢塔

          1. 安装塔靴

            1. 钢塔基础的水平高差和轴线,地脚螺栓(锚栓)边宽、间距、对角线和水平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基础地脚螺栓、大垫片及螺母应齐全并装卸自如,底母、大垫片调整到同一高度,地脚螺栓伸出塔靴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根据塔靴的实际位置确定钢塔中心,以相邻两塔靴的中心点连线为基础轴线,确定钢塔的中心点(塔中心点应留永久标志桩);以钢塔中心为基准点,根据塔靴基础轴线的实际位置和塔的设计高度,确定钢塔垂直度测量点,测量点应在中心点与塔弦杆中心点的延长线上或中心点与钢塔基础轴线(某一平面)的垂直线的延长线上,钢塔中心点,垂直度测量点应加以保护。

            4. 以塔靴中心为基准点,钢塔的边宽、对角线长度、水平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调整,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固定塔靴的上螺母和底螺母应拧紧。

          2. 安装钢塔

            1. 安装钢塔过程中,每层的构件未吊装齐,不能继续吊装,每吊装完一层构件,应及时检查各构件就位后的偏差,确认无误再继续吊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P173,表1L412082)

            2. 每安装两层塔节,应调整一次塔身垂直度;安装到塔顶后,应测量塔身的整本垂直度和对角线尺寸,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安装钢塔可采用单件吊装、扩大拼装,必要时应做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塔构件吊装时应有足够的吊装空间。

            4. 钢塔平台构件可在地面组装,各杆件连接应正确并用螺栓拧紧,平台板应铺平,与塔架联成一整体后吊装。

            5. 未经设计同意,严禁在钢塔结构主受力杆件上进行焊接。

            6. 钢塔构件现场修正或制孔不得用气割扩孔。

            7. 钢塔及天线安装完毕后,螺栓应全部重新拧紧一遍,损坏的防腐层应用效果相近的方法予以修复。

            8. 钢塔的防雷接地应与基础防雷接地网可靠焊接,焊缝截面积应不小于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应不小于接地扁钢横截面,焊缝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

            9. 钢塔结构检验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

            10. 自立式钢塔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并填写自立式钢塔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架设天线幕

          预制天线幕、组装天线幕、安装天线幕。

          1. 安装天线幕

            1. 安装前必须对基础、钢塔、桅杆的跨度和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测量,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标准,检查钢塔、桅杆的垂直度、拉绳、曳线,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标准;钢塔、桅杆吊挂天线幕的构件和天线幕挂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天线幕和反射幕垂直吊线与地锚固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天线幕与反射幕之间的距离上、下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0mm;
              所有吊线与地锚固定时,应与天线幕或反射幕成一个平面,垂直吊线应垂直;
              天线幕垂直吊线与地锚固定后,应与天线幕所对应的吊点成为直线,其偏差应不大于50mm;
              反射幕旁弧线与地锚固定时,应根据反射幕旁弧线的弧度及其与天线幕的距离确定地锚的位置,与天线幕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反射幕旁弧线与地锚固定后,反射幕纬线受力应均匀并拉直;
              经线与地锚固定后,各经线拉力应适中,受力均匀,接地螺栓应拧紧。

            3. 天线幕和反射幕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线振子、导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向水平、竖向垂直、松紧适中,用重锤控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吊挂天线幕时,上升速度应平稳,边提升边吊挂,绝缘子应清洁干净并应随时清除天线幕上的泥土、杂物等;上升时每层振子、下引线应有人看管,防止倾斜扭曲损伤导线;检查导线的连接螺母是否拧紧,各部位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或导线出现弯曲,应予以检查处理。

            5. 调整天线幕时,应同时调整拉线和曳线,并测量桅杆的垂直度,同时天线振子对地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天线下引线端制作安装时,本副天线的下引线长度必须一致,两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下引线各线应顺直无扭绞,拉紧并受力均匀,瓷支撑应固定牢固。

            7. 天线幕安装完后应再次检查天线幕及桅杆的垂直度,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天线吊线与地锚连接固定的绳卡的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各部位的索具螺旋扣应有防松动措施并涂防腐脂。

            8. 架设天线幕工程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填写天线幕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架设馈线

          埋设馈线杆、制作馈线、安装馈线、连接下引线

          1. 安装馈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路各条导线垂度应一致,馈线的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波馈线内环馈线应居于外环馈线中间并同心;
            短波馈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用跨接线连接的,同一路馈线上的跨接线应对齐,用撑环连接的,同一路馈线上的撑环应对齐;
            片状馈线应垂直于地面,环形馈线应平行;
            吊挂馈线的绝缘棒应垂直,绝缘棒的吊挂点应有跨接线或撑环;
            每一对馈线的跳接线长度应相等;
            固定导线的压线钩或压线板必须紧固。

          2. 下引线拉到设计拉力时,在线上划出标记,做下引线终端,与馈线跳接线连接,连接螺栓紧固及方向应符合要求,同一副天线的下引线长度必须相等。

          3. 敷设中波馈线的地线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部位用(直径符号)1.6软铜线绑扎或用地线本身与地线缠绕的方法连接,然后焊锡并于馈线支柱地脚螺栓压紧。

          4. 安装馈线时,应保持一定的张力,逐档吊装到馈线杆支架上,悬挂绝缘子应垂直地面,馈线的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馈线长度应留有调节余量。

          5. 终端杆处的棒型绝缘子应与馈线在同一平面,前后距离一致,跳接线、调线叉距离及长度应相等。

          6. 安装馈线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并填写馈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敷设地网

          开挖地网线沟、埋设地网

          1. 地网线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敷设,以塔基础为圆心均匀成射线向外敷设,导线的根数及长度、地网线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可埋深30~50cm。

          2. 地网接触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地网导线按自缠绕的方法接续,接续长度不小于导线直径的20倍并焊锡焊接;导线与外圈连接线按自缠绕的方法连接,连接长度不小于导线直径的20倍并焊锡焊接。

          4. 地网线与塔基础母线应焊接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

          5. 地网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填写敷设地网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系统联调和测试

        发射机与天馈线连接——全系统联调——全系统24h负荷试验
        地面模拟电视发射机分图像、声音和双工器技术指标

        发射机的防雷与接地

        如果有条件,最好配备补偿式的交流稳压器
        防雷的重点集中在天馈线引入和交流电源引入
        在交流电源的出入端,最好接压敏电阻和氧化锌避雷器
        对于馈线引雷,最好在机房的入口将馈线的外皮剥开一段接地。
        接地时,要防止由于多点接地造成地电位不同所形成的“跨步电压”
        在接地上要避免“分散的、独立的”接地方式,集中力量将主要的接地点的接地电阻降为最低,并保证足够的接地面积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工程施工技术

        一个典型的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由前端信源、SI/PSI生成、数据广播、复用和加扰、条件接收、用户管理、传输、用户终端和网管等部分构成。
        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的网络结构包括一级传输网、二级传输网、接入分配网。

        前端系统的安装

        前端系统设备种类繁多,一般配有监视器墙、控制台和机柜,各种设备的尺寸应符合机架的尺寸,通常都为19”标准机箱。前端设备总的要求是:设备安装位置要注意远离干扰源;注意防水、防潮、防鼠;设备的布置要合理,布局应整洁、美观、实用,便于管理和维护;接线要正确,走线要牢固、整齐和有序。

        1. 卫星天线的安装

          前端系统的信源主要来源之一是卫星信源

        2. 前端设备的安装

          1. 前端设备的布置

            前端设备根据情况可分开放置,经常操作的设备应放置在操作台上,与之相应的设备就近放在操作台边,其他设备如卫星接收机、编码器、复用器、调制器、解调器和放大器等应放在设备立柜内,较小的部件如功分器、电源插座等可放置在立柜的后面,并用螺钉固定好。设备立柜内摆放的设备上下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便于设备的放置、移动和散热。

          2. 前端机房的布线

            前端设备布置完毕后连接相关线路,由于设备在低电压、大电流和高频率的状况下工作,布线时既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信号衰减,影响信号的传输质量,又要便于对线路的识别。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电源线、射频线、音视频线绝不能相互缠绕在一起,必须分开敷设。

            2. 射频电缆的长度越短越好,走线不宜迂回,射频输入和输出电缆尽量减少交叉。

            3. 音视频线不宜过长,不能与电源线平行敷设。

            4. 各设备之间接地线要良好接地,射频电缆的屏蔽层要与设备的机壳接触良好。

            5. 电缆与电源线穿入室内处要留防水弯头,以防雨水流入室内。

            6. 电源线与传输电缆要有避雷装置。

        干线系统的敷设

        干线埋设力求线路短直、安全稳定、可靠,便于维护和监测,并使线路避开易损场所,减少与其他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跨越。

        1. 架空明线

          利用现有建筑的墙壁,沿墙架挂电缆和利用专业水泥杆或其他电杆,用钢绞线或钢丝作电缆的纤绳,用挂环把电缆吊挂起来,干线放大器、分配器、分支器等部件安装在电杆上。采用架空明线安装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 电杆杆距不能太长,一般在40~50m。

          2. 干线电缆如利用照明线电杆进行架设时,应距离电源线1.5m以上,过道低垂的电缆应进行换电杆或加高工作,以防止行人或过往车辆挂碰。

          3. 沿墙架设的干线用专用电缆卡固定,墙与墙之间如距离太远(超过5m),必须用钢丝架挂电缆,钢丝两端用膨胀螺栓固定。

        2. 暗线埋设安装

          暗线埋设是在地下预埋管道或建筑物的墙内预埋管路安装有线电视电缆

          1. 当埋设或穿越的电缆线较长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置接线盒,以便穿线或今后维护。

          2. 预埋管道要尽量短直,内壁要平整,管道拐弯的曲径尽量大些。

          3. 电缆接头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分配系统的安装

        1. 支线部件和用户终端盒的安装

          支线部件有分配器、分支器、均衡器和放大器等
          分明装和暗装两种,具体方式可根据建筑结构决定
          明装时尽量装在遮雨处,否则必须加装防雨罩
          分配器、分支器、放大器等部件必须用木螺钉安装在合适的木板上,然后用塑料胀管加木螺钉固定在墙壁上
          用户终端盒有单孔、双孔和三孔等,用塑料胀管加木螺钉固定在靠近电视机的墙壁上

        2. 支线电缆的安装

          分明线和暗线两种
          暗线安装是在墙壁内埋暗管布线,暗管的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两倍以上
          明线和暗线安装都要求尽量走直线,在拐弯处成直角。明装沿墙行线时每40~50cm用电缆卡固定,入户的电缆沿外墙穿入室内时要用防水导管,以防雨水沿电缆线进入室内,部件接头处的电缆要留有一定余地,以便今后对部件的拆卸

        防雷与接地

        1. 室外设备的防雷和接地

          1. 信号接收系统的防雷和接地

            安装避雷针、接收天线可靠接地
            一种是安装独立的避雷针,另一种是利用天线杆顶部加长安装避雷针
            保护半径=避雷针与地面高度×1.5
            保护半径必须覆盖室外信号接收设备
            避雷针的接地与接收天线的接地距离必须大于1m,地线的埋设深度不小于0.6m,接地电阻不能超过4Ω,接地引线要求尽量垂直。

          2. 传输系统的防雷和接地

            1. 利用吊挂电缆的钢丝作避雷线。在钢丝的两端用导线接入大地,接头必须采取防水措施,以防雨水灌入生锈。

            2. 在电缆的接头和分支处用导线把电缆的屏蔽层和部件的外壳引入大地。

            3. 在电缆的输入和输出端安装同轴电缆保护器或高频信号保护器。

        2. 室内设备的防雷和接地

          在电源配电柜或电源板上安装氧化锌避雷器和电源滤波器。
          配电系统过电压保护装置能在一定时间内抑制雷电和电源的过压,可靠地保护设备不受雷电沿电源线进入造成的危害。
          室内应设置共同接地线,所有室内设备均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Ω,接地线可用钢材或铜导线,接地体要求用钢块,规格根据接地电阻而定。

        系统的调试

        性能指标是评价系统性能优劣的量化依据
        数字有线电视系统主要参数有信号电平和场强、部件增益和衰减量、部件的幅频特性不平度、噪声系数和载噪比、交扰调制和相互调制、电压驻波比与反射波、接地电阻
        掌握有线电视传输工程的调试可按信号传输的方向进行,即卫星天线的调试、前端设备的调试、干线系统的调试和分配系统的调试。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工程施工技术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组成

        1. 天线和馈源部分

          属于室外单元,抛物面天线将来自地球同步卫星上数字电视信号的电磁波反射将其聚焦于焦点上的馈源上。馈源对反射过来的电磁波进行整理。使其极化方向一致。再进行阻抗变换。提高接收天线的效率。将接收来的电磁波低损耗。高性能地传输给高频头LNB。

        2. 高频头

          安装在接收天线上,属于室外单元,将馈源传送过来的微弱电视信号经过放大和滤波后,送入室内的功率分配器。

        3. 功率分配器

          将高频头输出的信号分成多路信号,分别送入不同的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

        4. 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IRD(Intergrated Receiver Decoder)

          全称为数字综合解码卫星电视接收机,是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室内核心设备,将高频头送来的卫星信号进行解调,解调出节目的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

        接收天线的安装

        1. 场址的选择

          接收天线安装场地应足够大。建设位置应避开风口和地质松软不坚固的地方,以避免强风袭击造成天线损坏或基座沉陷。

        2. 与机房之间的距离

          最好与前端机房建在一起,可建在地面,也可建在屋顶。两者距离应小于30m,衰减不超过12dB;采用6m天线,高频头增益≥60dB时,可选用≤50m的电缆;采用3m天线,高频头增益≥54dB时,可选用≤20m的电缆。否则应更换低损耗电缆,或增设补偿电缆损耗的宽带放大器。距离较远时,可考虑采用L波段的光传输技术。

        3. 视野

          接收天线前方的视野应开阔,尽量避开山坡、树林、高层建筑、铁路、高压输电线等对信号电磁波的阻挡。一般要求以天线基点为参考点,对障碍物最高点所成的夹角小于30°。

        4. 干扰电平

          对卫星电视信号的干扰主要是微波,应充分利用山坡、建筑物等遮挡干扰信号。此外,应尽量避开雷达和高压线等强电磁场干扰源。

        天线的安装

        1. 天线基础

          先浇注基座,待基座凝固好以后,方可安装天线。
          天线基座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天线放在屋顶或楼顶时,应进行风荷载和天线质量计算,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并注意一定要把基座制作在承重梁上。

        2. 抛物面天线的安装

          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结构图进行安装。
          不得将面板划伤或碰撞变形,否则既影响装配精度,又影响天线的电气性能。

          1. 将脚架装在已准备好的基座或地面上,校正水平,调好方位角后基本固定脚架,完全调好方位角后方可紧固脚架或焊接固定。

          2. 装上方位托盘和仰角调节螺杆或螺钉。

          3. 依顺序将反射板的加强支架和反射板装在反射板托盘上,在反射板与反射板相连接时稍微固定即可,暂不固紧,等全部装上后,调整板面平整后,再将全部螺钉紧固。

          4. 馈源、高频头和矩形波导口必须对准、对齐,波导口内要平整,两波导口之间加密封圈,拧紧螺钉防止渗水,将连接好的馈源和高频头装在馈源固定盘上,对准天线中心位置焦点。

        3. 避雷针的安装

          基座螺栓接地应良好,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否则应重新制作接地极。
          若接收天线位于某建筑避雷针保护范围之内,可不单独设避雷针。
          如果接收天线独自在空旷地区,或在雷雨较多地区,应加装避雷针。
          避雷针应在接收天线的主反射面和副反射面的顶端各装一个,避雷针的高度应使它的保护范围覆盖整个主反射面。
          避雷针的引下线可用10mm的镀锌圆钢。
          天线的避雷接地线不要与室内卫星接收机等设备的保护地线接在一起。

        4. 接地线的安装

          接地线必须在天线座后1m左右范围内,铜板深埋于地下2~3m,铜板的尺寸应大于500mm×300mm×5mm,同时在埋泥土时,铜板周围洒上浓食盐水,铜板引出地面的线分别接在天线座底部和室内墙壁边沿。引线用铜皮,铜皮的尺寸不小于30mm×3mm,其长度是由天线到工作间的距离。

        接收天线的调试

        1. 技术准备

          1. 了解欲接收卫星电视下行技术参数:波段、极化方式、传输方式、符码率、编码方式、加密情况和卫星的位置。

          2. 通过计算和查表等方式确定天线的方位角和仰角。

          3. 正确连接高频头、低损耗电缆、卫星接收机和监视器,准备适当的调试仪器。

        2. 调试

          1. 极化匹配调试:对照安装图安装极化器。

          2. 天线仰角、方位角和极化角粗调:

            依次对天线仰角、方位角和极化角进行粗调,然后检查设备接线,确认接线无误后,开启电源,对卫星接收机输入欲接收的卫星电视下行信号参数,可获得较好的图像和伴音。

          3. 天线仰角、方位角、极化角和焦距细调:

            利用场强仪可调整天线仰角、方位角、极化角和馈源的位置处于最合适的状态,依次按仰角、方位角、馈源焦距和极化角顺序进行。

          4. 天线固定:

            细调完成后,应将所有螺栓紧固好,并将此时的仰角和方位角在天线上做好标记。

          5. 室外设备调试完毕后,金属部位需要加灌保护胶,以防腐、防雨和防松动。

        广播电视建筑声学施工技术

        专用录音场所

        1. 录音室的声学要求

          1. 应有适当的混响时间

            墙壁和顶棚上应布置适当的吸声材料,地面上要铺上地毯,以控制各种频率的声音在录音室中的扩散程度,使录音室的混响时间符合要求。

          2. 应能隔绝外面的噪声

            录音室应采取一定的隔声措施,

        2. 演播室的声学要求

          1. 尽可能短的混响时间和平直的频率特性

          2. 良好的隔声与减振措施

          3. 没有声学缺陷

        3. 录音控制室和审听室的声学要求

          录音控制室应与审听室有相同的声学环境,即相同的大小、相同的体型、相同的声学处理和相同的音响设备

          1. 混响时间足够短,通常在0.25s~0.4s。

          2. 声学处理左右对称。

          3. 在监听的位置上应有平直的频率响应。

        常见的声学处理措施

        1. 隔声和吸声处理

          1. 隔声和吸声材料

            吸声材料用于音质和噪声控制
            吸声材料可分成多孔材料吸声、薄板共振吸声和空腔共振吸声
            常用的有空心砖、岩棉板、岩棉袋、穿孔石膏板、钙塑板和防火绝缘板等
            按照声学要求,除了吸声外,还有反射、扩散声场和利用腔体共振吸收相关的低频声能的装置

          2. 主要的措施

            地面和窗户:室内的地面也可铺塑料地板或地毯,以减小室内噪声,并对空调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控制室与演播室之间的观察窗也是需要进行隔声处理的关键部位,常用的方法是采用双层玻璃,夹层空间不要造成两玻璃平行的腔体,玻璃要有一定的厚度。
            墙面:对于100㎡以上的录音室和演播室来说,多用49cm砖墙和钢筋混凝土加轻质隔声吊顶。因为环保的要求,黏土砖墙逐渐少用,代之以多种材料的空心砖墙。必要时可用双层空心砖墙,砌墙时横竖砖缝都要灰浆饱满,墙体两侧抹灰。
            浮筑套房(房中房)是将演播室(小型音乐录音室、配音室或立体声听音室等)用隔振材料垫起来,上面浇筑钢筋混凝土地板,然后在地板上做浮筑套房的墙和顶板。这种做法的隔振和隔声性能都很好,但造价较高。

        2. 声学施工要求

          1. 吸声材料在工程中应用的时候,其材质和安装条件应该与被测试件相符,如共振板的厚度、龙骨间距、板后空腔、所填玻璃棉厚度和密度、穿孔板的厚度、穿孔率、板后所贴阻尼材料等。

          2. 金属共振板、穿孔板和轻钢龙骨等金属材料,选材要厚一些,免得被高声级激发后再辐射声音,造成声染色。

          3. 混凝土板浇筑要均匀密实,墙体砌砖要灰缝饱满。

          4. 宜分散布置声吸收、反射、扩散等声学材料,同时选取的吸声材料应符合国家防火、环保、节能等规范要求。

          5. 双层墙和浮筑套房的双层结构之间避免刚性连接,必不可少的管道要在缝隙处断开,并做软连接。

          6. 隔声门窗的边沿与墙体、楼板之间的缝隙一定要堵严,免得漏声。

        录音室和演播室的空调和给排水的声学要求

        1. 空调专业的施工要求

          1. 空调设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减震与消声。

          2. 空调设备安装不仅要求设备与基础之间减震,而且在基础与机房地面之间也要采取减振措施,即双级减振措施。

          3. 空调管道在穿越各类录音室、演播室及其配套技术用房的墙体处,需做隔声的穿墙套管,特别注意在穿墙风道与套管之间,套管与墙体之间不得有任何缝隙,注意填充密实,防止噪声经缝隙传入室内。

          4. 广播电视中心的各类录音室、演播室的送、回风口宜采用风口消声器或消声静压箱,同时风口与消声静压箱之间采用一段软接风道,防止管道的附加噪声与振动。

          5. 吊装的空调设备及管道均应采用减震支架和吊架。

        2. 给排水和消防系统专业的施工要求

          1. 凡穿越录音室、演播室的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管道均应采取隔振措施,防止管道固体传声。

          2. 为防止给排水和消防系统设备的噪声和振动传入广播电视中心噪声标准高的房间,管道和设备应做隔声、隔振处理。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要求

        1. 机房设备安装要求

          1. 机房固定式设备机柜不宜直接安装在活动板下,宜采用金属底座,金属底座应固定在结构地面上。

          2. 固定安装的机柜应按设计要求定位,设计无要求时,机柜背面距墙距离宜不小于0.6m,机柜正面宜留有不小于1.5m的距离。机房活动式设备机柜正面应留有不小于1.5m的距离,进出的线缆应使用插接件连接。

          3. 活动机柜就位后宜锁住脚轮锁片,使用固定脚支撑机柜,调整机柜的垂直和水平度。

          4. 并列安装的固定式机柜应排列整齐,机柜之间应采用螺栓紧固连接。有底座的机柜应与底座连接牢固。设备及设备构件间连接应紧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有防腐镀层。机柜安装完成后应填写《扩声、会议系统(机柜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 机架底座与地面之间的间隙,应采用金属垫块垫实,垫块应进行防腐处理,机架底座与地面悬空部位应加饰面。底座应与地线可靠连接。

          6. 单个独立安装或多个并列安装的机柜应横平、竖直,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水平度应不大于2‰,整列水平误差不得大于±5mm。

          7. 机柜内设备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排列就位,设计无要求时可按照系统信号流程从上到下依次排列。

          8. 机柜上安装沉重的设备时,宜加装托盘或轨道承重。

          9. 设备在机柜上的布置应考虑设备散热,尽可能把大功率高热量的设备分散开来安装或设备之间加装盲板分隔。

          10. 非19”的设备在机柜上安装时应使用托盘或轨道,并将设备固定。机柜正面可加装专用面板。

          11. 机柜上的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面板应排列整齐,并拧紧面板螺钉。带轨道的设备应推拉灵活,机柜应与接地线良好连接。

          12. 设备、端子编号应简明易读,用途标志完整,书写正确清楚。

          13. 扩声、会议系统设备的工作接地应与工艺接地端良好连接,所有设备应采用星形(Y型)接法独立连接到工艺接地端上,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控制桌安装应整齐稳固。

        2. 各类接线箱安装要求

          1. 各类箱、盒、控制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的施工规范。暗装箱体面板与框架应与建筑装修表面吻合;地面暗装的箱体应能使地面盖板遮盖严密,开启方便,并且有一定的强度;明装箱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通行。箱体与预埋管口连接时应采用管护口及锁母连接,不得使用焊接。

          2. 舞台台面上安装的接线箱要保持舞台台面平整,接线箱盖表面应与地板表面色调协调。

          3. 观众厅现场调音位接线箱、地面暗装箱体及箱盖应保证其强度。

          4. 在活动舞台机械上安装的接线箱不得妨碍舞台机械的正常运转,不得妨碍机械设备的正常维修,不得占用维修通道。活动舞台上接线箱的电缆管线应采用可移动方式或使用流动线缆。

          5. 各类接线箱安装应垂直、平正、牢固,水平和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5‰。

          6. 安装完成后各类接线箱外形和面表应漆层完好,面盖板开启灵活,水平、垂直度符合要求。

          7. 接线箱内的接插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安装应牢固可靠,方向一致。

        3. 扬声器系统安装要求

          1. 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应安全可靠,水平角、俯角和仰角应能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方便调整。应填写《扩声、会议(扬声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需要在建筑结构上钻孔、电焊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应设有良好的照明条件和符合安全生产条例的防护措施。

          3. 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应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负荷时,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明装或暗装扬声器,应避免对扬声器系统声辐射的不良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建筑装饰物为掩体安装(暗装)的扬声器箱,其正面不得直接接触装饰物;
            采用支架或吊杆安装(明装)的扬声器箱,支架或吊杆应简捷可靠,美观大方,其声音的指向和覆盖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软吊装扬声器箱及号筒扬声器,必须采用镀锌钢丝绳或镀锌铁链做吊装材料,不得使用铁丝吊装;
            在可能产生共振的建筑构件上安装扬声器时,必须做减震处理。

          4. 背景音乐扬声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小型壁挂扬声器箱可采用镀锌膨胀螺栓固定;
            在石膏板或者矿棉板等软质板材上安装吸顶式扬声器,应在其背面加厚5~10mm的其他硬质板材或采用其他方法增强其承重能力。

          5. 集中式扬声器箱组合悬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拟定安装施工方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安装在扬声器组合架上的扬声器应固定牢固,螺栓、螺母不得有松动现象;
            起重运转设备及机械传动系统应运转灵活、升降自如、低噪声;
            机械制动、定位、电气操作与控制必须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整套装置安装完毕应进行运行调试,机械与电气控制系统的动作应协调一致,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整套装置应作为独立的单项工程,做出调试记录、检验记录、工程实报图,并办理验收手续。

        4. 无线发射接收器安装要求

          1. 无线发射接收器件安装高度、角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 无线发射接收器件安装位置应避免电光源可能产生的电磁干扰。

          3. 无线发射接收器件前不得有遮挡物。

        5. 配接线要求

          1. 线管、地沟、电缆桥架内的杂物和积水必须清理干净,管口应光滑无毛刺,管道、电缆桥架应畅通。

          2. 所有线缆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缆敷设钱必须进行通、断测试及线间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线缆敷设完毕,应再次进行校线,测量线缆绝缘时必须断开设备及元件。

          3. 线缆在布放前两端应做标识,标识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识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 线缆敷设应选择最短距离,中间不应有接头,当无法避免接头时,应将接头置于分线箱或接线盒内,并用专用插接件或锡焊接线,接头不得留在线管等不易检查的部位,性能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别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应填写《扩声、会议系统(穿管敷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7. 线缆绑扎时应松紧适度。

        6. 布放线要求

          1. 管内穿放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布放线缆的管内空间利用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40%~50%;对绞电缆或光缆的利用率为25%~30%。
            电源线、信号线、扬声器线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线缆管应安装线管护口后再穿线;
            管路穿过防火隔离物体等应做防火隔离、隔声、防潮等处理;
            管内穿入多根线缆时,线与线之间不得相互拧绞;
            线管不便于直接铺设到位时,线管出线终端口与设备接线端子之间,必须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长度不应大于1.5m,线缆不得直接裸露。

          2. 电缆桥架、地沟内布放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线、信号线、扬声器线不应同沟平行敷设。
            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布放;
            布放线缆应排列整齐,不拧绞,尽量减少交叉;
            交叉处应粗线在下,细线在上;
            除设计有要求之外,线缆应分类绑扎;
            线缆垂直敷设时,线缆上端每间隔1.5m应固定在线槽的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每间隔3~5m应设绑扎点。
            线缆首、末端和距转弯中心点两边300~500mm处应设置绑扎固定点。

          3. 露天架空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选定架空线缆路由,线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线应采用钢绞线,吊装线缆应采用专用的吊线勾或绑扎方式,吊装好的线缆的自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4. 光缆布放:

            光缆开盘后应检查光缆的外观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光缆布放时出盘处应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适度的缓冲余量;
            光缆布放时最小转弯半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施工时应不小于20倍,设计或光缆生产厂家有特殊规定时,按规定施工;
            光缆布放应在两端预留长度,一般每端为3~5m;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7. 导线连续要求

          1. 接线前,应将已布放好的线缆进行对地绝缘电阻和线间绝缘电阻检测并做记录;对其物理性能应进行粗测;双绞线可打上模块实测;光缆可做通光检查,检查结果应做详细记录。

          2. 布放到位的线缆编号应与接线端子编号相符,相位应正确。

          3. 制作电缆头前,应根据设备和模块的安装位置预留电缆余量。

          4. 电缆头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焊接音频线、剥去屏蔽层,其裸露的长度不得大于30mm,不得使用酸性焊剂;
            焊接的焊点、插头、插座等,焊锡应饱满光滑,不得虚焊;
            焊点应处理干净;
            接点处应采用相应的套管做绝缘、隔离及保护,线缆必须与插件良好固定;
            其他类型线缆应选用相应的插接件,接线片(线鼻子)焊接或压接时应选用与芯线截面积相同的接线片,独股的芯线可将接头镀锡后插接或弯钩连接;
            同系统中线缆接续时应保证相位一致,双绞线接续时,应尽量保持双绞线的绞合,开绞长度不应超过13mm,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错接;
            铠装电缆引入电箱后应在铠甲上焊接好接地引线,或加装专门接地夹;
            压接的线缆接头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压接;
            光缆连接时应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后进行融接;
            光纤连接器制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要求时,插入损耗应不大于0.5dB,回波损耗应不小于25dB,必须在-40~+70℃的温度下能够正常使用;
            可插拔次数应在1000次以上。

          5. 各个位置的设备工艺接地箱与专用接地极之间应采用接地干线星形连接,工艺接地箱箱体应与保安接地干线良好连接,工艺接地与保安接地不应混接。

          6. 线缆制作完成后应进行测试,四对双绞线、光缆应使用专用的测试仪,并打印出测试报告,达标后方可与设备连接。

        演播室灯光施工技术

        演播室灯光

        悬吊装置:灯具、光源及灯用电器附件
        灯光控制系统
        灯光专用供电设备
        电缆和电缆桥架

        灯具的支撑悬吊装置

        1. 滑轨式

          由横向滑轨、纵向滑轨、万向节和弹簧伸缩器小车组成
          采用手动控制,适合于在面积100㎡左右、顶棚高度不大于5m的演播室内使用

        2. 吊杆式

          采用遥控电动的方法控制水平吊杆或垂直吊杆的升降
          适用于面积200㎡以上、顶棚高度大于7m的演播室。

        3. 行车式

          可在演播室顶棚导轨上横向或纵向行走
          适合于在面积大于400㎡、顶棚高度大于8m的中、大型演播室使用

        配电设施

        1. 电源要求

          1. 演播室灯光的用电量,根据卤钨灯的光效,可按0.5~0.7kW/㎡计算,若采用冷光源则应相应减少。

          2. 重视三相交流配电中心线的接零、接地和导线的截面积。

            一是中心线具备一定的载流截面,使中心线上没有过大的电阻。
            二是中心线要良好接零,使中心线上的电流畅通无阻地流向变压器零点回路,并通过零点回路良好接地。

          3. 要考虑电源线三条相线的连接问题。

            一是由不同相电源线供电的设备都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他们之间的电位差可能引起的电击。如果采用不同相位电源的灯具,不要安装在同一个吊杆上,以保证使用的安全。
            二是可以与普通的照明、动力电源合用同一相电,但要尽量避免与视频、音频设备使用同一相电,否则,电视、照明的大电流变化将会对视频、音频设备的正常工作形成干扰。

        2. 电缆要求

          电缆的额定电压应大于供电系统的额定电压。
          电缆按照导线发热和环境温度所确定的持续容许电流应大于电光源负载的最大持续电流。应适当加大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得随意使用电流量小的电缆。
          选用绝缘层耐高温的电缆,一般宜选用橡胶护套软铜芯电缆。

        3. 灯具配套插接件特点

          1. 机械强度高,一般采用酚醛玻璃纤维压制而成。

          2. 绝缘性能好,绝缘电压1500V,绝缘电阻大于20MΩ。

          3. 电流量大,插接容量40A.

          4. 使用温度范围宽,可在-10~+50℃内使用。

        4. 抑制可控硅设备干扰的措施

          1. 设备内增加电感电容滤波器。

          2. 单独使用一台变压器,与音视频设备分开。

          3. 调光设备输出线远离音视频线,或对输出线采取屏蔽措施。

          4. 调光设备的屏蔽地线(交流保护地线)要良好接地。

        演播室灯光施工特点

        1. 预埋件的施工

          灯栅层承重件预埋时,灯光专业人员应进场配合施工。

        2. 工序搭接

          土建预埋件→空调管道安装→灯栅层施工→连接件安装→墙面吊顶装修→灯光安装→地面装修

        设备安装

        1. 布光柜、终端柜、分控箱的安装

          1. 布光柜应安装在调光器室内。布光柜、终端柜应安装在土建预留的型钢基础上,柜前操作距离应不小于1.5m,柜后距墙或电缆桥架或其他设备应不小于0.8m,柜顶距吊顶应不小于0.5m。

          2. 柜体安装应进行水平、垂直校正,垂直偏差应符合“柜体垂直偏差”的要求。

          3. 相同规格的布光柜、终端柜并排安装后,顶部高差不应大于2mm。

          4. 分控箱宜安装在灯光设备层所控设备的附近,且应固定在灯光设备层的钢架上,安装应牢固,维修应方便,排列应整齐。

          5. 布光柜、终端柜和分控箱上应有铬牌。进、出线孔应有橡胶护套或塑料护套。

          6. 布光柜、终端柜和分控箱应设接地螺栓并做好接地处理。

        2. 布光控制台(箱)的安装

          1. 移动式布光控制台的控制电缆插座应装在演播室的墙上,插座距地宜为300mm,且宜装在进布景的门附近。

          2. 布光控制箱宜装在演播室进布景门的附近,箱顶标高不宜超过1.8m。控制箱垂直偏差不宜超过3mm。

        3. 调光设备系统的安装

          1. 调光柜(箱)、调光控制台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室内不能有水源。

          2. 调光柜应安装在土建预留的型钢基座上,固定应牢靠。以采用不小于M8的螺栓固定。柜前操作距离应不小于1.5m,柜体距后墙或电缆桥架应不小于0.8m,柜顶空间高度应大于0.5m。调光箱宜固定在土建预留的型钢架上,或放置在稳固的台面上。

          3. 调光柜柜体安装应进行水平、垂直校正,柜体垂直偏差应符合表1L412086(P189)的要求。

          4. 相同规格调光柜并排安装后,顶部最大高差应不大于2mm。

          5. 调光控制台应安装在固定的台面上。

          6. 调光柜(箱)就位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安装电源电缆并测量相线对立柜外壳的绝缘;
            调光立柜电源板、控制触发板及散热风扇工作应正常;
            检查驱动单元并进行安装;
            测试机柜绝缘性。

        4. 灯具一般规定

          1. 演播室灯光的灯具(含钨丝灯、管型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备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2. 采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6及《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GB7000.217-2008的有关规定,当灯具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施工前,应进行如下检查:

            技术文件应齐全;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反光器、螺纹透镜无破损,灯具外壳无磕碰,无机械损伤、无变形、漆膜完整;
            灯具应有带接地的三芯插座。

          4.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Y5070-2003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 灯具的安装

          1. 灯具应通过灯钩、灯具滑车挂在灯光悬吊装置上。

          2. 灯具吊挂应牢固,连接销或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每个灯应有保险链。

          3. 固定在移动的悬吊装置下的灯具,其灯具不应与电缆外皮相碰。

          4. 在吊杆上的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上孔或中间孔与地线相接。

          5. 灯具上的插座,面对插座,上孔与相线相接,下孔与零线相接,中间接灯具外壳。

          6. 灯光插座盒若在墙上,距地面或挑台0.3m,若装在云灯沟内,盒顶距演播室地面0.1m。

          7. 机械灯具的机械控制应有专用插接件和专用控制电缆。机械灯的灯交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不应影响机械灯的正常机械动作。

          8. 杆控灯具吊挂后,用控制杆控制俯仰、水平回转和调焦,控制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9. 除荧光灯及二次反射柔光灯外,灯具前方宜加钢丝网保护。

          10. 灯具附件换色器的固定:

            换色器与灯具的连接必须稳固而不易滑落;
            电源分配器或隔离式讯号放大器安放的位置应尽量靠近供电电源插座,在空中必须紧固到灯杆或牢固的横梁上,在地面则必须放置在不易被人误碰到的地方;
            换色器、电源分配器和隔离式讯号放大器凡固定在空中的,都必须有保险链与灯杆或牢固的横梁相连。

          11. 插座与接头规格、质量必须满足负载工作需要,配合良好,插接紧密,连接正确。

        系统调试

        1. 布光控制系统的调试

          检测系统接线是否正确;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
          使用布光控制台对各个控制点逐一调试,做到控制准确,显示和指示正确,不粘连,不串号;
          逐一调试水平吊杆,调节行程限位开关,使所有吊杆在距设备层1.2m与距地面1.5m的形成范围内平稳、安全地运行,启动顺畅,停止不溜车;
          逐一调试三动作机械灯具动作齐全、灵活、正确。
          使用手持遥控器重复以上工作,直至布光控制系统所有设备全部正常工作。

        2. 调光系统的调试

          检查所有接线准确;
          测试三相电源之间及每相对零、对地的绝缘电阻;
          检测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
          在没有安装调光组件之前,通电测试;
          装入所有调光组件,关闭所有调光组件的保护开关,通电检查;
          打开所有调光组件的保护开关,通电检查;
          检测调光信号线接调光台端的电压;
          接通电脑调光台,仔细测试每一光路,直至所有灯具都正常工作;
          多个光路同时打开、关闭,检测是否同步、线性一致;
          最后,打开所有负载的65%~85%保持1~2h,检测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电力电缆的电流和温度,空气开关的表面温度,调光柜的与运行情况及散热系统,直至调光系统所有设备全部正常工作。

        广播电视工程供配电要求

        电视中心供配电特点

        1. 负荷分类

          动力负荷分为中心工艺负荷、照明及电热负荷、空调及水泵等动力负荷三类。
          其中工艺负荷又分为节目制作用电负荷、节目后期制作用电负荷、节目播出部分用电负荷和演播室灯光用电负荷。
          广播电视中心属于一级负荷,国家和省级中心的工艺负荷属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2. 供配电特点

          1. 工艺设备用电负荷

            1. 节目在制作或播出时,绝不允许因供电中断而停播,故用电可靠性要求极高。

            2. 工艺用电设备负荷容量较小,单相负荷多,并且其大量的节目制作设备负荷为非线性负载,用电位置又相对集中,用电设备之间会产生电磁干扰。

            3. 工艺用电负荷使用时间长,全天24小时连续工作,故用电负荷的长期工作稳定性要好。

          2. 演播室灯光用电负荷

            1. 用电设备集中,负荷性质具有非线性负载的特性。

            2. 用电负荷容量大,且演播室的灯光用电负荷是连续负荷。

            3. 用电负荷对工艺用电设备产生较大的谐波干扰。

            4. 用电设备的单相负荷在使用中易造成严重的三相不平衡。

          3. 照明和电热负荷用电

            1. 工艺用房间内布置照明设施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以防止其噪声干扰。

            2. 工艺用房间内不宜采用电子镇流器,以避免其对工艺设备的电磁干扰。

            3. 电热负荷的供电使用时间长,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

        3. 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

          电视中心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保障等级。

        4. 省级以上电视台及其他播出上星节目的电视中心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

        5. 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电视台,节目覆盖全省或跨省、跨地区的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

        6. 地市、县级电视中心及其他非上星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

        电视中心供配电系统要求

        1. 外部电源要求

          1. 三级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应配置自备电源;

          2. 二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宜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 一级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 供配电系统要求

          1. 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2. 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独立低压回路;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3. 二级应设工艺专用变压器;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或与供电部门签订应急供电协议,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4. 一级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设计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的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UPS供电回路。

        通信工程建设程序

        通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建设程序包括的主要阶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年度计划安排、施工准备、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工报告、施工、初步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

        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初步设计

          应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的通信行业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包含未采用方案的扼要情况及采用方案的选定理由。

        2. 年度计划安排

          应包括通信基本建设拨款计划、设备和主要材料储备(采购)贷款计划、工期组织配合计划等内容,另外,还应包括单个工程项目的年度投资进度计划。

        3. 施工准备

          包括落实建设项目的各项报批手续和设备材料的订货工作。

        4. 施工图设计

          对初步设计做必要的修正,绘制施工详图,标明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的结构尺寸、安装设备的配置关系和布线走向,明确施工工艺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必要的文字说明表达意图,指导施工。

        5. 施工招投标

          依法进行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组成合作关系。

        6. 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应在落实了年度资金拨款、通信设备和通信专用的主要材料供货厂商及工程管理组织,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工报告。

        7. 施工

          隐蔽工程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随工代表进行随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工程项目完工并自检合格后,承包商方可向建设单位提交“交(完)工报告”。

        通信建设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技术特点,适时组成建设项目的管理机构,并应做好以下工作

        制定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项目管理人员;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汇总拟采购的设备和专用主要材料的技术资料;

        选择设计单位,准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订货合同编制;

        选择项目的主要材料供货来源;

        落实项目施工所需的各项报批手续,此项目常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落实施工现场环境的准备工作(完成机房建设,包括水、电、暖等的供应);

        落实特殊工程验收指标审定工作

        特殊工程验收指标包括:
        被应用在工程项目中的、没有技术标准的指标;
        由于工程项目的地理环境、设备状况的不同,需要进行讨论和审定的指标;
        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要求需要重新审定验收标准的指标;
        由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工程提出特殊技术要求或高于规范标准要求,需要重新审定验收标准的指标。

        通信工程施工准备

        通信工程施工的现场准备

        施工现场准备的一般要求

        1. 临时设施的设置要求

          线路及管道工程应设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包括项目部办公场地、材料及仪表设备的存放地、宿舍、食堂设施,安全设施及防火、防水设施,保安防护设施。设立临时设施的原则是:距离施工现场较近,运输材料、设备、机具便利,通信、信息传递方便,人身及物资安全。

        2. 工程材料的准备要求

          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材料厂验,签订材料的供货合同,及时采购承包的主要材料及计划内的辅助材料、劳保用品,做好材料及设备的清点、进场检验及标识工作,并对其数量、规格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材料和设备进场检验工作应有建设单位随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在场,并由随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确认,将检验记录备案。

        3. 其他施工资源的准备要求

          1. 人员的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管理岗位及职责和施工技术要求,并根据岗位职责及技术要求确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人选,并商定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纳方式等问题。

          2. 机具、设备、车辆、仪表的管理

            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筹备施工需要的机具、设备、车辆、仪表和工具,并建立台账,做好施工机具和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避免施工时设备和机具发生故障,影响施工进度。
            为了保证工程仪表的安全,项目部还应合理安排设备、仪表的存放地,做好仪表的防潮、防尘、防暴晒、防盗工作,保证仪器仪表的安全可靠。

        光(电)缆线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除上述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一般要求以外,光(电)缆线路工程的现场准备工作还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进行现场摸底,勘查线路沿线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环境、民情、社情以及文物保护、建筑红线等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与其他管线、设施的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过河、过路的方式及线路转角的位置是否合理,并确定施工的关键部位(障碍点),制定关键点的施工措施及质量保护措施。对施工路由进行复测,对各种保护措施的可行性要重点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复测结果要作详细的记录备案。

        2. 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进行施工动员,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管道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除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一般要求之外,还应考虑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 管道路由的实地考察

          了解交通、市政建设等对施工的影响,了解当地市政、城管、环卫、规划、公安等部门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2. 其他管线情况考察

          考察路由沿线的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了解路由上其他管线的情况,制定交叉、重合部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关键部位,制定关键点的施工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
          如与原设计不符,应及时提出设计变更请求。
          考察结果要作详细的记录备案。

        3. 隔离施工现场

          如果当地政府、建设单位或施工图设计有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并悬挂警示标志,以保证工程安全。

        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准备

        除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一般要求之外,还应考虑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 施工机房的现场考察

          了解现场、机房内的特殊要求,考察电力配电系统、机房走线系统、机房接地系统、施工用电和空调设施、消防设施的情况。

        2. 办理机房准入证件

          了解现场、机房的管理制度,提前办理必要的机房准入手续。

        3. 设计图纸现场复核

          依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
          需要安装的设备位置、数量是否准确有效,线缆走向、距离是否准确可行,电源电压、熔断器容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保护接地的位置是否有冗余,防静电地板的高度是否和防振机座的高度相符等。

        其他准备工作

        1. 做好冬雨期施工的准备工作

        2. 做好特殊地区施工的准备工作

        通信工程施工的技术准备

        包括施工技术资料准备、施工图设计审核和设计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施工人员的资格认定、安全技术交底、新技术培训等。
        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每个人员都明确施工任务及技术标准,严格按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验收规范施工。

        准备相关资料

        除应做好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设计会审纪要的收集工作以外,还应收集、准备好与工程有关的政府文件、与工程专业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与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所收集的文件、资料必须是有效的。

        1. 与工程有关的政府文件

          主要有通信行业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发布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共设施保护规定,当地政府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地方行政法规,当地的建筑定额,工程报批文件等。

        2. 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

          主要有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专业的验收规范及设计规范、作业指导书、材料厂验报告、光(电)缆的随盘技术文件、设备技术资料、接头盒使用说明等。

        3. 与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

          1. 设备安装工程中有关资料主要有:

            机房原有设备的竣工文件、DDF和ODF配线图和跳线(纤)图、机房内缆纤的路由图、MDF跳线表以及在用设备的其他运行资料。

          2. 线路工程中的有关资料主要有:

            ODF及光缆交接箱中的光纤成端端子排列图、MDF及电缆交接箱中的端子板排列图、MDF及交接箱的配线图、人(手)孔内管孔的占用图以及在用缆的维护资料等。

          3. 管道工程中的有关资料主要有:

            管道路由报建资料、路由沿线的其他管线资料等。

        施工图设计审核

        1. 施工图设计的内审

          施工单位收集到施工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后,应尽快地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设计,写出内审的记录。施工图设计内审的记录应包括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对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和预算中存在的问题等。
          施工图设计内审的内容包括:
          施工图设计是否完整、齐全,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是否有误,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
          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
          对于施工图设计中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施工部分及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部分,分析现有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
          分析施工项目中所需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供货情况能否满足工程要求;
          施工图中穿越铁路、公路、桥梁、河流等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找出施工图上标注不明确的问题并记录;
          工程预算是否合理。

        2. 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

          施工图设计会审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加,参加会审的各方共同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
          会审中由设计单位的工程主设计人员向与会者说明拟建工程的设计依据、意图和功能要求,并对特殊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出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根据内审记录以及对设计意图的了解,提出对施工图设计的疑问和建议。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地做好记录,会议最终应形成“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
          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应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审定后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都是指导施工的法定性文件,工程的各项指标要满足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和会审纪要的要求。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项目生产活动中,为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从技术和管理上加以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结构复杂程度、工期、现场环境、劳动组织、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等,识别分析确定危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Z25023中的相关内容,同时考虑在用通信设施的防护及施工现场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

        为了保证在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人员应了解机房内、线路路由沿线在用设施及设备的情况,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动与工程无关的设施、设备和缆线;
        通信线路、管道应与其他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项目部应针对此类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从安全技术方面向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说明保证工程安全的要求及方法的过程,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交底的目的是为了使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工程中的危险因素,明确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方法。
        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以全面认真执行的保证。

        1. 安全技术交底的依据

          主要有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工程摸底报告、设计会审纪要、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技术指标、管理体系要求、作业指导书、辨识的质量控制点和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其他书面要求等。

        2.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 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2. 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3. 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

          4. 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 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3.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可以采用会议、口头沟通或示范、样板等组织形式,也可采用文字、图像等表达形式,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形成记录,都要覆盖到全体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安全技术交底应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2. 如果工程规模比较大,安全技术交底可以逐级进行,直至交底到所有人员;如果工程规模不大,交底工作可以集中进行,直接向所有人员交底。

          3. 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将作为履行职责的检查依据。施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格式做出统一要求。

          4. 项目部应在项目负责人的主持下,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般情况下,安全技术交底仅做一次是不够的,当安全技术人员认为不交底难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时,应及时交底。

          5. 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与工程类别、规模大小有一定关联。通常情况下,通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涉及的重点危险作业包括:高空作业、人孔作业、大件运输、爆破作业、带电作业及其他高风险作业。

        新技术的培训

        新技术的培训是通信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准备,是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需要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不断进行培训,以保证接受培训的人员具备相关工程施工的技术能力。
        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参与新技术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新上岗、转岗、变岗的人员。

        通信工程的工作分解

        工作分解结构的概念

        工作分解结构(WBS)是以可交付成果为导向对项目要素进行的分组,也是制定工程项目控制计划的重要基础。
        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项目→任务→子任务→工作包
        以工程项目的合同要求为导向,对项目要素进行层层分解,它归纳和定义了项目的整个工作范围,每下降一层代表对项目工作的更详细定义。
        工作包是工作分解结构中最低层的项目组成部分,它以方便对项目进行控制为分解标准,由一些短期任务组成。
        工作包必须是可以进行成本和历时估算、进度安排、分配负责人员或组织的最小可控单位,工作包具有以下特点

        1. 工作包可以分配给一个作业单元进行计划和执行。

        2. 工作包可以进一步进行工作分解。

        3. 工作包可以由唯一的作业班组或分包队负责完成。

        工作分解的作用

        通过对工程项目自上而下的工作分解过程和自下而上的工作归纳过程,可以确定项目的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和管理计划,审核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范围;
        通过将工程项目分解成多个工作包,可以合理安排每个工作包的施工起始时间和施工时长,便于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确定完成每个工作包的工作单位或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彼此之间的工作关系,确定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查找质量问题责任人;
        根据每个工作包的工作内容和所需要的施工资源数量,可以制定每个工作包的施工资源配置计划、材料采购计划和成本开支计划,并进一步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源配置计划。

        工作分解的原则

        应重点关注分解要达到的目标,工作分解的目的是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部在进行工作分解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工作包的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不得重复

          1. 全覆盖原则

            通过工作分解所得到的工作包,其内容不仅应涵盖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会审纪要要求的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没有包含的完成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作包中不仅应涵盖施工现场操作的资源耗费量,还应包含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的施工资源耗费、时间耗费以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收工清场的资源耗费和时间耗费。

          2. 唯一性原则

            在工作分解结构中,一个工作包应该在一个位置出现,且只能在工作分解结构中的一个位置出现。

          3. 总分原则

            工作分解结构包含了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工作分解结构中某项任务的工作内容应是其下所有分解项工作任务的总和,各分解项工作任务的总和应等于上一层母体工作任务的量。
            通过把工作分解结构底层的所有工作逐层向上汇总,来确保没有遗漏工作,也没有增加多余的工作。这种方法被称为100%规则。

          4. 提取相同项原则

            对于一些各个阶段中都存在的共性工作,如人员培训工作,可以提取出来,作为独立的细目,在项目开始阶段集中时间统一完成。

        2. 工作包的规模应合适、可控、到位

          1. 适度分解原则

            工作分解的程度应视工程特点具体分析,具体确定。

          2. 80小时原则

            在任务分解过程中,一个工作包的工期最好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检查、控制项目的施工过程
            根据通信工程工期较短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工作分解时,应适当缩小工作包的粒度,可以按40小时或56小时原则进行分解

          3. 风险分解原则

            如果遇到风险较大的任务,为了更好地化解风险,应该将任务再次细分,以便能够更好、更早地暴露风险,为风险的解决和缓解提供帮助。

          4. 责任到人原则

            工作分解得到的最小级别的任务应分配给某一具体的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完成。

        3. 工作分解应群策群力,逐步完善,最终形成管理文件

          1. 团队工作原则

            项目负责人在制定项目计划过程中,尤其是任务分解、工期估计等关键过程中一定要与项目成员一起进行。
            任务的描述和分解必须征得大家的同意和确认,从而尽可能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任务分解方面的意见分歧。

          2. 逐步求精原则

            即将开始的任务应非常精细地分解,未来的任务可以分解得粗放一些,等到即将执行时在进行精细化分解。

          3. 文档化原则

            工作分解结构中的每个分解项,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都必须有文字说明,以确保执行人(责任者)的准确理解。

        通信与广电工程的工作分解方法

        应以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施工成本最低为分解原则

        1. 工作分解的一般方法

          1. 工作分解的一般步骤

            1. 确定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2. 召集项目部成员集体讨论,识别和分析完成工程项目所需要做的工作内容;

            3. 确定工作分解结构的分解方式;

            4.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自上而下逐层细化分解;

            5. 画出工作分解结构图;

            6. 为工作分解结构的各个部分制定和分配标志代码;

            7. 核实工作分解的程度是否为必要且充分的分解项;

            8. 编写工作包说明。

          2. 工作分解的一般方法

            一般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分解。
            在时间上分解项目,可将工程项目分解为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
            在空间上分解项目,是将不同区域内的工作量进行分解归纳,从而将一个工程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工作包。
            各工作包之间可以顺序作业或平行作业,也可以流水作业。

        2. 承包内容的分解方法

          对于不同的承包方式,全部工程量的施工可以作为一项工作内容进行分解,施工准备、工程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工程的报建协调与赔补、过程检查与核算、编制竣工资料等管理性工作也应该作为单独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

        3. 工程量的分解方法

          1. 按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分解

            大型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按照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部位→工序的顺序进行分解
            规模较小的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其专业特点、环境特点和工程规模,按照工程量的地域分布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
            一般的通信工程,分解到工序就已经能够满足对工程项目的控制要求了。必要时可以考虑进一步将工序分解成工作。

          2. 按施工地域分解

            1. 对于长途传输设备安装、长途微波设备安装等作业现场分散的工程项目,工作量应按站点来分解,本机测试和系统测试工作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工作包来考虑。

            2. 对于长途线路工程,可以按照中继段把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个工作包。如果合同工期比较紧,为了保证工期的要求,还可以将一个中继段进一步分解为几个工作包。

            3. 对于市内管道工程、低层建筑的接入网工程,可以将若干段相邻的管道、若干个配线区或若干栋建筑作为一个工作包进行分解;对于高层建筑的接入网工程,也可以将一栋建筑或若干楼层分解为一个工作包。

            4. 对于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交换设备安装工程、数据机房安装工程,可以根据工作量在各机房的分布情况,以机房为单位进行工作分解。如果一个机房内的工作量较多,还可以按照施工工序进一步分解。

            5. 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安装工程,可以将相邻的若干个基站作为一个工作包进行分解。

          3. 按工程目标分解工程项目

            可以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关键时间点设置里程碑,里程碑的设置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完成施工准备,工程开工;

            2. 主体完工;

            3. 完成全部工程量;

            4. 完成工程验收;

            5. 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6. 收回全部工程款。

        工作分解结构的表示方法

        1. 项目结构图

        2. 列表式的工作分解结构

        通信工程的资源配置

        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资源的种类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施工资源,既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后勤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办公及生活用品、测试仪表、工程材料、工程资金等有形的施工资源,又包括施工时间、管理方法、施工技术等无形的施工资源。

        施工资源配置的原则

        1. 应依据进度计划编制、调整

          1. 依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2. 与进度计划相匹配原则

        2. 多维计划原则

          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施工资源应编制多维的配置计划,其中至少要包含计划配置资源的数量和各种资源的计划使用时间。

        3. 应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1. 与工程规模相一致原则

          2. 与工程专业相一致原则

          3. 规格、数量合理性原则

          4. 用途明确原则

        4. 满足均衡性和连续性的要求

          1. 均衡性原则

            在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工程项目施工资源的使用量应尽可能保持一致

          2. 连续性原则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施工资源的连续使用

        施工资源的配置方法

        施工资源的配置,应在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完成。

        1. 配置依据

          1. 工作分解结构

            按项目分解的层次由底层到顶层逐层编制、汇总

          2. 施工进度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必须服务于进度计划

          3. 历史资料

          4. 定额

          5. 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

          6. 组织策略

        2. 配置方法

          1. 人员的配置

            对于管理人员,应按照项目组织结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合理选择、合理配置,应保证选择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够胜任相应的管理岗位。
            对于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配置:

            1. 应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和工程的技术要求,分析项目的进度计划、施工预算、劳动定额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施工技能的人员。

            2. 要保证人员数量既要能够满足工程需要,又要避免出现窝工的问题。

            3. 要分析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所需的技工人数和普工人数,保证技工和普工人数能够搭配作业。

            4. 在进行人员配置时,要安排好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进场时间和离场时间,保证人员连续地工作,保证现场用工量的均衡性。

          2. 机具、设备、仪表、车辆的配置

            配置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机械仪表台班定额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所需的车辆、设备、仪表及各种机械和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时间。
            对于定额中没有涉及的车辆、仪表、设备等,应在考虑工作内容和现场环境的情况下,合理安排。
            该配置计划不仅用于施工现场的资源配置,也可以作为组织车辆、机具及仪表进场、离场的依据。

          3. 工程材料设备的购置及管理

            应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供应计划。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损坏、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和浪费等问题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工程收尾阶段,应做好工程材料的核算工作;对于剩余的工程材料设备,项目部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材料设备承包方式上交给相应的供应单位。
            对于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项目部编制的供应计划应报建设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要求按计划提供材料设备;
            对于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管理:

            1. 第一步: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确定需要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并列出包括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2. 第二步: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规范要求,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厂家;

            3. 第三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预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应包括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各种材料设备的需用量、需用时间和分囤地点;

            4. 第四步:要求材料设备供应厂家按供货计划按时提供货物,并对到场的货物进行进货检验,保证到场的材料设备满足要求;

            5. 第五步:妥善保管到场的材料设备,做好仓库管理工作,按要求配发、使用,并做好剩余材料的回收、核算工作。

          4. 工程资金的配置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工程专业特点、现场环境特点和以往类似工程项目的管理经验,在工作分解的基础上确定各项工作内容的成本控制范围,通过汇总各项工作的成本开支情况编制出施工成本控制计划。
            成本控制计划的费用科目设置应合理、全面,不仅应包括各项工作的人工费、机械及仪表使用费、材料费,还应包含各项工作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搬运费等措施费及二次搬运费等现场开支的费用。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费、办公费、水电使用费、调遣费、工具购置费、招待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等现场管理费用,应在成本开支计划中单独编制。如果是承包工程赔补费的项目,成本控制计划中还应包含完成工程赔补工作的费用。
            项目负责人编制好的成本开支计划还需要通过上级各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批,企业财务部门应按照批准的成本开支计划按时向项目部拨付工程资金。在工程中出现进度滞后、工程变更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监理单位确认,并及时修订成本开支计划,报上级各管理部门核准后,按新的成本开支计划拨付工程资金。

          5. 无形资源的配置

            1. 施工时间的安排

              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安排一般通过施工进度计划体现出来。
              在安排项目进度计划时,要给工作分解的每一个工作包都安排以合适的作业时间,并注意避免遗漏和重复。
              对于单项工程,单纯地按照工序安排作业时间是没有意义的,必须先安排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再进一步安排单位工程每一工序的施工时间才可以保证工程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为工作内容安排施工时间时,还要考虑全部工作内容,要给工序的工作内容和其他采购、协调及一般的事务性工作,都安排合适的工作时间。

            2. 管理方法和施工技术的采用

              应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工程规模和现场的环境特点选用。应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3. 表示方法

          按照上述要求编制的施工资源配置计划通常采用资源计划矩阵的方式标识,以便于工程管理人员按计划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 人员使用计划及机具、设备、仪表、车辆使用计划的表示方法

            人员使用计划及机具、设备、仪表、车辆使用计划应随工程进度计划同时编制,并进一步分析其人员及机具、设备、仪表、车辆使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的表示方法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表示,其中应包含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供货时间等内容。

          3. 成本开支计划的表示方法

            成本开支计划应以列表的方式标识,其中应包含工作内容名称、开支金额、累计开支金额、计划开支时间等内容。成本开支计划应便于成本核算

        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常见的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主要有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移动设备、微波设备、电源设备等多个专业的安装工程。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一个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由多个专业或多条干线、多个站点的单项工程组成,在管理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时,应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承揽到的工程项目大都是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进行项目管理的。
        由于大部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中的单位工程相对来说都比较简单,项目部在完成单项工程时,可以在工作分解的基础上统一编写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而不再单独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大型、复杂的设备安装工程,就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然后再进一步编制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如果项目部负责施工的只是一个单位工程,则只需根据工程特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要求来编写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结构要求如下:

        工程概况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概况应针对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结构、专业特点和机房的特殊环境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地点、项目规模、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施工条件、工期要求、合同要求、施工资源供应情况等。
        在施工现场环境状况中,应重点介绍机房施工准备情况和机房内已有设备的情况,并说明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于传输、移动和微波工程,还应说明站点沿线的交通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依据的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及其会审纪要、相关定额及规范和规定、摸底报告等。

        组织结构

        一般情况下,设备安装工程有一名项目负责人带领一个或几个施工小组施工。
        在组织结构中应设置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环保员、材料员等几个岗位,这些岗位一般均为兼职。
        对于天馈线安装作业或在开通业务的机架内作业的施工项目,应设专职安全员。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部分。
        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案应在考虑项目结构、专业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制,不同的施工专业,施工方案的个别要求也不一样。

        1. 编制工程实施计划

          项目负责人可在工作分解的基础上,根据施工专业特点、合同的工期要求、施工资源的配备情况和站点的分布情况,以少调遣为原则合理安排个站点的施工顺序。
          在确定组织结构和施工顺序以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分解的情况,确定每个工作包的施工负责人和参加施工的人员。

        2. 选择管理方式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式和施工的顺序确定相应的、与之配套的管理方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 编写施工标准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列出施工项目的受控文件清单,并根据施工内容阐述相关标准的有关内容。

        4. 描述操作步骤

          应重点描述机盘安装方法、在运行设备内部施工时的操作要求、天馈线安装时的操作要领、本机测试和系统测试的步骤,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用设备的安全。
          在操作步骤的描述中,应重点描述危险部位的操作注意事项和在用系统的保护措施。
          如果工程中存在新技术、新材料等,应事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操作步骤。
          对于自己不熟悉的测试等工作内容,应重点关注其操作方法的合理性。

        工程管理目标及控制计划

        应依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状况做好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环境等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和控制计划的编制工作,其中应重点做好在用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仪表的保管工作。

        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资源配备计划应包括用工计划,施工车辆、机具及仪表使用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和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对建设单位的其他承诺

        设备安装工程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其他的相关内容,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承诺。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根据光(电)缆敷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架空工程、直埋工程、管道工程三类;
        根据线缆的敷设范围不同,可以分为长途线路工程、本地网线路工程、接入网线路工程三类。
        一条长途干线或一个区域的本地网线路工程常常作为一个单项工程立项,加上配套建设的机房、供电、机房设备等,合并为一个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此类工程项目时也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往往承包的是一个长途或本地网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区域的接入网线路工程。
        包含几个中继段的长途或本地网线路工程的项目部应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每个中继段的项目负责人或接入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编写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线路工程受外界环境的影响比较大,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也比较多。
        通信线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编制,应根据光(电)缆的敷设方式和施工现场的实际特点,周密策划,精心编制工程的施工方案,全面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境的因素,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通信线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全面、具体、具有可行性。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工程概况

        通信线路工程的工程概况应全面介绍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要求,重点介绍工程沿线的环境状况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对待的施工地段,分析路由沿线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说明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和资源配备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相关定额及规范和规定、摸底报告等编制,同时还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

        组织结构

        不管什么规模的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质检、安全、环境、物资等管理岗位以及施工队长都是不可缺少的。
        规模大的项目,上述岗位可以专设;规模小的项目,上述岗位可以兼职。
        组织结构应尽量扁平化,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管理效率。
        确定组织结构时,应考虑项目分解的情况,合理安排每项工作的施工力量。

        施工方案

        应在考虑敷设方式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的条件下编制,不同的敷设方式,施工方案的个别要求也不一样。

        1. 编制工程实施计划

          应考虑合同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和线路的敷设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以不凌乱而又能适合工程要求为原则分解工程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每个工作包中各项工作量的施工责任人,根据施工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工期要求确定项目的施工起点和进展方向,按照施工工艺要求顺序完成各工序的施工。
          在架空线路工程中,可以设置为施工起点的位置比较多,终端杆位置一般均可设置为架设架空吊线的施工起点。
          各种敷设方式的线路工程,在配盘准确的情况下,每一个光缆接头点都可以设置为敷设光缆的施工起点;对于过河或入管道需要变换光缆程式的光缆线路工程,也可以把过河点和管道入口处设置为施工起点。
          工程可以从一个施工起点开始向另一端进展,部分工作包也可以从两端向中间进展。

        2. 选择管理方式

          对于外包施工的工作方式,应编制好施工管理方法,明确各工作包的施工顺序,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

        3. 编写施工标准

          线路工程不同的敷设方式、不同的地理环境,均具有不同的施工标准。
          编写线路工程的施工标准时,应该考虑这两方面的因素,结合施工图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标准。

        4. 描述操作步骤

          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特点选用人工、机械等方法进行施工。
          对于特殊路段及易动土的路段,应选择满足规范要求的保护方法对线路进行保护。
          线路工程的操作步骤应按照施工图设计、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深入了解现场环境的情况下,依据敷设方式编制。
          操作步骤应重点描述不同地理环境、不同敷设方式条件下的操作注意事项。

        工程管理目标及控制计划

        线路工程应在现场摸底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敷设方式,在考虑施工人员水平及现场环境状况等条件下编制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及控制计划。
        由于架空线路工程的工艺比较复杂,在质量控制计划中应重点编制施工工艺的控制措施。
        由于线路工程受外界环境影响比较大,因此项目部应重点做好进度控制计划、成本控制计划和安全控制计划的编制工作。

        施工资源配备计划

        施工资源配备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考虑工程的组织形式,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制。
        编制的内容应包括用工计划、施工车辆机具设备及仪表的使用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和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
        由于线路工程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施工作业活动,现场所需施工人员比较多,因此项目部应重点编制好用工计划。
        用工计划既要满足现场需要,又要避免发生窝工。

        对建设单位的其他承诺

        线路工程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其他的相关内容,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承诺。

        广播电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广播电视工程按照其节目传播的过程来说可分为制作、播出、传送、发射、接收和监测六个主要环节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业主及设计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设计图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在投标时编制。
        在项目开工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可能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境的因素,进行修订、细化,并报施工监理单位审批后用于指导项目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修改,确需变更修改的,由施工单位报施工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出现严重违反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行为,现场监理人员有权发出限期纠正的指令。
        广播电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如下内容:

        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广电主管部门立项文件、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单位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考察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进行编制。

        工程概况

        应介绍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规模、工期要求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理气候情况等;二是重点介绍工程所涉及的各部分的规划要求、系统构成、设备要求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效果要求。可以进行逐项阐述。

        工程主要施工特点

        1. 项目在广电宣传领域的意义,在人员、质量、进度、安全等诸多方面应得到加倍重视。

        2. 结合项目施工场地的特点,合理安排工程进程。

        3. 确定项目首要任务、关键任务及计划进行的先决条件。

        4. 根据广电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劳动力调配,注意协调,避免影响总工期。

        5. 强调高空特种作业的安全、作业难度及易受气候影响等,需要适时、合理地安排高空作业,减小其可能给工程进度带来的影响。

        6.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性强且设计专业面较宽,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注重施工队伍的组建,施工前要充分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7. 广播电视设备属精密设备,施工及仓储时需要注意防尘、防潮、防振、防盗。对已安装完毕的设备要进行妥善的成品保护,避免磕碰损坏。

        施工部署

        这部分是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安排的总体设想,包含了施工的计划总工期、计划开工期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承诺的工程各重点部位质量保修期等。
        应重点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施工阶段的划分

          一般可划分为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和建筑施工阶段、安装调试阶段、施工验收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

          1. 劳动力和组织准备

          2. 技术准备

          3. 物资准备

          4. 财务准备

          5. 施工现场准备

          6. 施工场外准备

        2. 工程施工顺序

          确定整个工程各部分的总体施工顺序。在此总体施工顺序的基础上,对各部分施工顺序坐简介,对关键工序进行说明。

        3. 专业工程的穿插与协调

          结合施工组织的特点和具体施工内容,阐明如何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工种、工序工作时间,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施工中无论专业之间还是专业内部都能够实现穿插和协调。

        施工进度计划

        在明确项目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可作为附件),说明施工关键路径(控制工期)及各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流水施工情况及衔接和延续时间。
        为保证实现各工期控制点和工程按期完工,需要从组织、管理、经济、技术四方面采取控制措施,并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1. 合理确定总的开、竣工时间

        2. 施工关键路径及各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流水施工情况及衔接和延续时间。

        3. 合理确定工期控制点。工期控制点是指限定总工期条件下,无论前后工程阶段与顺序如何调整,必须到期完成的施工阶段。

        4. 保证实现各工期控制点和工程按期完工的措施。

        工程项目划分

        通常按照工程项目五级划分的原则,可划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可以表格的方式列明各级工程名称,作为施工资料整理、验收的依据。

        施工方案

        确定项目中的重点分项工程,分别详述重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要结合广播电视专业特点对特别要求的部分应重点说明施工工艺做法,强调相关规定。其他非重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可以简述。
        在发射工程施工中铁塔架设施工、天馈线安装施工因其技术上是特殊作业、施工上有高空作业,通常被确定为重点工程。
        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可能遭遇的各种气候因素影响,制定出自然条件影响下的施工方案。

        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

        重点说明工程所需各项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的配置、选型、价格、供货计划和提供方式。广电类重要物资的采购要求,如必须直接向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采购,应验证其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有条件时需做出厂测试、验收。

        检测试验

        按规范要求重点说明如下内容:

        1. 检测试验项目;

        2. 检测试验工作内容;

        3. 检测试验手段的配置;

        4. 检测试验方案。

        劳动力配备计划

        应重点说明如下内容:

        1. 项目部的组成、人数、资质、工种安排等。

        2. 配置当地工人的数量、工种和雇佣计划。

        3. 重要管理、技术人员应附人员履历表说明。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合理划分施工工序

        要制定出完美的项目进度计划,就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工序间的关系对项目进行结构分析,合理进行工作分解,以明确项目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或工序。
        研究施工工序的特点,可以编制出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任务,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的调整。

        通信与广电工程工序特点

        1. 工序的相互独立性

        2. 工序的相互联系

          1. 顺序施工的工序

            工序前后顺序的不可调整性存在两种情况:

            1. 在施工过程中,前面的工序如果不完成,后面的工序仍可以进行,但这样做不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

            2. 在施工过程中,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后面的工序就不具备施工条件。

          2. 并行施工的工序

        3. 工序灵活的可再分解性

        工序划分的注意事项

        1. 正确处理工序间的关系

          按照施工过程自身的规律去组织施工,在服从工艺顺序及其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工序之间的交错搭接关系,从而保证现场的灵活施工、均衡施工。

          1. 施工准备与正式施工的关系

            施工准备是后续施工活动能够按时开始的充分必要条件。
            确定施工程序时,应首先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

          2. 地下与地上的关系

            处理地下工程的关系时,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
            对于地下工程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安全施工。

          3. 各工序的工作与主体工程之间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主体工程施工在前,辅助性的工序的施工在后。

          4. 空间顺序与工作顺序的关系

            空间顺序要以工作顺序为基础,工作顺序应该尽可能地为空间顺序提供有利的施工条件。

        2. 根据不同的工程管理主体进行工作分解

          1. 建设单位的工作分解

            按照时间顺序可分解为通信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应进一步分解到操作层;
            按项目组成分解可分解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2. 设计单位的工作分解

            应按照设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设计步骤,对设计工作进行分解

          3. 施工单位的工作分解

            可按承包内容、工程量所处位置、工程目标等多种方式进行分解,工作分解完成后,应划出项目结构图或工作分解表。

        3. 工序或工作安排应考虑作业组织形式的需要

          1. 顺序作业

            即按照施工顺序依次完成各工序的作业内容,具有管理比较简单、资源使用量少的特点,但完成任务需要的工期时间相对较长。

          2. 平行作业

            是指几个单位工程或工程的几道工序同时开始施工。虽然占用的资源量较大,但施工工期可以相对较短。

          3. 流水作业

            是由专门的作业人员或团队依次完成专项的作业活动,具有生产专业化强、劳动效率高、操作人员熟练、工程质量好、资源利用均衡、工期短、成本低的特点。
            使用流水作业法组织施工,应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相邻的两个流水段之间的距离应当合适,能够搭接起来。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现场各项施工活动在时间上的体现。
        项目的进度计划是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应在施工的准备阶段编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的相关人员编制,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报相关领导或机构批准后实施。

        进度计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编制人员应了解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合同要求,在工作分解和排序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统筹考虑,编制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
        编制的进度计划应保证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应充分考虑施工资源的配置能力,避免过多的假设而使计划失去指导意义,保证进度计划的可行性。
        编制的进度计划应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并应保证进度计划与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相协调,既要有利于工期目标的实现,又要有利于成本、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

        编制进度计划的依据

        项目部要想编制一个可行的进度计划,必须对工程项目全面了解,同时还要依据以下信息和资源:

        1. 施工合同。

        2. 批准的施工图设计。

        3. 施工定额。

        4. 现场摸底报告,或者已经掌握的施工现场具体环境及工程的具体特点。

        5. 材料供应状况。

          1. 如果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部分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考虑建设单位的供货计划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或依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向建设单位提出供货计划,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订货、供货。

          2. 如果是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根据进度计划选定材料供应商,落实供货时间。

        6. 以往类似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步骤

        1. 列出工程的施工项目一览表

          施工项目一览表主要包括工作名称、工作总目标、工作范围及工程量、所需资源估计、重大里程碑时间、工作规范(包括各种质量标准或规范)等内容,其中的工作名称应涵盖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量。

        2. 项目分解

          要制定出完善的工作进度计划,必须进行工作分解,已明确项目包含的各项工作或工序。项目分解是编制进度计划,进行进度控制的基础。

        3. 确定各工序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确定工程项目中各工作包或工序的施工顺序及搭接时间、施工期限,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 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2. 满足连续、均衡的施工要求。

          3. 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 全面考虑各种条件限制。

        4. 编制进度计划图表

          根据项目分解以及确定的各工序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及开始和完成时间,就可以绘制出进度计划图。
          项目进度可以以提要的形式(称为主进度)或详细描述的形式表示。
          项目进度的表达方式有两种,即表格的形式和图形的方式。
          主要的图形有:带日历的项目网络图、横道图(甘特图)、里程碑事件图、时间坐标网络图等。

        5. 进度计划图的优化

          需要在给定的网络计划约束条件下,利用最优化原理,通过对各项工作时差的调整,不断改善网络计划的初始方案,寻求满足某种目标要求的最优方案。
          根据约束条件和目标不同,进度计划图的优化方法主要有工期优化、费用优化和资源优化三种。

          1. 工期优化

            工期优化就是压缩计算工期,已达到要求的工期目标,或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使工期最短的过程。
            一般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来达到优化目标。
            在优化过程中,应注意不能将关键工作压缩成非关键工作,但关键工作可以不经压缩而变成非关键工作。

          2. 费用优化

            又叫时间—成本优化,是对寻求最低成本时的最短工期安排,或按要求工期寻求最低成本的计划安排过程。
            网络计划的总费用由直接费和间接费组成,随着工程的进展,直接费会逐渐减少,间接费会逐渐增加,故必有一个总费用最少的工期,这边是费用优化所需要寻求的目标。

          3. 资源优化

            资源优化是指在资源合理使用(均衡、最省)的条件下,使得工期满足一定的要求。即力求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最短的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资源优化主要有两种情况:

            1. 资源有限—工期最短

            2. 工期固定—资源均衡

        6. 编制进度管理计划以及计划的细节说明

          进度管理计划是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辅助说明,主要说明进度计划的执行、检查、调整等控制过程中应采用的方法及所采取的措施。
          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管理措施。
          在制定这些措施时,需要对影响工程项目的各种可能因素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
          通信工程常见的与进度有关的风险一般有: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等物资供应不及时、劳动力供应不及时、仪器仪表及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或使用过程中损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自然条件干扰、拖欠工程款、分包影响等因素。
          对于工程项目的支持细节应该说明有关的假设和约束。

        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进度影响因素的辨识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人的因素、材料因素、技术因素、资金因素、地形及地质因素、交通因素、气象因素、环境因素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因素。

        1. 按照对进度可能产生影响的单位及事件辨识

          1. 由于工程项目设计的部门众多,所以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在识别进度的影响因素时,应考虑工程的哪些参与单位、哪些和工程有关的单位会对工程进度产生影响。

          2. 由于通信网络的畅通是政府下达指令、百姓交流信息的保证,所以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运营商一般要封网,项目需要暂停,这将对工程进度产生影响。

        2. 按照工序辨识

          可按照施工专业的工序顺序,查找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以免遗漏,从而对进度的控制效果产生影响。

        3. 按照管理内容辨识

        4. 按照保证质量的要求辨识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包括施工人员的素质及数量、施工机械及仪表设备配备的数量及完好性和适合性、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及供货时间、施工方法的采用、施工环境的适应性等等。

        5. 按照安全要求辨识

        6.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辨识

        施工进度影响因素的分析评价

        内部因素对工程进度起决定性作用。
        内部因素一般从管理、装备、技术、协调、质量、材料供应、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分析;
        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应从施工条件、施工环境、大型事件、意外事件等几方面分析。

        1.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中可能影响进度的因素

          1. 内部影响因素

            1. 管理方面:施工资源调配不当、工作安排不合理、窝工,施工计划不合理,对突发情况应对不力,管理水平低。

            2. 装备方面:车辆及主要机具、仪表的数量或性能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3. 技术方面:技术力量不足,如设备检测人员技术不熟,操作不熟练,员工素质低;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技术措施不当;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缺乏经验,不能保证质量等。

            4. 协调方面:跨区域施工,协调、联系困难。

            5. 质量方面:因质量问题造成大量返工。

            6. 材料供应方面:材料或备件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备件。

            7. 财务方面:现场资金紧缺。

            8. 安全方面:发生了安全事故。

          2. 外部影响因素

            1. 施工条件方面:配套线路未建好,电路不通;配套机房、基站等未建好;不具备供电条件;材料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或备件欠缺;材料及设备厂家提供的设备、备件规格等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不合理,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合同不能及时签订,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测试阶段,跨单位/区域协调不到位等。

            2. 施工环境方面:测试人员乘车时交通不畅;机房在居民区,施工时因噪音扰民需固定时段施工等。

            3. 大型事件方面: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节假日、国家的重大活动、大型军事活动等需要封网。

            4. 意外事件方面:火灾、重大工程事故等。

            5. 不可抗力: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等。

        2. 通信线路、通信管道工程中可能影响进度的因素

          1. 内部影响因素

            1. 管理方面:施工资源调配不当、工作安排不合理、窝工,无周密施工计划,对突发情况应对不力,管理水平低。

            2. 装备方面:为工程配备的车辆及主要机具、仪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3. 技术方面:投入的技术力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如光缆接续人员技术不熟,操作不熟练;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技术措施不当;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缺乏经验,不能保证质量等。

            4. 协调方面:当地居民阻止施工。

            5. 质量方面:因质量问题造成大量返工。

            6. 材料供应方面:材料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

            7. 财务方面:施工现场资金紧缺。

            8. 安全施工方面: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影响了进度。

          2. 外部影响因素

            1. 施工条件方面:通信管道未建或障碍多;配套机房、基站等未建好;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未到货,或到货不及时,或到的材料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合要求;青苗赔补困难,穿越铁路、高等级公路、运河等特殊路段及城市路由报建时,赔补谈判困难;合同不能及时签订,资金不能及时拨付;设计单位不能及时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图设计;设计路由选择不当,改变路由而增加工程量等。

            2. 施工环境方面:特殊气候、地下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现场环境情况,如地下存在文物或古墓、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松软地基以及恶劣气候、暴雨、高温和洪水等。

            3. 大型事件方面: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节假日、国家的重大活动、大型军事活动等需要封网。

            4. 意外事件方面: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火灾、重大工程事故等。

        合理调整施工进度

        动态控制就是通过检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没有偏差时按进度计划继续施工;当出现偏差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调整进度计划,然后按照新的计划执行。

        进度监测

        一般可通过进度报告和进度检查的方法进行监测。
        进度报告分为工程日报、工程周报、工程月报以及工程阶段性报告等。

        进度比较

        用监测系统收集到的已完成的工作量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哪些工作提前或滞后。
        常用的进度比较方法有:横道图比较法、S型曲线比较法、香蕉形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列表比较法等。

        进度偏差分析

        发现进度产生偏差后,就需要对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该偏差是否对后续工作的进度实施产生影响,若偏差对后续工作的进度不产生影响,可不予调整;若对后续工作有影响,则需要进行进度计划的调整。
        如果发现延迟工作对其他工作及工期存在影响,首先应分析网络图中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分析产生偏差的工作在网络图中所处的位置,然后再确定相应的进度调整措施。

        1. 分析产生进度偏差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

          1. 如果出现偏差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无论偏差大小,都将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产生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

          2. 如果出现偏差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则要根据偏差值与总时差和自由时差的大小关系,确定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程度。

        2. 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大于总时差

          1.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说明此偏差必将影响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

          2.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总时差,说明此偏差对总工期没有影响,但他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需要根据比较偏差与自由时差的情况来确定。

        3. 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大于自由时差

          1.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说明此偏差对后续工作会产生影响,应该如何调整,应根据后续工作允许影响的程度而定;

          2.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则说明此偏差对后续工作无影响,因此原进度计划可以不作调整。

        工程进度调整

        发现进度偏差后,必须及时对计划进行合理的调整。
        若通过分析发现进度偏差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条件、设计需要变更、不可抗力等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计划可不予调整,只需按照合法的途径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工期索赔;
        若进度偏差是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必须进行进度调整。
        如果进度提前,可以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进行优化调整;若进度滞后,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整:

        1. 增加施工人员或延长施工人员的劳动时间

        2. 增加施工机具、设备、仪表或倒班作业

        3. 改变某些工作间的工作关系

          工作关系包括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组织关系,逻辑关系是不可能改变的,但组织关系是可以调整的。

        4. 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采用这种方法,要求这些被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是位于由于实际施工进度的拖延而引起总工期增长的关键线路和某些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同时,这些工作又是可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的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项目成本的构成

        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组成。
        固定成本是指不受工程进度影响的成本。
        变动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随工程项目的进展而变化的各项成本。
        固定施工成本主要由企业管理费组成,变动成本主要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以及现场管理费等组成。
        项目部的成本分析应着重分析变动成本。

        分析施工项目成本的原则

        1. 要实事求是

        2. 要以数据为依据

        3. 要注重时效

        分析施工项目成本影响因素的方法

        应在考虑具体项目成本构成的基础上,从能够影响施工成本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予以考虑。

        1. 影响施工成本的内部因素

          1. 施工企业的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

          2. 施工企业的专业化水平

          3. 企业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的熟练程度

          4. 企业的管理水平

            1. 资源管理水平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机械设备车辆、测试仪表以及工程材料

            2. 财务管理水平

            3. 施工质量管理水平

              包括控制成本与故障成本
              控制成本包括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
              故障成本包括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

            4. 安全管理水平

            5. 进度控制水平

        2. 影响施工成本的外部因素

          1. 施工过程中的计划变更

          2. 施工环境方面

          3. 大型事件方面

          4. 意外事件方面

          5. 不可抗力

        施工成本控制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

        1. 降低工程项目的固定成本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 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应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专业化施工队伍。

          2. 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 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精简机构,从而降低企业管理费,降低工程项目固定成本的水平。

        2. 降低工程项目的变动成本

          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 注重人才建设,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2.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完善自己的企业定额,据此进行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成本计划的编制、成本指标的下达、工作量的分配、材料的使用、成本控制责任制的考核等。

        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成本控制

        1. 综合平衡各项工程管理要素

          要在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切合实际的成本控制计划。

        2. 实行动态控制方法

          即按照成本控制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运用偏差分析法,进行成本控制。

        3. 正确处理计划变更的问题,适时调整成本计划

          成本控制必须一直跟踪最新的计划,控制部门应当正确处理计划的变更,适时调整成本计划。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适时进行费用变更和索赔。

        加强财务与核算管理

        1. 建立项目的成本核算机制

          项目部必须建立项目的成本核算机制,及时分析和预测未完工程的施工成本。
          发现可能造成成本增加的因素时,应积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可能发生的浪费,确保成本目标的实现。

        2. 建立成本开支的监督机制

          成本控制一定要着眼于成本开支之前和开支过程中。

          1. 落实成本目标

            不仅要落实一般的工作包及工序的成本目标,还要落实资源的消耗和工作效率的指标。

          2. 开支的审查和批准

            费用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以后才可以开支,特别是各种费用开支,即使已作了计划仍需加强事前批准,事中监督和时候审查。

          3. 外包合同费用的控制

            签订外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价格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包括价格水准、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价格补偿条件和范围等。

        加强技术管理

        1. 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

        2. 科学调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施工成本预算的编制

        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预算可分为投标及签订合同时的成本预算、企业为项目部下达经济指标时的成本预算、施工成本控制预算。
        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控制预算是施工现场的成本开支计划,也是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依据。

        工程项目分解

        1. 视工程项目的规模确定分解方式

        2. 通过工作分解编制成本预算

        3. 工作分解的方法

          1. 施工作业类的工作量分解

            可以根据计算成本是否方便,将其分解为施工工序或工作。

          2. 工程管理类的工作量分解

            可以根据其工作内容特点进行工作分解或不予分解。

        设置成本科目

        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开支类别设置,总体来说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
        项目部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的管理要求设置项目施工成本预算的成本科目。

        1. 直接成本

          构成工程实体的直接耗费

          1. 直接工程费

            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仪表使用费等。
            项目部的人工费应分别统计本企业人员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和分包工程量的人工费。
            对于材料费和机械仪表使用费,也应根据工程量是否由分包单位施工而确定是否分开计算。

          2. 措施费

            与形成工程实体密切相关的措施性费用。
            通常有车辆使用费、工机具使用费、搬运费等,其中的搬运费是指从工地仓库至施工现场搬运工程材料的费用。

        2. 间接成本

          与工程实体的构成没有直接关系的,项目部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 现场管理费

            1. 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费用

            2. 办公费

            3. 竣工资料编制费

            4. 临时用工调遣费

            5. 临时设施费

            6.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7. 维修保养费

            8. 招待费

          2. 安全生产费

            如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宣传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的各种警示标志及操作要求的费用、安全技能培训及安全检查的费用等
            由于安全生产费属于专款专用的费用,因此,此项费用要单独计取。

          3. 报建赔补费

            如果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报建和赔补,项目部应计取此项费用。

        成本计算

        1. 成本预算的计算方法

          1. 类比法

            类比估计法通常是与原有的已完工的类似工程进行类比,以计算当期工程成本。

          2. 自上而下法

            自上而下计算的基础是收集上层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判断,以及可以获得的有关以往类似工程的历史数据。
            上层和中层管理人员估计项目整体的成本和构成项目的子项目的成本,并将结果传递给底层的管理人员,在此基础上对每项工作层层进行成本分解,得出成本预算。

          3. 自下而上法

            首先是先计算各独立工作及资源的成本,然后再从下往上计算出整体成本。

        2.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预算的结果

          通过资源计划与成本计算得出施工成本预算表、成本负荷曲线以及成本积累负荷曲线。

        施工成本预算分析

        施工成本预算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企业定额、企业施工资源单价、工程管理经验等编制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工程成本的依据。
        施工成本预算的正确性如何,还需与施工图预算中各项工作的资源使用量和资源使用成本进行比对,并分析偏差的合理性。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施工单位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提供必需的安全生产用品、用具,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都经过必要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明确安全管理的范围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从施工现场的实际出发,控制好施工现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避免施工资源和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受到损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1. 施工资源的安全管理

          1.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主要涉及施工人员的行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2. 对施工现场的车辆、设备、机具、仪表及施工材料的保护,主要涉及防损坏、防丢失、防浪费等问题。

        2. 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安全管理

          1. 对施工现场周围人员、车辆的安全保护,主要涉及可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的安全。其中包括:

            1. 在敷设吊线时,路口、路边等地段可能受到钢绞线伤害的过往人员、车辆;

            2. 在开挖光缆沟、管道沟、接头坑、人(手)孔坑、杆坑及拉线坑时,可能坠落摔伤的人员;

            3. 安装路边拉线可能挂伤的过往行人、挂坏的过往车辆。

          2. 对其他设施的安全保护,主要涉及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其中包括:

            1.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在用设备的安全;

            2. 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其他缆线、管线及设施的安全;

            3. 管道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各种缆线、管线及设施的安全。

        3. 已完工作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应采取措施,保证已完工程量的安全,防止遭到破坏。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

        《关于调整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和适用范围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2]21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1. 安全生产费的管理

          1. 提取方法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提依据,按1.5%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 管理原则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 管理要求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特点确定安全管理内容

        1. 不同施工环境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山区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车辆及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材料的安全;应防止施工人员滑倒、摔伤,防止车辆侧翻、制动装置失灵,防止机械设备摔坏、损坏、丢失。临时设施应远离河道、峭壁、低洼地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2. 高温天气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人员中暑,气温过高时应停止施工。

          3. 低温雨雪季节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应预防人员冻伤,防止施工人员在泥泞、冰雪路段摔伤,防止车辆冻坏或侧翻。

          4. 室内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机房建筑的安全、机房内在用设备及新装设备的安全,应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防止建筑物的楼板、墙体损坏,防止在用设备短路,防止新装设备受到撞击或过压、过流工作。禁止触碰与工程施工无关的机房设备。

          5. 市内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车辆的安全、周围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车辆损坏事故、设施被破坏事故。

          6. 郊外施工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有:

            1. 公路上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材料及路上过往车辆的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防止工程材料被车辆压坏。

            2. 农田中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农作物的安全,防止施工人员发生坠落及传染病的危害,防止农作物被损坏。

            3. 铁路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铁路设施的安全和铁路的通畅,防止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防止损坏铁路路基及信号系统。

        2. 不同施工专业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时,应注意防止施工人员坠落、电源短路、用电设备漏电、电源线错接、静电损坏机盘、激光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铁塔上作业时,应防止发生人员坠落、铁塔倒塌、物体坠落等安全事故。

          3. 线路工程施工时,应防止发生施工人员触电、杆上坠落、溺水、人(手)孔内毒气使人窒息、跌入沟坑、激光伤人等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工作应分阶段进行

        1.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施工现场的具体特点识别危险源,评价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控制措施,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 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措施应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3. 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认真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编制应急预案,并对其内容定期演练。

        2.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于一些危险工序,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应现场指挥。

        3.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部应采取措施对已完成的工作量妥善保管,直至移交给维护单位;应对安全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以保证人员和机械设备、仪表、材料及其他设施的安全为原则。施工企业应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为依据,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 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以从事生产活动。

          2. 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 对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1. 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的主要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对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的要求:对于通信工程中的电工、电焊工、爆破、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对一般作业人员的要求: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 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要求

          1. 对车辆、机具、设备应定期保养,按要求使用。

          2. 施工仪器、仪表应妥善保管,严格按照其使用条件、使用环境、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

          3. 施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4. 对项目部的要求

          1. 项目部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爆破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 项目部应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4. 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 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6.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机房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掌握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7.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8. 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9. 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古墓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

        在工程准备阶段,项目部应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制定安全控制计划、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应落实安全控制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现场检查安全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可能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
        在竣工验收阶段,项目部应采取措施,保证已完工程的安全。

        编制好安全控制计划

        安全控制计划是保证施工安全的纲领性文件,它包括安全控制要求、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安全控制计划应在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其内容应完整、全面,应涉及所识别出来的所有危险源,应重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安全控制计划的内容应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开工前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要求如下:

        1.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从安全施工的技术、操作、管理要求等方面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和讲解。

        2. 安全交底工作应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说明。
          安全交底的形式应根据工程规模确定,原则上要求逐级进行。
          安全交底的内容应满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保存书面的签字记录。

        检查安全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

        1. 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控制计划要求进行安全控制,按照安全检查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应针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等进行检查,针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2.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安全工作中的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并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 对于不同专业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确定安全检查方法。

        重点检查事故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部位或工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前应有安全检查方案。
        对于存在事故隐患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或工序,施工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亲临施工现场,确保这些部位或工序顺利完成。
        安全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堆放场所、施工现场及驻地的安全问题

          1. 现场防火;

          2. 安全用电;

          3. 低温雨期施工时的防滑、防雷、防潮。

        2.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问题

          1. 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的安全存放、安全搬运及安全调遣;

          2. 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的合理使用。

        3. 其他设施的安全问题

          1. 机房内施工时,通信设备、网络等电信设施的安全;

          2. 人(手)孔内作业时,原有线缆的安全;

          3. 施工过程中,水、电、燃气、通信光(电)缆管线等市政或电信设施的安全;

          4. 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

        4. 施工中的安全作业问题

          1. 人(手)孔内作业时,防毒、防坠落;

          2. 公路上作业的安全防护;

          3. 高处作业时人员和仪表的安全。

        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

        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安全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对于过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检查其整改情况。每次检查应当留有书面记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应在工程开工前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对于识别出的危险源,应分析其引发事故的概率和事故发生以后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风险评价。

        危险源的识别要求

        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应在掌握危险源定义的基础上,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施工工艺要求,了解现场的环境状况,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按照危险源的命名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识别。

        1. 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基本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2. 危险源辨识应根据工程的特点进行;应考虑人为因素、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三个方面,应按照工序顺序充分识别每道工序存在的两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第二类危险源为人的不安全行为。

          危险源辨识所涉及的范围一般包括:所有的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施工作业活动、管理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的设备;场所和环境。

        工程中常见的危险源

        1. 通信线路工程

          1. 架空线路中的危险源:

            特殊的地形、地质、气温,
            路由附近的高压电力线、低压裸露电力线及变压器,
            有缺陷的夹杠、大绳、脚扣、安全带、座板、紧线设备、梯子、试电笔等工具,
            有缺陷的钢绞线、夹板、螺钉、螺母、地锚石、电杆等材料,
            固定不牢固的滑轮、线担、夹板等高处重物,
            码放过高的材料,
            车上固定不牢的重物,
            千斤顶上的光(电)缆盘,
            未做防护的杆坑、拉线坑,
            未立起的电杆,
            绷紧的钢绞线,
            锋利的工具,
            燃油,
            伙房的煤气罐,
            雷电,
            有缺陷的标志,
            激光,
            异常的电压,
            行驶的车辆,
            传染病等。

          2. 直埋线路工程中的危险源:

            特殊的地形、地质、气温,
            地下电力线及其他各种管线,
            挖开的无警示标志的光缆沟,
            车上固定不牢的重物,
            千斤顶上的光(电)缆盘,
            锋利的工具,
            形式的车辆,
            漏电的电动设备,
            使用不当的喷灯,
            激光,
            异常的电压,
            雷电,
            有缺陷的标志,
            炸药,
            燃油,
            伙房中的煤气罐,
            传染病等。

          3. 管道光(电)缆工程中的危险源:

            (长途管道光缆)特殊的地形,
            人(手)孔内的有毒气体,
            落入人(手)孔的重物,
            车上固定不牢的重物,
            有缺陷的标志,
            断股的游丝绳,
            固定不牢的滑轮,
            安装不牢的拉力环,
            千斤顶上的光(电)缆盘,
            锋利的工具,
            开凿引上孔建起的灰渣,
            使用不当的喷灯,
            激光,
            异常的电压,
            行驶的车辆,
            气吹机喷出的高压高温气体,
            打开的没有围栏的人手孔等。

        2. 通信管道工程

          1. 长途通信管道工程中的危险源:

            特殊的地形、地质、气温,
            地下电力线及其他各种管线,
            挖开的无警示标志的管道沟,
            车上固定不牢的重物,
            千斤顶上的硅芯管盘,
            行驶的车辆,
            锋利的工具,
            雷电,
            有缺陷的标志,
            炸药,
            燃油,
            伙房的煤气罐,
            传染病等。

          2. 市内通信管道工程中的危险源:

            特殊的气温,
            地下电力线、煤气管道及其他管线,
            挖开的无警示标志的管道沟、人(手)孔坑,
            不牢固的挡土板,
            落入作业点的重物,
            车上固定不牢的重物,
            行驶的车辆,
            漏电的电动设备,
            有缺陷的标志,
            炸药,
            燃油,
            伙房的煤气罐,
            传染病等。

        3. 室内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现场坠落的高处重物,
          储酸室、电池室中能够产生电火花的装置,
          使用有缺陷的电钻、试电笔、万用表、高凳、切割机、电焊机等工具,
          使用不合格的防雷系统,
          使用电压异常的电源,
          使用有缺陷的标志,
          割接时使用未作绝缘处理的工具,
          未戴可靠接地的防静电手环插拔机盘,
          触碰带钉子或铁皮的机箱板,
          在强度不够的楼板上安装通信设备,
          长时间被激光照射,
          触碰裸露的带电电源线或端子,
          近距离接触施工现场附近行驶的车辆等。

        4. 室外设备安装工程

          吊装作业中制动失灵的吊装设备,
          施工现场坠落的高处重物,
          微波辐射,
          使用有缺陷的电钻、电笔、切割机、电焊机等工具,
          使用不合格的防雷系统,
          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带,
          采用不当的防雷电方法,
          触碰附近的带电体等。

        5. 其他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危险源

          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规操作,长时间作业,睡眠不足,身体不适,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等。

        风险评价要求

        风险评价是分析辨识出来的危险源可能带来风险的程度。通过风险评价,对风险进行分级,找出具有高度风险的危险源,对其进行重点控制。
        风险评价应由满足能力要求的人员组成评价小组,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定出评价方法后进行。
        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等。

        制定相关安全控制措施

        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原则

        1. 依据施工现场实际状况编制

        2. 具有可行性

        3. 具有可操作性

          1. 安全控制措施的内容应从工程实际出发,应以满足工程的安全需要为基准。安全要求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应以能够指导安全施工为目的。

          2. 安全控制措施的内容应便于理解、便于记忆、便于掌握,应考虑使用人员的水平。

          3. 安全控制措施的内容应便于管理人员考核操作人员的使用情况,从而有利于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施工现场应制定的安全控制措施

        1. 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位置主要有施工人员驻地、材料存放点、燃料存放点、人(手)孔内、机房等地,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电源短路、明火等。
          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应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防火要求如下:

          1. 施工现场应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 临时使用的仓库应建立消防管理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使用防爆灯具,电源线的线径应符合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严禁保管人员住在仓库中;仓库内严禁烟火。

          3. 在机房内施工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砂轮锯等设备时,必须有专人看管,电气设备、电动工具严禁超负荷运行。电力线路的线径应满足负载电流的要求,接头要结实可靠。机房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储酸室、电池室内严禁安装能够产生电火花的装置。

          4. 人(手)孔内施工时,严禁在人(手)孔内吸烟、点燃喷灯;点燃的喷灯严禁对准光(电)缆及光纤。

          5. 施工人员驻地严禁乱拉电力线,电力线的线径应满足负载的要求;严禁乱扔烟头;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措施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到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制。

          2.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3. 安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5. 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室外宜采用防水式灯具。在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含36V)的工作灯照明。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以下(含12V)的工作灯照明。用蓄电池做照明灯具的电源时,电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灯具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2m。

            3. 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

            4. 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3. 低温雨期施工的控制措施

          低温雨期施工措施主要涉及室外铁塔上作业、光(电)缆接续、车辆保养和行车等工作以及防雷、防滑、防潮等。
          对低温雨期施工的安全要求如下:

          1. 低温季节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尽量避免高处作业。必须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穿戴防冻、防滑的保温服装和鞋帽。在低温下吊装机具时,应考虑其安全系数。光缆熔接机和测试仪表工作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以满足其对温度要求。车辆在冬季应加装防冻液,雪天、冰路上行车应装防滑链或使用防滑轮胎,注意防冻、防滑。

          2. 雨期施工时,雷雨天气禁止从事高空作业,空旷环境中施工人员避雨时应注意防雷。施工人员应注意道路状况,防止滑倒摔伤。雨天及湿度过高的天气施工时,作业人员在与电力设施接触前,应检查其是否受潮漏电。施工现场的仪表及接续机具在不使用时应及时放到专用箱中保管。下雨前,施工现场的材料应及时遮盖;对于易受潮变质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单独存置。雨天行车应减速慢行。暂时不用的电缆应及时缩封端头,及时充气。

        4. 机具、仪表的保护措施

          工程使用的机具、仪表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仪表的使用应注意其所用电源的电压情况,应注意避免电源问题导致仪表损毁。

        5. 在用通信设备、网络安全的防护措施

          主要涉及割接、防尘、原有设备的保护、防静电等工作。
          对在用通信设备及网络安全的防护要求如下:

          1. 机房内施工电源割接时,应注意所使用工具的绝缘防护;通电前应检查新装设备,在确保新设备电源系统无短路、接地、错接等故障时,确认输入电压正常时,方可进行电源割接工作。

          2. 在机房内施工时,应采取防尘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3. 禁止触动与施工无关的机房设备。需要用到机房原有设备时,应经机房负责人同意,以机房值班人员为主进行工作。

          4. 拔插机盘时,应佩戴防静电手环。

        6. 防毒、防坠落、防原有线缆损坏的措施

          主要涉及挖掘作业和在人(手)孔内的施工等

          1. 在开挖光缆沟、管道沟、接头坑、人手孔坑、杆坑及拉线坑时,如果当天不能回填,应根据现场的实际特点,晚上在沟坑的周围燃亮红灯,以防人员跌落。

          2. 施工过程中挖出有害物质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3. 在人(手)孔内工作时,井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打开人孔后,应先进行有害气体测试和通风,确认无有害气体后才可下去作业。在人孔内抽水时,抽水机或发电机的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的下风方向。

          4. 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不得蹬踩光(电)缆托板。在人孔内工作时,如感觉头晕、呼吸困难,必须离开人孔,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在人孔内吸烟。

        7. 地下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

          主要包括交越或临近施工时对地下管线以及文物的保护

          1. 开挖土石方前,应及时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保护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方案,开挖城市路面前,应与当地的规划部门联系,必要时应使用仪器探明地下管线的深度和位置,应人工开挖,禁止使用大型机械。对暴露的管线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

          2. 施工过程中挖出文物时,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等候处理。

        8. 公路上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服从交警的管理和指挥,协助搞好交通安全工作,同时还要保护好公路设施。

          2. 每个施工地点都应该设置安全员,负责按公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摆放安全标志,观察过往车辆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安全标志尚未全部摆放到位和收工撤离收取安全标志时应特别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夜间、雾天或其他能见度较差的气候条件下禁止施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志服,施工车辆应装设明显标志(如红旗等)。

          3. 施工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和地点行驶、停放,严禁逆行。

          4. 各施工地点的占用场地应符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5. 每个施工点在收工时,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保证路面上清洁。

        9.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1. 高处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 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工作服、工作鞋,并认真检查各种劳保用具是否安全可靠。高处作业人员情绪不稳定、不能保证精神集中地进行高处作业时不得上岗。高空作业前不准饮酒,前一天不准过量饮酒。

          3. 高处作业应划定安全禁区,设置警示牌。操作人员应统一指挥。需要上下塔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行进速度宜慢不宜快。高处作业用的各种工、器具要加保险绳、钩、带,防止失手散落伤人。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禁区。严禁在杆、塔上抛掷物件。当地气温高于人体气温、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以及暴雨、打雷等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低时严禁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须确保踩踏物牢靠。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操作过程中应防止坠落物伤害他人。

        应急预案编制及事故的分析处理

        应急预案也称作应急反应计划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1. 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2.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施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施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处置。

          3.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对于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工程项目,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 施工单位项目部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要求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及工程的具体特点,在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措施的基础上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1.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方法

            1. 项目部应根据识别出的危险源评价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识别应急响应需求(包括对应急设备的需求),制订现场处置方案。

            2. 现场处置方案可以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那些较大风险或可以分类的风险编制,如现场火灾处置方案,现场人员伤亡事故处置方案,电源短路事故处置方案等。

            3. 项目施工现场处置方案应在施工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

          2. 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 应急期间的负责人,决定采取的处置方法;

            2. 起特定作用的人员和专家的职责、权限及义务;

            3. 疏散的程序,包括疏散对象,负责人,疏散方法、步骤、路线,到达地点,疏散的组织和管理,工具需求,设备需求;

            4. 危险材料的识别和放置以及所要求的处置方法;

            5. 与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与邻居和公众的沟通方式、办法;

            6. 至关重要的设备和记录的识别及保护方法;

            7. 应急期间的必要信息及适用情况,如驻点布置图,库房平面图,危险原材料的资料及处理程序,工作指示和联络电话号码等。

        3.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

          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预案的一种,它是事先指定的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它具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简单、步骤清晰,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的特点。根据通信行业的具体特点,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应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保障

          为了证明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保证应急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能真正发挥作用,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项目部还应对全体保管员、从事有毒有害和强光作业人员,机械、仪表设备的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必要时应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事故的分析处理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1. 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程序

          1. 报告安全事故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富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 处理安全事故

            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应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抢救工作及其他险情排除、事故范围控制、标识及现场保护工作。

          3. 安全事故调查

            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应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但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编写、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通过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出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并复核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 安全事故的处理应考虑专业及施工环境特点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规范

        依法承揽及分包工程

        建立质量责任制

        做好项目施工前质量策划及设备器材的检验工作

        按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

        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提供竣工资料及工程返修、保修

        施工重要过程的控制

        对整个通信网而言,重要过程的内容是工程设计及组网的配置过程,在设计确认后,重要过程的内容是工程实施过程;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重要过程可从工艺和技术指标来分。

        重要过程的概念

        重要过程是指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起重大影响或者施工难度大、质量易波动的过程(或工序)。
        在重要过程中,有一些对形成的产品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其产品缺陷可能在后续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或交付后才显露出来,或过程的特性不能经济地检测,这种过程通常称为特殊过程。
        特殊过程是重要过程的特例,他们对工程质量都存在质的影响,都应重点加以控制。

        重要过程的识别

        确定重要过程时,需要精通工程的整个工艺和施工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识别重要过程时,主要识别对最终质量起重大影响或者施工难度大、质量易波动的过程。

        1. 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过程,这些过程涉及重要过程的重要部位,如材料检验、光(电)缆及管道的沟深、焊接过程、性能指标测试(包括检测装备的精度)等。

        2. 工艺有特殊要求或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如电缆绑扎、机架安装、喷漆、标识等。

        3. 质量不确定、不易通过一次检查合格的过程,可能受温度、湿度、环境、气候等影响的部位,如光纤接续、端子焊接、单机测试等。

        4. 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不成熟的方案、工序、工艺等,如第一次接触,方案还存在不足但没有更行之有效的措施等。

        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人员等。

        6. 施工中无足够把握、技术难度大、施工困难多的工序或环节等,如敷设跨度较大的山沟及较大河流的光缆,较大容量的通信网的割接,城市管道开挖等。

        7. 对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施工过程;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可能造成人的伤害和设备损坏;在恶劣环境中施工,如高处作业、高原缺氧、原始森林施工、通风不良的地下室等。

        8. 特殊过程,不宜或不能经济地验证是否合格的施工过程,如沟坎加固、隐蔽工程、焊接工序等。

        重要过程的控制

        为了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需要特别注意影响施工的因素、环节、过程等,应将这些重要且具有特殊意义的因素、环节、过程等作为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
        对重要过程的控制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要控制好工程过程,应首先对重要过程进行分解,找出其需要重点控制的质量点,重点控制这些质量点。

        1.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质量控制点是反应过程的质量状态的一个或一组数据。
          将过程参数和质量特性作为控制的重点,就能满足规程、规范或指标的要求。
          质量控制点可以设一个,也可以设多个,每个点必须是可测量或可识别的。
          质量控制点必须是对重要过程有直接影响、有特殊要求的地方,是质量控制的重要部位。
          有些特殊过程可能对人身、设备造成伤害或损坏,这些过程的控制点要有预防措施。
          对重要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增加质量控制点,确保各个环节达到设计要求。

        2. 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方法

          1.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明确质量控制点所依据的规范、规程、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要求,根据不同质量控制点的技术要求,制定可测量操作的质量检验方法和指标,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重要过程和特殊过程,制定过程控制措施。

          2. 进行技术交底

            对重要过程进行技术交底,使上岗操作人员和质检员明确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操作要求。技术交底要形成文字记录,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3. 落实“三检”制度

            “三检”是自己检查、互相检查和专人检查。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每到工序进行自检,确保符合质量要求。在一个完整的过程中,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要进行检查,质检员负责过程(工序)的质量检验及认定,对过程(工序)进行质量监控。

          4. 确保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在施工中,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必须保证安装工具的良好性和专业测量仪表的准确性。安装工具的良好状态是保证安装工艺达到要求的重要因素,质检员、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对易出故障的手动或电动工具要经常检查,操作者在使用这些工具之前也应进行自检,确保其安全可靠。仪表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计量校验,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一般情况下,事后发现的不合格项可以立即整改,对已成事实无法弥补的不合格项要专门做出评估,决定是否放行。针对同一工序经常性的不合格项要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为了从根源上杜绝不合格项的产生,还应针对潜在的(虽没有出现不合格项但从收集上的各种数据证明向不合格的趋势发展的)不合格项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项的产生。

        通信工程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原则是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即质量特性值对整个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设置质量控制点时,首先要对施工的工程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比较,以明确质量控制点;然后进一步分析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相应地提出对策、措施予以预防。
        质量控制点可能是结构复杂的某一部分工作量,也可能是影响工程质量关键的某一工序中的某一工作或若干工作。
        一项工作是否需要设置为质量控制点,主要是视其质量特征对工程的最终质量的影响大小及危害程度而定。

        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点

        施工工序包括:施工现场勘查—施工图复核—器材检验—安装走线槽(架)—抗震基座的制作安装—机架、设备的安装—电缆的布放—信号线的布放—电源线的布放—加电本机测试—系统测试—竣工资料的编制。

        1. 设备安装准备阶段

          1. 现场勘查:机房内部装修质量;地槽、走线路由检查;交流电源引入质量,机房照明情况检查;机房的防静电地板(如有)情况检查;空调系统情况检查,机房温度、湿度情况检查;机房的防雷接地排、保护接地排是否有空余位置;机房内消防设施的完整性。

          2. 器材检验:现场开箱检验设备、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检查;检查设备、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是否齐全。

        2. 设备安装阶段

          1. 走线槽(架)安装:走线槽(架)安装的位置、高度、水平度、垂直偏差;吊挂、撑铁的安装。

          2. 室内设备的安装:

            1. 机架安装质量:基座的位置、水平度;机架安装的位置、垂直度,机架上加固(如有)制作;机架的标志制作。

            2. 子架安装质量:子架安装的位置检查;面板布设;子架安装、插接件的连接。

          3. 室外设备的安装:地线排的电阻率;塔上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紧固;馈线的接头、固定、防水、弯曲度、接地等装置的制作。

          4. 光(电)缆布放及成端:光纤的布放路由走向、衰耗、标志;射频电缆布放的路由走向、电缆排序以及绑扎、成端、标志的制作质量;电力电缆布放的路由走向、绝缘、极性、标志。

          5. 电缆头的焊接:牢固度、光滑度、余线长短的一致性。

        3. 设备测试阶段

          1. 设备通电检查:电源线连接的极性是否正确,电源电压;加电步骤,各种可闻、可视告警设施。

          2. 电源设备安装测试:输入电压、输出电压、充放电试验、绝缘测试、保护地线电阻测试。

          3. 交换设备测试:硬件测试(模块单元硬件诊断测试、大话务量呼叫测试、外接设备电源告警测试、计费准确率测试、端子板用户呼叫测试、录音通知测试)、软件测试

          4. 微波设备测试:天线场强、天线交叉极化鉴别度、馈线损耗、天馈线系统驻波比、发信机输出功率、本振频率及中频频率准确度、接收机噪声系数、接收机门限电平、空间分集时延、中频特性。

          5. 基站设备测试:发送功率、时钟准确度、天馈线系统驻波比。

          6. 光传输设备测试:平均发送光功率、接收光功率、接收灵敏度、过载光功率、输入抖动容限、输出抖动、系统输出抖动、误码率指标测试。

        4. 竣工阶段

          1. 验收前成品保护:局部封闭、环境保护、防护标志设置、维护测试。

          2. 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性、外观整洁度,数据准确性、与实物相符性。

        线路工程质量控制点

        1. 工程准备阶段

          1. 路由复测:核对图纸;线路路由的定位、划线,路由适当调整;确定障碍点及重要点。

          2. 线缆单盘检测:对使用的光(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电性能测试。

          3. 路由复测及光(电)缆配盘:根据路由复测和单盘检验的结果进行线缆配盘。

        2. 土石方施工

          1. 开挖缆沟:挖沟的位置、深度、沟宽、穿越障碍物、与其他管线的间距;路由上的障碍处理;掘路、顶管、截流。
        3. 杆路施工

          1. 立线杆:杆路定位、杆坑及拉线坑深度、杆距、拉线角度;电杆、拉撑设备及附属设备电器性能和物理性能检测;电杆的埋设工艺;拉撑设备的安装工艺。

          2. 制装拉线:拉线的出土位置,拉线坑深度,地锚及地锚铁柄的埋设工艺,拉线坑的回填质量,拉线上把及中把的制作工艺。

          3. 架设吊线:钢绞线拉开、架设、调整吊线垂度;架设时空中障碍物、电力线交越的处置。

        4. 线缆敷设

          1. 埋式线缆敷设:线缆的敷设、穿越障碍点、埋深;线缆的A/B端,敷设中的通信联络、人员组织、线缆安全。

          2. 埋式线缆回填及保护:线缆在沟底的状况;分层回填及夯实,敷设排流线、铺盖板、红砖等保护措施;线缆对地绝缘;全部回填。

          3. 架空线缆敷设:光(电)缆卡勾间距、线缆架设、预留、保护。

          4. 布放管道光缆:管孔占用、子管穿放、子管占用、管口封堵;人(手)孔内原有设备的保护;线缆穿放、人孔内线缆预留。

          5. 布放管道电缆:电缆的端别、电缆气压、绝缘;电缆配盘、敷设方向确定;全塑电缆弯曲余长、尾巴电缆的位置、长度;电缆充气、气闭测试;芯线接续、接口封闭、屏蔽层测试、接地测试。

          6. 定向钻敷设管线:机械调试,管道的口径、光缆进出管道的位置。

          7. 气流吹放管道光缆:机械调试、吹放气压、缆线准备。

        5. 线路设备安装

          1. 交接设备安装:交接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电气性能检测;安装的环境因素和位置选择;成端电缆的编把、绑扎工艺;电缆的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跳线穿放工艺。

          2. 配线电缆布放:设备器材及附属设备测试;电缆架设的工艺;绝缘电阻测试;芯线接续工艺;屏蔽防护层联通测试;架空电缆接口封闭;引上电缆、分线设备安装工艺;环阻测试。

          3. 充气设备安装:充气设备、管路及辅助材料电气性能检测;充气设备及各路管线的安装;高压罐、低压罐及各管线密闭检查;充气设备的自动控制和告警检查。

          4. 局内成端电缆布放:主干电缆的布放、电缆弯曲、余长定位、电缆标志、布放绑扎;成端电缆上列,把线制、编、绑;保安排的安装;成端竖接头的安装;成端接头的屏蔽、接地、封闭、充气。

        6. 线缆接续及测试

          1. 线缆接续及实时测试:线缆接续、光纤损耗的OTDR实时测试、电缆性能测试;接头预留缆的保护、接头盒的安装、接头监测标石的安装及编号。

          2. 线缆成端及标识:线缆成端的衰耗测试、标识;布线工艺、固定。

          3. 光缆:每根光纤的接头损耗、中继段损耗、光功率、PMD值等性能测试。

          4. 电缆:线路的绝缘、电阻、串音、电容等电气性能测试;气压测试。

        7. 标识、保护

          1. 路由标识:标石的埋设、刷漆、编号;杆路编号、测量间距。

          2. 管线标识:人(手)孔编号、测量人孔段长。

          3. 绘制竣工图:竣工图的线型、比例、标注、图形符号,图衔等。

          4. 路由地面保护:护坡、护坎、堵塞、漫水坝的制作。

          5. 人(手)孔内线缆的保护:根据设计要求,人(手)孔内裸露线缆采取保护措施,绑扎固定、挂牌标识。

        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点

        施工地段、路由现场勘查及测量—材料进场检测、检验—沟槽、基础施工—管道敷设、包封及回填—人(手)孔施工—管道试通—竣工图绘制及竣工资料编制

        1. 施工前路由及环境勘查及测量

          了解路由内是否有其他交越、重合的管线,地面上的树木、建筑、电杆、拉线、道路及各种检查井对施工的影响程度;地质条件、地下水情况。水准点的确定。

        2. 进场材料的清点检查

          对全部进场材料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清点检查;对材料的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入网证检查核对。

        3. 管道坑槽

          管道坑槽的土质、宽度、深度、放坡比例;槽底障碍的处理、管道与障碍物的净距离;换土夯实情况。

        4. 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钢筋制作与绑扎、管道基础的宽度、厚度、位置偏移;基础混凝土配合比及养护时间、强度;模板安装、拆除。

        5. 水泥管道敷设

          水泥管道的敷设工艺、管块玉管块及管块与基础间缝隙、行间及层间缝隙;管带管缝处理、底角八字抹灰、铺管砂浆配合比、养护时间、强度。

        6. 钢管敷设

          钢管排列、定位架、钢管的防腐及接口处理、管间缝的填充、管道进入人(手)孔的排列。

        7. 塑料管敷设

          塑料管排列、定位架安装、接口处理、管间缝的填充、管道进入人(手)孔的排列。

        8. 包封加固

          钢筋的制作与绑扎、模板安装、拆除;混凝土配比、养护时间、强度。

        9. 回填土方

          土质更换情况、管道两侧夯实、管顶回填高度、不同路面分层回填夯实。

        10. 人(手)孔、电缆通道施工

          人(手)孔、电缆通道尺寸;基础厚度及所用钢筋的型号、泛水高度、积水罐安装位置;内、外壁抹灰;窗口位置;人孔上覆、井口、口圈安装;电缆支架、人孔专用器材的安装。

        11. 管道试通

          试通管孔的选择、试通棒的规格。

        广播电视工程质量控制点

        工艺施工特点

        1. “后工种”特性:工艺施工是后续施工,其质量和进度受到土建施工的制约,必须要求土建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时提供专业施工所需的作业空间、作业时间和施工条件。

        2. 设备防护要求高:工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是在机房土建装修基本结束之后进行,要注意防尘、防潮、防振、防盗,同时注意保护机房墙面、地面、门窗和基本设施。工艺设备属精密设备,对已安装和调试完毕的设备要进行妥善的成品保护,避免磕碰和损坏,并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

        3. 施工条件要求严格:设备繁多,系统复杂,为保证设备精细安装和安全调试,对施工环境(洁净度和温湿度等)、供电电源和接地系统等,都有具体的要求。

        4. 安装调试专业性强:工艺设备品种多、数量大,各种线管线缆繁多,施工涉及的专业较多,施工技术要求严格,是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关键。

        质量控制点

        1. 土建条件的复核:对照设计文件,逐项核对工艺对土建各专业的要求。

        2. 特殊施工工艺:主要包括建筑声学要求的墙体的做法、线管的特殊处理、演播室灯栅层的施工和工艺配电系统等。

        3. 设备安装和调试的环境要求:主要包括工艺供电电源、演播室及工艺机房空调系统和机房地线系统等。

        4. 安装质量的检验:主要包括专业设备、箱体和盒体的安装,专用水平和垂直线缆桥架的安装,桥架、地沟、地板、墙板、楼板内各种缆线的敷设等。

        5. 系统的调试:为保证调试精确,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必须严格按程序逐级进行,分系统调试测试,再进行系统联调,统一指标。

        6. 系统指标的测试: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的技术标准,由符合要求的测试单位或顾客授权单位,出具正式的测试报告,包括分系统逐项测试结论和全系统逐项测试结论。

        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包括人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建设项目的决策因素、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因素、建设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因素、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因素、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除这些因素以外,影响通信与广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因素还有施工机具、仪表的选型、保管和正确使用等。
        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参与施工人员的水平及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从工程中的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分析判断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力。
        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相关控制要点。

        影响质量因素的控制要点

        1. 认真贯彻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正确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设置适宜的质量控制目标,编制可行的质量计划,正确设置重要过程和质量控制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控制,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 明确质量控制所依据的内容

          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依据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图纸、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要求等进行。施工过程中应通过技术交底,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检验方法,使上岗操作人员在明确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和操作要求的基础上操作。

        3. 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责任目标,坚持“三检”制度

          施工单位应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和管理;工地负责人、专项检查人员、施工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每个生产过程(工序)符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应对过程(工序)进行自检、互检,确保完成的工作量符合质量要求。质检员负责过程(工序)质量检验及认定,对施工过程进行工序质量监控,检查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是否满足存在问题;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操作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仪表、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能否满足工程的需要。检查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对于通信工程中所使用的专用仪表和专用设备及工具等,必须定期进行检定、维修、校准和标识,机具、仪表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 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于施工中已出现的不合格项,应立即纠正;对经常出现的不合格项应制定纠正措施;对潜在的不合格项、不符合因素应制定预防措施,以避免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施工质量控制对策在工程中的应用

        对于施工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就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检测、监控、控制等手段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针对影响质量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是质量控制最有力的手段。
        质量控制对策的制定应体现以下原则: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跨省通信干线、通信枢纽、卫星地球站等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内各类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

        1. 重大质量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 由于工程质量低劣,引起人身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含3人);

          2. 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

        2. 严重质量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1. 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重伤1至2人;

          2. 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50万元者;

          3. 大中型项目由于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不能按期竣工投产。

        3. 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

          2. 小型项目由于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不能按期竣工投产。

        质量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1. 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遇有人身伤亡时应同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并在48小时内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维护、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2. 事故发生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2. 现场保护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质量事故的调查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其他工程质量事故由通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组到事故发生地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调查。

        1. 质量事故调查的工作内容

          质量事故调查时,调查组应根据质量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1. 收集相关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并对现场拍照或录像;

          2. 对工程设计进行核对、复算;

          3. 对材料进行化学性能及机械强度等检验;

          4. 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测试;

          5. 对施工方法、手段进行分析;

          6. 分析原因,进行技术鉴定。

        2. 质量事故调查人员的主要责任

          质量事故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3. 组织技术鉴定;

          4.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

          5. 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6.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 质量事故调查人员的权力

          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涉及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人员的正常工作。

        质量事故的处理

        1. 处理质量问题的单位

          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使用不合格器材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

        2. 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要求

          1. 对于无证或超范围设计、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除追究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2. 对于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并由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4. 对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不同的质量事故等级,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记过处分,或分别给予不同数量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罚款要求

          1. 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 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罚款。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加罚滞纳金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信工程施工质量事故的防范

        通信工程项目的特点是点多线长,分布面广,系统性强,生产流动性大,施工环境复杂,野外作业多,自然条件多变,现场管理难度大。
        通信产品更新换代快,新设备、新材料多,施工技术要求高。

        直埋光缆线路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直埋光缆埋深不符合要求的预防措施:缆沟开挖深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执行;放缆前应清理沟底杂物,全面检查沟底深度,重点检查沟、坎等特殊点沟底的深度,并保持沟底平整;光缆应顺直地贴在沟底;回填土应满足规范要求。

        2. 光缆敷设时打结扣的预防措施:敷设光缆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配备必要的放缆机具;按照规范要求盘好“∞”形;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配备足够的敷缆人数;控制好放缆的速度;在关键点要安排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具体负责;保证光缆在现场指挥人员的视线范围以内。

        3. 光纤接头衰耗大、纤芯在接头盒中摆放不整齐、接头盒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的预防措施:对从事光纤接续的技术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和示范,使其熟练掌握接续、安装要领;对切割刀、光纤接续设备和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维护和校准,满足施工需要;按接头盒说明书的要求盘纤,并保证光纤的曲率半径满足规范要求;现场环境的温度、洁净度应满足接续要求。

        4. 光缆对地绝缘不合格的预防措施:在光缆敷设和回填土时应避免光缆外皮损伤,接头盒必须按工艺要求封装严密。

        杆路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电杆倾倒的预防措施:电杆进场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符合出厂标准;直线杆路中间杆位的左右偏移量不得超出验收规范要求;杆根装置应按设计和相关操作规程安装,电杆埋深应符合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不同位置电杆的垂直度、拉线距高比、地锚的埋深和地锚出土点的左右偏移量均应满足规范要求,不得随意改动地锚位置;地锚应埋设牢固;电杆回填土要夯实;杆路的档距和杆上负荷必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收紧拉线时应松开吊线上的夹板。

        2. 吊线垂度不符合要求的预防措施:吊线收紧时应根据不同地区、地形和挂设的光(电)缆程式分段进行,分档检查,每档吊线垂度都要满足规范要求;在吊线收紧时,不得使吊线过紧;吊线上的电缆负荷应满足要求;线路的杆距不宜过大;终端拉线制作应满足要求。

        市话电缆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芯线间绝缘电阻小的预防措施:在敷设电缆前应严格检查线间绝缘电阻、耐压和串音等项目,保证电缆的各项电器性能良好;电缆应带气布放;施工完毕后,电缆端头应及时封闭,及时进行气压维护;接头盒应按说明书要求严密封装。

        2. 接头接触不良或混线的预防措施:在刨电缆端头分线时,要按规定色谱分编芯线;检查接线子质量,压接或焊接工具满足施工要求;接续结束,应认真对线;电缆接头应尽早密封;封装接头套管前应填写接头责任卡片;完成接续的电缆应及时保气。

        通信管道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塑料管孔接头断开造成管孔不通的预防措施:如果是管孔沟槽地基土质松软而容易下沉的原因,应采取措施夯实地基,并浇灌混凝土基础。接头塑胶使用时,应进行试验,粘结不牢固时,要及时更换。

        2. 管道漏水的预防措施:敷设的塑料管在接头时,管孔接头不得松弛,接头两端橡胶圈的质量应良好;接头处应严密堵封;在人(手)孔内,管孔两端应堵封严密。

        3. 硅芯管漏气的预防措施:硅芯管运到工地后,应作保气试验;敷设时禁止在地面上拖、磨、刮、蹭、压;回填土时,不要使石头等尖状物体损坏硅芯管;用接头套管接续时,一定要保持接头严密;每段接续完成后,可回填部分细土,应按要求作保气试验,确认不漏气后,再回填土。

        4. 人(手)孔漏水、渗水,体积不符合要求的预防措施:在建人(手)孔时,按照规定尺寸放样,用测量工具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建人(手)孔基础时,要采取防止漏水、渗水的措施,在砌墙体时,里外都要按要求抹一定厚度的水泥墙面;人孔上覆必须按图纸要求制作;墙体与基础之间、上覆与墙体之间、口圈与上覆之间均应使用规定强度等级的水泥抹“八”字。

        室内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缆线布放不整齐的预防措施:布放缆线前应设计好缆线的截面;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放缆;线缆绑扎的松紧度应符合要求;做好缆线的整理工作。

        2. 线缆端接的假焊和虚焊的预防措施:焊接前,组织人员进行示范和操作技术交底;选派有经验和合格的操作人员与质量检查人员进行操作和及时检查;选用合格的焊接工具,并保证焊接工具工作时的温度满足要求;应防止烙铁头氧化不粘锡;使用适宜的焊剂;焊锡丝的质量应合格。

        3. 机架、槽道、走线架安装不整齐的预防措施:机架、槽道、走线架安装的位置、垂度及机架之间缝隙必须满足工程规范要求,机架底部应垫实;安装好的机架、槽道、走线架应加固牢固。

        天、馈线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天线随风左右摇摆的预防措施:固定在天线支撑杆架上的天线要按说明书要求加固牢固;天线支架的螺钉及固定天线的螺丝均应紧固。

        2. 室外馈线受潮、损耗变大的预防措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操作工艺对馈线接头进行防水处理,如在接头处缠防水胶带时必须由下而上缠绕,使接头防水可靠。

        3. 馈线接口处断裂的预防措施:馈线接口应自然对齐,不得强行受力使其扭曲。

        4. 天线方位角(方向)误差较大的预防措施:应用罗盘或场强仪测定,准确定位,调整天线支撑架位置,固定牢固。

        5. 防雷措施不到位的预防措施:天、馈线的避雷设施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安装,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经检验合格。

        铁塔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

        1. 拉线塔倒塌的预防措施:要注意拉锚工程质量,埋设位置、深度应符合要求;各条拉线的拉力应均匀;塔身材料和钢绞线绳索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要求。

        2. 自立式铁塔倾斜和倒塌的预防措施:铁塔基础施工时,每到工序必须经监理检验合格;开挖基础坑时,必须挖到地基的持力层,以防止基础不均匀下沉;基础用的钢筋材料要严格检验,必要时,取样送检验机构检验其理化特性;浇灌基础混凝土时,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配合比的要求配制;铁塔基础的强度和保养时间应符合要求;塔身材料必须有出厂的化学成分检验报告,并符合质量要求;地脚螺栓浇灌应牢固,塔身连接螺栓应紧固,焊接点焊接应牢靠,避雷设施完好;在组装塔身时,每安装一层都要用经纬仪进行测量,保持塔身垂直度符合要求。

        3. 防腐的预防措施:塔身材料必须采用热镀锌钢材,所有焊接点及避雷设施都必须经过防腐处理。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及特点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监理、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通信网络使用寿命和对网络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

        主要有技术方面的原因、管理方面的原因、操作方面的原因、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原因。
        对于工程各参建单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错误行为主要有:

        1. 建设单位的错误行为:规划不够全面,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方面往往出现先施工、后设计或边施工、边设计、边投产的“三边工程”;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向工程参建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完整;任意压缩工期;工程招投标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承包费过低、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等。

        2. 监理单位的错误行为: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制定具体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不能针对具体项目制定适宜的质量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师不熟悉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和工程验收标准;现场监理人员业务不熟练、缺乏责任感;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能忠于职守。

        3. 勘察设计单位的错误行为:未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勘察不详细或不准确,对相关影响因素考虑不周;技术指标设计不合理;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未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建议;设计中未明确重要部位或重要环节及具体要求等。

        4. 施工单位的错误行为:施工前策划不到位,没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承担施工任务的人员不具备相关知识,不能胜任工作;未交底或交底内容不正确、不完善;未给作业人员提供适宜的作业指导文件;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不善或失准;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设备及材料进行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时,没有分析原因;相关人员缺乏质量意识、责任感以及违规作业等。

        5. 器材供应单位的错误行为:没有建立、健全器材性能的检验制度,供应人员不熟悉器材性能、技术指标和要求,不熟悉器材检验方法,把不合格的器材运到工地,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常见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1. 影响范围广。通信行业具有全程全网的特点,局部问题可能引起全系统性的质量事故。

        2. 经济损失大。通信工程技术含量较高,一旦某种方案出现问题或在施工中出现阻断事故,其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也较严重。

        3. 导致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

        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是指施工活动所涉及的施工场地以及项目各部门和施工人员可能涉及的一切活动范围。
        施工现场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场容整洁、道路畅通、材料存放有序、施工有条不紊、安全有保障、利益相关者都满意;赢得广泛的社会信誉;使现场各种活动良好开展;贯彻城市规划、市容整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居民生活、文明建设、绿化环境、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好与相关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项目部应规范场容、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坏公共利益。
        现场管理工作应对施工现场工作区、居住地、现场周围、现场物资以及所有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行为进行管理,应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时间段,采用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程序进行现场管理。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现场工作区的管理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管理作业现场的工作区,落实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对工程中的责任事故应按奖惩方案予以处罚。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应按照企业的相关保护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事件时,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由于线路工程、管道工程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影响因素较多,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报建计划,组织现场负责人及时与线路沿线政府部门联系,汇报工程概况,并力争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在外进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并保管好仪表设备和未使用的材料,以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的安全。

        现场居住地的管理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驻地的情况合理安排驻地场地,布置生活区、材料堆放点等。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施工驻地的材料放置和生活区卫生进行重点管理,落实驻地管理负责人和驻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驻地防火防盗措施,使员工清楚火灾时的逃生通道。

        现场周围的管理

        要求项目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计划,在考虑施工现场周围的地形特点、施工的季节、现场的交通流量、施工现场附近的居民密度、施工现场的高压线和其他管线情况、与公路及铁路的交越情况、与河流的交越情况等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对重要环境因素应重点对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和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污染的建筑施工。经批准的夜间作业,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并公告附近居民。

        现场物资的管理

        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做好现场物资的采购、检验、保管、领用、移交和成本核算等工作,保证工程中使用的物资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避免工程物资的浪费。对此,要求项目部应做好工程物资的采购、进货检验工作,并合理保管和发放,恰当标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物资管理人员还应做好现场物资的进货、领用的账目记录,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对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物资管理人员应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剩余物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对于项目部采购的物资,应在工程完工后保管好剩余物资,经盘点进货数量、使用数量、剩余数量、通过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后,移交给施工单位指定部门。
        受现场环境限制,难以经济地检验质量状况的工程材料,在使用时,应记录好材料的批次和使用地点。一旦在使用中发现其中有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注意检查同批次其他材料的质量状况,以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当地的风俗习惯、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同时项目部应明确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此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违规者应及时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识别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

        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是指施工、管理、服务等所有活动(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交验、售后服务等阶段的活动中),能控制的或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包括施工单位自身的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以及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物资供应方等相关方与环境有关的全部内容。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环境因素识别常采用以下方法:

        1. 通过现场调查、观察、咨询等方法识别环境因素;

        2. 采用过程分析,把工程实施过程按工序进行分解,按作业活动、资源消耗等识别环境因素。

        识别施工现场环境因素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对现场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识别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应以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情况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地识别和准确地描述为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 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应充分考虑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保修服务中能够控制及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2.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对“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其中,三种状态是指施工生产的正常(如施工连续运行)、异常(如工程停工)和紧急(如发生火灾、洪水、地震等)状态;三种时态是指过去(工程未开工时现场的环境情况),现在(施工过程中现成的环境情况)和将来(工程完工以后,施工现场的环境情况);七种类型是指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下的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弃物处置、土地污染、噪声排放、放射性污染及原材料等自然资源的使用和消耗、对当地或社区周边环境的影响等情况。

        3. 具体识别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时,要求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应与随后的控制和管理需要相一致,以达到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提供明确控制对象的目的。识别的具体程度应细化到可对其进行检查验证和追溯,但也不必过分细化。

        4. 识别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应明确其环境因素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的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对于已识别出的环境因素,经过评价分析,确定该环境因素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

        1. 影响全球范围,周边社区强烈关注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环境因素,可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2. 其他情况下,从该环境因素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产生量、产生频次、法规符合性、周边社区关注度、改变影响的难度、可节约成本等方面考虑,确定是否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3. 对于识别出的环境因素,不能或不易直接确定的,应调查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采用多因素打分法和是非判断法综合评价后,确定是否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常见的环境因素

        1. 设备安装工程的环境因素一般包括:铁件刷漆时被随意倾倒的剩余油漆;楼板、墙壁、铁件钻孔时的粉尘、噪声;切割机的噪声;设备开箱时,随意丢弃的包装物等垃圾;随意丢弃的废电池;光(电)缆接续时下脚料、随意丢弃的废弃物,微波、移动工程的电磁辐射;施工材料、机具、仪表随意摆放;未换鞋进入机房等。

        2. 线路工程的环境因素一般包括:光(电)缆测试时,随意丢弃的废电池、包装垃圾;发电机、抽水机工作时的废气和噪声,开挖光(电)缆沟时,造成的植被破坏、扬起的尘土;人(手)孔排出沿街漫流的水;墙壁、楼板钻孔时的噪声、粉尘;光(电)缆接续时,随意丢弃的下脚料、垃圾、废弃物;封缩热缩制品使用喷灯时造成的废气;吹缆设备工作时空气压缩机的噪声排放;剩余油漆被焚烧或填埋;电缆芯线被焚烧;随意倾倒的伙房泔水和生活垃圾等。

        3. 管道工程的环境因素一般包括:路面切割机产生的噪声和尘土;开挖管道沟时扬起的尘土;发电机、抽水机产生的废气和噪声;搅拌机的噪声和漫流的污水;管道沟和人(手)孔坑抽出的水沿街漫流;打夯机的噪声;随意丢弃的工程及生活废弃物、垃圾;人工搅拌水泥砂浆时,路面上遗留的灰浆;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马路上随意放置的砂石、模板、水泥、红砖等。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

        1. 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控制目标、控制指标及管理方案;

        2. 明确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 建立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

        4. 对噪声、电焊弧光等方面可能造成的污染和防治的控制;

        5. 对易燃、易爆及其他化学品的管理;

        6. 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等物体的管理和控制;

        7. 节能降耗管理

        8. 应急准备及响应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9. 对工程分包方和相关单位提出现场环境保护所需的控制措施和要求;

        10. 对物资供应方提出保护环境的行为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

        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1. 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时,铁件刷漆剩余的油漆应统一回收,不得随意丢弃。使用电锤或切割机作业时,应避开中午或晚上时间;操作人员在室外作业时应站在上风口,并用水喷淋钻头;在室内作业时应用吸尘器等工具降尘。设备开箱时,应及时将包装箱内的废弃物收集,并送到指定地点。仪器、仪表上换下的废旧电池应收集,统一安放到指定地点。光(电)缆接续时的下脚料、废弃物应在下班时收集,并丢弃到指定地点。从事微波、移动工程测试工作的操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工作服,避免受到电磁波辐射的伤害。施工材料、机具、仪表应摆设整齐。电缆皮、线头等废料应及时清理。不能在机房四周堆放杂物,应保持机房进出道路的畅通;进入机房要换鞋,特别是雨天或道路泥泞时,更要注意机房卫生,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机房卫生经常化等。

        2. 线路工程

          光(电)缆仪表换下的废旧电池应统一收集存放,光(电)缆盘的包装物拆下后应及时收集,避免乱扔乱放。发电机、抽水机要定期保养,以降低噪声和废气排放量,同时尽量将其远离人群放置。开挖光(电)缆沟的土应尽早回填,挖出的表层植被应单独放置,回填时将其放在表面。人(手)孔排出的水应引至下水道、排水沟或其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在小区等场所使用电锤或电钻作业时,应避开中午或晚上时间,操作人员在室外作业时应站在上风口位置,并用水喷淋钻头;在室内作业时应用吸尘器等工具降尘。光(电)缆接续时的下脚料、废弃物应在更换场地时统一收集,带回驻地统一存放。热缩制品封缩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吹缆设备工作时,空气压缩机应放置在远离操作人员的地方。标石刷漆时,剩余的油漆应统一回收,不得随意丢弃。电缆芯线应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焚烧。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合适地点,以减少环境污染等。

        3. 管道工程

          切割机工作时应接水源;应选择合适的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人员的影响,同时,作业人员应配发防噪声耳罩。开挖的管道沟应尽早回填。发电机、抽水机要定期保养,以降低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同时尽量将其远离人群放置。向搅拌机内倒水泥时应采取防尘措施,搅拌机应及时维护,以降低其工作噪声;搅拌机流出的污水应定点排放。管道沟排出的水应引至下水道、排水沟或其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打夯机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场地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工作时间。工程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理,做到人走场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合适地点,以减少环境污染。人工搅拌水泥砂浆时,应在路面上铺设工作板,不得在路面上直接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场地,避免路面上遗留砂浆痕迹。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统一送到合适的地点。室内通信管道施工,堆放材料要确定指定地点,不能再马路上堆放砂、石、模板、水泥、红砖等工程材料,影响交通。

        对环境控制措施的解释

        对于上述针对环境因素制定的控制措施,都是在现有技术水平情况下制定的,其中有些措施仅仅是对前边提出的环境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而未从根本上消灭此环境因素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前面提到的环境因素有些可能也就不复存在了,有些可能还会有更好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要确定工程项目中环境保护的内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目标,编制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控制措施是关键。项目部应通过监督和检查,保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照控制措施进行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不断完善控制措施,确保环境控制目标的实现。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

        制定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首先要考虑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对外部环境存在哪些影响,影响的程度是否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内。
        具体的环境控制目标应根据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于通信与广电工程的施工专业较多,不同专业的施工环境各有其独特性。各施工专业在确定控制目标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项目部在施工前应了解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其中可能涉及粉尘、噪声、振动、废气、电磁微波辐射以及生活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

        2. 防止由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污染和影响。

        3. 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

        项目部应在现场摸底,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的条件下,编制环境保护措施。所编制的环境保护措施应在识别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特点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应能够对所涉及的重要环境因素切实起到保护作用。环境保护措施应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交底—贯彻—检查—改进”的循环步骤予以落实。
        具体要求如下:

        1. 环境保护措施的交底

          项目部应针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内容向参加工程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应使他们掌握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

        2. 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

          接受交底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主动地按照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进行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

        3.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项目部的环境保护人员应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情况,发现有违背环境保护措施的操作,应及时制止,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4. 环境保护措施的改进

          通过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出环境控制措施的不足之处,并对其进行修订。修订过的环境保护措施应再通过“交底—贯彻—检查—改进”的程序贯彻下去。

        各专业环境保护应涉及的内容

        1. 机房内施工的环境保护

          1. 施工材料、机具、仪表应摆设整齐,电缆皮、线头等废料及时清理,不能再机房四周乱倒污水、堆放杂物,保持机房进出道路畅通。施工时要有防尘、防噪声措施,雨天或道路泥泞时,进入机房要换鞋,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机房卫生经常化。

          2. 施工人员宿舍要保持清洁,宿舍四周干净、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在宿舍周围随意“方便”。严格食堂管理制度,不采购、不加工变质食物和蔬菜,餐具要定期消毒,食堂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保证食堂的安全卫生。

          3. 注意对噪声的控制,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噪声外泄扰民。

        2. 市内施工的环境保护

          1. 市内通信管道施工,堆放材料要确定指定地点,不能再马路上堆放沙、石、模板、水泥、红砖,影响交通;不得直接在路面上搅拌混凝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挖出的管道沟土,并采取措施防止运土过程中的尘土飞扬、洒落等问题。

          2. 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设置覆盖物和标志。挖管道沟和人(手)孔的土方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要给行人留出行走通道,不能堵住居民门口;余土应及时清运。挖沟时应尽可能不伤及草坪、绿地、树根,每天收工后要把现场清扫干净,竣工后要将破坏的草坪、绿地补栽、补种。

          3. 管道沟和人(手)孔坑抽水,不能直接将水排在马路上,要用管子将水引进污水井。

          4. 敷设光电缆和钢绞线时,不能影响交通,要安全有序地进行;电缆皮、电缆芯线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高空及高处作业时、人(手)孔内作业时,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安全区域。

          5.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知。

        3. 长途线路施工的环境保护

          1. 沿途不随意丢弃垃圾和废弃物,沿途施工作业要保护植被、爱护树木,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更应注意;保持驻地及四周的环境卫生,不砍伐树木和其他植物生火做饭。不捕捉、食用野生动物,驻地转移时要把驻地清理干净。

          2. 不焚烧垃圾和电缆芯线,不在沿途经过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源地抛弃垃圾和废弃物,保持水源清洁。

          3. 在施工前应了解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具体位置,加以保护。如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4. 特殊情况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通信与广电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的识别及防范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

        风险的识别方法

        合同风险的识别应列出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来源和产生条件,应从合同的签订过程、履行过程中系统识别。
        风险识别的方法一般包括:

        1. 问询法

          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通过问询法,可以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从多个方面分析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分析风险的大小和降低风险的成本。

        2. 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捷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3. 测试表法

          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测试表大体上可以设计成以下几种:

          1. 市场准入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合同签订双方队伍资质、市场准入情况、外部队伍考核情况和转包、分包情况。

          2. 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代理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

          3. 合同条款内容及履行情况测试,主要测试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及酬金标准、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明确具体,履行情况如何,付款凭证的数据是否与物资验收单、发票、合同履行结算单相一致。

        4. 现场观察法

          现场观察法主要是深入合同相关方现场,了解合同双方的资质资信情况,观察工艺流程,获得第一手资料。其客观性较强,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

        5. 历史分析法

          历史分析法就通过审查以往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单价、双方责权利等合同条款以及类似工程的合同履行情况,作为规避此次合同风险的依据。

        6. 环境分析法

          环境分析法主要是对相关方的社会环境变化趋势,可能变更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风险因素和潜在影响。

        合同风险的种类

        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是通过人的主观努力也无法控制的。
          如合同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一些条款内容,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谈判的余地,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果在旅行这些条款时有困难,那么,这些条款内容就会对合同双方存在风险。

        2.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
          如合同条款中的工期、合同额、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内容,都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谈判的内容。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对上述相关条款的内容疏于控制或无法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条款就会对此当事人存在风险。

        合同中风险的表现形式

        1. 客户风险

          客户风险是由于客户原因造成的风险,如客户不配合而使合同的履行潜藏着风险,以及客户不履行支付行为而形成的违约信用风险。

        2. 决策风险

          在合同项目决策时很容易产生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和质量风险、方案风险和供应商风险等。如建设单位提出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时,对于承包商来说,就存在着技术和质量风险、方案风险。

        3. 过程风险

          过程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是由质量、资金、进度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表现为质量风险、资金风险、进度风险和运输风险。

        防范和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

        1. 风险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 完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

            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商应对曾经的和潜在的供方进行评审,分析其履约情况和资信情况,确定合格供方,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库,供企业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参考。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借助于监督机构,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和跟踪,并提出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的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对项目的总结评估上,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事前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做到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以减少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促进企业管理者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和偿债意识。

          2. 建立和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商在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时,应考虑合同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实施能力,并考虑合同的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两方面的因素。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客户资信评估、合同评审、合同审计、合同项目负责制和合同过程控制方面的管理内容,以实现在保证质量,提高风险管理时效的前提下,不断降低成本,满足客户的需求。
            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应重视以下工作:一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二是委托授权、市场准入、招投标程序;三是合同标的审查;四是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是合同履行的全面性和责任追究情况;六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情况。

        2. 合同风险的处置对策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重点控制好关键控制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重视担保和保险工作。

          1. 控制好合同条款中的关键控制点

            1. 合同条款中的关键控制点:

              1. 承包范围、工程量(或工作量)、合同价款、工期;

              2. 质量标准、安全要求;

              3. 合同双方的责权利;

              4. 付款方式、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方法、不可抗力的范围、质保期及质保责任;

              5. 违约责任;

              6. 争议的处理方法。

            2.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 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 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 合同是否采用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 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 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6. 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 重视担保和保险工作

            为了转移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当事人应考虑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等,另外还应考虑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另外,合理合法的索赔也是转移工程风险的很好手段。

        合同变更的处理

        合同变更的起因

        1. 建设单位新的变更指令,对工程新的要求。

          例如建设单位有新的方案,建设单位修改项目总计划,削减预算等。

        2. 由于设计的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做修改。

          这可能是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变化的,也可能是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事先没能很好地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造成的。

        3. 工程环境的变换,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计划变更。

        4. 由于产生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建设单位指令,或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

        5. 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或城市规划变动等。

        6. 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7. 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倒闭或其他原因转让合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变化。

          这种情况通常是比较少的。

        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1. 变更应尽可能快地做出。

          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决策的时间过长和变更程序太慢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常有下面两种现象:

          1. 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变更指令或变更会谈决议。

          2. 变更指令不能迅速做出,而现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损失。

        2. 变更指令做出后,承包商应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

          1. 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例如图纸、规范、施工计划、采购计划等,使它们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变更。

          2. 在相关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实变更指令,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对新出现问题作出解释和对策,同时又要协调好各方面工作。

          3. 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得到贯彻。

            在实际工程中,这方面问题常常很多。由于合同变更与合同签订不一样,没有一个合理的计划期,变更时间紧,难以详细地计划和分析,很难全面落实责任,容易造成计划、安排、协调方面的漏洞,引起混乱,导致损失。这个损失往往被认为是承包商失误造成的,难以得到补偿。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这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只有合同变更得到迅速落实和执行,合同监督和跟踪才可能以最新的合同内容作为目标,这是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

        3. 对合同变更的影响作进一步分析。

          合同变更是索赔机会,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完成对它的索赔处理。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变更指令,作为进一步分析的依据和索赔的证据。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必须经合同双方谈判,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可能会涉及费用的变更,也可能不会,还可能发生索赔。合同变更时,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签订变更协议。
          由于合同变更可能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影响较大,还可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所以合同双方都应十分慎重地对待合同变更问题。按照国际工程统计,工程变更是索赔的主要起因。
          在一个工程中,合同变更的次数、范围和影响的大小与该工程招标文件(特别是合同条款)的完备性、技术设计的正确性以及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科学性直接相关。

        合同变更范围和处理程序

        合同变更应有一个正规的程序,应有一整套申请、审查、批准手续。

        1. 合同变更的范围

          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所有涉及工程设计的修改以及工程范围、进度、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等都可以看作是合同变更。
          最常见的变更有两种:

          1. 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合同条件和合同协议书所定义的双方责权利关系,或一些重大问题的变更。

            这是狭义的合同变更,以前人们定义合同变更即为这一类。

          2. 工程变更,即工程的质量、数量、性质、功能、施工工序和实施方案的变化。

        2. 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

          1. 对重大的合同变更,由双方签署变更协议确定。

          2. 建设单位或工程师行驶合同赋予的权力,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工程变更的程序一般由合同规定。在合同条款中,常常须做出工程变更程序图。
            最理想的变更程序是,在变更执行前,合同双方已就工程变更中设计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补偿协商达成一致。但按这个程序实施变更时间太长,合同双方对于费用和工期补偿谈判常常会有反复和争执,这会影响变更的实施和整个工程施工进度。
            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合同通常都赋予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以直接变更工程的权力。承包商在接到指令后必须执行,而合同价格和工期的调整由工程师和承包商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

        3. 合同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

          1. 对建设单位(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按施工合同规定,承包商也必须遵照执行,但应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索取书面确认。如果工程师在7天内未予书面否决,则承包商的书面要求即可作为工程师对该工程变更的书面指令。工程师的书面变更指令是支付变更工程款的先决条件之一。作为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应积极主动,当工程师下达口头指令时,为了防止拖延和遗忘,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立刻起草一份书面确认信让工程师签字。

          2. 建设单位和他的工程师的认可权必须限制。在国际工程中,建设单位常常通过工程师对材料的认可权提高材料的质量标准、对设计的认可权提高设计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的认可权提高施工质量标准。如果合同条文规定得比较含糊,或设计不详细,则容易产生争执。当认可超过合同明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时,它即为变更指令。对此,承包商应争取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书面确认,进而提出工期和费用的变更或索赔。

          3. 在国际工程中,工程变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而且对方应有变更的主观意图。所以对已收到的变更指令,特别对重大的变更指令或在图纸上做出的修改意见,应予以核实。对涉及双方责权利关系的重大变更,必须有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

          4. 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如果超过这个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坚持先商定价格后再进行变更。

          5. 应注意工程变更的实施、价格谈判和建设单位批准三者之间在时间上的矛盾性。在国际工程中,合同通常都规定,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建设单位代表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即使是口头指令),工程变更已成为事实,工程师再发出价格和费率的调整通知,价格谈判常常迟迟达不成协议,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补偿要求不批准,价格的最终决定权却在工程师。这样承包商会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责任,以及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是当然的免责条件。

          《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和仪表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

        1. 协商

          协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采取主动,抓紧时机的原则;采用书面和解协议书的原则。

        2. 调解

          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协商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依据法律规定,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团体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教育疏导,促使双方互相做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的受理机构有三个:

          1. 民间调解组织机构,仲裁委员会;

          2. 人民法院;

          3. 行政主管机关。

        3. 仲裁

          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相互之间的经济争议,按照仲裁法律进行仲裁。仲裁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独立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4. 诉讼

          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发生的经济争议,做出有国家强制力的裁决,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

        施工索赔处理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及应具备的理由

        1. 索赔成立的条件

          1.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方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 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 索赔应具备的理由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 因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 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程暂时停工;

          8.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的索赔;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的索赔或拒绝;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的导致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

          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赶工费用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 特殊风险的索赔

            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或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发包人(或承包人)一起进行。

        6. 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

          1. 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 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1.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其中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 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 适用的标准、规范: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3. 相关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1. 书证

          2. 物证

          3. 证人证言

          4. 视听材料

          5. 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 鉴定结论

          7. 勘验、检验笔录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1. 索赔程序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应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的,即执行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

        2. 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1. 总述部分

            总述部分包括: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的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 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 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的任务则是确定能获得多少索赔款项。

          4. 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应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办理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索赔的提出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索赔证据。

        2. 索赔应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3.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认真、合理地计算索赔的时间和费用。

        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的方法

        施工合同当事人一方若要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应该充分论证索赔权,合理计算所赔款,按时提出索赔要求,编写好索赔报告,提供充足的索赔证据,力争友好地协商解决。同时还应按月结算,必要时施加压力。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和特点

        1.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是相对索赔而言,是对提出的索赔的一方的反驳。发包人可以针对承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承包人也可以针对发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通常的反索赔主要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的反索赔。

        2.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特点

          索赔与反索赔具有同时性,技巧性强,处理不当将会引起诉讼。在反索赔时,发包人处于主动地有利地位,发包人在经工程师证明承包人违约后,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款项,或从银行保函中得以补偿。

        3. 发包人相对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

          发包人相对于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拖延工期反索赔、保留金的反索赔以及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

        所谓定额,就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仪表消耗方面的数量标准。

        概、预算定额的内容

        概、预算定额包含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仪表消耗定额。

        1. 劳动消耗定额:也称人工定额,是指完成一定量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劳动时间标准。

        2. 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完成一定量的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数量标准。

        3. 机械(仪表)消耗定额:是指完成一定量的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机械(仪表)时间标准。

        概、预算定额的特点

        定额水平以符合社会必要劳动量为原则,即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多数企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水平。
        定额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的特点。

        1. 科学性:定额是从生产活动的客观实际出发,按照规律的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在测定、计算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是随生产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和完善起来的,反映了工程消耗的普遍规律。

        2. 系统性:工程建设具有庞大的系统性,类别多、层次多,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多种类、多层次的定额。

        3. 统一性:定额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由它授权的机关统一制定的,一经颁发既具有法规性,不得有随意性,也不得任意修改。这些定额在一定范围内是对工程规划、组织、调节、控制统一的尺度。

        4. 时效性(实践性):定额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水平,他需要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需对原有定额进行必须的修订或制定新的定额。

        概、预算定额的作用

        1. 概算定额的作用

          1. 概算定额是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建设项目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2. 概算定额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的依据。所谓设计方案比较,目的是选择出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的方案。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达到降低造价和资源消耗的目的。

          3. 概算定额是编制主要材料需要量的计算基础,是筹备和签订设备、材料订货合同的依据。

          4. 概算定额是编制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安排投资计划,控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5. 概算定额在招标中是确定标底的依据。

        2. 预算定额的作用

          1. 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基础。

          2. 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和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

          3. 预算定额是落实和调整年度建设计划,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的依据。

          4. 预算定额是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的基础和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

          5. 预算定额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的构成

        预算定额由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定额项目表、工作内容、项目注释和附录构成,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套用准确,综合考虑。

        通信工程费用定额

        费用定额是指工程建设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标准,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计取各项建设费用的发生额。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依据工程的特点,对其费用的构成、定额及计算规则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由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四部分组成。
        工程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组成。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又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构成。

        直接费

        1.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

          1. 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生产人员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 材料费:

            指在施工过程中,实体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性材料摊销,以及采购材料所发生的费用总和。其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辅助材料费。

          3. 机械使用费:

            指在施工中使用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其内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4. 仪表使用费:

            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仪表使用费。内容包括折旧费、经常修理费、年检费及人工费。

        2. 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1. 环境保护费:

            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此费用只限于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中计取。

          2. 文明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各通信专业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环境保护费和文明施工费都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打折。

          3. 工地器材搬运费:

            指由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至施工现场转运器材而发生的费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

          4. 工程干扰费:

            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由于受市政管理、交通管制、人流密集、输配电设施等影响工效的补偿费用。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中受干扰的地区以及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安装工程计取此项费用。综合布线工程不计取此费用。

          5. 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指按规定编制竣工图及资料、工程点交、施工场地清理等发生的费用。各通信专业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

          6. 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费用等。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租用或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各通信专业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

          7. 工程车辆使用费:

            指工程施工中接送施工人员、生活用车等(含过路、过桥)的费用。各通信专业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

          8. 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间补偿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工程(城区部分)以及通信管道工程均计取此项费用。

          9.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期施工时所采取的防冻、保温、防雨等安全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增加的费用。此项费用用于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室外部分)、通信线路工程(除综合布线工程)以及通信管道工程。不分施工所处季节,这些工程均应计取此项费用。

          10.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维修费。各通信专业均计取此项费用。生产用车包括在机械使用费和工地器材搬运费中。

          11. 施工用水、电、蒸气费:

            指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蒸汽所发生的费用。工程中依据施工工艺要求计取此项费用。

          12.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原始森林地区、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化工区、核污染区、沙漠地区、山区无人值守站等特殊地区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1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4. 运土费:

            指直埋光(电)缆、管道工程施工,需从远离施工地点取土及必须向外倒运出土方所发生的费用。

          15. 施工队伍调遣费:

            指因建设工程的需要,应支付施工队伍的调遣费用。其内容包括调遣人员的差旅费、调遣期间的工资、施工工具与用具等的运费。

          16. 大型施工机械调遣费:

            指大型施工机械调遣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间接费

        1. 规费

          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规费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此项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打折。

          1. 工程排污费:

            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 社会保障费:

            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指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 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等。

        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有的企业为了中标,可以放弃这项费用。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人工费+乙供主材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仪表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11%+甲供主材费×适用税率。其中甲供主材适用税率为材料采购税率;乙供主材指建筑服务方采购的材料。

        设备、工具购置费

        设备、工具购置费是指根据设计提出的设备(包括必须的备品、备件)仪表、工器具清单,按设备原价、采购及保管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的费用。
        设备、工具购置费由需要安装的设备购置费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置费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

        1. 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

          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租地费用、场地租用费等赔补费用。
          此费用由设计单位根据地方政府规定,并结合工程勘测具体情况计列。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如果成立筹建机构,建设单位管理费还应包括筹建人员工资类开支。此项费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3. 可行性研究费

          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此项费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4. 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辅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开支的项目。
          在普通和常见的工程中,一般不会发生该项费用。

        5.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

        6. 环境影响评价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7.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是指按照劳动部10号令(1998年2月5日)《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风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8. 建设工程监理费

          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9. 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此项费用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10. 引进技术及进口设备其他费

          1. 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2. 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生活费、制装费等;

          3. 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工资、食宿费用、接待费用等;

          4. 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11.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进行投保所发生的保险费用。保险的险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12. 工程招标代理费

          工程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13. 专利及专用技术使用费

          1. 专利及专用技术使用费的费用内容包括:

            1. 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2. 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

            3. 商标使用费、特许经营权费等。

          2. 对于此项费用,其计取规定如下:

            1. 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取;

            2. 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机构的批准为依据;

            3. 项目投资中只计取需要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成本中核算。

        14.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生产准备开办费是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场费以及投产使用初期必备的生产生活用具、工器具等购置费用。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指标由投资企业自行测算,此项费用应列入运营费。
          内容包括:

          1. 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2. 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生活(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

          3. 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置费(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15. 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各项费用,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目前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无说明,均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

        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差价预备费。
        多阶段设计的施工图预算不计取此项费用,在总预算中应列预备费余额。预备费不得承包使用。当需要动用此项费用时,由建设单位提出,报原概算批准部门审批。

        1.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费用;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挖掘和修复费用。

        2. 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设备、材料的差价。

        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是指建设项目贷款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建设期利息按银行当期利率计算。

        通信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工程量是编制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基本依据,准确地统计、计算工程量是编制好概、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均需要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时,工程项目中工程量的计取、计量单位的取定以及有关系数的调整换算等,都应严格按照各专业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的工程量计算,应满足《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的规定。

        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时,工程量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图纸以及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除妖按照上述计算依据计算工程量以外,还应按照《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计量单位的取定要求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计量单位的取定应和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致,否则无法套用预算定额。
        对于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应与《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规定的计量单位一致。

        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1. 工程量计算的一般方法

          无论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还是编制工程量清单,都应遵循以下要求计算工程量:

          1. 计算工程量要按图纸顺序由上而下,由左至右,依次进行统计,防止漏算、误算、重复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合并。

          2. 通信系统中,每两个相邻系统之间的专业工程都有自己特定的分界点。工程量计算应以设计规定的所属范围和设计界限为准。

          3. 工程量应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所用材料数量不能作为安装工程量。

        2. 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1. 汇总的工程量应编制在建筑安装工程量表(表三)中。

          2. 对于新建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应按照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取;扩容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应以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为基数,再乘以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扩建系数。

          3. 对于处于高海拔地区及一些特殊施工环境的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时,从图纸上统计的工程量还应乘以相应的人工系数。

        3. 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在计算工程量时,除应满足上述一般方法的要求以外,还应按照《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YD5192-2009中明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每个项目名称中规定的工程内容计算工程量。

        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概、预算的定义

        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各个不同设计阶段的深度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定额、设备及材料价格、编制方法、费用定额、机械(仪表)台班定额等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实物工程量法,预先计算和确定工程全部造价费用的文件。

        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1. 编制工程概、预算,必须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应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概、预算资格证书。概、预算的审核以及从事通信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应持有此资格证书。

        2. 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应按照工信部规[2008]75号文件关于“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要求执行,费用定额为上限,编制概预算文件时不得超过该文件的规定。

        3. 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应按相应的设计阶段进行。当建设项目采用两阶段设计时,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编制施工图预算。采用一阶段设计时,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计列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费用。建设项目按三阶段设计时,在技术设计阶段应编制修正概算。

        4. 一个建设项目如果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时,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统一概算、预算的编制原则,并汇总建设项目的总概算。分设计单位负责本设计单位所承担的单项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5.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有关文件,施工图、标准图、通用图及其编制说明。除此之外,概、预算的编制依据还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办费用定额》及其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土地征用和补偿费用等有关规定;有关合同、协议等。

        6. 概算是初步设计的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编制。

        7. 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时要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范围内编制。

        8. 概算或预算应按单项工程编制。通信行业概算定额还没有颁布,暂由预算定额代替。

        9. 引进设备安装工程的概、预算的编制:

          1. 引进设备安装工程的概、预算除必须编制引进国的设备价款外,还应按设备到岸价(CIF)的外币折成人民币的价格编制。

          2. 引进设备安装工程的概、预算应用两种货币表现形式,即外币和人民币。外币可用美元或引进国的货币。

          3. 引进设备安装工程的概、预算的编制依据: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引进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订货合同、细目及价格;国外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及相关文件。
            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定额及有关规定。

          4. 引进设备的概、预算除包括本办法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用外还应包括关税、增值税、工商统一费(商费)、海关监督费、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等以及国家规定应计取的其他费用。

        概、预算文件的组成

        1. 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编制说明及概、预算表格两部分组成。

        2. 概、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

          1. 工程概况、规模、用途、生产能力和概、预算总价等。

          2. 编制依据及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3.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主要分析各项投资比例和费用构成,分析投资情况,分析设计的经济合理性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 概、预算表格统一使用六种十张表格来组成:

          1. 建设项目总概(预)算表(汇总表)

          2. 工程概(预)算总表(表一)

          3.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概(预)算表(表二)

          4. 建筑安装工程量概(预)算表(表三)甲

          5. 建筑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概(预)算表(表三)乙

          6. 建筑安装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概(预)算表(表三)丙

          7. 国内器材概(预)算表(表四)甲

          8. 引进器材概(预)算表(表四)乙

          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预)算表(表五)甲

          10. 引进设备工程其他费用概(预)算表(表五)乙

        概、预算的编制程序

        概、预算的编制程序为:收集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选定材料价格→计算各项费用→复核→编写说明→审核出版。
        编制概、预算前,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并对图纸全面检查和审核。
        编制概、预算时应准确统计和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时要注意定额的标注和说明,计量单位要和定额一致。
        审核概、预算时,应认真复核,要从所列项目、工程量的统计和计算结果、套用定额、器材选用单价、取费标准等逐一审核。
        概、预算的编制说明要简明扼要,凡设计文件的图表中不能明确反映的事项,以及编写中必须说明的问题,如对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中注意的问题,工程验收技术指标等都应以文字表达出来。
        凡是由企业运营费列支的费用不应计入工程总造价,其数字可以用符号加以区别,如生产准备费,按运营费处理。
        要编制准确上述费用,必须掌握概、预算表格的编制要求。编制概、预算时,首先要编制(表三)甲,即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是按每道施工工序的定额规定编写的。在工程预算定额中包括四部分内容,即人工工时、材料用量、机械使用台班和仪表使用台班。在编制(表三)甲时,要同时编制(表三)乙、(表三)丙、(表四)甲。(表三)乙、(表三)丙分别是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仪表使用费,这两项费用的编制应以工信部规[2008]75号文件规定的机械、仪表台班使用单价为依据。(表四)甲为工程中材料用量及费用,其中材料单价应以国家公布价为依据,地方材料应以当地价格为依据。
        在(表三)甲、乙、丙和(表四)甲编制完毕后,即可进行(表二)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编制,然后再进行(表五)甲即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编制,最后计算编制(表一),即各项总费用。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项工程构成,还应在编制(表一)后,再编制汇总表。
        概、预算表格的编写及审查顺序为(表三)甲→(表三)乙→(表三)丙→(表四)甲→(表二)→(表五)甲→(表一)。

        通信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1. 工程价款的结算应以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各种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

        2. 发包、承包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计划、设计文件、概预算或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工程合同。在工程合同中除要明确工程名称、工程造价、开工及竣工日期、材料供应方式外,还要专门说明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等内容。工程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示范文本。

        3. 工程价款结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5]418号文件关于《通信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

        4. 承包商应缴或代缴的营业税及交税地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

        5. 工程承包、发包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工程结算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起诉。

        工程预付款

        1.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时,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0%。设备及材料投资比例较高的,可按不高于合同总价的60%支付。

        2. 包工不包料(或部分包料)的工程,预付款应分别按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工程合同总价的40%、30%、20%支付。

        3.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4.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5.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工程进度价款的结算

        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数量及扣回

          根据双方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书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可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 工程进度款的延期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支付时限而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时,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限,以及自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 对拒付工程进度款的责任认定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工程初验后三个月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非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结算同样适用。

        1.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审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1.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直接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2. 工程价款结算文件应包括工程价款结算编制说明和工程价款结算表格。工程价款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工程结算总价款,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因工程变更等使工程价款增减的主要原因。

          3.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4.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发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要求。

          5.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及仪表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6.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应根据双方(或监理)签证按实结算,停工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计算办法为损失的人工工日×工日单价×(1+现场管理费率),同时工期顺延。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承包商负担,工期不得顺延。

          7. 索赔价款的结算:发承包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失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8. 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费应按以下方法处理:工程采用总承包或包工包料时,采购保管费由承包商全额收取;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时,采购保管费由承包商最多收取50%。

        2.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期限

          1.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20天内完成审查。

            2. 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30天内完成审查。

            3. 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45天内完成审查。

            4. 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60天内完成审查。

          3.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应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应在30天内审查完成。

        3.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1.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上述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书面通知到达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 根据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申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依据法律程序解决。

          3. 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5.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6. 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事项,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1. 发、承包双方自行结算工程价款时,就竣工结算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2.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也未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的部分暂缓办理竣工结算。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提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或申请仲裁,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通信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编制

        工程竣工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施工项目全过程工程技术与管理档案的总称,整理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建设工程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发包人,由其汇总、归档、备案的管理过程。

        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编制要求

        1. 收集方法

          1. 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要依据施工程序,遵循其内在规律,保持资料的内在联系。

          2.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形成应当从合同签订及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直到竣工为止,其内容应贯穿于施工活动的全过程,必须完整,不得遗漏、丢失和损毁。

        2. 内容要求

          1. 建设项目的竣工资料,内容应齐全,真实可靠,并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真实情况,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

          2. 竣工资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最新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国家及行业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

        3. 制作要求

          1. 竣工资料应规格形式一致,数据准确,标记详细,填写清楚,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 竣工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工具,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有条件时应用机器打印。

          3. 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4. 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资料分为竣工文件、竣工图、竣工测试记录三大部分。

          1. 竣工文件部分

            竣工文件部分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通常应包括案卷封面、案卷目录、竣工文件封面;竣工文件目录、工程说明、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已安装设备明细表、工程变更单及洽商记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交(完)工报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验收证书、交接书和备考表。

            1. 工程说明:是本项目的简要说明。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名称;实施时间;施工依据、工程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施工过程的简述;存在的问题,运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 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应包括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3. 已安装设备明细表:应写明已安装设备的数量和地点。

            4. 设计变更单和洽商记录:应填写变更发生的原因、处理方案、对合同造价影响的程度。设计变更单和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5.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是监理或随工人员对隐蔽工程质量的确认(对于可测量的项目,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应有测量数据支持)。

            6. 开工报告:指承包商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项目准备情况,申请开工的报告。

            7. 停(复)工报告:指因故停工的停工报告及复工报告。应填写停(复)工原因、责任人和时间。

            8. 交(完)工报告: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完成情况,申请验收。

            9.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应填写重大质量事故过程记录、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方案、造成的后果和遗留问题。

            10. 验收证书:是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评价,要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11. 交接书: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产品的证书。

            12. 备考表:是档案管理用表。

            13. 上述文件在竣工资料中,无论工程中相关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全部附上。对于工程中未发生的事件,可在相关文件中注明“无”的字样。

          2. 竣工图纸部分

            1. 竣工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通信线路工程竣工图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路由两侧50m以内的地形、地貌及其他设施。竣工图纸中反映的工程量应与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已安装设备明细表中的工程量相对应。图例应按标准图例绘制。

            2.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依据。凡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3. 所有竣工图纸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示例如1L420121。

          3. 竣工测试记录

            竣工测试记录的内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行业规范规定的测试指标的要求进行测试、填写,测试项目、测试数量及测试时间都要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测试数据要能真实地反映设备性能、系统性能以及施工工艺对电器性能的影响。建设单位无特殊要求时,竣工测试记录一般都要求打印。

        通信工程随工验收和部分验收

        随工验收和部分验收的基本规定

        1. 随工验收的基本规定

          随工验收应在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进行验收、边签字确认。工程的隐蔽部分随工验收合格的,在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进行复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或随工人员随工时应做好详细记录,随工验收签证记录应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2. 部分验收的基本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时,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部分验收。部分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部分验收工程的验收资料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在竣工验收时,对已验收的工程一般不再进行复验。

        通信建设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内容。

        1.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

          地线系统工程的沟槽开挖与回填、接地导线跨接、接地体安装、接地土壤电导性能处理、电池充放电测试、设备的单机测试和系统测试、天馈线测试等。

        2. 通信线路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

          1. 直埋光(电)缆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包括:

            路由位置、埋深及沟底处理、光(电)缆与其他设施的间距、缆线的布放、排流线的埋设、引上管及引上缆的安装质量、沟坎加固等保护措施的质量、保护和防护设施的规格数量和安装地点及安装质量、接头装置的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回填土的质量等。

          2. 管道光电缆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包括:

            塑料子管的规格及质量、子管敷设安装质量、光(电)缆敷设安装质量、光(电)缆接头装置的安装质量等。

          3. 架空光(电)缆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包括:

            电杆洞深、拉线坑深度、拉线下把的制作、接头装置的安装及保护、防雷地线的埋设深度等。

        3. 通信管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

          管道沟及人(手)孔坑的深度、地基与基础的制作、结构各部位钢筋制作与绑扎、混凝土配比、管道铺管质量、人(手)孔砌筑质量、管道试通、障碍处理情况等。

        4. 移动通信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内容

          铁塔基础制作、铁塔防腐处理、避雷针的安装位置及高度、接地电阻、天线安装等。

        通信工程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的程序

        1. 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隐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所有技术资料。

        2.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和隐蔽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验,确认符合条件后,确定验收小组、验收时间及验收安排。

        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进行工程实施结果与实施过程图文记录资料的比对分析,做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限时处理。完成后须提交处理结果并进行复检。

        5. 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存入施工技术档案。

        通信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备案工作要求

        竣工验收的条件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 生产、辅助生产、生活用建筑已按设计与合同要求建成。

        2. 工艺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经规定时间的试运转,各项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3. 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

        4. 经工程监理检验合格。

        5. 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

        6. 维护用主要仪表、工具、车辆和维护备件已按设计要求基本配齐。

        7. 生产、维护、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 设备的技术说明书

        4. 现行的竣工验收规范

        5. 主管部门的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

        6. 工程承包合同

        7. 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的文件。

        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要求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和备案工作要求应按《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备案要求办理,竣工验收项目和内容应按工程设计的系统性能指标和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步验收,然后进行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 对初步验收的要求

          除小型建设项目以外,所有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先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维护等部门参加。初步验收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审查竣工资料,分析投资效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初步验收后的半个月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初步验收报告。

        2. 对试运转的要求

          初步验收合格后,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试运转周期立即组织工程的试运转。试运转由建设单位组织工厂、设计、施工和维护部门参加,对设备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试运转一般为三个月。经试运转,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转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并请求组织竣工验收。

        3. 对竣工验收的要求

          上级主管部门在确认建设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即可正式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维护使用、质量监督等相关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负责审查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宣读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意见,讨论通过验收结论,颁发验收证书。

        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要求

        1. 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提交《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工程验收证书。

        2. 对质量监督报告的要求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委托部门报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报告中应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历次抽查该工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的结论意见以及该工程是否具备备案条件等内容。

        3. 对备案文件的审查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受其委托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在收到备案材料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停止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和办理备案手续。

        4.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未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信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通信工程质量保修的服务和管理

        工程质量的保修服务

        1. 保修责任范围

          在保修期间,施工单位应对由于施工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请建设单位按规定对修复部分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对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工程保修期间的责任范围如下:

          1. 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施工质量不良或其他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2. 由于多方的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协商解决,商定各自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3. 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由设备、材料提供方承担修复费用,施工单位协助修复;

          4. 如果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建设单位或用户的责任,修复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或用户承担。

        2. 保修时间

          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的信部规(2005)418号文《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信工程建设实行保修的期限为12个月。具体工程项目的保修期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3. 保修程序

          1. 发送保修证书。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送保修证书,其内容包括:工程简况;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限;保修情况记录;保修说明;保修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2. 建设单位或用户检查和修复时发现质量不良,如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可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知施工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施工单位应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作出鉴定,提出修复方案,并尽快组织好人力、物力进行修复。

          3. 验收。在发生问题的部位修复完毕后,在保修证书内做好保修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

        4. 投诉的处理

          1. 施工单位对用户的投诉应迅速、及时处理,切勿延拖;

          2. 施工单位应认真调查分析,尊重事实,做出适当处理;

          3. 施工单位对所有投诉都应给予热情、友好的解释和答复。

        工程交付后的管理

        1. 工程回访

          工程回访属于工程交工后的管理范畴。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应为用户着想,施工过程中应对用户负责,竣工后应使建设单位满意,因此回访必须认真进行。

          1. 回访内容:了解工程使用情况,使用或生产后工程质量的变异;听取各方面对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意见;了解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效果;向建设单位提出报修后的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处理遗留问题;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

          2. 参加工程回访的人员及回访时间:一般由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质量、经营等有关人员参加回访;工程回访一般在保修期内进行。回访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回访。一般有季节性回访、技术性回访、保修期满前的回访。回访对象包括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部门。

          3. 工程回访的方式:工程回访可由施工单位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会或现场拜访查看等方式进行,也可采用邮件、电话、传真等信息传递方式进行。

          4. 工程回访的要求:回访过程必须认真实施,应做好回访记录,必要时写出回访纪要。回访中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如在保修期内要采取措施,迅速处理;如已过保修期,要协商处理。

        2. 已交付使用的项目如果发现非施工质量缺陷,承包商可配合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处理。

        3. 对已发生的质量故障进行分析,找出产生故障的原因,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故障今后再次发生。

        4. 对在保修期内的工程,承包商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有所准备,随时应对保修。

        通信工程建设市场管理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等单位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相应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通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不得选择其承接通信建设项目。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

        资质等级划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的范围

        1.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2.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3.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通信工程个人资格管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个人应取得下列资格证书:

        1.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企业负责人《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和项目负责人《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信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从事通信工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应取得各专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

        1. 注册条件

          1.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后,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后,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 原注册证书;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 注册程序

          1、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2、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3. 监督管理

          1.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1. 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2.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3.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4.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证章的;

            5. 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 考核标准

          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企业标准为:

            1. 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2.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 具有通信工程建设业绩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工程企业乙级(含乙级)以下资质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标准为:

            1. 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2. 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 具有通信工程建设业绩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2. 申请程序

          1. 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填写的《通信工程建设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

            2. 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 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 申请人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规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监督管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

          2.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与通信工程有关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登高架设作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应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操作证件,取得相关操作证件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的施工。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监督与管理的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内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所谓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的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方法

        1. 通过“电子平台”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在国内进行的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均应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机构通过“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对招标人抽取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抽取过程进行远程监督或者现场监督。

        2. 现场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机构等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查阅、复制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必要时,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总体情况、公开招标及招标备案情况、重大违法违约事件等信息。

        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与程序

        招标项目的范围及招标方式

        1. 必须招标的项目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 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招标的方式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后,可以邀请招标;不适宜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对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 招标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 勘察、设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 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要求。

        2.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 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招标主体

        1. 自行招标

          招标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并取得自行招标资格后,方可自行办理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事宜。限额以上的通信建设项目的自行招标,应当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未取得自行招标资格的,应当委托具有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 招标代理机构

          从事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两类。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被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公告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可不再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可以对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集中资格预审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继续完成招标程序,不得直接发包工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制定的媒介发布外,还应当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2. 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

        3. 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文件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组织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项目如果编制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开标组织

        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划分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该标段不得开标。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破损,应由招标人宣布此次开标工作暂停,并负责追查责任,并确定再次开标时间。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 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或者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2.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者无联合协议书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评标组织

        1. 评标负责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复杂、评审工作量大,其评标委员会需要分组评审的,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且每组每个成员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对评标过程的要求

          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 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鼓励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5.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2至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中标。
            部分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人被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中标和订立合同

        1. 中标结果发布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依次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应当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中标价格、预估合同份额等主要条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订立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务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3. 合同履行的要求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违规及处罚

        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自行或代理招标资格。

        2. 相关方的下列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所列的这些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3.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4.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所列的这些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所列的这些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以及未通过该管理信息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的。

          7.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8.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通信工程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投标的条件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投标人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的程序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段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标明相应的标段。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的权利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对投标人的违规处罚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对投标人及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并对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4.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定理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通信管理局的工作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委托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考核认定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责

        1.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责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对省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 组织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 对国家重点通信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组织、协调相关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跨省的通信工程共同实施质量监督;

          4.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开展通信工程执法检查和通信工程质量检查,参与通信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 收集、分析通信工程质量状况,总结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搞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建议。

        2.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职责

          受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分支机构或派出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国家重点、跨省通信工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质量监督工作;

          2. 参与通信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

        1. 工作权限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被监督工程的参建单位提供文件和资料;

          2. 进入被监督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拍照、录像;

          3.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可以责令整改;

          4. 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

        2. 工作要求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有权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和投诉。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参与通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1. 对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2. 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3. 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监督;

        4. 对工程各参建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5. 受理单位或个人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据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1. 各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与通信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有权对正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进行抽查、验证,对无证或超越范围设计、施工及监理者,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 对不按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有权调阅相关资料,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补救。

        4. 对于不重视工程质量,玩忽职守、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遗留隐患多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5. 在工程建设中发现伪劣产品或不合格的器材时,有权制止使用。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相关专业检测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为依据,进行仲裁,并报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处理。

        6. 对检验不合格的工程,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顿,直到复验合格后方可竣工验收。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对建设单位申报质量监督的要求

        1. 申报时间及管辖范围

          1.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7天向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2. 国家重点工程、跨省工程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省内工程应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

        2. 申报方法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应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供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各工程参与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其它相关文件。

        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

        1. 确定质量监督方案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申报后,应及时确定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不同专业工程的特点,确定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做出实施监督的计划安排,并向建设单位发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2. 落实质量监督方案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检查、抽查、监督通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内容包括:

          1. 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工程从立项、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行为和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2. 抽查涉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实体质量;对可能影响通信质量、设备安全、使用寿命的薄弱环节进行现场抽查。

          3. 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有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通信建设工程验收标准。

        3. 对质量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其改正。

        备案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要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对报备资料的审查要求以及对未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处罚,通信工程主管部门均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

        通信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及要求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1.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 可以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

          1. 综合资质

            具有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 通信工程专业资质

            1. 具有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承担通信工程专业各种规模施工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 具有通信工程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承担通信工程专业以下施工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省内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有线及无线传输通信工程、卫星及综合布线通信工程;
              地级市城市邮政、电信枢纽的邮政、电信、广播枢纽及交换工程;
              总发射功率500kW以下短波或600kW以下中波发射台、高度200m以下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发射台工程。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实施工程监理。通信建设监理企业承担监理业务,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合同可以设定附加条款,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授予的期限等。

        1. 建设单位在监理企业实施监理前,应将监理企业的名称、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企业。被监理企业应当接受监理企业的监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2. 监理企业应当根据所承担的业务,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的人员应专业配套,人员数量应当满足工作的需要。

        3.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写监理规划,同时还应编制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2.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中型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 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

          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 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企业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未经建设单位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自主变更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变更承包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协商变更工程承包合同。

        6.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约定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调解。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节请求后,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调解意见书面通知双方。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意见的,可以依据合同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7.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 监理单位应按照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

          2. 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编制要求;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省通信管理局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验收记录、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企业或个人在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部和省通信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暂时收回其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予以公告。

        3.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通信建设监理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2. 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3.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标准和规范的行为。

        通信工程监理项目划分及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专业划分和监理内容

        1.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划分

          1. 电信工程专业:有线传输工程、无线传输工程、电话交换工程、移动通信工程、卫星通信工程、数据通信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2. 通信铁塔工程(含基础)

        2. 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约定的监理内容

          1. 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

          2. 工程建设安全、合同、信息管理;

          3. 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关系。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阶段划分及其监理工作内容

        1. 设计阶段的监理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选定设计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并监督管理设计合同的实施;

          2. 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设计方案的选定;

          3. 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计和概(预)算,参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会审;

          4.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备、材料的招标和订货。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

          2.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 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 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证明材料;

          5. 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和规范标准;

          6. 检查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7.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 采用巡检的方法,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

          10. 审查工程结算;

          11.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初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1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档案资料。

        3.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内容

          1. 监理企业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确定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范围。

          2. 负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3.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发支付证明,并报建设单位。

          4. 保修期结束后协助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保修金。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常用方法

        1. 旁站

          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监督活动。

        2. 巡视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
          旁站和巡视的目的不同,巡视以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为主,巡视的方法以目视和记录为主。旁站是以确保关键工序或关键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为目的。除了目视以外,必要时还要辅以常用的检测工具。实施旁站的监理人员主要以监理员为主,而巡视则是所有监理人员都应进行的一项日常工作。

        3.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见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质量的检查试验工作、工序验收、工程计量、施工机械台班计量等。如监理人员在承包单位对工程材料的取样送检过程中进行的见证取样;又如通信建设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在通信设备加电过程中所做的对加电试验过程的记录等。

        4.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通信设施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配套设置电信设施的规定

        国务院2000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号令)

        1. 在民用建筑物上进行电信建设的要求

          1. 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为各电信运营商使用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

          3. 民用建筑的开发方、投资方以外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该设施的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利用该设施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时,应获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

          4. 民用建筑内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行业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原则上应统一维护。

          5.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6. 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资改造已建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设施时,应当按照多家电信运营商共同进入该民用建筑的标准进行电信设施建设,并向有需求的电信运营商出租。

          7.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有义务协助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在该场所内从事电信设施建设,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

        2. 电信配套设施出租、出售资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电信管理机关协调解决。电信管理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电信配套设施出租、出售资费标准。

        3. 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或者地下铁道等,应当事先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电信管线等事宜。

        对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

        2005年7月,原信息产业部下发的330号文件《关于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等问题加强管理的通知》

        1. 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联合建设的程序和原则

          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建设各方应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联合建设活动:

          1. 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运营商应向当地的电信管理机关或电信管理机关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向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报告。

          2. 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将有关建设信息通知其他电信运营商,其他电信运营商应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联合建设,逾期未书面答复视为主动放弃联合建设。

          3. 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召集各参建电信运营商,共同商定建设维护方案、投资分摊方式、资产分割原则和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建设协议。

          4. 联合建设的牵头单位将商定的并经电信管理机关盖章同意的建设方案报城市规划、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履行建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相关文件应及时向当地电信管理机关备案。

          5. 不参与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原则上在3年之内,不得在同路由或同位置建设相同功能的电信设施。

        2. 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共用问题

          1. 本着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原则,电信运营商应实现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的共用。已建成的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空余资源以出租、出售或资源互换等方式向有需求的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开放,出租、出售资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电信管理机关协调解决。电信管理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租售资费标准。

          2. 在空闲资源满足需求的路由和地点,原则上不得再新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电信设施无空闲资源可利用的路由和地点,应当尽量通过技术改造、扩建等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满足需求。

        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规定

        《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

        1. 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

          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宽带网络、4G(第四代移动通信)、光纤到户“三网融合”等发展需要,及时提出通信光缆、机房、基站、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建设需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结合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确定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推进集约化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通信基础设施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要求。

        2. 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各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科学预测各类通信用户规模,并根据城市发展布局、人口分布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统筹各类通信管线、宽带网络建设和建设时序,充分考虑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衔接,合理布局通信光缆、通信局房、基站等各类通信设施。

        3. 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各地在开展道路交通、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绿地建设等规划时,应按国家要求,将通信管线、基站、铁塔建设一并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充分衔接,同步建设。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通信设施,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时,应同步考虑通信设施建设需要,及时预留布线空间。在轨道交通、客运场站、风景区和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在市政道路及其防护绿带,以及路灯等其他市政设施规划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站、铁塔预留位置和空间,同时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引入、通信管线等需求,做好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设施规划的衔接。

        4. 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和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通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明确用地位置和规模以及建设项目基站、铁塔配建要求,提出通信管线控制要求,并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管理。可综合利用路灯杆、广告宣传杆(塔)等市政公用设施,集约建设混合型基站;优先利用行政办公、地铁站点、商业楼宇等公共建筑附建基站。
          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同步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楼内通信暗管,预留基站的设备机房和天线位置。

        5. 严格通信基础设施的相关规划审批

          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审批老旧城区改造规划,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建设项目充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
          进一步规范基站建设程序。对需要纳入城乡规划的新建通信局房、基站、铁塔的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于需要独立占地型基站、铁塔,要及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附建型基站、铁塔的建设应当符合市容环卫标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的公示宣传

          各级城乡规划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开展通信知识科普活动,特别是普及基站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误解,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公开。

        保证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的规定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统称“通信网络”。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1号《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要求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并规定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各方主体的职责。

        1.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职责

          1.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概念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

          2.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

          3.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4.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

          5. 通信网络级别划分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个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并按照规定进行评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30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1.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集团公司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办理其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分公司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其负责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

            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作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决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3. 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6.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办理通信网络单元备案,应当提交以下信息:

            1. 通信网络单元的名称、级别和主要功能;

            2. 通信网络单元责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3. 通信网络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 通信网络单元的拓扑架构、网络边界、主要软硬件及型号和关键设施位置;

            5. 电信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涉及通信网络安全的其他信息。

            6.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电信管理机构变更备案。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报备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7.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符合性评测:

            1. 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2. 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3. 通信网络单元划分和级别调整的,应当自调整完成之日起90日内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

            4.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评测结束后30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或者整改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8.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

            1. 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2. 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3. 国家重大活动举办前,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4.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安全风险评估结束后30日内,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隐患处理情况或者处理计划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9.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通信网络单元的重要线路、设备、系统和数据等进行备份,并组织演练,检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同时,还应当参加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演练。

          10.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建设和运行通信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对本单位通信网络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测。

          11.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通信网络安全评测、评估、监测等工作。

          12.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2. 电信管理机构的职责

          1. 电信管理机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为电信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通信管理局统称为“电信管理机构”。

          2.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管理职责

            1. 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和检查,组织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2. 根据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受委托专业机构的安全评测、评估、监测能力指导。

          3. 通信管理局的管理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4. 电信管理机构的管理内容

            1. 组织专家对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情况进行评审。

            2. 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通知备案单位予以补正。

            3. 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 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符合性评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2. 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有关网络安全防护的文档和工作记录;

              3. 向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4. 查验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有关设施;

              5. 对通信网络进行技术性分析和测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措施。

            4.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通信网络安全检查活动。

            5. 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不得影响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接受检查的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单位的安全软件、设备或者其他产品。

            6. 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于检查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保密的义务。

        保护网络及信息安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不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

        1. 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应严格禁止的范畴。

          1. 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对于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1号)中提到,下列行为属于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将受到刑法处罚:

            1. 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以下情况的:

              1. 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伤亡的;

              2. 造成财产损失达到规定数额的;

              3. 造成通信中断超过规定时间的;

              4.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 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

            3.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

            4. 指使、组织、教唆他人实施本解释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的。

          2. 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 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4. 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2. 禁止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1. 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

          2. 伪造、变造电话卡及其他各种电信服务有价凭证;

          3.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

        电信网络的建设、维护及使用要求

        国办发[2003]7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原信息产业部[2003]453号颁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

        1. 运营商之间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要求

          1. 禁止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的行为

            运营商之间应为各自的用户通信提供保障,应保证自己的用户能够顺利地与其他运营商的用户进行通信。运营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擅自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 擅自中断或限制网间通信;

            2. 影响网间通信质量;

            3. 擅自启用电信码号资源,拖延开放网间业务、拖延开通新业务号码;

            4. 违反网间结算规定;

            5. 其他引发互联争议的行为。

          2. 运营商之间中止互联互通的条件

            原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

            1. 经互联双方总部同时认可,互联一方的通信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2. 经互联双方总部同时认可,互联一方的系统对另一方的系统的正常运行有严重影响。

            3. 有详细的实施计划、恢复通信和用户告知宣传方案等,能够使暂停网间互联或业务互通所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2. 电信设施的建设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对于运营商先期建设的电信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1. 擅自改动、迁移、使用或拆除他人的电信线路(管线)及设施,或者擅自将电信线路及设施引入或附挂在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机房、管道、杆路等,引发争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 电信运营企业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行为;

          3.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通信中断或者其他工程质量事故的行为。

        3. 电信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要求

          电信设施在维护和使用过程中,严禁出现下列破坏电信设施、非法阻止或者妨碍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

          1. 故意破坏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阻止或者妨碍电信运营企业依法提供公共电信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过失损坏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造成《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报告规定(试行)》规定的重大通信事故的行为。《电信运营业重大通信事故报告规定(试行)》所包括的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包括:

            1.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死亡3人/次以上、重伤5人/次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2. 一条或多条国际陆海光(电)缆中断事故;

            3. 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连续中断超过60min;

            4. 不同电信运营者的网间通信全阻60min;

            5. 长途通信一个方向全阻60min;

            6. 固定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7. 移动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8. 互联网业务中电话拨号业务阻断影响超过1万户·小时,专线业务阻断超过500端口·小时;

            9. 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等相关通信阻断;

            10. 其他需及时报告的重大事故。

          3. 过失损坏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导致发生通信事故但尚未构成重大通信事故的行为。

        违反《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1.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违反《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电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原信息产业部《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号令)

        保证已建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1. 对已建通信设施的保护规定

          1. 建设微波通信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不得妨碍已建通信设施的通信畅通。妨碍已建无线通信设施的通信畅通的,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

          2. 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设置标志并注明产权人。其中光缆线路建设应当按照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设置光缆线路标石和水线标志牌;海缆登陆点处应设置明显的海缆登陆标志,海缆路由应向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和港监部门备案。在已设置标志或备案的情况下,电信设施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无标识或未备案而发生的电信设施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产权人自行承担。

          3.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在迁改过程中,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保证通信不中断。迁改费用、保证通信不中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中断通信造成的损失,由提出迁改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或赔偿,割接期间的中断除外。

          4.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应与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危及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可能危及电信安全时,应当事先通知有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并由从事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物、其他设施、树木等与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根据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

          5. 从事电信线路建设,在路由选择时应尽量避开已建电信线路,并根据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与已建的电信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同路由、近距离敷设。受地形限制必须近距离甚至同沟敷设或者线路必须交越的,电信线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已建电信线路的产权人协商并签订协议,制定安全措施,在双方监督下进行施工,确保已建电信线路的畅通。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电信线路建设情况,跨省线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解决,省内线路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协调解决。

        2. 对民用建筑物的保护要求

          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时,必须满足建筑物荷载等条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安全性。

        3. 违规处罚规定

          1. 危及电信线路等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下列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1. 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2.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时,危及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的安全或妨碍线路畅通的;

            3. 与已建电信线路近距离敷设或交越时,未与原线路的产权单位签订协议而擅自交越的。

          2. 中断电信业务给电信业务经营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

            1. 直接经济损失。

            2. 电信企业采取临时措施疏通电信业务的费用。

            3. 因中断电信业务而向用户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对通信线路的保护要求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1. 保护要求

          1. 不准再危及通信线路安全的范围内进行爆破、堆放易爆易燃品或设置易爆易燃品仓库。

          2. 不准在埋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上进行钻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渣或倾倒含有酸、碱、盐的液体。在埋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上开沟、挖渠,应与通信部门协商解决。

          3. 不准在设有过江河电缆标志的水域内抛锚、拖锚、挖沙、炸鱼及进行其他危及电缆安全的作业。

          4. 不准再海图上标明的海底电缆位置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m)水域内抛锚、拖锚、拖网捕鱼或进行其他危及海底电缆安全的作业。

          5. 不准在地下电缆两侧各1m范围内建屋搭棚,不准在各3m的范围内挖沙取土和设置厕所、粪池、牲畜圈、沼气池等能引起电缆腐蚀的建筑。在市区外电缆两侧各2m、在市区内电缆两侧各0.75m的范围内,不准植树、种竹。

          6. 不准移动或损坏电杆、拉线、天线、天线馈线杆塔及无人值守的载波增音站、微波站。

          7. 不准在危及电杆、拉线安全的范围内取土和架空线路两侧或天线区域内建屋搭棚。

          8. 不准攀登电杆、天线杆塔、拉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9. 不准在电杆、拉线、天线、天线馈线杆塔、支架及其他附属设备上栓牲口和搭挂电灯线、电力线、广播线。

          10. 不准在通信电线上搭挂广播喇叭和收音机、电视机的天线。

          11. 不准向电杆、电线、隔电子、电缆、天线、天线馈线及线路附属设备射击、抛掷杂物或进行其他危害线路安全的活动。

        2. 违规处罚规定

          1. 造成损坏线路、阻断通信的,应责令其承担修复线路的费用并赔偿阻断通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虽未损坏通信线路,但已危及通信线路安全的,通信部门应进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公安机关应配合通信部门进行劝阻或制止。

          3. 通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使设备造成损坏、阻断通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电信建设工程违规处罚的规定

        原信息产业部的信产部20号令《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对电信建设各方主体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办法包括:

        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

        2. 已竣工验收的须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对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处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处罚,处罚办法包括:

        1. 责令其改正;

        2. 已竣工的不得投入使用;

        3.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电信建设单位和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招投标代理等单位领导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工程参与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除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1.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

        2. 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承揽电信建设项目或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责任单位1~2年参与电信建设活动的资格。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信息产业部发布了《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界定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管理要求

        1.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为通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模块”,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信息查询等。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考核管理规定

          1. 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

            2. 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 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相关要求。

            4. 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 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登记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2. 由通信主管部门根据考核要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采用统一式样集中制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编号。

          4.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信管理局应准予证书延续:

            1. 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 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由核发证书的通信管理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质量测试合格结果有效期为1年)。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责任

        1.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1. 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教育培训情况应当如实记入企业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2. 做好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工作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通信建设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2.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 组织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分解

            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 检查考核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3.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 组织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2. 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监督管理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处理:

        1.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将教育和培训情况记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

        2.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3.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或者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

        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的考核要点

          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2.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

            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

            7.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

            8. 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

            9.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高处作业和现场防火等安全技术要点。

            10. 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11.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 通信工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情况。

            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3.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贯彻执行情况。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情况。

            5. 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情况和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情况。

            6. 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7. 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目标考核情况,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情况。

            8. 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本人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 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预案演练情况。

            10. 发生事故后,组织救援、保护现场、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1. 安全生产业绩:至考核之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通信工程施工一般或较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2.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发生的通信工程施工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的;

              3. 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

              4. 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

        2.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的考核要点

          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2.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

            4. 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

            7.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

            8. 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

            9.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高处作业、电气焊(割)作业、现场防火和季节性施工等安全技术要点。

            10. 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11.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 通信工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情况。

            2. 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 保证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以及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和生产、生活环境情况。

            4.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明确建设、承包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以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5.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 落实本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7. 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8.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情况。

            9. 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情况。

            10. 按照本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等情况。

            11. 发生事故后,组织救援,保护现场、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2. 安全生产业绩:至考核之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通信工程施工一般或较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2.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发生的通信工程施工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的;

              3. 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

              4. 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

        3.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的考核要点

          1. 安全知识考核要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2.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

            4. 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

            7.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

            8. 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

            9. 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10.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高处作业、电气焊(割)作业、现场防火和季节性施工等安全技术要点。

            11.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 通信工程类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情况。

            2. 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查,查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高处作业、电气焊(割)作业、现场防火和季节性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设施、现场消防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违反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行为,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3.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以及消除情况。

            4. 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情况。

            5. 监督相关专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督促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

            6. 检查相关专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7. 发生事故后,参加救援、救护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 安全生产业绩:至考核之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通信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三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2. 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

              3. 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

        通信建设工程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通信行政处罚原则

        原信息产业部2001年颁布10号令《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通信行政处罚的要求

        1. 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

          由通信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原信息产业部10号令《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实施。
          目前,通信主管部门主要有: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3. 法规授权的具有通信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2.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 通信行政处罚应依据管辖权进行。管辖权的分工如下:

          1. 通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通信主管部门依照职权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上级通信主管部门可以办理下级通信主管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下级通信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通信主管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通信主管部门决定。

          3. 两个以上同级通信主管部门都由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初受理的通信主管部门管辖;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通信主管部门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移送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通信主管部门管辖。

          4. 两个以上同级通信主管部门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通信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5. 通信主管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管辖。受移送的通信主管部门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通信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6.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管辖。

        4. 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1. 通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 当事人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笔录。通信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 通信主管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能够成立的,应当采纳。

          4. 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与案件本身有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应在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回避。

        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2.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 当事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第三方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说明情况,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其单位或者住所,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对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做出行政处罚的通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书应当自当事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罚款应注意的问题

        1.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通信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2. 对当事人做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做出行政处罚的通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到期之次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书面申请,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4.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非法财物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

        在原信息产业部10号令《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通信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使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

        执行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可以向违法的公民或其他组织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使用简易程序:

        1. 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具有统一编号的《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程序

        使用一般程序时,执法人员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通信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1. 立案的条件

          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在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时,应当在7日内立案,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1. 有违法行为发生;

          2. 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受通信行政处罚;

          3. 违法行为属于本级通信主管部门管辖。

        2. 收集证据的要求

          1. 通信主管部门立案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通信主管部门收集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询问证人或当事人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3. 当调查案件需要时,通信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现场勘验,对重要的书证,有权进行复制。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作证。

          4. 通信主管部门在调查案件时,对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应当提交公认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制作《鉴定意见书》。

          5. 通信主管部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请有关人员见证并注明。对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制作《抽样取证凭证》或《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3. 结案的工作内容

          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时,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意见报告》,报本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处理意见报告》审核后,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通信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时,应告知当事人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通信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该通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举行听证。
          案件调查完毕后,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审查有关案件的调查材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材料、听证会笔录和听证会报告书,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决定。
          通信主管部门做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通信主管部门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 案件办理的时间要求

          通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经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下9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一级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180日。

        听证程序

        1. 适用范围

          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通信主管部门可以使用听证程序:

          1. 通信主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这里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公民罚款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10万元以上。

          2. 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要求。

        2. 听证的组织

          当事人有听证要求时,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
          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由通信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

        3. 对当事人的要求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后,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时,经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时,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委托书。
          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相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2. 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3. 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4. 遵守听证程序。

        4. 听证过程

          通信主管部门在进行听证时,应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 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2.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3.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4. 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5. 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就有关证据进行质问,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发问;

          6.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7.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8.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听证笔录,报本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规定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对建设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1. 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通信建设项目的。

        2. 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3.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

        4. 未按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5. 未按照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6. 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交付使用的。

        7.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对其他工程参建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

        1. 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通信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通信工程的。

        2. 通信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3. 勘测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4.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或有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5. 另外,对于通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签字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

        6. 对于上述有违规行为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将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要求

        通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相应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通信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有关单位将依据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通信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规定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计发字[2000]113号)

        1. 第三十七条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程序,应有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指挥能力,负责管理过一个相应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过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和业务培训。

        2. 第三十八条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 具备管理一等工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 主要负责人符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 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作技术负责人;

            3. 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工艺、建筑智能化等工程管理及经济管理人员必须配套,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主要专业的在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高级经济师2人,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10人,并具有较强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能力。

          2. 具备管理二等工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 主要负责人符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 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作技术负责人;

            3. 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工艺、建筑智能化等工程管理及经济管理人员必须配套,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主要专业的在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高级经济师1人,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8人,并具有较强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能力。

          3. 具备管理三等工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 主要负责人符合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 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作技术负责人;

            3. 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工艺、建筑智能化等工程管理及经济管理人员必须配套,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主要专业的在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高级经济师1人,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5人,并具有较强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能力。

          4. 对于小型工程项目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工程,可参照以上标准,经申报批准后执行。

        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广计发字[2000]983号)重点要求

          1. 设备材料的采购

            文件中第四至十六条与施工单位有关规定:

            1. 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对采购的产品质量进行认定,对高于施工预算价格的产品进行确认。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采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

            2. 规定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由政府采购。

            3. 规定实行招标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招标前应对投标厂家的状况和信誉、相应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考察,并把好产品看样、评标、定货、运输和检验的质量关。

            4. 规定招标和政府采购以外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的市场采购,必须要加强制约机制,经过组织调查,货比三家后,由经办人提出采用该厂家产品的理由报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5. 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避免使用未经国家建议推广的新材料和新产品。如国内无同类的特殊材料和产品,需要建设单位出资试制的,应报总局批准。

            6. 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产品说明书、技术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3. 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包装内的使用说明和清单。

            7. 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 有中文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及其他必要的标识。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8. 进口材料、设备等,其技术标准、参数、规格、数量等应符合商务合同的约定。

          2. 材料和设备的施工现场管理

            文件中第十七至十九条有关规定:

            1. 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仓储管理制度,做到出入库手续完备,计量一致。不得货物未经验收,亦不办理出入库手续直接计入工程。做到按计划供应,防止虚领、冒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 建立健全物资账目,根据总账的会计科目设立库存设备和材料明细账目,按照设备材料的用途、性质分类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的器材实际成本。库房应建立实物账,至少每季度与明细账核对一次。

            3.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库存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及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收回资金按结余资金处理。库存物资不准无偿调拨,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规定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环境保护的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2009]76号《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YD/T1821-2008
        《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YD/T1712-2007
        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主要涉及电磁辐射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置。

        一般要求

        1. 对于产生环境污染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建设计划,并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2. 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危害。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好植被、水源、海洋环境、特殊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好自然和城市景观。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3.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通信工程项目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电磁辐射保护要求

        1. 电磁辐射限值规定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2638-1990

        2. 电磁辐射强度的计算

          1. 电磁辐射强度的计算步骤

            无线通信局(站)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应按以下基本步骤进行预测计算:

            1. 了解电磁辐射体的位置、发射频率和发射功率等信息;

            2. 确定电磁辐射体是否可免于管理,是否需要做电磁辐射影响评估;

            3. 如果需要评估,应先明确电磁辐射的防护限值、评估限值和评估范围;

            4. 进行电磁辐射强度预测计算或现场测量,划定公众辐射安全区、职业辐射安全区和电磁辐射超标区边界。

          2. 可免于管理的电磁辐射体

            对于下列电磁辐射体,可免于管理:

            1. 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

            2. 向没有屏蔽的空间发射0.1MHz~300GHz电磁场的,且等效辐射功率小于表中数值的辐射体。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频率范围(MHz)</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等效辐射功率(W)</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0.1~3</td>
                <td class="org-right">3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300000</td>
                <td class="org-right">100</td>
                </tr>
                </tbody>
                </table>
        
        3.  电磁辐射的计算范围
        
            对于不满足上面条件要求的电磁辐射体,其电磁辐射计算范围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对于大中型固定卫星地球站上行站,应以天线为中心,在天线辐射主瓣方向、半功率角500m范围内;
        
            2.  对于干线微波站,应以天线为中心,在天线辐射主瓣方向、半功率角100m范围内;
        
            3.  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含站内微波传输设备),定向发射天线应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在天线辐射主瓣方向、半功率角50m范围内;全向发射天线应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50m范围内。
        
            4.  在电磁辐射计算范围内,应对人体可能暴露在电磁辐射下的场所,特别是电磁辐射敏感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后应划分为公众辐射安全区、职业辐射安全区和电磁辐射超标区三个区域。
        
        4.  电磁辐射预测计算应考虑的问题
        
            1.  通信设备的发射功率按网络设计最大值考虑。
        
            2.  天线输入功率应为通信设备发射功率减去馈线、合路器等器件的损耗。
        
            3.  对于卫星地球站上行站、微波站和宽带无线接入站,其天线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应重点考虑天线的垂直方向性参数。
        
            4.  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应考虑天线垂直和水平方向性影响。在没有天线方向性参数的情况下,预测计算时按最大方向考虑。
        
            5.  单项无线通信系统有多个载频,应考虑多个载频的共同影响。
        
            6.  计算观测点的综合电磁辐射是否超标,应考虑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
        1. 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1. 通过调整无线通信局(站)站址的位置控制电磁辐射超过限值区域的电磁辐射

            对于电磁辐射超过限值的区域,可采取调整无线通信局(站)站址的措施控制辐射超过限值标准;

            1. 移动通信基站选址应避开电磁辐射敏感建筑物。在无法避开时,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射天线水平方向30m范围内,不应有高于发射天线的电磁敏感建筑物。

            2. 在居民楼上设立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应尽可能建在楼顶较高的构筑物上(如楼梯间)或专设的天线塔上。

            3. 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时,应避开电磁环境背景值超标的地区。超标区域较大而无法避开时,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协调。

            4. 卫星地球站的站址应保证天线工作范围避开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天线正前方的地势应开阔,天线前方净空区内不应有建筑物。

          2. 通过调整设备的技术参数控制电磁辐射超过限值区域的电磁辐射

            1. 调整设备的发射功率。

            2. 调整天线的型号。

            3. 调整天线的高度。

            4. 调整天线的俯仰角。

            5. 调整天线的水平方向角。

          3. 通过加强管理控制电磁辐射超过限值区域的电磁辐射

            1. 可设置栅栏、警告标志、标线或上锁等,控制人员进入超标区域。

            2. 在职业辐射安全区,应严格限制公众进入,且在该区域不应设置长久的工作场所。

            3. 工作人员必须进入电磁辐射超标区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暂时降低发射功率;

              2. 控制暴露时间;

              3. 穿防护服装。

            4. 定期检查无线通信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1. 对植物、动物的保护要求

          1. 通信线路建设中应注意保护沿线植被,尽量减少林木砍伐和对天然植被的破坏。在地表植被难以自然恢复的生态脆弱区,施工前应将作业面的自然植被与表土层一起整块移走,并妥善养护,施工后再移回原处。

          2. 通信设施不得危害国家和地方保护动物的栖息、繁衍;在建设期也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相关野生动物的影响。

          3. 通信工程建设中,不得砍伐或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砍伐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2. 对文物的保护要求

          1. 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2.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文物无关的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3. 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应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3. 对土地的保护要求

          1. 通信局(站)选址和通信线路路由选取应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

          2. 选择通信线路路由时,应尽量减少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的影响。

          3.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

          4. 工程建设中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5. 通信工程中严禁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作杀虫剂。

          6. 在项目施工期,为施工人员搭建的临时生活设施宜避免占用耕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放或丢弃,应按环保部门要求妥善处理。

        4. 对河流、水源的保护要求

          1.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沿岸及野生动物保护区不得使用化学杀虫剂。

          2.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的管道、缆线等工程设施,应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道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工程建设方案应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电信设施和管道,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防洪避洪方案,在蓄滞洪区内建造的房屋应采用平顶式结构。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5. 对大气的保护

          1. 通信局(站)使用的柴油发电机、油汽轮机的废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 通信设备的清洗,应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溶剂,且不得含有全氯氟烃、全溴氟烃、四氯化碳等消耗臭氧层的物质(ODS)。

        噪声控制要求

        通信建设项目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置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
        严禁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T/T10.2、HT681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环境监测规范

        《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2638-1990的相关规定

        1. 微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1. 脉冲波

            1. 每日8h连续暴露时,允许平均功率密度为25μW/cm2

            2. 短时间间断暴露或每日超过8h暴露时,每日计量不得超过200μW·h/cm2

            3. 在平均功率密度大于25μW/cm2或每日剂量超过200μW·h/cm2环境中暴露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微波护目镜,穿微波防护衣,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较高营养保证)。

            4. 允许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上限为2mW/cm2

          2. 连续波

            1. 每日8h连续暴露时,允许平均功率密度为50μW/cm2

            2. 短时间间断暴露或每日超过8h暴露时,每日计量不得超过400μW·h/cm2

            3. 在平均功率密度大于50μW/cm2或每日剂量超过400μW·h/cm2环境中暴露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微波护目镜,穿微波防护衣,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较高营养保证)。

            4. 允许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上限为4mW/cm^。

        2. 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1. 脉冲波

            1. 每日8h连续暴露时,允许平均电场强度为10V/m。

            2. 允许暴露的平均电场强度上限为90V/m。

          2. 连续波

            1. 每日8h连续暴露时,允许平均电场强度为14V/m。

            2. 允许暴露的平均电场强度上限为123V/m。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规定

        昼间 夜间
        70 55

        单位: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

        1.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

          1. 0类声环境功能区: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 1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 2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 3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 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生环境质量要求:

          1.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 独立于村庄、集镇以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

        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要求

        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要求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和《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51120-2015对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要求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1. 基本规定

          1.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接地线中严禁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2. 大(中)型通信局(站)必须采用TN-S或TN-C-S供电方式。

          3. 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且应压(焊)接牢固。

          4. 局站机房内配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室内的走线架及各类金属构件必须接地,各段走线架之间必须采用电气连接。

          5. 计算机控制中心或控制单元必须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位置,并必须避开雷电浪涌集中的雷电流分布通道,且计算机严禁直接使用建筑物外墙体的电源插孔。

          6. 通信局(站)范围内,室外严禁采用架空走线。

          7. 缆线严禁系挂在避雷带或引下线上。

        2. 各类通信系统的防雷要求

          1. 综合通信大楼楼顶的各种金属设施,必须分别与楼顶避雷带或接地预留端子就近连通。

          2. 宽带接入点用户单元的设备必须接地;出入建筑物的网络线必须在网络交换机接口处加装网络数据SPD。

          3. 移动通信基站的接地排严禁连接到铁塔塔角。GPS天线设在楼顶时,GPS馈线在楼顶布线严禁与避雷带缠绕。

          4. 可插拔防雷模块严禁简单并联作为80kA或120kA的SPD使用。

        交换设备的接地电阻要求

        《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5076-2014要求交换设备接地电阻标准

        交换系统容量 市话2000门以下 市话10000以下(含10000门)/长话2000门以下(含2000门) 市话10000以上/长话2000门以上
        接地电阻(Ω) ≤5 ≤3 ≤1

        通信线路防雷与防强电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123-2010

        1. 防雷要求

          1.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保护措施。

          2. 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的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应接防雷地线。电缆进局时,电缆成端应按相应的线序接保安接线排。

          3. 光(电)缆线路在郊区、空旷地区或强雷击区敷设时,应根据设计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 在雷害特别严重的郊外、空旷地区敷设架空光(电)缆时,应装设架空地线。

          5. 在雷击区、架空光(电)缆的分线设备及用户终端应有保安装置。

          6. 郊区、空旷地区埋式光(电)缆线路与孤立大树的净距及光电缆与接地体根部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光(电)缆防雷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8. 在雷暴严重地区,应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程式和安装位置在相应段落安装防雷排流线。防雷排流线应位于光(电)缆上方300mm处,接头处应连接牢固。

        2. 防强电要求

          1. 光(电)缆线路与强电线路平行、交越或与地下电气设备平行、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光(电)缆线路的防强电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若强电线路对光(电)缆线路的感应纵电动势以及对电缆和含铜芯线的光缆线路干扰影响超过允许值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护等措施。

        其他要求

        《自动交换网络(ASON)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145-2007、《基于SDH的多业务传输节点(MSTP)本地光电缆传输工程验收规范》YD/T5150-2007、《移动通信钢塔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33-2005对机架接地和临时用电接地的施工要求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1. 设备机架的接地,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多股铜芯线接到本机房的接地汇集排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系统。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要求包括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通信光缆线路、综合布线系统、通信钢塔桅、公用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源设备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验收、监理规定。

        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

        《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2-2005对通信管道和通道工程的施工要求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1. 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现场监督。

          1. 土方开挖工程;

          2. 起重吊装工程;

          3. 拆除、爆破工程;

          4.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或者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自升式设施的装拆要求

          1.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 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3. 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通信线路工程

        1. 标石的埋设位置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

          1. 普通标石的埋设位置:光缆拐弯点、排流线起止点、同沟敷设光缆的起止点、光缆特殊预留点、与其他缆线交越点、穿越障碍物地点以及直线段市区每隔200m,郊区和长途每隔250m处均应设置普通标石。

          2. 监测标石的埋设位置:需要监测光缆内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位的接头点均应设置监测标石。

          3. 有可以利用的标志时,可用固定标志代替标石。

        2. 标石的埋设方式

          1. 长度为1m的标石,埋深应为600mm,出土400mm;长度为1.5m的标石,埋深应为700mm,出土800mm。标识周围的土壤应夯实。

          2. 标石埋设的朝向要求

            1. 普通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的正上方。

            2. 接头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的路由上,标石有字的一面应朝向光缆接头。

            3. 转弯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转弯的交点上,标石朝向光缆弯角较小的一面。

            4. 当光缆沿公路敷设间距不大于100m时,标石可朝向公路。

          3. 标石的制作要求

            1. 标石用坚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

            2. 规格有两种:一般地区使用短标石,规格应为1000mm×140mm×140mm;土质松软及斜坡地区用长标石,规格应为1500mm×140mm×140mm。

          4. 标石的标号要求

            1. 标石编号为白底红(或黑)漆正楷字,字体端正,表面整洁。

            2. 标石编号应根据传输方向,自A端至B端方向编排。

            3. 标石编号一般以一个中继段为独立编号单位。

            4. 标石的编号及符号应一致,并符合图1L412063所示。

        3. 水线标志牌的设置要求

          1. 水线标志牌应按设计要求或河流大小采用单杆或双杆职称,并应在水线敷设前安装在设计确定的位置上。

          2. 水线标志牌应设置在地势高、无障碍物遮挡的地方,其牌的正面应分别与上游或下游方向成25°~30°的角度。

          3. 水线标志牌设置在土质松软地区或埋深达不到规定时,应加拉线,水泥杆根部应采用地盘、卡盘等加固措施。

        4. 其他要求

          1. 新建杆路应首选水泥电杆,木杆或撑杆应采用注油杆或根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

          2. 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恶劣气候严禁施工。

          3. 人(手)孔内作业时,应防止中毒。

          4. 海底光缆登陆点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海缆登陆标志。

          5. 挖掘沟(坑)施工时,如发现有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施工。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1. 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0㎡。

        2. 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3. 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既有和运行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通信钢塔桅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2005

        1.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要求

          1. 在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条件、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部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

          2. 在已有建筑物上加建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时,应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

          4.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达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变形或耐久性能的有关规定限值。。

          5. 荷载要求

            1. 风荷载:钢塔桅结构所承受的风荷载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的规定执行,基本风压按50年一遇采用,但基本风压不得小于0.35kN/㎡。

            2. 雪荷载:平台雪荷载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的规定执行,基本雪压按50年一遇采用。

          6.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还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实验的合格保证。

          7. 钢塔桅结构常用材料设计指标应满足P403各表要求。

          8. 钢塔桅结构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9.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应按准永久效应组合,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当风玫瑰图严重偏心时,应取风荷载的频遇值组合。

            3. 钢塔桅基础的抗拔计算采用安全系数法,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分项系数为1.0,且不考虑平台活荷载。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计算基础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5. 当需要验算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10. 钢塔桅结构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可按表1L432012-6的规定采用。

        2.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要求

          1.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及其他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4. 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对有疑义的钢材、标准件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3.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 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 桅杆用的钢绞线、钢丝绳、线夹、花篮螺栓、拉线棒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6.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7.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45-2013或《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的规定。

            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1L432012-7的规定。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YD/T5070-2005强制性规定:
        机房内不同电压的电源设备、电源插座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40-2005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验收规范》YD5079-2005

        1. 设计要求

          1. 低压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TN-S接线方式。

          2. 低压市电间、市电与油机之间采用自动切换方式时必须采用具有电气和机械连锁的切换装置;采用手动切换方式时,应采用带灭弧装置的双掷刀闸。

          3. 自动运行的变配电系统应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4. 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并联使用。

        2. 施工要求

          1. 直流电源线、交流电源线、信号线必须分开布放,应避免在同一线束内。其中直流电源线正极外皮颜色应为红色,负极外皮颜色应为蓝色。

          2. 电源线、信号线必须是整条线料,外皮完整,中间严禁有接头和急弯处。

        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要求

        通信设施安全包括:通信网络的安全,电信设施之间及电信设施与其他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通信线路的埋深、通信线路的其他安全以及电信生产楼的安全。

        通信网络的安全要求

        1. 《固定软交换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53-2007对软交换网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作出了规定。

          1. 防止合法用户超越权限地访问软交换设备。

          2. 防止非法用户的IP包流入、流出软交换网设备所在局域网。

          3. 防止非法用户对软交换网设备所需的IP承载网资源的大量占用,导致软交换网设备因无法使用IP承载网资源而退出服务。

          4. 防止软交换网元设备之间的IP包的非法监听。

          5. 防止病毒感染和扩散。

        2. 《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YD/T5177-2009对互联网网络的安全要求作出了规定。

          1. 核心汇接节点之间必须设置2个或2个以上不同局向的中继电路,不同局向的中继电路必须由不同的传输系统开通。

          2. 必须保证路由协议自身的安全性,在OFPF、IS-IS、BGP等协议中启用校验和认证功能,保证路由信息的完整性和已授权性。

          3. 核心汇接节点设备必须实现主控板卡、交换板卡、电源模块、风扇模块等关键部件的冗余配置。

        设施安全间距的规定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2016、《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9-2010

        1. 架空线路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

          表1L432013-1/2/3(P407)
          通信管道及通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名称</td>
          <td class="org-right">平行净距(m)</td>
          <td class="org-right">交叉净距(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已有建筑物</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规划建筑物红线</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d≤300mm)</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300mm<d≤500mm)</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D>500mm)</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right">0.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污水、排水管</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热力管</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燃气管(压力≤300kPa)</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3</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燃气管(300kPa<压力≤800kPa</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0.3</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电力电缆(35kV以下</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电力电缆(≥35kV</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高压铁塔基础边(>35kV</td>
          <td class="org-right">2.5</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通信电缆(或通信管道)</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通信电杆、照明杆</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绿化(乔木</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绿化(灌木</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道路边石边缘</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铁路钢轨(或坡脚</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沟渠(基础底</td>
          <td class="org-right">--</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涵洞(基础底</td>
          <td class="org-right">--</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电车轨底</td>
          <td class="org-right">--</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铁路轨底</td>
          <td class="org-right">--</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r>
          </tbody>
          </table>
          
          直埋光(电)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名称</td>
          <td class="org-right">平行时(m)</td>
          <td class="org-right">交越时(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通信管道边线(不包括人手孔)</td>
          <td class="org-right">0.75</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非同沟的直埋通信光电缆</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埋式电力电缆(交流35kV以下</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埋式电力电缆(交流35kV及以上</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管径小于300mm</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管径300~500mm</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给水管(管径大于500mm</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高压油管、天然气管</td>
          <td class="org-right">10.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热力、排水管</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燃气管(压力小于300kPa</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燃气管(压力300~1600kPa</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通信管道</td>
          <td class="org-right">0.75</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其他通信线路</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排水沟</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树木(市内、村镇大叔、果树行道数</td>
          <td class="org-right">0.75</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树木(市外大树</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水井、坟墓</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粪坑、积肥池、沼气池、安睡池等</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杆路及拉线</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r>
          </tbody>
          </table>
          
          架空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其他设施名称</td>
          <td class="org-right">最小水平净距(m)</td>
          <td class="org-left">备注</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消火栓</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left">指消火栓与电杆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地下管、缆线</td>
          <td class="org-right">0.5~1.0</td>
          <td class="org-left">包括通信管、缆线与电杆间的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火车铁轨</td>
          <td class="org-right">地面杆高的4/3倍</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人行道边石</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地面上已有其他杆路</td>
          <td class="org-right">地面杆高的4/3</td>
          <td class="org-left">以较长标高为基准</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区树木</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left">缆线到树干的水平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郊区树木</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left">缆纤到树干的水平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房屋建筑</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left">缆线到房屋建筑的水平距离</td>
          </tr>
          </tbody>
          </table>
          
          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名称</td>
          <td class="org-right">平行时高度(m)</td>
          <td class="org-left">备注</td>
          <td class="org-right">交越时高度(m)</td>
          <td class="org-left">备注</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内街道</td>
          <td class="org-right">4.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d class="org-right">5.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内里弄(胡同)</td>
          <td class="org-right">4.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d class="org-right">5.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铁路</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d class="org-right">7.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轨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公路</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d class="org-right">5.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路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土路</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地面</td>
          <td class="org-right">5.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路面</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房屋建筑物</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0.6</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屋脊</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房屋建筑物</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房屋平顶</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河流</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最高水位时的船桅顶</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区树木</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树枝的垂直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郊区树木</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d class="org-left">最低缆线到树枝的垂直距离</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其他通信导线</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d class="org-right">0.6</td>
          <td class="org-left">一方最低缆线到另一方最高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与同杆已有缆线间隔</td>
          <td class="org-right">0.4</td>
          <td class="org-left">缆线到缆线</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body>
          </table>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其他电器设备名称</td>
          <td class="org-right">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时最小净距</td>
          <td class="org-right">架空电力线路无防雷保护设备时最小净距</td>
          <td class="org-left">备注</td>
          </tr>
          
          
          <tr>
          <td class="org-left">10kV以下电力线</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d class="org-right">4.0</td>
          <td class="org-left">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5~100kV电力线(含110kV</td>
          <td class="org-right">3.0</td>
          <td class="org-right">5.0</td>
          <td class="org-left">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110~220kV电力线(含220kV</td>
          <td class="org-right">4.0</td>
          <td class="org-right">6.0</td>
          <td class="org-left">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220~330kV电力线(含330kV</td>
          <td class="org-right">5.0</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30~500kV电力线(含500kV</td>
          <td class="org-right">8.5</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供电线接户线</td>
          <td class="org-right">0.6</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霓虹灯及其铁架</td>
          <td class="org-right">1.6</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电气铁道及电车滑接线</td>
          <td class="org-right">1.25</td>
          <td class="org-right">&#xa0;</td>
          <td class="org-left">&#xa0;</td>
          </tr>
          </tbody>
          </table>
          1. 海底光缆之间的间距要求

            所选择的海底光缆线路路由与其他海缆路由平行时,两条平行海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海里(3.704km)。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的规定(2017版似乎已删除)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171-2016、《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89-2010等

          1. 通信管道埋深规定

            1. 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地面)不应低于表1L432013-6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m)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类别</td>
              <td class="org-right">人行道下</td>
              <td class="org-right">车行道下</td>
              <td class="org-right">与电车轨道交越</td>
              <td class="org-right">与铁道交越</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水泥管、塑料管</td>
              <td class="org-right">0.7</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d class="org-right">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钢管</td>
              <td class="org-right">0.5</td>
              <td class="org-right">0.6</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d class="org-right">1.2</td>
              </tr>
              </tbody>
              </table>
          
          2.  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应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3.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通信管道埋设应作相应的调整或进行特殊设计:
          
              1.  城市规划对今后道路扩建、改建后路面高程有变动时。
          
              2.  与其他地下管线交越时的间距不符合规定时。
          
              3.  地下水位高度与冻土层深度对管道有影响时。
          1. 通信线路埋深规定

            1. 光缆埋深应符合表1L432013-7的规定。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敷设地段及土质</td>
              <td class="org-left">埋深(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普通土、硬土</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砂砾土、半石质、风化石</td>
              <td class="org-lef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全石质、流砂</td>
              <td class="org-left">≥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郊、村镇</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区人行道</td>
              <td class="org-lef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公路边沟(石质)</td>
              <td class="org-left">边沟设计深度以下0.4</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公路边沟(其他土质)</td>
              <td class="org-left">边沟设计深度以下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公路路肩</td>
              <td class="org-left">≥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穿越铁路、公路</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沟渠、水塘</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河流</td>
              <td class="org-left">按水底光缆要求</td>
              </tr>
              </tbody>
              </table>
          
          2.  水底光(电)缆埋深标准应符合表1L432013-8的要求。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河床情况</td>
              <td class="org-left">埋深(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岸滩部分</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水深小于8m,河床不稳定</td>
              <td class="org-left">1.5</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水深小于8m,河床稳定</td>
              <td class="org-left">1.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水深大于8m</td>
              <td class="org-left">自然掩埋</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有疏浚规划的区域</td>
              <td class="org-left">在规划深度以下1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冲刷严重、极不稳定的区域</td>
              <td class="org-left">在变化幅度以下</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石质和风化石河床</td>
              <td class="org-left">>0.5</td>
              </tr>
              </tbody>
              </table>
          
          3.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应根据铺设地段的土质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分段确定,且应符合表1L432013-9的规定。特殊困难地点可根据铺设硅芯塑料管道要求,提出方案,呈主管部门审定。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铺设地段及土质</td>
              <td class="org-right">上层管道至路面埋深(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普通土、硬土</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半石质</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全石质、流砂</td>
              <td class="org-right">0.6</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郊、村镇</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市区街道</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穿越铁路、公路</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高等级公路中间隔离带及路肩</td>
              <td class="org-right">0.8</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沟渠、水塘</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河流</td>
              <td class="org-right">同水底光缆埋深要求</td>
              </tr>
              </tbody>
              </table>
          1. 杆路埋深规定

            1. 电杆洞深应符合表1L432013-10规定,洞深允许偏差不大于50mm。

              1. 坡上的洞深应符合图1L432013要求。

              2. 杆洞深度应以永久性地面为计算起点。

            2. 各种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表1L432013-11的规定,允许偏差应小于50mm。

          电信生产楼的安全规定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YD/T5047-2005

          1. 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

          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应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对于地(市)级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不宜设置在电信生产楼内。

          通信局站选址及节能要求

          环境安全要求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

          1. 局、站址应有安全的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2. 局、站址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故河道、有可能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冻土壤的威胁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遗迹、遗址的地段;在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3.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如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基地高程高于要求的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如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符合GB50201《防洪标准》的要求。

            1. 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2. 当城市没有设防时,通信建筑物应采取防洪措施,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3. 洪水频率应按通信建筑的等级确定。特别重要和重要的通信建筑防洪标准等级为I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通信建筑为II级,重现期(年)为50年。

          通信安全的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

          1. 局、站址选择时应满足通信安全的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2. 站址选择应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在飞机场、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

          防电磁波辐射的要求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环境干扰要求

          《移动通信直放站工程设计规范》YD/T5115-200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

          1. 移动通信直放站站址应选择在人为噪声和其他无线电干扰环境较小的地方,不宜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和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生产强脉冲干扰的热合机、高频炉的企业附近设站,与其他移动通信系统局站距离较近或共用建筑物时,应满足系统间干扰隔离的相关要求。

          2. 地球站不应设在无线电发射台、变电站、电气化铁道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等其他电气干扰源附近,地球站周围的电场强度应执行《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电磁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GB4824-2013的规定。

          与其他设施的隔距要求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

          1. 地球站天线波束与飞机航线(特别是起飞和降落航线)应避免交叉,地球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宜小于2km。

          2. 高压输电线不应穿越地球站场地,距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应大于100m。

          保证通信卫星地球站天气特性的要求

          站址选择应保证天线前方的树木、烟囱、塔杆、建筑物、堆积物、金属物等不影响地球站天线的电气特性。

          对通信局(站)节能的规定

          《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5184-2009要求:严寒、寒冷地区通信局(站)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

          通信工程抗震防灾要求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

          1. 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和抗震要求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

            1. 通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1. 特殊设防类

                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通信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通信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通信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

                除1、2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通信建筑。简称丙类。

            2. 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1L432015-1的规定。

            3. 通信建筑的辅助生产用房,应与生产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4. 各抗震设防类别通信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

                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

                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通信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3. 特殊设防类

                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2. 卫星通信地球站的抗震要求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YD5050-2005的抗震要求:安装在地面上的天线基础宜采用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宜按照一级基础考虑,对于一、二类地球站天线基础的设计地震烈度按当地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计算,对于8度以上地区不再提高。

          通信设备安装的抗震要求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电信机房铁件安装设计规范》YD/T5026-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

          1. 列架式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1. 列架式电信设备顶部应采取由上梁、立柱、连固铁、列间撑铁、旁侧撑铁和斜撑组成的加固联结架。构件之间应按有关规定联结牢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并应与建筑物地面、承重墙、楼顶板及房柱加固。

            2. 电信设备顶部应与列架上梁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必须用抗震夹板或螺栓加固。

            3. 电信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设备应与楼板可靠连结。

            4. 列架应通过连固铁及旁侧撑铁与柱进行加固,其加固件应加固在柱上。

            5. 对于8度及8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小型台式设备应安装在抗震组合柜内。6~9度抗震设防时,自立式设备底部应与地面加固。

            6. 6~9度抗震设防时,计算的螺栓直径超过M12时,设备顶部应采用联结构件支撑、加固。

          2.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的抗震要求

            1. 8度和9度抗震设防时,蓄电池组必须用钢抗震架(柜)安装,钢抗震架(柜)底部应与地面加固。加固用的螺栓规格应符合表1L432015-2和表1L432015-3的要求。

            2. 在抗震设防地区,母线与蓄电池输出端必须采用母线软连接条进行连接。穿过同层房屋防震缝的母线两侧,也必须采用母线软连接条连接。“软连接”两侧的母线应与对应的墙壁用绝缘支撑架固定。

          3. 馈线的安装抗震要求

            微波站的馈线采用硬波导时,应在以下几处使用软波导:

            1. 在机房内,馈线的分路系统与矩形波导馈线的连接处;波导馈线有上、下或左、右的移位处。

            2. 在圆波导长馈线系统中,天线与圆波导馈线的连接处。

            3. 在极化分离器与矩形波导的连接处。

          通信设备的抗地震性能检测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5083-2005

          1.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上使用的交换、传输、移动基站、通信电源等主要电信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不得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

          2. 被测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通信技术性能项目应符合相关电信设备的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3. 被测设备的抗地震性能检测按送检烈度进行考核,其起始送检烈度不得高于8烈度。

          4. 被测设备在进行抗地震性能考核后,在7、8、9度地震烈度作用下,都不得出现设备组件的脱离、脱落和分离等情况并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在7度烈度抗地震考核后,被测设备结构不得有变形和破坏。

            2. 在8度烈度抗地震考核后,被测设备应保证其结构完整性,主体结构允许出现轻微变形,连接部分允许出现轻微损伤,但任何焊接部分不得发生破坏。

            3. 在9度烈度抗地震考核后,被测设备主体结构允许出现部分变形和破坏,但设备不得倾倒。

            4. 被测设备满足以上相应的地震烈度要求,则其结构在相应的地震烈度下的抗地震性能评为合格。

          5. 被测设备按送检地震烈度考核后,各项通信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标准的具体规定,则其在抗地震性能考核中的通信技术性能指标评为合格。

          6. 被测设备按送检地震烈度考核后,符合第4及第5条的规定,被测设备抗地震性能评为合格。

          通信工程环境保护要求

          通用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

          1. 对于产生环境污染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建设计划,并执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砂、取土。

          3. 工程建设中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河流、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4. 通信工程建设中不得砍伐或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砍伐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5. 通信工程中严禁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做杀虫剂。

          6. 严禁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对噪声及其他污染源的防控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4-2005、《数字移动通信(TDMA)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86-2005

          1. 发电机房设计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采取隔声、隔震措施,其噪声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不得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机组由于消噪声工程所引起的功率损失应小于机组额定功率的5%。

          2. 在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防护对策。通过天线发射产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目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的要求。

          3. 电信专用房屋的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的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的规定。对周围一定距离内职业暴露人员、周围居民的辐射安全,应符合《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12638-1990的规定。

          通信网互联互通及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

          通信设备入网及业务互通的规定

          1. 《26GHz本地多点分配系统(LMDS)工程设计规范》YD/T5143-2005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WCDMA工程设计规范》YD/T5111-2015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根据业务需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各种业务应实现互通。互通时应参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在要求不明确时可进行协商,保证业务的互通。

          同步基准信号的有关规定

          《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89-2005

          1. 同步基准信号的取得

            同步网中同步基准信号的传送时钟必须从高于或等于本级时钟的节点取得同步信号,严禁从低等级节点取得同步定时信号。当有必要从相同等级的节点取得同步信号时,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形成定时环路。基于SDH传送的同步网,必须按SDH传送网的分层,从省际层、省内层、本地层单向逐层向下传送,严禁上级同步节点跟踪下层网络的同步信号。

          2. 利用SDH传送同步基准信号应遵从的原则

            1. 必须采用SDH线路码流传送同步基准信号,由上游的SDH复用设备的时钟经外同步口同步于通信楼内的SSU,中途SDH网元均采用线路定时方式,下游的SDH复用设备从STM-N线路码流中直接恢复出同步信号,经SDH终端设备的外同步口供给该楼内的SSU作输入基准信号。

            2. SDH传送系统被同步的过程即是传送基准同步信号的过程,两者不可分割。被选作为基准同步信号载体的SDH系统的同步设计必须与同步网一致,SDH系统的同步来源的选定以及同步定时方向等安排均应符合同步网的要求。

            3. 用于传送同步基准的SDH系统同步设计,必须保证避免在各种故障情况下(包括传输线路中断、SSU故障、GPS系统失效等)出现定时环路现象或时钟倒挂现象,并设法减少网路基准参考倒换的影响。在实践中应针对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各SDH网元节点的同步方式,导出定时的方式,以及SDH系统内同步状态信息(SSM)的响应规划等做出具体的安排。

            4. SDH网元必须具有同步状态信息(SSM)功能。SDH的网元时钟性能应符合ITU-T G.813规定;定时功能和SSM功能应符合ITU-T G.781规定。

            5. 数字同步网传送定时基准信号在有不同传输介质可供选用时,其优先顺序应是地下光缆、架空光缆、数字微波。由于卫星传输时延漂动大,不应采用卫星电路传送定时基准信号。

            6. 为保证SDH同步传送的质量及可靠性,在选择SDH系统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优先选择自愈能力强的SDH系统,先选环形系统,次选链型系统;

              2. 尽量选择传输距离短、中继节点少、可靠性高的SDH系统。

          专用电话网接入公用电话网的规定

          《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76-2014

          1. 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专业部门投资建设供自己内部使用的专用电话网(简称专用网)接入公用电话网(简称公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专用的本地网应就近和一个公用的本地网连接。

            2. 专用网与公用网互通时,必须符合公用网统一的传输质量指标、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3. 专用网接入公用网时的中继电路数量应根据涉及的话务量的大小和相关的呼损指标通过计算加以确定。

          2. 软交换网内节点通过IP承载网互联。接入层中不可信任设备必须经SAC代理后接入软交换网。

          3. SG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七号信令网间,应按网间互联互通原则,通过关口局互通。

          4. 当不可信任设备通过Internet/公众IP网访问软交换网时,控制信息和媒体信息必须全部经过SAC。

          共建共享要求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5191-2009

          1. 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时,应满足《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5039-2009的要求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其它相关要求。

          2. 基站站址选择时应尽量共用已有的站址,新建站址应采用和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联合建设的方式。

          3. 基站机房共享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置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4. 在已有建筑物里共建基站机房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置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5. 基站机房共建时,应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设备布置情况、电缆和馈线的布放、维护需求,合理建设机房内走线架。机房走线架宜独立设置,在房屋高度允许的情况下,宜采用多层走线架形式。

          6. 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必须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天线及其支撑设施的尺寸、重量和安装方式等情况对支撑设施及屋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7. 基站天面、室内分布系统共建共享时,电磁辐射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8. 防雷及接地系统应共享,并检查原有系统是否满足《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的要求,必要时进行扩建或改造。

          邮电建筑防火要求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D5002-2005

          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划分

          1.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高层电信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其余的高层电信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建筑。一类高层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电信建筑以及单层、多层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电信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 电信建筑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1L432018的规定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建筑类别</td>
          <td class="org-left">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一、二类高层电信建筑</td>
          <td class="org-left">15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单层、多层电信建筑</td>
          <td class="org-left">25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电信建筑地下室</td>
          <td class="org-left">750㎡</td>
          </tr>
          </tbody>
          </table>
          
          注: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1. 一类高层电信建筑与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电信建筑均应设防烟楼梯间,其余电信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建筑构造和平面布置

          1. 电信建筑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楼板或墙上的预留孔洞应用相当于该处楼板或墙体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临时封堵,电信电缆与动力电缆不应在同一井道内布放。

          2. 电信机房的内墙及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 敞开式电信机房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40m。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1. 下列电信机房应设气体灭火系统:

            1. 国际局、省级中心及以上局的长途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信令转接点室)及移动汇接局交换机房;

            2. 10000路及以上地区中心的长途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信令转接点室)及移动汇接局交换机房;

            3. 20000线及以上市话汇接局、关口局的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信令转接点室)及移动关口局交换机房;

            4. 60000门及以上室内交换局的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信令转接点室)及移动本地网交换机房;

            5. 为上述交换机房服务的传输机房及重要的数据机房等。

          2. 电信建筑应按现行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置手提式或移动式灭火器。电信机房应按独立单元配置手提式或移动式灭火器。

          电信枢纽楼的消防要求

          1. 长途电信枢纽楼、省会及电信综合楼的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并应由自备发电设备作为应急电源。其他电信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应按该建筑的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2. 电信建筑内的配电线路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电信建筑内的动力、照明、控制等线路应采用阻燃铜芯电线(缆)。电信建筑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型或矿物绝缘类不燃性铜芯电线(缆)。消防报警等线路穿金属管时,可采用阻燃铜芯电线(缆)。

          3. 电源线、信号线穿越上、下楼层或水平穿墙时,应预留“S”弯,孔洞应加装口框保护,完工后应用非延燃和绝缘板材料盖封洞口。

          4. 电信建筑内除小于5㎡卫生间外,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5. 电信专用房屋内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指示标志应清晰易懂。机房内远程环境监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火灾灭火系统工作正常。

          6. 机房内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广播电视项目建设标准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场地选择要求

          广播电视中心

          广播电视中心场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2. 社会服务条件较好、生活管理及交通方便,应尽量靠近县委、县政府。

          3. 场地环境噪声用精密声级计慢档测量,在125~4000Hz(1/1倍频程)频率范围内,在各测量频率声压级的平均值均宜低于80dB。

          4. 录、播房间外墙至某些强噪声设施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县级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规范》GY5058-96的要求。

          5. 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及水文地质条件恶劣的地区。

          6. 应远离易燃易爆设施,如弹药库、大型油库、大型煤气罐等。

          7. 广播电视节目收转机房距电磁干扰源的允许最小距离要求如表1L432021-1所示。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干扰源</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相隔距离(m)</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电气化铁道</td>
          <td class="org-right">10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X光设备、高频电疗设备</td>
          <td class="org-right">3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高频电炉和高频热合机</td>
          <td class="org-right">10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35kV以下</td>
          <td class="org-right">1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35kV以上</td>
          <td class="org-right">3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63~110kV</td>
          <td class="org-right">4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550kV</td>
          <td class="org-right">500</td>
          </tr>
          </tbody>
          </table>
          1. 录音室和演播室外墙至某些设施的允许最小距离如表1L432021-2所示。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干扰源</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相隔距离(m)</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火车站、铁道(非电气化)</td>
          <td class="org-right">5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柴油发电机</td>
          <td class="org-right">20~3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35kV以下</td>
          <td class="org-right">5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架空电力线路35kV以上</td>
          <td class="org-right">300</td>
          </tr>
          </tbody>
          </table>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

          1. 相关文件

            《中波、短波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9-2001

          2. 场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要以发射台任务为依据,按初勘和复勘两阶段进行。

            2. 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应做天线电波计算,依据服务区人口分布状况,充分考虑对周围居民、单位的影响,以获得最佳的电波有效覆盖服务区。天波服务的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其天线发射方向前方有障碍(包括近处的和远处的)时,从天线在地面上的投影中心到障碍物上界的仰角,应不大于该天线在全部工作波段中任何波段中任何波长上的垂直面方向主瓣辐射仰角的四分之一。对于为中、远地区(超过2000km)服务的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障碍物的仰角应不大于1.5°~2°。

            3. 在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及其外围500m范围内,地形应该是平坦的,总坡度不宜超过5%。对于向中、远地区(超过2000km)广播的短波发射台,天线发射前方1km以内,总坡度一般不应超过3%。在地形复杂的地区建台,应论证地形对电波发射的影响。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

          1. 相关文件

            1.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8-2001。

            2. 《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GBJ143-1990。

          2. 场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塔)场地选择要以发射台任务为依据,要按初勘和复勘两阶段进行。

            2.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塔)场地位置,应有利于增加覆盖服务区的人口,获得最佳的覆盖效果。场地选择前,应按发射台任务要求作为场地选择的依据,方案中应包括天线形式、天线副数、各天线在塔上的中心高度和塔总高度等。为了有利于电磁波传播,天线塔周围1km范围内天线辐射方向宜避开高大的建筑物和其他障碍物,高度不宜高于最下层天线高度的三分之二。

            3. 在有落冰情况的地区作平面布置方案时,应考虑落冰的危害。落冰危险区,以塔的中心为圆心,以0.3h(h为塔高)为半径来控制范围。

            4. 不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各频段电视差转台、转播台间的防护间距,不应小于表1L432021-3的规定。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频段/电压</td>
              <td class="org-left">110kV</td>
              <td class="org-left">220~330kV</td>
              <td class="org-left">500kV</td>
              </tr>
          
          
              <tr>
              <td class="org-left">VHF(I)</td>
              <td class="org-left">300m</td>
              <td class="org-left">400m</td>
              <td class="org-left">500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VHF(III)</td>
              <td class="org-left">150m</td>
              <td class="org-left">250m</td>
              <td class="org-left">350m</td>
              </tr>
              </tbody>
              </table>
          
          5.  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所与各频段电视差转台、转播台的防护间距,不应小于表1L432021-4的规定。
          
              <table border="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rules="groups" frame="hsides">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频段/电压</td>
              <td class="org-left">110kV</td>
              <td class="org-left">220~330kV</td>
              <td class="org-left">500kV</td>
              </tr>
          
          
              <tr>
              <td class="org-left">VHF(I、III)</td>
              <td class="org-left">1000m</td>
              <td class="org-left">1300m</td>
              <td class="org-left">1800m</td>
              </tr>
              </tbody>
              </table>

          地面无线广播遥控监测站

          1. 相关文件

            1. 《地面无线广播遥控监测站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GY5072-2005。

            2. 《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防护间距标准》GB50285-1998。

            3. 《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的防护间距》GB7495-1987.

          2. 场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环境要求

              机房应位于开阔地带,并有利于信号接收,周围无大的工业干扰和电子发射设备,50m内无高大建筑物,无遮挡,距离交通繁忙的街道大于50m,距离高压线路、大型医院、电气化铁路、大型工厂、大型金属构件、发电厂、广播电视和通信发射塔等应大于200m。

            2. 应具有可满足架设接收天线要求条件的场地,具备架设高质量、高可靠性的通信线路的条件。

            3. 房间应有足够面积,具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和防尘措施,机房门窗应设置防盗装置,避免阳光直射监测设备。

            4. 与公路的防护间距应符合表1L432021-5的要求。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xa0;</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调幅收音台</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调频转播台</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电视转播台</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高速公路</td>
          <td class="org-left">120m</td>
          <td class="org-left">250m</td>
          <td class="org-left">350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一、二级汽车专用公路</td>
          <td class="org-left">120m</td>
          <td class="org-left">300m</td>
          <td class="org-left">400m</td>
          </tr>
          </tbody>
          </table>
          1. 架空电力线路对频率526.5kHz~26.1MHz调幅广播收音台的无线电干扰与其他影响的防护

            1. 防护间距是指架空电力线路靠近调幅广播收音台一侧边导线到调幅广播收音台天线的距离,110kV级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还应包括到天线馈线入口处的距离。调幅广播收音台分三级:中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收音台为一级,地区和省辖市收音台为二级,县级收音台为三级,防护间距符合表1L432021-6的要求。

            2. 监测台根据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精度、工作时间以及技术设备的不同要求,分为三级:广电总局所属监测台为一级,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监测台为二级,地区和省辖市监测台为三级。防护间距应符合表1L432021-7的要求。

            3. 35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与一级调幅广播收音台和一、二级监测台的防护距离按表1L432021-6中的35kV规定,二、三级调幅广播收音台和三级监测台的防护距离按表1L432021-7中的35kV规定。

          广播电视地球站

          1. 相关文件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场地要求》GY/T5039-2011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GY/T5041-2012

          2. 基准天线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的基准天线是指具备上行发射功能,且满足表1L432021-8中规定的天线口径尺寸要求的卫星天线。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工作频段</td>
          <td class="org-left">天线口径</td>
          </tr>
          
          
          <tr>
          <td class="org-left">C</td>
          <td class="org-left">≥7.3m</td>
          </tr>
          
          
          <tr>
          <td class="org-left">Ku</td>
          <td class="org-left">≥5.5m</td>
          </tr>
          </tbody>
          </table>
          1. 地球站规模等级

            根据基准天线数量的不同,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的建设规模划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lef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地球站建设规模等级</th>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站内基准天线数量</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一级站</td>
          <td class="org-left">5副及以上</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二级站</td>
          <td class="org-left">4副</td>
          </tr>
          
          
          <tr>
          <td class="org-left">三级站</td>
          <td class="org-left">2副或3副</td>
          </tr>
          </tbody>
          </table>
          1. 场地选择

            1.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在电磁环境良好的地方单独建站,来自地面和空中的干扰源所产生的电磁干扰应满足《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2009中的相关规定。

            2.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基准天线前方的进场区内,其进场保护体内不得存在任何障碍物。在进场保护区以外,基准天线电磁波管状波束范围内不得存在任何障碍物,且其前方可用弧段内的工作仰角与天际线仰角之间的保护角不宜小于10°。

            3.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避开变电站、电气化铁道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射线设备等其他电器干扰源,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周围的电场强度应符合《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4824-2004的规定。

            4.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天线波束应避免与飞机航线的交叉,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宜小于2km。

            5.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避开高压输电线,厂址红线与35kV及以上高压输电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6.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远离强噪声源、强震动源。

            7.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避开烟雾源、粉尘源和有害气体源,避开生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8.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避开地震带、洪涝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强风区域。

            9.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具有从附近变(配)电站架设可靠的专用输电线路的便利性。

            10.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应具有敷设(或架设)可靠的信源引接传输线路的便利性。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设计防火要求

          《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5067-2003

          建筑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1. 广播电视建筑应按其建筑规模、服务范围、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分为一、二两类,并应符合表1L432022-1的规定。

          2. 一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符合表1L432022-2的规定。

          建筑和构件

          1. 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广播电视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设有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缆和管道穿过。

          2. 建筑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承重构件时,下列金属承重构件必须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1. 广播电视发射塔塔楼内部的金属承重构件。

            2. 广播电视中心内部的电视演播室的金属承重构件。

            3. 除露天钢结构外的其他钢结构的梁和柱。

          3. 建筑设备、管道和电线电缆等,穿越防火墙、墙壁、楼板和平台等处时,其缝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4. 广播电视中心内与录音室和演播室等房间相通的配套房间,应设在同一防火分区。

          5. 广播电视发射塔

            1. 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塔体与塔下建筑毗连时,塔下建筑屋顶板和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除电视、调频微波发射机馈线穿孔外,与塔体钢结构承重塔架相邻的塔下建筑外墙应为防火墙,且距承重塔架4m范围内不应开设任何门窗洞孔。

            2. 当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塔体承重塔架被塔下建筑包围时,屋顶板的耐火极限应大于1.5h,承重塔架应采取措施,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表1L432022-2中的规定。

            3. 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建于建筑屋顶时,屋顶板的耐火极限应大于1.5h。

            4. 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塔下建筑屋顶设有建筑物时,该建筑物距承重塔架的距离不应小于4m,朝向承重塔架的墙应是没有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规范中其他防火要求

          1.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2.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1. 室内消火栓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气体灭火系统

            4. 灭火器

          3.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4. 电气

            1. 配电线路的选择与敷设

            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5. 建筑内部装修

          广播电视中心的防火要求

          《规范》要求以广播电视中心为例进行说明。

          1. 电视演播室内的灯栅架、中间天桥和天桥通道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 电视演播室和工艺技术用房的顶棚声学构造等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地面及其他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级。

          3. 演播室和录音室门的数量和净宽应符合表1L432022-3的规定。

          4. 建筑面积400㎡以上的演播室,应设雨喷淋水灭火系统。

          5. 建筑面积120㎡以上已记录的磁、纸介质库和重要的设备机房,应设置固定的气体灭火系统。

          6. 建筑内的变压器和开关,应采用干式变压器和非充油开关。

          7. 消防和配电的电线电缆,应采用铜芯铜套矿物绝缘电线(缆)或绝缘和护套为不易燃型电线(缆)。

          8. 建筑面积120㎡以上的演播室和录音室以及疏散走廊、楼梯间、自备发电机、配电室、工艺设备控制室和消防控制室等,应设置事故照明。

          9. 建筑面积100㎡以上演播室、录音室、候播厅以及安全出口、疏散走廊和休息厅等,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 除面积小于5㎡的卫生间以外,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抗震和环境保护要求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Y5060-2008
          《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5054-1995

          抗震的基本规定

          1.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设防类别划分的依据因素:

            1.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大小、对抗震救灾的影响及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2. 建筑所在城市的大小和地位、在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中的重要性、工程建设规模和建筑技术特点。

            3.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大小。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且在结构上可以分割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2.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工程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并结合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特点,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 特殊设防类:

              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要求地震时不能中断其使用功能,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且地震破坏后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经济损失、人员伤亡,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

              除其他三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

              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 各抗震设防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特殊设防类:

              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2. 重点设防类:

              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标准设防类:

              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4. 适度设防类:

              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设防类别规定

          1.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工程,应根据抗震的基本规定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当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且在结构上可以分割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与使用功能直接相关的配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与主体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但甲类建筑中配套的供电、供水建筑为单独建筑时,可划分为乙类建筑。与使用功能非直接相关的单独配套建筑宜划分为丙类建筑。

          2.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抗震类别设防划分,应符合表1L432023-1的规定。

          广播电视发射台电磁辐射防护规范

          《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054-1995

          1. 电磁辐射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在每天8h工作时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符合表1L432023-2的规定。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频率范围f(MHz)</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电场强度A(V/m)</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磁场强度(A/m)</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功率密度(W/㎡)</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0.1~3</td>
          <td class="org-right">87</td>
          <td class="org-right">0.25</td>
          <td class="org-right">2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30</td>
          <td class="org-right">150/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0.40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60/f</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0~3000</td>
          <td class="org-right">28</td>
          <td class="org-right">0.075</td>
          <td class="org-right">2</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000~15000</td>
          <td class="org-right">0.5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0.0015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f/15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15000~300000</td>
          <td class="org-right">61</td>
          <td class="org-right">0.16</td>
          <td class="org-right">10</td>
          </tr>
          </tbody>
          </table>
          1. 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在每天24h工作时间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符合表1L432023-3的规定。

          <colgroup>
          <col  class="org-lef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  class="org-right" />
          </colgroup>
          <thead>
          <tr>
          <th scope="col" class="org-left">频率范围f(MHz)</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电场强度A(V/m)</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磁场强度(A/m)</th>
          <th scope="col" class="org-right">功率密度(W/㎡)</th>
          </tr>
          </thead>
          
          <tbody>
          <tr>
          <td class="org-left">0.1~3</td>
          <td class="org-right">40</td>
          <td class="org-right">0.10</td>
          <td class="org-right">4</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30</td>
          <td class="org-right">167/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0.17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12/f</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0~3000</td>
          <td class="org-right">12</td>
          <td class="org-right">0.032</td>
          <td class="org-right">0.4</td>
          </tr>
          
          
          <tr>
          <td class="org-left">3000~15000</td>
          <td class="org-right">0.22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0.001f<sup>(1/2)</sup></td>
          <td class="org-right">f/1500</td>
          </tr>
          
          
          <tr>
          <td class="org-left">15000~300000</td>
          <td class="org-right">27</td>
          <td class="org-right">0.073</td>
          <td class="org-right">2</td>
          </tr>
          </tbody>
          </table>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电磁辐射防护

          1. 行业建设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建设标准》建标131-2010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的建设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对地球站前方高频辐射和高功放高频泄露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的相关规定。

          2. 行业建设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Y/T5041-2012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不得对周围环境带来污染危害,地球站对附近居民产生的辐射值应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1988的相关规定。

          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接地和防雷要求

          中短波发射台

          1. 调配室内各元件的地线应用专用接地线与室外地网线、馈线地线连接;短波天线的支持物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2. 机房设备接地包括保安接地、工作接地和发射机高频接地,其中保安接地和工作接地按电力规程要求执行。

          3. 发射机接地:每部发射机应采用专用接地引线从高周末级引至接地极;机房馈筒外皮及馈线出口处,必须用铜带和高频接地干线相接;凡高频大电流的接地回路均应敷设专用地线;各机箱都必须有保安接地;交流电源的中性线及其他大电流工作接地不得借用地线。

          4. 与电气设备带电部分绝缘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安接地。

          5. 防雷接地:发射台电器设备较多并且有高塔,必须加强防雷措施。

          6. 接地电阻:发射台各种接地(防雷接地除外)难于分开,总接地电阻要求不得超过4Ω;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且须与保安地线分开;当必须合用一个接地极时,总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7. 接地极:接地极可采用混合式、水平式(土层薄时)、垂直式(水位高时);保安和防雷接地级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上部埋深不小于0.8m,四周土质加以处理。

          调频、电视发射台

          1. 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的接地体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共用或分设。

          2. 技术用房在天线塔避雷保护范围内时,与天线塔共用防雷接地系统;否则单设。

          3. 天线塔或高层建筑内的机房台站,工作接地、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应合用一个接地装置;严禁防雷接地线穿越机房;要用多于两根专用防雷接地引线将接闪器直接和接地体相连。

          4. 一个接地系统的接地装置不应少于两组,两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0m。

          5. 接地网应做成围绕天线塔的环行并增加辐射状接地体;高山台机房基础设计中应有均压地网;接地体埋深不小于1m;土壤电阻率高时需进行降阻处理。

          6. 天线塔、技术用房、辅助技术用房接地电阻应分别不大于4Ω,若地层结构复杂,不应大于6Ω,工作、保护、防雷接地合用接地系统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困难时,可放宽到4Ω以下。

          7. 天线塔顶应设置雷电接收装置,有塔楼时应在塔楼部位敷设人工避雷带。

          有线电视系统

          系统防雷设计应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雷电侵入波的措施。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1. 系统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2. 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不得大于1Ω。

          3. 光缆传输系统中,各监控点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缆加强芯和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4. 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5. 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摄像机装于旷野、塔顶或高于附近建筑物的电缆端,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6. 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距离不宜小于20m。

          微波工程

          1. 微波天线、技术用房、设备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分别小于4Ω,若地层复杂,不应大于6Ω。

          2. 微波天线塔顶必须装避雷针,保护角应包括天线喷口。

          3. 微波站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系统应分设接地体,并且将三个接地体汇接为一个总接地系统。

          4. 一个接地系统的接地装置不应少于两组,其直线距离不应少于40m。

          5. 设置在塔楼或高层建筑上的微波机站,工作、保护及防雷接地应共用一个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6. 进入机房的供电线路,必须在两端装设低压阀型避雷器。电缆两端铅护套、钢带应焊在一起并与机房接地母线连接,作为防雷二次保护。

          7. 在多雷地区,每面微波天线两侧应有避雷针。

          8. 天线铁塔顶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高度应做到有效保护各面天线。

          广播电视地球站

          1. 地球站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Ω。

          2. 有微波天线塔的地球站,可将防直击雷的避雷针固定在微波塔顶,使地球站天线、技术用房等位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如大型天线及技术用房不在微波塔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应单设防雷系统。

          3. 不含微波塔的地球站,应设避雷针或在大型天线的反射体顶端或抛物面边沿制高点设避雷针,并使技术区位于保护范围内。

          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GY5006-2010

          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1. 单项工程验收条件

            1. 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 工程完成分部分项验收;

            3. 各专业单项工程完成且通过各类调试、检测、试运行,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

            4. 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图像记录资料;

            5. 具备主要材料、构配件、仪器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测或试验报告,进口设备、材料应同时具备完整的入关商检报告;

            6. 工程初验阶段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报告。

          2.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条件

            1. 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达到设计标准,各单项工程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2. 工艺设备通过各项系统测试、验收,联运负荷试运转正常、安全、稳定,符合广播电影电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3. 广播电影电视工艺设备系统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

            4. 环境保护、消防、人防、节能和设施已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符合国家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并已通过竣工验收;

            5. 征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证与勘察评估、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环境评估、人防、消防验收等有关手续,竣工资料齐全;

            6.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归档资料全面、完整和准确,能全面反映工程项目从前期规划到竣工交付整个建设过程的情况;

            7. 单项工程验收阶段对整改事项、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8. 竣工清理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通过审计并获得批准;

            9. 维护或生产人员、维护仪器和设备等运行管理条件已初步具备。

          3. 由于特殊原因致使较少量尾工工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尚未完成,但不影响整体工程正常安全运行,且已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申请竣工验收。

          4. 整体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或委托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1. 单项工程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全部工程竣工资料,请求组织竣工验收;

            2.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验收;

            3.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单项工程验收申请后,组织或委托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4.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单项工程保修、交接手续,并进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2. 整体竣工验收程序

            1.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负责提出整体竣工验收申请;

            2. 预验收完成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上报竣工验收资料;

            3.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两个月内组建验收委员会进行整体验收工作。

          3. 整体竣工验收一般工作程序

            1. 项目主管部门召开预备会,听取相关验收准备情况汇报,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审查竣工验收条件,提出验收委员会名单。

            2. 验收: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由主任委员主持验收;听取工程建设报告;现场检查工程建设与试运行情况,核查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主任委员主持讨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意见书通过后,验收委员(组员)签字;宣读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

          4.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技术、规模、投资等问题,验收委员会可以停止验收,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5.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工作程序参照3(整体竣工验收一般工作程序)执行。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组织

          1. 项目验收委员会(小组)组成

            1. 验收工作由批准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委托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并组建验收委员会(小组)。验收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包括: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

            2. 验收委员会(小组)设主任委员(组长)一名,副主任委员(副组长)若干名,委员(组员)若干名。

          2. 项目验收委员会(小组)职责

            1. 验收委员会(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核查工程竣工报告、各阶段工作竣工验收报告、设备性能测试验收报告、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书)以及隐蔽工程等各阶段工程验收竣工验收记录和结论、各类许可证、竣工图、同意设计变更的文件及停工返工的记录、重大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等;检查项目运行情况;讨论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意见书,通过后由主任委员(组长)以及各委员(组员)签字;对于工程遗留问题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尾工工程进行审核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2. 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意见书,必须经验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验收。

            3. 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责成建设单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项目法人应负责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

            4. 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时,可采取暂停验收或部分验收移交等措施,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5. 对于未能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验收委员会应明确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达到要求后,应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其他事项

          1. 工程文件、资料等按照有关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移交使用单位及档案管理部门。

          2. 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单位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在两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意见书和验收委员会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如表1L433001所示。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通信线路工程

          微波通信工程

          传输设备工程

          交换工程

          卫星地球站工程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

          本地网工程

          接入网工程

          通信管道工程

          通信电源工程

          综合布线工程

          信息化工程

          铁路信号

          广播中心工程

          电视中心工程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工程

          调频广播和电视发射台工程

          有线电视传输工程

          卫星传输工程

          其他广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的通知》
          表1L433003